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文學
[拼音]:bianwen
唐代通俗文學形式之一。又省稱“變”。它是在佛教僧侶所謂“唱導”的影響下,繼承漢魏六朝樂府詩、志怪小說、雜賦等文學傳統逐漸發展成熟的一種文體。據樑釋慧皎《高僧傳·唱導論》敘述,僧徒宣揚佛理“如為出家五眾,則須切語無常,苦陳懺悔;若為君至長者,則須兼引俗典,綺綜成辭;若為悠悠凡庶,則須指事造形,直談聞見;若為山民野處,則須近局言辭,陳斥罪同。凡此變態,與事而興,可謂知時眾,又能善說”。所以這種文體的特點是有說有唱、韻白結合、語言通俗、接近口語,題材多選自佛經故事,也有一部分講唱歷史故事和民間傳說。“‘變文’的意義,和‘演義’是差不多的。就是說,把古典的故事,重新再演說一番,變化一番,使人們容易明白”(鄭振鐸《插圖本中國文學史》)。關於變文,也還存在其他一些說法,至今尚無定論。長期以來,這一文學樣式一直湮沒無聞,直到敦煌藏經洞發現大批手抄寫本變文以後,才逐漸為人們所認識和重視。
敦煌變文中最早整理出來的是羅振玉《敦煌零拾》所收的“佛曲三種”。由於當時見到的原卷首尾殘損嚴重,還不知道“變”或“變文”的名目,因而把它當作類似梵歌的“佛曲”。後也稱作“講經文”、“俗文”、“俗講”。隨著題有《漢將王陵變》、《降魔變文》、《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等作品的不斷髮現,才知道這種文體原來就是唐代民間流行的“變”或“變文”。孟棨《本事詩》曾提到《目連變》,吉師老有《看蜀女轉昭君變》詩,王定保《唐摭言》卷十有皇甫鬆“因襄陽大水,遂為《大水辨》”的記述,都說明變文是當時一種通俗文體,文人也有用它來進行創作的。
唐代早期的變文,和南北朝“唱導”一樣,是以“或雜序因緣,或傍引譬喻”(慧皎《高僧傳》)的講經形式和民間說唱形式相結合來演繹佛經神變故事的。它同唐前期繪畫中描摹佛本生故事的“變相”一樣,首先出現於佛寺禪門,是把佛教經典藝術化、形象化的產物。僧人為了使深奧的佛理經義通俗化,招徠更多的聽眾,於是逐漸加進了一些歷史故事和現實內容,亦即《高僧傳》所謂“商榷經論,採撮書史”。還出現了專門講唱故事的俗講僧。《高僧傳》記載“唱導”的感染力時說:“談無常則令心形戰慄,語地獄則使怖淚交零;徵昔因則如見德業,嚴當果則已示來根;談怡樂則情抱暢悅,敘哀感則灑泣吐酸,於是圍眾傾心,舉堂惻愴。”變文則更發揚了這個特長。到了中晚唐時期,長安城內許多寺廟經常進行俗講,盛況空前。韓愈《華山女》詩描述道:“街東街西講佛經,撞鐘吹螺鬧宮廷”;“觀中人滿坐觀外,後至無地無由聽。”這種俗講變文在流傳過程中,逐漸離經叛道,非宗教的現實內容日益增多。長慶年間,還出現過關於俗講僧文漵的一樁公案:文漵“善吟經,其聲宛暢,感動里人”(段安節《樂府雜錄》),由於被指斥“公為聚眾談說,假託經論。所言無非淫穢鄙褻之事,不逞之徒轉相鼓扇扶樹;愚夫冶婦,樂聞其說,聽者填咽寺舍,瞻禮崇奉,呼為和尚教坊,效其聲調,以為歌曲”,結果被“前後杖背,流在邊地數矣”(趙璘《因話錄》)。這正說明文漵敢於衝破佛寺禪門的束縛,走向民間,賦予俗講以廣泛的社會內容。除俗講僧外,當時還出現了以轉唱變文為職業的民間藝人,他們又進而創作出許多以歷史故事、民間傳說和現實生活為題材的變文,大大增加了變文的民間性、故事性和現實性。同時,講唱場地也逐漸多起來。不僅可以與各種雜戲一起在“戲場”演出,而且還有了專門講唱變文的“變場”。據段成式《酉陽雜俎》載,元和中有個李秀才,曾被寺僧呼為“望酒旗,玩變場者”。《資治通鑑》卷二四八還記載萬壽公主也曾到“慈恩寺觀戲場”,這些民間娛樂場所也吸引著王公貴胄、秀才士子,足見變文等說唱文學的影響之廣。郭湜《高力士外傳》載:“太上皇(唐玄宗)移仗西內安置……每日上皇與高司親看掃除庭院,芟薙草木。或講經、論議、轉變、說話,雖不近文律,終冀悅聖情。”則轉唱變文(“轉變”)竟已深入宮禁,更可想見其流行之盛了。
在講唱時還配有畫圖。吉師老《看蜀女轉昭君變》詩有“畫卷開時塞外雲”句可證。在敦煌寫本《降魔變文》、《破魔變文》上也都繪有形象生動的圖畫,同變文的內容相配合,實為後代插圖小說的濫觴。某些敦煌變文寫本還題有“平”、“側”、“斷金”等字,估計是指演唱時要用“平調”、“側調”或“斷金調”。音樂、畫圖和講唱相互配合,更增加了變文的藝術感染力。可見,變文是一種向綜合性藝術過渡的、為群眾所喜聞樂見的文學表現形式。
敦煌變文包括講唱佛經故事和世俗故事兩類作品。講唱佛經故事的變文,其內容主要是宣揚禪門佛理和封建迷信,有時還摻雜著“為國盡忠,居家盡孝”的儒家道德觀念。其表現形式大致有兩種:一種是故事展開之前先引一段經文,然後邊說邊唱,敷衍鋪陳,成為洋洋灑灑的長篇。如《維摩詰經講經文》,一稱《維摩詰經變文》,就是把“佛告文殊師利,汝行詣維摩詰問疾”十四個字的經文,經過豐富的想象和藝術加工,擴充套件成為三五千字的長篇。其中新增進眾多的人物和曲折的情節,繪聲繪色地鋪寫了各種生動的場景。另一種是前面不引經文,直接講唱佛經神變故事,只依據佛經裡的一個故事、一種經說,便恣意抒寫闡揚,發揮成篇。如《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降魔變文》就是這種形式。《降魔變文》描寫佛弟子舍利弗與外道六師鬥法的場面,奇象異景千變萬化、層出不窮,舍利弗先後變成金剛、獅子和鳥王,戰敗六師幻化的寶山、水牛和毒龍。這種以驚人的想象、奇妙的構思,描繪出驚心動魄的鬥法場景的表現手法,實開《西遊記》、《封神演義》等神魔小說的先聲。《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渲染冥界地獄的陰森恐怖、刑罰的殘暴無情,則又是一番情景。這類取材於佛經傳說的變文,宗教氣息較濃,但有些故事情節、人物形象頗為生動,天上地下神奇世界的虛構,也有助於啟發人們的想象力。
講唱世俗故事的變文,多取材於歷史故事、民間傳說和現實生活,經過講唱過程中不斷加工潤色、鋪排渲染,遂成為曲折起伏、有聲有色的文學作品。如《伍子胥變文》、《漢將王陵變文》、《舜子至孝變文》、《王昭君變文》、《孟姜女變文》等,通過塑造不同的人物形象,對正直、善良而又遭受邪惡勢力迫害的人們給以深切的同情,對醜惡的社會現象和虛偽的人情世態予以揭露和譴責,反映了人民的疾苦和愛憎。殘卷《張義潮變文》、《張淮深變文》則直接敘寫唐代時事,以歌頌奮起抵禦異族侵擾的英雄人物為主題,讚揚了他們勇猛頑強的戰鬥精神和維護國家統一的高尚情操,具有深厚的人民性。這些作品為變文發展開拓了新的道路。
變文在藝術形式上也有獨特的創造。除了敘事曲折、描寫生動、想象豐富、語言通俗外,體制上韻文與散文相結合是其重要特點。變文的韻句一般用七言詩,間或雜有三言、五言、六言句式。散文多為淺近的文言和四六駢語,也有使用口語白話的。散文部分和韻文部分的結合大致有兩種:一種是以散文講述故事,而以韻文重複歌唱所講述過的內容,有助於加深聽眾的印象,引起一唱三嘆的藝術效果。另一種方式是用散文串起情節,而用韻文鋪寫情狀,兩部分內容不相重疊,而有緊密相連、互為補充的好處。變文在表現上較多地繼承了辭賦家敷陳鋪敘的手法,而文筆粗獷,以剛健清新見長。不過它往往缺乏後世小說家那種細膩傳神的描繪,在刻畫人物性格、展示人物內心世界方面不免有所侷限。
變文對唐代文人創作,特別是傳奇的創作,具有一定的影響。唐初傳奇張的《遊仙窟》通篇以散文敘事、以韻語對話,便與變文散韻夾雜、唱白並用的形式基本一致;而且描寫細緻生動,語言通俗易懂,也接近變文的風格。中唐是傳奇繁榮的時期,也是俗講、轉變、說話盛行的時期,這時,出現了更多的散韻合體的傳奇,如李朝威的《柳毅傳》、元稹的《鶯鶯傳》、陳鴻的《長恨歌傳》等,都明顯地受到變文的影響。此外,從唐代傳奇到宋、元以後的話本、擬話本等白話小說,它們那種長篇鋪陳敘事的表現手法,也是跟變文相通的。
變文對後代的諸宮調、寶卷、鼓詞、彈詞等講唱文學和雜劇、南戲等戲曲文學,也有積極的影響,有些變文,如《維摩詰經講經文》、《八相押座文》,頗類似於戲曲的指令碼,它們那種講唱間雜的形式,與戲曲的唱白體式已很接近。多樣化的變文題材也為後代戲曲文學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如《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曾被明代鄭之珍鋪衍至長達百出的《目連救母勸善戲文》,伍子胥、孟姜女、王昭君等變文,後來也被改編成多種戲曲。變文在中國文學史上的影響,是很值得重視的。
已整理出版的敦煌變文有周紹良編《敦煌變文匯錄》(1954)、王重民等編《敦煌變文集》(1957)。後者輯錄78篇作品(其中尚有不屬於變文的作品),是研究變文的最豐富的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