還遷造句

一、有一次一位警察對聯邦法官說,辯護人只是公平之車的剎車裝置而已。法官的回答是:沒有剎車的汽車毫無用處。刑事審訊就是在這些力量的較量中發揮作用。

二、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對證人、鑑定人發問。

三、他的公設辯護人認為斯戴爾將面臨超過20項重罪指控。

四、公訴人、自訴人、辯護人不是最後陳述權的主體。

五、我們曾經聽公設辯護人說過多少次了呢?

六、公訴人幾乎沒有提出證人,沒有辯護人,證據幾乎都是間接的.

七、其辯護人在事實與法律適用方面行使辯護權,均不應受到限制。

八、一個或一組高階律師也稱之為辯護人。

九、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嫌疑人於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時亦同。

十、他的公設辯護人希望他能夠對抗加在他身上的20條重罪。[造句網 http://3du.tw]

十一、陳希同的上訴理由及二審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不能成立,不予採納。

十二、辯護人辯稱沒有什麼可加罪於他的當事人.

十三、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向被告人發問。

十四、第四條法官應當抵制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或者案外人利用各種社會關係的說情,並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五、在刑事辯護活動中,提出無罪或罪輕的證據不應當是辯護人的責任。

十六、你們對這些小事糾纏不休,正好變成了少女最得力的辯護人.

十七、辯護人提出,李某高並無直接碾壓行人,除一人倒地死亡外,其他人都是輕傷或輕微傷,可見其良心未泯。

十八、不過,公設辯護人替他向法官爭取“三個月後再開準備庭”,鄭捷應和說尊重律師,已不見當初一心要求“速死”決心。

十九、昨天的庭審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辯護人一方紅河州第四人民醫院抱進去的兩大箱材料,它是用兩個大紙箱裝著的,堆起來有將近一米高。

二十、公設輔佐人準用公設辯護人條例有關規定。

二十一、羅的辯護人也認為,本案因經濟糾紛引起,沒有證據證實羅某毆打了被害人,另外羅無前科劣跡,請求對羅從輕處罰。

二十二、而朱某的辯護人認為,朱某在案發後,已經主動退贓46萬餘元,且在看押場所遵守監規監紀,確有悔改表現,希望法院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二十三、在陳水扁表示完意見後,公設辯護人曾德榮同意,捨棄原先傳喚吳淑珍的聲請。

二十四、在曾世傑的辯護人姚飛看來,曾世傑殺人的事實很清楚,此案在證據上也沒什麼可辯論的,“故意殺人是可能被判死刑的”。

二十五、律師是在整座證據的大廈裡尋找縫隙,他們視巧合為“朋友”,他們的任務就是阻值過快地給貌似的真相定性。有一次一位警察對聯邦法官說,辯護人只是公平之車的剎車裝置而已。法官的回答是:沒有剎車的汽車毫無用處。刑事審訊就是在這些力量的較量中發揮作用。

二十六、刑事缺席審判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審理時不到庭參加訴訟的情況下,公訴方和辯護人到庭,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的審判活動。

二十七、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二十八、被指控人的辯護權是一項貫穿刑事訴訟始終的訴訟權利,律師作為辯護人協助被指控人行使辯護權。

二十九、陳水扁在法庭上對審判長蔡守訓的問話仍保持緘默,但私底下卻與兩名公設辯護人頻咬耳朵。

三十、隨後,新疆高階人民法院決定在烏魯木齊市人民法院配置兩名公設辯護人,試辦律師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