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認不諱相反詞/反義詞

注音 ㄍㄨㄥˋ ㄖㄣˋ ㄅㄨˋ ㄏㄨㄟˋ

拼音 gòng rèn bù huì

供認不諱相反詞

矢口否認

基本釋義

⒈  供認:被告對於某一事實或斷言的真實性予以承認;諱:避諱。指對某項指控完全認同。

矢口否認:  謂一口咬定,拒不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