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普雷,G.

[拼音]:Huanghuagang Qiyi

清宣統三年(1911)中國同盟會在廣州發動的一次著名武裝起義。

同盟會成立後,曾發動過多次武裝起義,結果均遭失敗。宣統二年冬,孫中山在檳榔嶼(今屬馬來西亞)召集會議,決定在廣州再次舉義。會後,孫中山派人分赴海外籌款購械,著手組織“選鋒隊”(敢死隊);在香港成立統籌部,由黃興、趙聲任正副部長;在廣州建立祕密據點,策動新軍、防營和會黨,積極準備起義。三年三月二十五,黃興潛入廣州,建立起義指揮部,最後確定於三月二十九舉義。起義隊伍計劃分作四路:黃興自率一路攻打總督署,姚雨平率一路攻小北門,陳炯明率一路攻巡警教練所,胡毅生率一路守大南門。當日下午5時半,黃興率120餘人進攻總督署,擊斃衛隊多人後直衝大堂,時兩廣總督張鳴岐已逃走,遂縱火焚署,率隊出東轅門,與水師提督李準的衛隊遭遇,經激戰,犧牲多人,黃興手受槍傷,立將隊伍分為三部,分別前往配合其餘三路作戰。但此時胡毅生、陳炯明已逃出廣州,姚雨平因未領到槍械藏匿未出,實際上只有黃興一路孤軍奮戰。當黃興率部行至雙門底,恰與由順德前來參加舉義的防營相遇,因其未戴標記,以致雙方互射,結果隊伍被衝散。黃興避入民房,後易裝潛往香港。其餘二部均遭清軍截擊,經英勇戰鬥,大部犧牲,起義遂告失敗。事後同盟會員潘達微購得紅花崗荒地,埋葬七十二烈士的遺骸,後易名為黃花崗。這次起義史稱黃花崗起義。

參考文章

為什麼孫中山對黃花崗起義評價甚高中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