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金,W.E.

[拼音]:Lianbangdangren Wenji

[英文]:The Federalist,A Commentary on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又稱《聯邦派論叢》。1787年美國費城制憲會議通過新憲法後在美國國內引起激烈論戰,A.漢密爾頓、J.傑伊和J.麥迪遜 3人為爭取各州早日批准新憲法,共同以“普布利烏斯”(Publius)為筆名於 1787年10月21日至1788年8月16日,在紐約報刊上發表了85篇為新憲法辯護的論文。1788年由漢密爾頓彙集成兩卷在美國出版。作者們自稱“聯邦黨人”,堅決擁護新憲法中確認的代議制為基礎的聯邦共和國制度。文集反駁了反對派對新憲法的各種責難,對新憲法和建立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所依據的基本原則作了分析和說明,並從不同方面說明了1781~1787年邦聯的缺陷與存在的問題,發展了資產階級代議制理論,使這種理論與國家主義相結合,為建立中央相對集權的、統一的、強有力的聯邦政府,實現國內的安定和經濟的發展提供了理論依據。它發展了資產階級分權理論,提出了立法、司法、行政三權不僅分立,而且要相互制衡的分權制衡理論。它在解決聯邦與州的關係即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問題時,提出了聯邦相對集權和各州適當分權的權力分配方案,這具有重大理論和實踐意義。它論證了聯邦政府必須是一個在人事和政策方面都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的政府,同時,在行政機關實行集權於一人的“單一行政首腦”負責制,這為建立強有力的行政機構,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了理論依據。文整合為解釋美國憲法的權威性文獻,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被認為是一部重要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