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相關作文20篇
流浪者 篇1
國小四年級作文 ,370字在學校的前門經常能看到有一個老人在校門口坐著。
他有著一雙小小的眼睛,額頭上還有一些皺紋,臉部的肉還是凹進去的。看樣子已經有很久沒吃飯了,臉上佈滿了灰塵。他的頭上的頭髮是鬆亂的,還戴著一塊破布,衣服也是破爛的,還穿著一條長褲,那條長褲是很薄,他一定十分冷,他沒有鞋子穿。他還只是坐在滿是灰塵的地上,天空好像是陰暗的,學校的保安還老是把他趕走,他的前面還放著一個鐵碗,裡面只有幾個硬幣。
那天我的媽媽沒有來,我來校門口等她。這時一位年輕的少女過來看他扔下一個硬幣扭頭就走了。那位老人抬起頭,用不標準的口音說了謝謝。他不管是誰給他了錢,就會抬起頭對他說了聲謝謝,連一個小孩子也會這樣。我看到了這幕,心中翻起了酸楚的浪花。天空都他的行為而變得落淚。我拿出口袋裡唯一的一塊錢從雨中跑過去把錢送給了他,媽媽過來了。
我和媽媽回家了,他還在雨中等待……
流浪漢和智者續寫 篇2
國小三年級作文 ,594字流浪漢被時光老人趕走了之後,無奈流浪漢又洩氣了,沒有目標的在街頭遊蕩,這一幕正好被一個智者發現了。
智者問明瞭情況後,把他帶去了自己的圖書室,上面放著一隻蚌殼、一顆珍珠、一顆沙粒。
智者說:“這是一顆珍珠和一顆沙粒,你覺得誰更完美一些?”流浪漢不假思索的回答:“當然是價值連城的珍珠了!”
智者意味深長的說:“它們來自同一個蚌殼,珍珠堅持到底,成了價值連城的珍珠;沙粒半途而廢,又是變成了老樣子——一顆不引人注目的沙粒。”
看著流浪漢迷惑不解的樣子,又問:“你小時候經常拔草播種,你想想,哪種花不開花?”
流浪漢想了想:蒲公英開花,狗尾巴草開花……他肯定的對智者說:“先生,沒有哪種草不開花。”
智者笑了,他語重心長的對流浪漢說:“記住,沒有一種花不是草,沒有一種草不是花。”
流浪漢終於悟出了其中的道理。他的奮鬥時期以“沒有一種草不是花”為座右銘,時刻提醒自己不要洩氣。他的事業輝煌時期以“沒有一種花不是草”為座右銘,時刻提醒自己不要驕傲。
最終,流浪漢經過十年的不懈努力,終於依靠積攢的錢成就了自己的理想……
永不放棄——《苦兒流浪記》讀後感 篇3
讀後感 ,714字俗話說:困難像彈簧,你弱它就強。在平常的學習和生活中,沒有人能不遇到困難。有的人面對困難總是逃避事實,有的人面對困難皺起了眉,嘟起了嘴,而有的人卻不同,他們會勇敢地面對並想方設法克服困難。在寒假裡,我讀了《苦兒流浪記》這本書,使我深受教育。
這本書主要講的是一個名叫雷米的貴族棄兒,被一名石匠的妻子收養,待他長到八歲時,狠心的石匠把他賣給了流浪藝人維泰利斯,雷米跟隨流浪藝人到處流浪,在森林裡被野狼襲擊,在礦井中被洪水淹沒,還差點被凍死。但他靠著自己頑強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難,終於回到了家,找到了自己的親生父母的事。
我一口氣讀完了這本書,心裡很難平靜,因為我被雷米不怕困難,敢於面對現實的精神打動了。再與自己比較,真是相差甚遠。
記得今年期末考試時,我錯了很多題,所以只考了一個“優”,要知道,我平時都是考“優+”的。我一賭氣,趴在床上生起悶氣來。這時,媽媽走過來,遞給我《苦兒流浪記》這本書,並讓我在暑假裡把這本書讀完。我只讀了一個開頭就被這本書深深地吸引住了。讀完書之後,我才知道自己沒有面對現實,而是選擇了逃避事實。我應該仔細地想一想自己為什麼沒考好,是平時學習不認真,還是這次考試沒發揮好。然後向著這方面努力!
歷史上也有很多像雷米這樣不怕困難的名人,海倫凯勒相信大家都知道吧?她是美國的著名的女作家,她小的時候生了一場大病,弄得她雙目失明,耳朵也失去了聽覺。但她靠著自己不怕困難的信心,最終成為了一名受人尊敬的作家。
我為雷米尋找母親的信心所感動,為他在路上遇到的艱難困苦而傷心,為他遇到無數的好心人感到幸運,為他頑強的勇氣感到鼓舞。我只要有雷米一樣的信念和勇氣,永不放棄,就一定能克服困難,取得成功。
《原來,我們一直都在流浪》詩歌 篇4
詩歌 ,183字記得那天我在流浪 天鉛灰色的
我知道 我們都在不同的地方
看著不同的天光
我手中 握著的筆在宣紙上
畫出了一幅不畫素描的素描
是一個流浪的孩子
天色很灰 我卻站在那個原地
敷衍了的童話 怎麼會是童話
原來 我們一直都在流浪
最後卻忘了自己的方向
有些話 還沒說出口 就拋在了那個夏天
原來 我們一直都在流浪
最後卻找不到了方向
那微笑 還沒劃過眼角
就被遺忘在了冬天
讀《苦兒流浪記》有感 篇5
讀後感 ,431字假期裡,我讀了《苦兒流浪記》這本書,它是法國小說家埃克多马洛寫的。本書講了一位名叫雷米的孩子,他是一個貴族家庭的長子。在他6個月大時,他的叔父為了霸佔財產,把他偷偷地抱去,丟在了巴黎的街頭。他的養父把他撿回家,在他8歲那年,把他賣給了一個流浪藝人—維泰利斯。從此,他到處流浪,開始了浪跡天涯的生活。在這段痛苦的流浪生活中,雷米經歷了許許多多的事情,但是他憑著堅韌的意志堅強地走了過來,歷盡千辛萬苦,找到了親生母親,過上了開心幸福的生活。
書中的雷米堅韌、頑強,面對困難從來沒有退縮過。讀了這本書,讓我想到了自己,我每次學琴的時候總是三天打魚兩天晒網,一首曲子彈一兩遍就不願彈了,碰到難一點的曲子就知難而退。自從讀了這本書後,我每次彈琴的時候,就會想到文中的雷米,他在那樣惡劣的環境中,始終抱著堅定的信念,而我生活在幸福的時代,有什麼理由放棄自己的夢想呢?
半途而廢是永遠不能成功的,只有將夢想的翅膀插在心中,並且持之以恆,才能自由飛翔!
《三毛流浪記》讀後感 篇6
讀後感 ,2569字【篇一:《三毛流浪記》讀後感】
今天,我閱讀了《三毛流浪記》這本書。我被書裡的主人公三毛深深的感動了,三毛是一個很可憐但也很可愛的孩子。
三毛四處流浪,他看見小羊有母羊疼愛,小雞有母雞照顧,小狗也有母狗餵養,可是自己卻沒有母親的陪伴,三毛感覺自己非常的孤單。讀到這裡我感覺三毛真的非常可憐,跟三毛一比我真的是非常幸福。
三毛雖然沒有親人,可他卻沒有放棄對生活的希望。他給很多賣藝人當過學徒,雖然在幹活的時候受盡了苦難,但最後他還是學成了。
三毛還是一個很善良的孩子。在流浪的路上,他看見受凍的人,便無私地把自己的衣服脫下來送給那些人。他見到一些不好的行為,就會努力幫他人改正。
三毛真的是可憐又可愛的孩子,雖然一個人孤單在外,可他沒有放棄過對生活的追求,想想三毛受的苦難,再看看我們現在美好的生活。所以,我們一定要珍惜現在的生活!
【篇二:《三毛流浪記》讀後感】
《三毛流浪記》是我最喜歡看的一本書,這本書講述了流浪兒三毛的生活經歷。我很喜歡三毛,因為他正直善良,見義勇為,聰明機智,富有童趣,雖然他的生活很艱苦,但是他還是堅強的活了下來。
三毛是一個富有同情心的孩子。他看見一位老人餓著肚子,就毫不吝惜地把自己收藏者捨不得吃的一塊燒餅拿出來分一半給老人,後來他看到老人沒吃飽,把另一半也給了老人,自己卻餓著肚子“咕咕”直叫。
我們現在的生活和三毛時代的生活相比,簡直就是天壤之別。我要好好珍惜現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學習,將來做一個有用的人,回報父母,回報社會!
【篇三:《三毛流浪記》讀後感作文】
今年暑假,我讀了張樂平先生的著作《三毛流浪記》,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三毛是個吃苦耐勞的孩子,他從小父母雙亡、孤苦伶仃、缺衣少食,過著四處流浪的生活。他為了活下來,賣過報紙、擦過皮鞋,還到街頭賣過藝。
三毛是個助人為樂的孩子。三毛雖然自己生活的很貧苦,但他在別人遇到困難的時候,卻能去主動幫助別人解決困難。有一次,三毛看見一位老爺爺不小心摔倒了,旁邊的人不但不去扶老爺爺,還在一邊看熱鬧。三毛急忙上前去扶起那位老爺爺,他看見老爺爺很餓,就拿出一半的燒餅給老爺爺吃,後來把剩下的一半也給了他,自己的肚子卻餓的“咕咕”叫。三毛除了幫助過老爺爺,還奮不顧身的救落水的小男孩。
三毛這種助人為樂的好品質非常值得我們學習。在別人遇到困難的時候,我也要主動幫助別人,我覺得我們不僅應該珍惜現在的幸福生活,還要多幫助像三毛那樣可憐的孩子。
【篇四:做一個勇敢的人—《三毛流浪記》讀後感】
暑假裡,我我認真閱讀了《三毛流浪記》這本書。一開啟這本書,我就被書中的內容吸引住了。通過閱讀,我瞭解到這本書是由漫畫家張樂平先生的漫畫改編的一部作品。這本書的主人公三毛對我觸動很深,我被他痛苦的生活經歷打動著,我閱讀越喜歡,一口氣連讀了兩遍。
書中的三毛是一個靠乞討為生、無家可歸的流浪兒。他白天乞討流浪;晚上睡在大街上,有時只好用一張破報紙當被子,生活非常淒涼。為了生存,他賣過報紙、當過學徒、給人擦鞋扇扇子、學拉洋車……受盡了折磨。在這樣的生活條件下,三毛卻依然善良、勇敢、樂於助人,對新生活充滿了嚮往和希望。
看到三毛的種種遭遇,我不禁和自己的實際生活進行了對比。三毛受的苦是我難以想象的。我想:如果把我放在他生活的環境中,我真不知道自己能幹什麼,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下去。相比於三毛的堅強,我感覺自己很慚愧:我現在不愁吃穿,生活條件很優越。我還養成了許多壞習慣:吃飯挑食,穿衣挑挑揀揀,一遇到困難就退縮不前,躲避困難,甚至讓家長幫助完成一些本該自己完成的事情,我覺得真的很慚愧。
記得有一天,學校要求下午統一穿校服,可是我從來就不知道自己的衣服平時是收在哪裡的,因為平時都是媽媽幫我放衣服的。中午放學一回到家,我就嚷嚷著讓爸爸幫我找校服。爸爸沒辦法只好幫著我找。找了很多地方都沒找到,最後爸爸還是打電話問媽媽才幫我找到的。媽媽在電話裡囑咐我以後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
與三毛相比,我是多麼幸運啊!我現在擁有這麼美好的生活,因此也更應該珍惜現在的一切,好好學習,不辜負父母和老師的教導。我要像三毛一樣,勇敢地去面對任何困難,努力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篇五:《三毛流浪記》讀後感】
暑假裡我在家裡看了張樂平爺爺的《三毛流浪記》。三毛從小生活的很可憐,但他的身上有很多值得我學習的地方。
三毛是個可憐的孤兒。他獨自一個人在舊上海流浪,沒有人給他做飯,沒有人給他買衣服,沒有人給他交學費讓他上學,沒有人對他噓寒問暖,而我正好相反。我媽媽變著花樣給我做飯,我有親人給我買舒服的衣服,我有爸爸媽媽給我交學費上學,我有親人對我關愛有佳。我突然發現我是一個多麼幸福的孩子,可是有時候我卻總向爸爸媽媽抱怨,不想幹這個,不想吃那個,真的是太不懂事了。以後我一定要向三毛學習,懂得滿足。
雖然三毛的生活很困苦,但是他卻很樂觀。他為了謀生幹過雜耍、印刷工、報童,即使很辛苦但是他總會非常的努力。而我遇到一點小困難就想放棄。現在對比三毛,我覺得我的困難都是小case。我以後也會像三毛一樣努力克服困難。
三毛還是一個樂於助人的孩子。他會把自己的衣服給別人穿而讓自己挨凍,他會把自己的飯給捱餓的老爺爺,他會勇於跳水救落水的小男孩。我們現在條件這麼好更要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沒有比較就沒有發現,今後我一定會珍惜眼前的一切,要像三毛學習,學習他那種不拍挫折,堅強勇敢,樂觀向上的生活態度!
【篇六:《三毛流浪記》讀後感】
暑假了,我讀了《三毛流浪記》這本書,我很喜歡這本書。那個只有三根頭髮的三毛,我好像認識他了。
三毛是個可憐的孩子,他沒有爹孃,受過非常多的苦。
三毛沒有家,他到處流浪,沒有人願意收養他,他只能到處流浪。他整天捱餓,冬天了也穿著破衣服。他真瘦啊!
但是三毛有一顆善良的心,他幫助過摔倒的老爺爺,幫助過掉進水裡的小男孩……他受了那麼多苦,卻還那麼樂於助人。我想對三毛說:“三毛,你真勇敢,你真善良。”
通過看三毛的生活,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原來並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有爸爸媽媽的。我有爸爸媽媽,我有家,我的爸爸媽媽都那麼愛我,每天給我做好吃的飯,我的衣服有那麼多,天冷天熱都可以換,我是多麼幸福啊!我也要愛爸爸媽媽,不要頂撞爸爸媽媽,長大了,我要好好孝敬父母。
向三毛學習——讀《三毛流浪記》有感 篇7
讀後感 ,597字今年寒假,媽媽給我買了一本《三毛流浪記》,看了幾頁我就被裡面的情節深深地吸引,三毛太可憐了,他沒有爸爸媽媽的疼愛,四處流浪,過著飢寒交迫的日子,但三毛卻依然能夠堅強樂觀地面對生活,有一顆金子般的心,讓我深深地佩服著他。
三毛在陌生的城市裡四處流浪,他把垃圾當食物,把報紙當被子,把送垃圾的板車當成床,生活是多麼地艱苦啊!可是當他撿到錢包時,還主動還給失主,失主感激地送錢給他,他竟然拒絕了,最後只收下了最需要的舊棉襖。這是多麼難得的拾金不昧精神呀!
三毛為了能吃飽,有地方住,小小年紀的他不得不去拉黃包車、擦皮鞋、賣報紙、到印刷社打工、賣雜耍……處處受到別人的欺負、打罵,卻還是吃不飽、穿不暖,看到這些情節,我氣憤地握緊拳頭,為他憤憤不平,也為他堅強樂觀的精神所深深感動。
三毛還常常餓肚子,甚至不得不用繩子勒緊肚子。可是,當他看到一位老人很餓時,他毫不猶豫地把僅有的一個餅,分給老人一半,老人很快就吃完了,他想老人一定餓極了,雖然他自己也很餓,但他還是把僅咬了一口的一半燒餅又給了那位老人。他又是多麼的善良啊!
遇到這麼多困難,三毛都沒有被打倒,看到需要幫助的人他會盡力去幫助;遇到困難和壞人他也會勇敢地面對。與舊社會的三毛相比,我的生活是多麼幸福啊!我擁有爸爸媽媽的疼愛、老師的關愛、同學們的友愛。在這愛的環境中成長,我更要好好珍惜生活,向三毛學習,做一個善良的、快樂的、積極向上的好孩子!
做自強自立的“三毛”——讀《三毛流浪記》有感 篇8
讀後感 ,560字寒假期間,我讀了《三毛流浪記》這本書,三毛讓我既同情又喜歡,同情他的悲慘遭遇,喜歡他的自強自立,樂於助人。
三毛的生活太苦了。他把垃圾車當床,把報紙當被子,衣食不著,無家可歸。為了生活,他拾過菸頭、賣過報紙、幫人推黃包車、還擦過皮鞋……雖然如此,但他卻自強自立,樂於幫助別人。即使好幾天沒東西吃,他也不會去偷去搶,偶爾撿到好吃的了,他還會大方地分給一起遊浪的同伴們。記得有一次,他把好不容易得來的燒餅分給了一位老人一半。三毛才吃了一口,發現老人已經全部吃掉了,三毛想了想,把剩下的一半也給了老人,自己卻餓著肚皮走了。三毛總是受人欺負,但卻不忘幫助別人,真是可愛又可憐。
雖然生活很困難,但他很堅強。因為他幫人擦皮鞋,最後他的工具和錢都被警察給拿走了。但他不洩氣,又去賣報紙。第一次,因為他跑得太慢,他到人群中的時候,發現每一個人手上都拿著一張報紙在看,於是他就把舊報紙當廢紙賣給小販。第二次,三毛一拿到報紙就往人多的地方跑,不一會兒功夫,報紙全賣掉了。三毛永不放棄的精神和求生的勇氣值得我學習。
和三毛暗無天日的生活比起來,今天的我們有爸爸、媽媽的呵護,有老師的關愛,可以坐在寬敞明亮的教室裡學習,有吃不完的零食……我們太幸福了。我們要懷著一顆感恩的心,珍惜今天來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加倍努力學習,做個自強自立的“三毛”!
讀《三毛流浪記》有感 篇9
讀後感 ,875字當你和爸爸、媽媽圍坐在一起吃著香甜可口的飯菜的時候,你可曾想過舊社會大街上的流浪兒是怎樣生活的嗎?我以前也沒有想過這個問題,自從我看了《三毛流浪記》這本書後,使我久久不能平靜。
在寒冷的大街上,他們或者沿街討錢要飯,或者擦皮鞋、撿菸頭,或者撿垃圾,有時餓極了就去偷、搶,可能會遭到一頓毒打,甚至被送到監獄慘遭迫害,有的就餓死在大街上、屋簷下。三毛就是這千萬流浪兒中的一個。
張樂爺爺畫的這本《三毛流浪記》喚起了我對舊社會窮苦人的極大同情和對舊社會的無比怨恨。這本書將我帶到了另外一個世界:大街上一片混亂,人群中一片嘈雜,到處都是小攤販的叫賣聲、孩子的哭喊聲、警棍的敲打聲……令人不敢耳聞。再看看地上:堆滿了垃圾糞便,瘦骨嶙峋的乞討者……一幅幅慘不忍睹的畫面,使人感到心酸。
在那個舊世界中,使人心酸、難過的是三毛,他從小就失去了父母,誰說清他的父母去哪裡呢?我想也肯定是被舊社會逼死了吧!三毛是個無依無靠、孤苦伶仃的人,他衣不蔽體、食不果腹,連富人家的狗都穿上棉衣了,三毛卻還穿著用麻袋補的單褲,常常冷的縮在牆角,只打哆嗦。
是三毛沒出息嗎?不是,他是一個聰明、善良、可愛的孩子,是那個萬惡的黑暗舊社會把他弄成這樣。我真想把舊社會一下子打成稀巴爛,讓三毛他們來到這個光明的世界,和我們一去吃飯、學習、玩耍,一起住在溫暖的家中,一起參觀長城,一起……三毛也是這樣想的,他甚至連做夢都想有個嶄新的書包揹著去上學,可是他的願望在那個舊社會一個也不能實現。如果在今天這個光明的經濟快速發展的社會主義社會,這些願望肯定能夠實現,而且其他各個方面會更好。
三毛機智、勇敢、有志氣,他憎恨壞人,連做夢都將三個壞蛋頂進河裡。他同情弱者,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他那樣貧苦卻拾金不昧,當他撿到錢包時,拼命追趕失主,還給了他。畫中的三毛是一個孩子,但他是千萬舊社會人民的代表。
我憎恨舊社會,更愛我們的新社會,更加體會到今天光明美好的生活。今後我要好好珍惜現在美好的生活,努力學習,做一個像三毛一樣機智、勇敢、聰明、善良、有志氣的人,為祖國創造一個更加光明的世界而貢獻力量。
《苦兒流浪記》讀後感 篇10
讀後感 ,3840字【篇一:《苦兒流浪記》讀後感】
今年暑假,我閱讀了《苦兒流浪記》這本書。這本書的主人公雷米善良、可愛。就是這樣一個善良柔弱的孩子在當時黑暗充滿殘酷的社會中堅強地生存下來。他是怎樣做到的呢?下面我為大家解開謎團。
小雷米是不幸的,但也是幸運的,他從小就是一個棄兒,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但是在養母的精心呵護下,他健康快樂地成長著。可是在八歲時,他那唯利是圖的養父卻把他賣給了江湖藝人维泰利斯。從此,他和他的新主人一起過著流浪的生活。雖然居無定所,但每天還能吃到食物,並擁有了夥伴。可是好景不長,雷米的新主人入獄了,所幸雷米遇到一位好心的婦人,過了一段日子。等到新主人出獄後,小雷米又開始了四處流浪的生活。即使這樣的日子也沒有維持很久,雷米的主人去世了。從此,他獨自挑起了生活的重擔,飽嘗了人間的酸甜苦辣。面對種種困難,他放棄不屈服,最終在朋友的幫助下,找到了生母和幸福。
比起雷米,我簡直太幸福了。在父母的呵護下,我衣來伸手,飯來張口。而雷米呢,小小年紀卻要靠著賣藝生存,能過吃頓飽飯對他來說就是最大的奢望了。想想我自己,不要說靠自己謀生了,就連自己的日常生活起居都要靠父母來幫忙。甚至有時還抱怨父母對自己的照顧不夠精心,埋怨媽媽做的飯菜不可口。記得有一次,媽媽讓我洗碗,我感到滿腹委屈,說:“我這麼小,還要我洗碗,我還要做作業呢。”說完,扭頭就走。現在想來,我太不懂事了,曾經覺得父母為自己做任何事都是天經地義的。讀了這本書,我決心以後一定要珍惜身邊的幸福,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雷米的堅強也是我需要學習的方面。面對困難,他從未放棄過,靠著堅強的毅力度過了一個個的難關,終於抵達成功的彼岸。是啊,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想想我在學習中,一遇到難題,就懶得想辦法,動腦筋來解決,而是坐等老師來講解。在生活中受到一點挫折就不能承受,總會找藉口把責任推卸給別人,不是勇敢的承擔,而是想到要靠他人來解決。雷米那堅強不屈的精神深深觸動了我的心靈。讓我決定以後要勇敢堅強地面對困難,不逃避,不輕言放棄。
《苦兒流浪記》這本書讓我受益匪淺。它讓我學會珍惜身邊的幸福,讓我學會堅強。相信,我也會通過讀這本書,變得成熟懂事,勇敢堅強。
【篇二:《苦兒流浪記》讀後感】
當你遇到困難時,或許你會垂頭喪氣,甚至會感到世界對你不公平。其實世界之大,或許有人曾經遭遇厄運,嚐遍艱難困苦,吃盡千辛萬苦,經歷了各種難以想象的無數次的坎坷與挫折,但他們不害怕,不悲傷,以一種打不垮的信念努力著,奮鬥著,直到成功!你若不信請看《苦兒流浪記》。
這本書的主要內容是:主人公雷米是一個孤兒,在他六個月大時,他的叔叔為了霸佔他們家的財產,偷偷地將雷米扔掉,他的養父巴伯蘭將他抱走,他天真善良,在慈愛的養母呵護下,在山村過著貧窮而
寧靜的生活。但風雲乍起,養到八歲時,又將他賣給了以賣藝為生的維泰利斯。從此雷米開始以賣藝為生的生活,但是他待雷米特別好,教他讀書、寫字。雷米和師父、小動物們相依為命,在賣藝為生的時間裡,經歷了很多事,在賣藝過程中也鬧出了很多笑話。漸漸地,雷米喜歡上了這個雜技團,他們到各地演出,掙了很多錢。可有一次,師父無意頂撞了民警,因此,師父被關進了監獄。在這期間,雷米有幸認識了米利根夫人,在她的“天鵝號”上,也認識了阿瑟。雷米和阿瑟玩得很開心,但好時光總是短暫的,師父的期限滿了,被釋放了,這也就意味著小雷米要離開“天鵝號”了,離開阿瑟和米利根夫人了。雖然他想留下來,結束到處以賣藝為生的日子,但經過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後,決定還是跟自己的師父走,又開始了顛沛流離的生活。可後來,師父和小動物們相繼去世了,只留下他和小狗卡比一起活了下來。但雷米始終抱著堅定的信念,憑著頑強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難,終於與生母米利根夫人團聚,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合上這本書,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雖然雷米遭遇了種種不幸,經歷了許多風風雨雨,但他也曾感受了人間的溫暖:收留他並給予他母愛的巴伯蘭媽媽;教他彈唱、識字的維泰利斯老人;不求任何回報而收留他的花農;與他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馬西亞……
與小雷米相比,我們不知有多麼幸福,整天沐浴在家人的關愛之下,衣來伸手飯來張口,還有著花園般的學校……我們的生活多麼豐富多彩!而小雷米卻從天真無邪的年紀—八歲離開了養母,跟著師父到處以賣藝為生,有時還吃不飽飯,精神的痛苦可想而知!但小雷米卻沒有因此而頹廢,而是始終抱著堅定的信念,憑著頑強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難,一次次堅強地從失落的泥潭中爬出來而從不怨天尤人。
在這本書的結局,每個人都已功成名就。雖然雷米之前一直艱苦地生活,但他一直從未缺少過愛:從巴伯蘭媽媽到維泰利斯老人,到收留他的而不求任何回報的花農,最後終於找到了他的生母—米利根夫人。在那個社會,愛會照亮整個世界,也使雷米一次次從失落的泥潭裡爬出來。這本書向我們詮釋了一個深刻的道理:無論誰都會在生活中遇到困難與挫折,只要你憑著堅定地信念,就會克服困難,取得勝利!
【篇三:《苦兒流浪記》讀後感作文】
暑假裡,我讀了一本書,書的名字叫《苦兒流浪記》。這本書的作者是法國著名的作家埃克多马洛。
書中的主人公雷米是一個身世不明的棄兒,被法國的一家農戶收養。小雷米在養母的照料下過著貧窮但幸福的日子。但他的養父卻覺得雷米是個累贅,便在雷米8歲時,把他賣給了江湖藝人維泰利斯。從此,雷米便跟著新主人浪跡天涯。後來,維泰利斯入獄,所幸小雷米遇到了一位好心的婦人,得以和他的兒子阿瑟一起過了一段豪華遊艇的生活。而維泰利斯出獄後,又帶著他繼續流浪。最後,小雷米歷盡了千辛萬苦,在朋友們的幫助下找到了生母。
在這本書中,我最喜歡的是第五章《我的第一個朋友》。在這一章中,雷米因為沒有小鎮上的演唱許可證而被警察趕走。走了很長時間,他遇到一位好心的婦人,這位婦人聽了雷米的遭遇後,便將雷米和他的動物朋友們留了下來。正是在這段時間裡,他親眼見證了阿瑟的幸福。他看到,當阿瑟能流利地背出課文時,他的媽媽會高興地親吻他。小雷米是多麼羨慕呀!因為他是孤兒,沒有爸爸媽媽的疼愛和呵護。雷米多麼渴望自己有一個爸爸,一個媽媽。因為那樣,自己就不會這麼流浪,自己就有一個溫暖的家。
於是雷米開始了尋找生母的旅程。他不怕千辛萬苦,曾劍在冰天雪地的森林裡遭遇狼的襲擊;險些凍死在花農的門前;被困在漲滿洪水的礦井裡……不管環境多麼惡劣,他總是不畏懼,不放棄,始終抱著希望,最後,終於成功地找到了生母和弟弟,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自從讀了這本書,雷米成了我學習的榜樣。在學習中再遇到攔路虎,我不會像以前那樣輕易放棄,而是動腦筋認真思考,努力克服困難。生活中,我努力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再事事依靠父母。特別是在學自行車時,記得我剛坐上車座,便感覺重心失衡,摔倒了,我急忙站起來,看著磕青了的膝蓋,我使勁踢了一腳自行車,大叫道:“我不學了。”但是,我想到了不怕困難的小雷米,我這點痛又算什麼呢?這才騎了幾下,就厭煩了呢?我不能半途而廢,必須要堅持下去,直到學會為止。於是,我又一次騎上去,雖然又捱了幾次摔,但我終於學會了騎自行車。
小雷米,謝謝你,是你讓我知道了想要做好一件事,就要堅持不懈,不怕困難,不放棄;是你讓我瞭解成功沒有捷徑,只要你不放棄,就一定會成功。
【篇四:《苦兒流浪記》讀後感】
陽光總在風雨後,只有在巨浪中垂死掙扎過的小船,才能到達幸福的彼岸。這個暑假,我讀了《苦兒流浪記》這本書,使我深深地懂得了這個道理。
《苦兒流浪記》是法國十九世紀著名作家埃克多;馬洛寫的一部小說。這本書給我們講述了一個叫雷米的孩子八歲離家,歷經千難萬險,飽嘗人世間的苦難,終於知道自己是英國某世襲貴族家長子,與生母團聚,過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
也許你認為苦難是一種折磨,也許你認為苦難是一種煎熬。但我反倒認為苦難是一門功課,一種鍛鍊。如果我們好好地利用這些苦難,它會讓你擁有自立,自強,智慧等高尚的品質,讓你變成浴火中重生的鳳凰。
雖說苦難可以磨鍊我們的意志,但我們受到的挫折和苦難與小雷米在流浪生活中遇到的苦難相比只是九牛一毛。現實中,我們從小像鮮花一樣,被家人小心翼翼地呵護著,我們養尊處優,沒有吃過半點苦,有時還會對我們的生活挑三揀四。可我們是否想過,像我們這樣的“小公主”“小皇上”一旦遇到挫折會怎麼樣?或者我這樣問,一朵生長在溫室裡的鮮花突然被放到了室外,接受大自然風吹雨打的洗禮又會怎麼樣?結果可想而知。
其實,這樣的生活已經給我們帶來了壞處。比如說我,做作業遇到難題,第一個反應就是放棄,卻沒有想過這是自欺欺人,吃虧的終究是自己啊!考試成績不理想,總是大鬧一場,接受不了殘酷的現實。殊不知,只有堅強地站起來,努力拼搏,才能收穫成功。
孟子曰:“天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所以,我們要大聲向“溫室的花朵”說“不”,向“小公主”“小皇上”說“不”。我們是二十一世紀的青少年,有權利,有義務挑起社會未來的重擔,有權利讓自己變得自立自強!
人生旅途,總不是一帆風順的,只有在無數次跌倒中堅強地爬起,才能收穫幸福。當你收穫了幸福,再回首眺望一路上的苦難與挫折,堅強與收穫,你一定體會不到當初的酸楚,因為此時在你的心裡,它已成為了你生命的天空中一道亮麗的彩虹!
饅頭之流浪記 篇11
高二作文 ,968字熱乎乎的蒸氣裡,我醒了,細看自己:雪白無瑕的肌膚,圓胖的身材,在熱氣裡發著誘人的香味,我,就是饅頭,而我很快接受這個“事實”了。
記得前幾天,離開麥稻媽媽和姐妹們時,囑咐我記得要完成自己的使命—讓人類都能把自己吃光光,填飽他們的肚子。為此,我在蒸籠裡使盡渾身解數來散發我的香味。
終於,在銷售員的極力推介下,一位女孩子買下了我。正當我自豪地敝在她的飯盒上,等待她品味自己的時候。女孩子的朋友對她說:“唉,你怎麼吃起饅頭呀,這樣單調的東西,硬邦邦的,像塊石頭那樣難吃。來,扔了它吧,我們去買花樣多多的蛋糕吧,最近的款式多了很多……”說著說著,女孩子便隨手把我丟到剩桶裡,無辜的我,泡在裝滿了熱辣辣的剩粥、剩面、剩包上,真是“門庭若市”啊。
過了一會兒,我們都被阿姨們送到豬場裡,當它們的午餐。可是,這跟麥媽媽說的完全不同嘛,我的使命是為人們供食,怎麼成了豬們的午餐啊?我不甘心啊,於是,在途中,由於車子不小心撞上一塊石頭而顫動起來,而我順勢猛力一跳,我滾到路邊的水龍頭旁邊。只見一位叔叔洗完腳後,並沒有把它擰緊,水滴還不停往下流。於是,我滾到水龍頭下,沖洗乾淨自己灰濛濛的身體,得以繼續完成自己的使命,心中疑問著:怎麼沒有人把它關好啊,就這樣,該多浪費啊!
就在這時,一群小孩追趕過,一不小心,我被踢到遠遠的,一個拋物線後,我滾到一個窗邊,“啊!”一聲,我尖叫著,原來是一個還沒吃的蘋果從我頭上砸來,順著發聲源,發現那裡有許許多多的年輕人在搞生日派對,看著那些食物到處都是,那品種更是多到目不暇接,“他們根本吃不完!”我心中不禁感嘆起來,看著他們嬉戲時不斷扔那些還沒吃過的食物,真讓人感到心酸,人類啊!
這時,有一個人經過我身邊,並發現了我,拾起我說:“這窗邊怎麼會有這麼髒的東西啊?”說完,隨手便把我丟到垃圾桶裡了。於是,我在想:我還是被扔掉了。
傍晚,我被人們送到了垃圾站了,這時,我才發現那裡有許許多多的同胞,它們是可供上人類幾年的食物,大家都是百感交集,互相訴說著。當然,我也不例外。正在此時,一位乞丐撿起了我,小心翼翼地剝開了我的外皮,快樂地吃了起來,我見他這樣的滿足,會心地笑了。而我,終於完成了我的使命。
但我還有一個心願,那就是:人類啊,請你們節約糧食吧,節約資源,一粥一飯,來之不易,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
玻璃瓶流浪記 篇12
國二作文 ,1048字沒有青花為我梳妝,沒有年代把我銘記。身前的一潭秋水,孤寂地映著我的隻影。枯萎的花,無意地落入我空洞的身軀,我聽它嘆息著短暫的年華,而我卻什麼也不能做,因為我只是一個玻璃瓶……
嬉戲追逐的孩童把我踢倒,似乎,終於有人注意到我了。我被拾起,成為了小男孩的玩具。我被他放在了雜亂的玩具堆裡,我終於不用飽受風霜的折磨了,我有了遮雨屋簷。一天,小男孩把幾隻蟋蟀放入我空洞的身軀。我第一次感受了生命的跳躍!只是,某一天,連夜的蟋蟀聲在我熟睡時,停止了。小男孩倒掉了蟋蟀的殘骸,順手把我送給了她的小妹妹。
她細心的為我擦拭身上的塵埃,而且,還輕輕地在我的脖子上繫上了一個小小的蝴蝶結。我被她靜靜的放在她的床頭櫃上。我也是第一次感受到了被珍惜的溫暖!一天,小女孩找了彩色的紙張,我看著她把紙張折了又折,不一會功夫,她的手上竟變出了一隻栩栩如生的千紙鶴。她每折一隻,都會把紙鶴放進我空洞的身軀。直到某一天,我那空洞身軀被千紙鶴填滿,我看著小女孩雙手合十,閉上了雙眼,悄悄的說出了她的心願:希望她心愛的奶奶能夠早點康復!我是多麼希望,上帝也能聽見這個小小的心願,也多麼希望這能早早實現!
只是,過了幾十天后,小女孩跌跌撞撞地走進房間,趴在床上,抱頭痛哭。那些哽咽聲是那麼的撕心裂肺,那麼的折斷肝腸。那是我永遠都忘不了的一天!小女孩的奶奶離開了,永遠地離開了這個世界,而我,這個寄託了小女孩所有希望的心願,瞬間徹底破滅!
我只是一隻玻璃瓶,我怎能夠奢望自己可以做什麼?
小女孩用筆在紙上寫了很多的話語,我從那一行行娟秀的字樣,猜出那是小女孩想對遠在天國的奶奶說的話。我看著她用顫抖的雙手摺疊著那張紙,原本熟練的一切,頃刻間因傷感而生澀,而緩慢。一滴滴晶瑩的眼淚沾溼了所有千紙鶴,刺痛著我的心。小男孩不該讓我感受生命的,不然,我想我這麼空洞的內心,對於死亡,是沒有感情的。
女孩兒把我帶到了海邊,她讓我隨著海浪漂浮。我再一次失去了呵護,失去了相伴的朋友。我想起了一開始,我的孤寂,我想起了小男孩嬉戲的笑臉,我想起了我在動聽的蟋蟀聲中沉醉的日子,我想起了女孩為我拭擦塵埃的情形,我想起了被千紙鶴充實了軀殼的感覺。是他們,讓我忘卻了易碎的命運,忘記了膽怯,讓我擁有了普通玻璃瓶沒有的經歷。無論,海浪再大,旅途再艱難,我也要替我記憶裡恩人、朋友,完成她給我最後的寄託—我,只是一隻普通的玻璃瓶,但我有充實、豐滿的靈魂。
我飄了許久,最後在陌生的沙灘上擱淺。歷經滄桑後,我在日光下微笑,又是一群小孩你追我趕地跑過……
風景在流浪 篇13
國三作文 ,896字當潺潺流水流過泥土,滲入樹根,歡喜地看見小草高高地長,花兒默默地紅,一切都在微笑地進行著。感受著空氣中翩翩起舞的旋律,我猶如乘輕舟,毫無顧忌地盡觀周圍的風景。
我不願停下來,風景也不願停下來。
船兒載著滿舟的幻想和醉意正濃的我,駛過一座座山頭,耳邊傳來一曲曲悅人的歌。咦?那不是俞伯牙嗎?你瞧,風吹動起他那頗為凌亂的髮束,彷彿有樂音伴著他哀吼,震得山崩地裂。“啪—”哇!伯牙他在幹什麼?他把最心愛的琴摔碎在地!只見他眼裡閃著淚花,打轉的淚珠,凝成一顆顆憂愁的瑪瑙。他吼啊:“子期仙遊,吾心已死,今琴亦斷!”是呀,即使有黃金萬兩也難買知心。這是友情的風景,如紅花綠葉。沒有綠葉的襯托哪得紅花的嬌豔。
我不禁撐起船槳,想要繼續隨風尋找更誘人的景色。突然,聽到一陣策馬聲,接著是笑聲、歌聲在耳邊奏起。劃近岸邊一看,原來是納蘭性德和冒浣蓮在策馬飛奔,對酒當歌。納蘭性德雖然是個性情中人,瞧他一副灑脫如風的雄姿,駕著飛馬,耍弄著五花八門的騎技,嘿,還不都是英雄難過美人關麼?冒浣蓮則在納蘭性德的不停打轉中歡歌起來,不時被風吹起輕紗般的衣衫,好似一位從天而降的天使在歌唱,而她唱的歌,叫做幸福。納蘭性德和冒浣蓮是來自兩個不同階級的人,連他們都能敞開心胸,以歌為樂,以酒為歌,這難道不是十分賞心悅目的風景線麼?況且,萬物總會緣起緣滅,而愛情則成了生生不息的重要紐帶,彌足珍貴的風景。
風吹動小舟,流水忽然急起來。頃刻間,我彷彿快要掉入萬丈深淵,我在呼叫,我在吶喊。難道風景就要離我而去?不,一雙溫暖的手緊緊地抓住了我。這雙手是母親的。終身難忘的記憶,刻骨銘心的經歷,在大浪淘沙中所剩無幾,唯一還殘留在媽媽身上的是滿手的粗糙和深刻著苦難的皺紋。母愛總如一泓清泉,緩緩地流過我身邊,從不帶來任何衝力,我總能安然無恙地融入其中。親情,如同空氣一樣,瀰漫在身邊,雖不曾留意,卻不可缺失。
夜了,我看見天邊的月亮時缺時圓。不錯,月圓是詩,月缺是畫,儘管人生旅途中難免不如意,然而,詩畫交融才完美。放大你的瞳孔,張開你的雙臂,去感受無盡的精彩。接近永不停息,不設歸宿的風景,與人間的情,人間的景流浪,流浪。
流浪 篇14
高二作文 ,680字嚮往流浪,幼想背一把琴,懸一口劍,像傳說中浪跡天涯的俠客,浪漫的神祕,以天為蓋,以地為廬,生命裡充滿了豪壯和詩意。
然而,我既絕非身懷絕技的江湖異士,天下也沒有理想中浪漫有趣,現實是如此嚴酷而實際,不容我循著夢想揚帆千里。
喜歡讀書,尤其是情節曲折的歷史傳記,縱然裡面有悲傷離別也因時間的距離變得悽婉美麗,在這一個個悲歡離合的故事中,我可以放任思緒遊離。
流浪,流浪,流浪在千百年廣闊無垠的世界裡。感受著先人們的眼淚和歡喜,從無數次峰煙四起和歌舞昇平中,尋找著人生的真諦。
雖明知是假卻仍偏愛武俠,因為只有在虛擬的空間裡,才能看見一片蔚藍無暇的純淨,敢愛敢恨,至情至性。
於是自小讀慣美滿童話的我寧願避開現實在理想的空間裡,遨遊直到年齡把現實放在眼前,塞進我心裡令我無法逃避。
我終於不得不面對了。
所有的寒冷、無奈、悽苦、鳴咽、世態炎涼,人心不古,都在一陣陣令人膽顫的旋風中,讓我掌心發涼。我對那陰森森的詞句又怕又恨,卻不得不承認那確是事實。
我想再一次變成那個有理想的我,可那個我已經被真實吞噬。所有的浮華虛構都矇騙不了我的眼睛,我的心開始迷離。我不願再去為現實消沉,可以前的幻想最多隻能給我片時的歡愉,我真的無家可歸了,流浪沒有詩情畫意。
流浪,流浪,流浪在無盡的悽風苦雨中,迷失了前進的路途。
迷路,迷路,我沒有找到人生的真諦,卻徹底的瞭解了流浪的含義。
在流浪中發現,書中描寫的和現實太相近,小到街頭的藝人,大到帝王將相都能留在身邊找到淡淡的影子。因為真實的書像寫生畫,能把現實表露無遺。
不得不開始真正的流浪了,只是,更惶惑,更迷惑,不知要到哪裡。
落葉流浪記 篇15
國小四年級作文 ,423字我,是一片剛剛出生的樹葉,身裹一身嫩綠的大衣,天天允吸著清晨的雨露,投身大地母親的懷抱,我是一片幸福的樹葉呀!
秋天到了,我被迫脫下碧綠的大衣,披上了金黃的棉襖。哪曉得噩運就要降臨到我的頭上。起風了,凜冽的風侵襲著我,呀!我被吹落在地上,然後又隨著風來到森林邊的小河旁,風又推了我一把,我掉落在水上。幸運的是我身體輕盈,浮在水面上,沒有沉下去。
河水帶著我來到下流,前面有個漩渦,我不幸被捲了進去。我哪裡承受得住這瘋狂的旋轉,我暈了。
等我睜開眼睛,拖著暈沉沉的大腦,環視四周,我被水衝上了岸,現在這是哪兒啊?我好想回家,回到那個有花香,有鳥兒的歌聲,有清晨的雨露的家。
冬天來了,寒冷的冬風,使我不得不裹緊大衣,找個安身之處,風帶著我,走走停停,終於我留在了一個草叢中,可沒等我躺下休息,大風拉著我,把我扔到一堆垃圾裡,清潔工人又把我帶到垃圾處理站,風見了我,又帶著我飄呀飄,又要帶我去哪兒呀?
唉!我什麼時候才能結束流浪,回到我那幸福的家啊?
《苦兒流浪記》讀後感 篇16
讀後感 ,614字那天,我在班裡的圖書角借了一本世界苦難童年題材小說的代表《苦兒流浪記》。故事雖短,但讀後意味深長,給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這本書的主人公雷米是一個可憐的棄兒,很小就被拋棄,幸虧好心的巴伯蘭媽媽收留了他,並細心地照料他,用自己的愛呵護他成長,就像綿綿的春雨一般,滋潤著他的心田。可是好景並不長久,狠心的巴伯蘭將雷米賣給了一個雜耍班的藝人。從此,雷米便與師傅一起浪跡天涯,以賣藝為生。在此期間,雷米結識了好友心裡美(一隻猴子),以及雜耍班的其他演員。後來,雷米遇難,花農的女兒麗絲拯救了他。接著,他與原來雜耍班的一條狗,還有一個曾經被他所救的會彈多種樂器的馬西亞一起在大街上表演,掙了很多錢。雷米想到以前多麼疼愛他的巴伯蘭媽媽,便請獸醫幫他挑了一頭奶牛去送給巴伯蘭媽媽(因為巴伯蘭媽媽的奶牛因家庭貧困而賣掉了)。
看到這裡,我覺得雷米很不容易,這麼小的孩子就要獨自面對流離失所的賣藝生活。但又因為他的聰明才智而佩服他,他面對生活中突如其來的災難毫不畏懼,理性對待。而當他最後掙到錢時,又不忘巴伯蘭媽媽對他的好,知恩圖報,買了一頭漂亮的奶牛送給她。他是生活中的強者,敢於面對困難,正視生活,不逃避災難,勇於承擔責任。
《苦兒流浪記》,一本多麼優秀的故事書,它雖簡短卻含義豐富,很有教育意義。它讓我想到了自己,自己現在的生活相對於雷米美好多了,我們應該珍惜現在的幸福生活。同時,又應該鍛鍊自己刻苦耐勞的精神,不要輕言放棄,揚起自信的風帆!
讓心去流浪 篇17
國三作文 ,647字放牧心靈,讓心去流浪。
我期待的累了就躺在草地上,傾聽風的聲音;我期待的仰頭可以看見藍天,白雲,自由的鳥兒翱翔於藍天;我所期待看看星空的變幻,留下一個奇怪的幻想,渴了飲一口清泉,傾聽流水叮咚的旋律。
我在書山題海里迷失著,我在鋼筋水泥的大廈中迷失著,我在期待與勵志的心路上迷失著。面對著壓力、競爭、挑戰、成敗,我焦躁,我失落,我堅韌,我成長……激烈的競爭讓我們沒有機會給心靈放個假,而我想去流浪,讓風吹散煩惱,讓雨開啟思緒。找回那份寧靜,在與大自然的親密接觸做一個純真的自己。
流浪是沒有目標的,沒有方向的。
我想去塔哈拉沙漠,讓漫天的黃沙隔絕城市的喧囂,讓駱玲帶我走一段絲綢之路,讓我登上金字塔,看看這塊無垠的曠野,我聽一段古老的傳說,尋覓一份古老的文化。
我想去非洲大草原,去看看那些可愛的野生動物。我所好奇的,我所幻想的,我可能會看到移徙角馬,我可能會目睹獅子,老虎的英姿,我可能會看到我所不知道的,各式各樣的動物。我想去非洲探一次險,尋一次寶藏,讓刺激,艱險的旅程,使我的心再次澎湃。
我想去重走那神奇的天路,摸一摸那聖潔的哈達,我觸控千年不化的積雪,我呼吸那稀薄卻潔淨的空氣,使我的靈魂得到淨化,我還可能會到熱情好客的牧人家裡喝一口香甜的酥油茶,聽一聽馬頭琴的旋律,看看白雲下馬兒撒歡跑的壯景。
我可能會登上泰山,體會“會當凌絕頂,一覽縱山小”的意境。我想看旭日東昇、夕陽西下的壯美,我想觀察每一天的變化,去尋覓那份歡樂與閒適。
放牧心靈,讓心去流浪,在塵世的喧囂中做一回聖潔的自我。
也許我也可以是流浪的詩人 篇18
高三作文 ,716字在這繁華喧鬧的塵世裡,我想看看時過境遷滄海桑田後,時光所留下的蒼涼與悲寄,想用十載的光陰,與人生上演一場義無反顧的旅行。
世界波瀾壯闊。它太大,我們太小。曾幾何時,想走遍心中的聖土,去體驗《道經》裡“我與天地並生”的境界。而後,也許會在世界某一個未知的地方,與曾經的自己不期而遇。
一個人,一部相機,一顆赤熱真誠的心,踏遍祖國大好河山。這是我多年的一個夙願。如今,我正在不斷地靠近它,因為終有一日,我要去實現它,去面對過去,現在,熾熱的夢。
想要義無反顧地離開,去遠方,去流浪。暫不為世俗所困,將心中所有牽掛暫且放下,於流浪中找回曾經的內心的安寧與恬然。
若是到了江南,執一卷宋詞,伴一張古琴,酌一壺梅酒,看天外雲捲雲舒,將琴彈到無我之境,去感受那“落花人獨立,微雨燕雙飛。”的清新,去體會那“秋陰不散霜飛晚,留得枯荷聽雨聲。”的閒情。於小橋流水之間,獨上蘭舟,感受那“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的豪情萬丈。
若到了塞北,幸得一覽“大漠沙如雪”蒼涼孤寂,看那黃沙一片,掩蓋了多少前塵往事,悲歡離合。若是到那偌大的草原,與當地人討一壺馬奶酒,再與他們策馬奔騰,共享人世繁華。
也許,我的血液流淌著一種名為“流浪”的成分。不願意終生規規矩矩地呆在一個地方,內心總有一個聲音在吶喊:“人生,還有詩和遠方!”而我的流浪,卻並非逃亡。我會坦然地面對過往的得與失,悲與樂。也會始終牽掛著我的故土,我的親人。流浪一段時間後,便會回到學業中,畢竟,我不是陶朱公,亦成不了王維。我只是一個單純想流浪的詩人,單純的想要嘗試幾場義無反顧的流浪,體驗人世的悲苦,荒涼,波瀾壯闊。
願我能,行走山川之間,聆聽自然的吶喊,執筆記下詩與遠方,周而復始,季節迭失。
有一種生命叫流浪 篇19
國二作文 ,995字不要問我從哪裡來,我的故鄉在遠方。為什麼流浪?流浪遠方,流浪……
—題記
這首歌的名字叫《橄欖樹》,也許有很多人都聽過這首歌,它的詞作者是三毛。以前,對於三毛,我沒有很深的瞭解,對於她的這首《橄欖樹》,我也僅僅理解為臺灣對祖國的思念這種簡單的政治思想,但我的視線卻被“流浪”這兩個字深深吸引。
流浪曾經是多少人的夢,當我們感到無助的時候,當我們被這個世界欺騙的時候,甚至當我們和父母耍小性子的時候,我們可能都想過要去流浪。要一個人揹著旅行包徒步走遍這個世界,終有一天驕傲地回來,向每個人證明自己生命的價值。
流浪,流浪,這,真的是流浪?
今年的寒假讀了三毛的《夢裡花落知多少》,這本書並不是什麼華麗詞句的堆積,而是簡簡單單的三毛的生活,那些從三毛的生命裡面傳出來的聲音,直直地震響了我的耳膜,我聽到了一個不一樣的生命。
三毛是臺灣人,但是從大學開始就是在西班牙等歐洲國家渡過,沒有什麼特別固定的住所,幾乎在每個國家裡都有自己的朋友。來去無蹤,唯一的牽掛大概就是自己的老公荷西—那個比她自己還小几歲的人,他們一起在拮据中,在幸福中生活。只有荷西,才讓三毛的步履稍稍減慢了些。但是她是不幸的。荷西早早地離開了她,她又成了孤獨的一個人,行走於歐洲各國之間,尋找自己的根,尋找自己和荷西的足跡。她已經完全適應歐洲的生活,對臺灣和大陸,並沒有過多的眷戀,她自己本身的學歷也並不高,所以更加反感被別人當成名人看待。只是一個人,快樂或者孤獨地生活。
《夢裡花落知多少》讓我明白,流浪的真正寫照,就在三毛那裡。而她的四處行走也許本身也不該叫做流浪,她至少不是為了向別人證明自己的什麼才去流浪。那些揹著旅行包去流浪的人,許多是揹著自己的夢想和行李通過流浪告訴別人自己的能力。所以,究竟誰更加有內涵呢?
流浪,在三毛的眼中,在我的眼中,都是一個格外安靜的詞語,沒有什麼浮華,那是一個人內心的方向而已。流浪並不是要向別人證明什麼,要別人看到些什麼,只是自己往前走的路,只有你自己知道它有多長;不必因為自己沒有達到某個目標儘管累了依舊走下去,那樣的路,不叫流浪,叫奮鬥。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承擔起“流浪”的重任,所以請不要隨便說流浪。
那是心的方向,是一種不同的生命。如果人的一生就是用流浪的心態走過,那這個人大概也可以稱為大師了吧。
我們可以沒有目的地,讓心靈去旅行,因為,有一種生命叫流浪。
流浪的日子 篇20
高二作文 ,904字因為困惑,有了逃避的藉口。而追求,重新引動飛行的理由。
—題記
不知道當初的選擇是否是個美麗的錯,極度的疲倦和困惑透支著我的身體,我如同夢想的奴隸,被擺弄著,任他把我拋向海邊,然後又拋往沙漠。不太堅強的身體卻要支撐著那個需要太多堅強的夢。
海邊
揹著畫板來到海邊,鹹鹹的海風撩起了我的額發,閉上雙眼,靜靜地聽著大海的呼吸,我醉了,捧起畫板,畫筆彷彿擁有了生命,完全不受我控制,自行地揮灑著他對大海的痴迷。
家中
家中一片零亂,一個人住總是不太講究,這曾是我少年時所向往的,而如今才知道一個人生活的艱難。翻開記帳本,水費48元,電費65元,伙食費93元,已經吃了一個月的方便麵,可再怎麼節約,還是在吃上無意的花費了93元,另外還有交給房東太太300元的房租,朋友生日Party送去的鮮花,共耗資618元。我的天!上個月賺得的工資一掃而光。越想越煩,抱著頭跑到床邊,順手拿過枕頭,壓在頭上倒了下去……夢醒是殘酷的,這意味著我必須暫時放下我那浪漫的追求,先解決吃飯問題,留戀地吃掉箱盒裡的最後一包方便麵,然後挎起揹包去找工作。憑著那張大學本科的畢業證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咪咪超市,雖然屈才了點,但只想賺夠下個月的開銷就走人,繼續過我的流浪生活。
超市的工作並不複雜,只需把瓶瓶罐罐、大包小包整齊地排好就搞定了,如果沒人發現,還可以偷偷塞包香口膠之類的小零食,很愜意的生活,但太安逸並不適合我,我不會久留的。
沙漠
拍了拍好久沒用的行囊,給遠方的父母打了長途,告訴他們我的行蹤,就去尋找那個讓我魂牽夢索的撒哈拉。
沙漠裡的人對我並不友好,他們的態度如同沙漠地區早晚的氣溫,差異很大,變化無常。帶去的東西都被貧民搶光,甚至連帳篷釘都被他們拔走。
然而,我並不在意這些,生活的好壞對我無所謂,只怕精神的空虛,感謝那些貧民,至少他們沒有讓我感到孤單和無人問津。
驚異於自己“隨遇而安”的能力,這一點要比三毛強的多,很快學會了不用桌椅的生活,常常倚著毛墊,通過屋頂的平臺仰望天空,一直倚到天黑,這時總有淡淡的思念爬上心頭,微微的悔意浸溼雙眼。追夢總要付出許多代價,但真正懂得生活的人永遠追求不止,永遠不會迴避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