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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魯迅 篇1
國三作文 ,630字初讀這題目,可以這樣理解:閱讀,即品讀,而魯迅,則是大家眾所周知的人物;閱讀魯迅,獲得感悟,就應從魯迅的思想開始讀起。
我曾讀過魯迅一些作品,為他進步的思想感到振奮,為他犀利的文筆感到讚賞,為當時人的迂腐、愚昧、無知而感到心酸!
我可憐孔乙己,那個生命不值十九文錢的苦學者,從“擺”到“摸”出錢的變化,表現了他日益頹廢,到最後的死,也任然沒有獲得人們的肯定。除了欠掌櫃十九文錢,竟沒人記得他。
我感嘆《傷逝》中子君和涓生可悲的愛情,由於受到封建社會所遺留下來的可悲的思想影響,子君帶著對心愛之人的不捨與對現實社會的仇視,離開了傷心欲絕的世界。
我憤慨於《狂人日記》中那幫人吃人的醜惡嘴臉,他們身上每一個毛孔都散發著腐朽、骯髒的氣息;那些不認親情,沒有感情的人,就是社會的寄生蟲。
很多次,魯迅先生以筆代戈,一次又一次將利劍插入敵人的要害裡,準確而敏捷。他像一面鏡子,將那個社會的腐朽、骯髒完整地反射出來,展現在我們眼前。他帶領人民在《彷徨》裡探索,在《吶喊》中前進,在《藥》裡思索。閱讀他,就像一陣春雨,將自己的思想洗得乾乾淨淨,並散發著新的、閃耀著的東西。而閱讀他的思想則更是理致易明,讓自己有所進步。
在閱讀魯迅的同時,我看到了百草園的美麗;看到了沾著革命者獻血的饅頭反襯出的社會;看到了祥林嫂悲慘的人生。是的,閱讀魯迅,就好比閱讀了自然,閱讀了社會,閱讀了人生。
魯迅是一本耐讀的書,永遠的閱讀,就會有永遠的收穫。品讀魯迅,就像品嚐咖啡,香濃縈繞於心頭。
我讀魯迅作文600字 篇2
國二作文 ,3882字【篇一:我讀魯迅作文600字】
有人說,時勢造英雄,正是魯迅所處的特殊時期造就了這個千古傳奇人物。此話固然不錯,但如果單單因為時勢,那為何那個時代出色的思想家,政治家和文學家少之又少呢?看來,魯迅的成名與其個人先進的思想,獨特的政治見解和文學上頗深的造詣密不可分。
從阿Q正傳讀魯迅
有人評價說,魯迅光憑阿Q正傳一文便有資格獲得諾貝爾文學獎。足見此文的價值之高。在我看來,此文的成功之處有這麼幾點:
成功塑造了處於社會底層,遭人凌辱,卻又善於自欺欺人,自我安慰,欺弱怕強,自輕自賤,善於忘卻的阿q形象。併成功創造出一個新概念—阿q精神勝利法,此人此法廣為流傳,在中國影響深遠。
小說語言簡練,準確,有意蘊。都說魯迅寫過一篇文章之後要經過六次以上的修改,方將其發表。有此文足見其所以然。小說的人名,地名都是經過作者用心醞釀所得,如:“阿q”,“未莊”等。小說為有力的表達其含義,創造了含義豐富的新詞彙,如:“怒目主義”。小說的細節描寫極其到位,故事性強。小說中的語言很多都運用了一語雙關,看似平淡,實則意蘊無窮。
小說由小見大,由小人物,小村莊寫出了整個中國的社會狀況,具有極高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文中通過阿q形象的塑造,表現了革命的可能性,同時也展現了當時下層人民麻木不仁,虛偽不堪,其弱怕強的社會風氣,不禁引人深思。單從表面上看,阿q的樂觀,也對於現實中的我們調節自己的心情,使自己在精神上處於有利地位提供了參考。
由其文便可知其人。單從阿q一文分析,我們大概可以推知魯迅是一個這樣的人:
善於觀察社會,具有敏銳的洞察力和預見性,思想先進,超乎當時人們的理解範疇,是一個名副其實的思想家。
文學底蘊深厚。善於人物塑造和細節描寫。對文字的把握達到爐火純青的地步。是一位出色的文學家。
具有強烈的愛國情懷和憂患意識,敢於揭發社會的黑暗。冒著所謂:“文人政客”的魔爪,毅然決然為中華民族開出了“救命藥方”。
二、從狂人日記讀魯迅
在此篇小說中,作者以一個全新的視角—狂眼中的世界,和一個獨特的形式—日記形式,再次成功創造了一個不朽的狂人形象。作為文學巨匠,他巧妙的運用了大量的象徵手法,委婉地指出了社會千百年來的病態,批判了中國幾千年來封建思想對人們的戕害。全文末句:“救救孩子……更加流露了作者魯迅強烈的愛國精神,這是一種與生俱來,上至國家層面的正義感,是一種清醒之人,勇敢之人,無懼之人,大氣之人才具有的社會責任感。縱身創百孔,亦要鐵血丹青。
魯迅的作品值得我們細細品味,因為讀魯迅的作品不僅能提高我們的寫作能力,更重要的是能夠喚醒我們心底的國家意識,危機意識,引起讀者由衷的自省,提升其精神高度。
魯迅是一本永遠讀不完的書,需要我們用一生去體會。
【篇二:我讀魯迅作文600字】
中學界流傳著這樣一句話說:生物考試時怕遇到混亂的遺傳題。數學考試時怕遇到複雜的導數題,而考語文的時候最怕遇見魯迅先生的閱讀理解了。
所以說,怕魯迅成了我們這一代中學生的通病。你隨意去做一個調查,肯定80%以上的同學都會說害怕在語文考試的時候撞見魯迅的閱讀。至於原因,大家都覺得魯迅先生的文章生澀難懂,有些地方文白夾雜、有些地方用詞生僻、有些地方還有“通假字”……
小生讀書十餘載,與魯迅先生作品的接觸也不算少了吧!從小學,初中,到高中都有魯迅先生的作品。《少年閏土》、《故鄉》、《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孔乙己》、《社戲》、《祝福》、《藥》、《狂人日記》、《阿Q正傳》、《記念劉和珍君》、《拿來主義》……稍稍地從記憶中整理一下,還真不少。而且他們每每擺放在教材中最顯眼的位置。在我的印象中一本語文教材中必須得有一篇魯迅的文章,否則它就少了一縷“靈魂”,這本教材也變得“輕”了。
與魯迅打了這麼多年交道,學了那麼多篇他的文章,我們會很懼怕他。為什麼?究其原因,有兩點。一,他的文章中包涵的思想實在是太深刻了,我們這些未經世事,沒有人生歷練的中學生難得體會。二,我們所處的時代有所不同,我們看不到他所看到的,所以我們也很難理解他想說的,他想表達的。記得在初中學語文時。每當要學到魯迅的文章,老師都會給我們提前打好預防針。比如,老師會說:“同學們,明天我們將學習魯迅先生的《孔乙己》,請大家提前做好預習。”我不知那天怎麼了,和魯迅槓上了。我用了整個晚自習讀了《孔乙己》三遍之後,開始做教材後面的閱讀習題。但我還是做不出。什麼“孔乙己大約的確已經死了吧!”明明就是個病句,但它卻還要我們分析這個句子。直到有一天我在一篇雜誌上看到一個關於魯迅的段子,後來我釋然了。那個段子這樣說的:讀書的時候做一篇關於魯迅的閱讀,文章是這樣寫的“在我的記憶裡,我家門前有兩棵樹,一棵是棗樹。另一顆也是棗樹。”閱讀問題問“為什麼魯迅先生不直接寫兩棵樹都是棗樹。而要分開寫,一棵是棗樹,另一顆也是棗樹呢?”長大之後當了作家我明白了“老子愛怎麼寫怎麼寫,你管我!”
這雖然是一個笑話,但依我之見也很有可能是魯迅先生寫出難以理解之句的原因。若是這樣,魯迅先生還是很調皮的。又或者這些句子本沒有什麼“深意”,但出卷的老師非要說它有非常隱晦的“深意”,然後製成試卷,讓學生去猜,而作者很可能根本沒有這個意思。但魯迅已故,他不可能爬出來說:“我不是這個意思,你們誤會了。”所以出卷老師說什麼就是什麼了。周國平在有一篇文章中就提到這個觀點作者的作品中的一句無意的話或者一個隨意的詞語引起了讀者的注意,讀者經過反覆的推敲和認真的思考,找到一番能自圓其說的說法後,就認為自己真正“理解”了。
寫到這裡,我並不是想貶低魯迅,並不是認為他的文章毫無用處。相反的,我認為魯迅的文章有深度,非常深刻,很有思想的。但這樣的文章不是用來考試的,也不是用來讓人進入高階學校的門票,它不是用分數來評判的作品,更不是用來發財致富的文章。它是用來喚醒民族尊嚴的,它是用來撫慰一些傷心的靈魂的,它是用來為苦難的人們那吶喊的旗幟。如今它出現在了應試教育下的試卷的閱讀理解中,改卷老師利用者這一點點冰冷的分數來評判青年們對民族之魂的理解,這時對魯迅作品的侮辱!這是對魯迅文章的玷汙!
倘若魯迅在泉下有知的話,看到如今這類的社會現象,又要寫出一篇深刻“難懂”的文章了。
【篇三:我讀魯迅作文600字】
先生,你用你黑色的雙眸窺破黑暗,用堅強的筆桿撐起民族的脊樑,用深刻的筆調撕破虛糜的現實和歷史,洞開未來。你是民族魂。
讀《狂人日記》,瘋人囈語道出吃人真相。用病態的人反映病態的現實。在病態的現實面前,你看著不濟的國家,無知的、被禁錮的、心甘情願接受迫害的大眾痛惜不已。你能如何?區區一個人能改變整個民族、整個國家嗎?開始你學醫,希望治好國人的生理之疾;後來你毅然棄醫從文,只因為開化當時愚昧的民眾。你試著用紙筆開出拯救民族危亡的藥方!力挽狂瀾!
病的人太多了,不病的人太少了;病的太久了,治癒的時間太少了。寡不敵眾。你以冷峻的眼光蠡測病情、用尖銳的筆調把病情公之於眾。可又不能過分直白,因為有太多的人要利用世人的病啊。於是諷刺、反語是你常用的利器。
狂人病了麼,怕魯迅就是那狂人罷。怕那群革命人士就是一群中國的狂人。他們要叫國人睜開那雙迷濛的病眼,看看落後的國家。
你是在那個時代才能出的思想家、革命家、文學家!然而,哪個時代不需要你這樣的民族魂呢?
【篇四:我讀魯迅作文600字】
說實在話,自打從初中接觸到魯迅的作品,我對於他本人就不抱太大喜感,甚至可以說是嗤之以鼻。用某位仁兄的話來說他就是為了坑害後面無數代中學生而創作的。
魯迅的文章長且堵,長並不是指它的篇幅長,而是要讀懂它耗費的時間長,至於要讀透那就更不是靠時間說了算的。堵是指它的思維方式與我們現代人的思維方式有很大的偏差,於我們看來是不符合邏輯的事件,在他那個年代卻是順理成章的。語言風格和構句方式也很傳統,作為從文言文到白話文過渡時期的作品,使得我們難以讀懂它,甚至讀通它。再加上初中老師對魯迅文章的“解讀”,可以說是給我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曾經有人問起我初中語文學到了什麼,我毫不猶豫的告訴了他是“魯迅”。原因很簡單,作為中學教材中的常客,魯迅在很多版面上都留下了足跡,而旁邊是一堆老師分析的“標準”的解讀,我們只能被動地“理解”魯迅的文字表達了什麼,象徵著什麼。而至於魯迅為什麼要用這種方式寫,他這樣寫於他和社會有什麼影響就不得而知了。
我認知的改變是從前兩天肖老師發的兩張《阿Q正傳》的試卷開始的,也可以說直到兩天前我才真正地接觸到了魯迅。肖老師把試卷發下來沒有開始講解,只是讓我們看。剛涉獵這篇文章時就被阿Q深深地吸引住了,看是覺得阿Q很可笑,一直看到結尾便發現這篇文章可以說是通俗易懂,較魯迅其他文章還是有很大區別的。沒見老師喊我們停就繼續看,總共看了三遍,漸漸理解到其中的韻味,覺得阿Q其實很可憐的,到最後才覺得他是可悲的,整篇文章所描述的社會現實也是可悲的。接下來聽了同學們對阿Q的精神勝利法討論和老師黑板上的總結,對於阿Q又有了深層次的瞭解,同時也真心覺得魯迅這人不簡單。
又回想起以前學過的文章《藥》《狂人日記》《祝福》中捧著十世單傳的“嬰兒”的華老栓,提防著人吃人的狂人,嘴裡不斷念叨著:‘我真傻,真的’的祥林嫂,這簡直就是活生生的人,他們就是時代的代表,是那個年代底層老百姓生活的寫照。魯迅的筆桿直且硬,是注入了最真實而沉重的靈魂的。他不是一個普通的革命家和文學家,他是一個時代的思考者,是另一個時代的開拓者。
魯迅故里讀魯迅 篇3
高一作文 ,245字再次在小街上漫步,臭豆腐、香糕、黃酒……一切都被烙上了魯迅的烙印。魯迅一個人,可以影響一座城市、一個民族、一個時代。他不需要活得多麼波瀾壯闊,不必在民族危難之時策馬趕到用刀槍救國,他只需一支筆,便可挽救人們的靈魂。“他無意做詩人,偶有所做,每臻絕唱”。
“沒有偉大人物出現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憐的生物之群;雖有了偉大人物,而不知擁護、愛戴、崇拜的國家,是沒有希望的奴隸之邦”。我走出景區,回頭遠望門口巨大的人像浮雕,那是魯迅,那是民族之魂。
讀《魯迅全集》有感 篇4
讀後感 ,459字何為偉人?當“黑雲壓城城欲摧”時,他能夠站起來,對黑暗勢力口誅筆伐;當其它文學家還沉浸在"晨風入荷塘,清新寰宇香"的詩情畫意之中,他卻嗅到了腐敗的氣息,看到了反動派如狼似虎的嘴臉;當國民黨的黑手伸向他時,他卻絲毫不畏、正義凜然。
他就是《魯迅全集》所描述的文學巨將—魯迅。在他的作品裡,在白紙黑字中,他就如同一位戰士,以筆作槍,痛戳敵人的毒手,撕開偽善的面紗。國民黨草菅人命、賣官鬻爵、魚肉百姓的官員,啼飢號寒、麻木不仁的百姓,被殘害冤獄、無端殺戮的共產黨員,在書中留下了泛黑的字型。旁敲側擊的筆法,留下了罪惡的鐵證。讀罷,不由得義憤填膺,嘆垂不已。這正是"魯迅文學"的號召力。
回過頭來,國民黨的連連敗退,最終到只能固守海島,原因不正是在書中嗎?古有曰:民心亦水,亦可載舟,亦可覆舟。國軍濫殺無辜,其後果不言而喻,若同魯迅,若同共產黨派,真不知會何興旺。
不過人總要朝前看,魯迅的光輝為我們鋪成了一條革命之路,我們以國家中心,信仰為動力,民眾為路徑,在這條路大步向前,那麼光明磊落的未來一定是屬於我們的。
讀魯迅 篇5
國一作文 ,981字老師剛剛講完了魯迅,這天,老師又帶我們去了圖書館,下令讀魯迅先生的文章。
只見同學們眼疾手快,我還沒看到書,便已搶完了。我只好拿著一本躲在角落的《魯迅語錄》湊和著。
我這人群中擠出一塊地方,便坐下仔細讀了起來。只見那第一章中,談的都是抗日時期的國事,並沒有什麼需要仔細閱讀的。我只是草草地看完字,就翻了頁。
第二章,只見那篇目上那四個字“筵簋肉宴”,我不懂的四個字,只好草草翻了過去。開頭便是一句《熱風》中的“我有一位朋友說得好:‘要我們儲存國粹,也須國粹能儲存我問。’儲存我們,的確是第一義。只要問他有無儲存我們的力量,不管他是否國粹。”當時並不什麼意思,只在後來,我突然明白,意為:“國粹裡有我們,我們才會將國粹交出。”但這位朋友言裡之意就為:就憑日本人那性子,怕連這段歷史都不會留下。魯迅先生會記錄下這句話,定是他也是這意思。
這一章總的是寫人,中國人。魯迅先生對抗日時期中國人的性情十分了解。有這一句“中國的文人……萬事閉眼睛,聊以自欺,而且欺人,那方法是:瞞和騙。”——《墳·論睜了眼看》魯迅先生用這句批判了當時懂國事之人,並沒站出來,領導大家。這便為貶義。但魯迅先生並不以偏概全,就像以對比,同時讚揚了那些知明理的人。
“自己一面點電燈,坐火車,吃西餐,一面卻罵科學,講國粹,確實所謂‘士大夫’的壞處。”這句就很明瞭,就同上句中的“中國的文人”一樣,自欺欺人。魯迅先生就用明瞭的語言,表示出當時令人憎惡的“賊子”的形象。
這裡還有一句,“自稱盜賊的人無須防,得其反倒是好人;自稱正人君子的必須防,得其反則是盜賊。”魯迅先生就像料事如神,今世這句仍有道理。這句表明了魯迅先生對人性的深刻理解,似乎沒人能夠在他面前帶上虛偽的面紗。
魯迅先生對人性的理解,讓我讀到最後,甚至都懷疑他是否有在罵國人。讀他的語言,有一種對中國人“恨鐵不成鋼”的感受。讀在最後,似乎已經感受到他的心,那種對國人充滿希望,卻又有一些失望一樣的心。
魯迅棄醫從文的故事讀後感 篇6
讀後感 ,1062字魯迅,我們大家都認識,他是我國著名的文學家、革命家和思想家。但是早年魯迅的理想是當一名醫生。
一天,在上課時,教師裡放映的片子裡一個被說成是俄國偵探的中國人,即將被手持鋼刀的日本士兵砍頭示眾,而許多站在周圍觀看的中國人,雖然和日本人一樣身強體壯,但個個無動於衷,臉上是麻木的神情。這時身邊一名日本學生說:“看這些中國人麻木的樣子,就知道中國一定會滅亡!”魯迅聽到這話忽地站起來向那說話的日本人投去兩道威嚴不屈的目光,然後昂首挺胸地走出了教室。
他的心裡像大海一樣洶湧澎湃。一個被五花大綁的中國人,一群麻木不仁的看客,一一在腦海閃過,魯迅想到如果中國人的思想不覺悟,即使治好了他們的病,也只是做毫無意義的示眾材料和看客。現在中國最需要的是改變人們的精神面貌。他於是下定決心棄醫從文,用筆寫文喚醒中國老百姓。從此,魯迅把文學作為自己的目標,用手中的筆開始拯救國人靈魂的生涯!正像魯迅所說:“不是很大的鞭子打在背上,中國自己是不肯動彈的。”所以魯迅下定決心要改變人們的精神面貌。
如果說在近代史上有誰對中國文化最為反對,那無疑是魯迅。他在給青年推薦書本的時候,沒有推薦一本中國古人的書。他極力批判中國文化,以至要求全盤拋棄,而他卻深受中國文化薰陶,難道是他不熱愛自己的祖國,不熱愛自己民族的文化嗎?不是,正是他深愛自己的祖國,深為民族的落後而痛苦,才如此痛恨民族的文化,愛之深則恨之切,這是一種怎樣的悲傷啊。他終身以批判中華文化,喚醒民族精神為已任,現在,他的夢想已經實現,中華文明彷彿鳳凰涅磐,已經浴火重生。
我想,他是無所謂被人遺忘的,他的生命是燃燒給這個民族的,他本不是為了供後人瞻仰。他沒有留下一部長篇小說,也沒有留下一篇真善美的鉅著,他沒有站在人類文明的高度看整個世界,他只是站在了民族的高度看這個國家。他不要一篇長文,他只要充滿戰鬥性的雜文;他不要歌頌真善美,他只要批判與尖銳;他說,我絕不妥協,一個也不寬容,在受傷的時候,他遠離人群,像一隻孤獨的狼,默默舔幹身上的傷痕。
或許他確實是應該走了,他的孤憤已不適合這個時代,這個人為了民族的未來已經付出了太多,付出了同時代人的不理解,付出了他的才華,本來以他的才華,應該不僅僅是被中國人所記憶。可是今天,這個他深愛的民族也要忘記他了,因為這個民族已經不再需要批判,今天這個民族已經站起來了,他需要讚揚和驚歎,他需要傳統的力量以支撐他的尊嚴!
他以筆為武器戰鬥一生,被譽為“民族魂”。毛澤東評價他是“中華文化革命的主將”。“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是他一生的寫照。
我讀懂了魯迅 篇7
國一作文 ,759字“半世紀前中國文壇上曾活躍著中國最著名的近代大作家。他是時代的先驅,他就是偉大的文學革命家魯迅。”
這句話是我四年級的課堂筆記。那時的我還不省事,對魯迅唯一的理解是寫的文章都要全文背誦,這實在是令我崩潰。況且我根本不知他偉大在哪裡。也許是因我當時涉世未深吧。
後來漸漸地從魯迅的文學作品中,結合當時的社會看,他的文章似乎是頗有深度的。《父親的病》中的庸醫害了多少人,《阿Q正傳》中的阿Q精神勝利過多少次,《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中的那鄉紳的兒子是否發跡了,抑或是《孔乙已》中的那文人孔乙已死了沒有,我都無從而知了。我隱約懂得了一點點。可始終不得要領。因為他離我太遠了,畢竟現在不會再有醫生開出“原配昆蟲”這方子或有誰再去斷頭臺下接血了。
再後來,我看到了當今社會上的一些人,如某些人自稱伊斯蘭分子假裝說飛機上有炸彈。這和阿Q以遊戲的思想看待革命,其實本無什麼兩樣。有些人販子,先記清小孩資訊再下手,使我不得不疑心他是美女蛇轉生投胎而來。更有東北某處訛傳訛,說山上有鬼,最後專家說並沒有。這鬼的傳言也幾乎相當於那百草園裡的赤練蛇了,虛無而廣有信者。我又漸漸地多明白了些,多懂了些,他的偉大似乎是在於他的諷刺是通用的,不分時間的。
可真正對魯迅的透徹理解發生在魯迅故居中。北京的魯迅故居。魯迅的家僅僅是一套小四合院,院中一切綠色全是先生親手種下的。而最有特色的是魯迅的工作室兼臥室了。古樸的小屋被稱為老虎尾巴,是隻有七平米大的。而這間在其他深宅大院中有一個共同用途—養狗。而他的會客室更是奇特。牆上一行大字:“帶銀子來的不招待。”我幻想著他,並不富裕的他憤怒地把軍閥的特使趕出去的畫面,我又似乎聽到他把銀元毫不猶豫遞給革命青年時殷切的囑託。
我讀懂了先生,一個平凡而偉大,艱苦而偉大,永遠直言不諱地戰鬥著的偉人。
我讀懂了魯迅 篇8
國一作文 ,717字有那樣一個人,即使被埋沒,卻仍在戰鬥。
有那樣一個人,即使被壓迫,也不曾低頭。
如刷子般根根挺立著的頭髮,如用弄墨寫出來的隸體“一”字似的鬍子,如野草在寒風中頑強的站立著的瘦削而又挺拔的身影—他,便是魯迅先生。
我的姥姥是名黨員,從小她便灌輸我一些高尚的,偉大的精神給我。未曾知道我身處的這個國家有怎樣光輝亦或黑暗的過去的我,自然便與聽天書無異了。
她的書櫃裡有山一樣的書,瓊瑤的書啊,小人書啊,童話書啊,無所不包。似是有意,或是無意間,我翻到了一本看上去年頭已久的書(雖然包著書皮)。上面還用毛筆端端正正地寫著幾個楷體字—朝花夕拾,魯迅。當時的我就這樣記住了這個名字,或許是因為這個名字很怪,令人印象深刻,又或許是某種奇怪的直覺—這人大抵很了不起。
後來我學到了他的文章,老師和同學也多少提到了那個黑暗的時代。他,是中國近代文學的開創者,他的名氣,響遍了多個領域,不過,他的文章,我讀不大懂。不同於席慕蓉優美,溫婉的風格,也不同於林海音親切,生動的語氣,他的文字,怎得這樣悲涼?那可悲的厚障壁是什麼?
直到最近,我學到了中國近代史,與以前不同,中國不再是一頭雄獅,而是一隻待宰的肥羊。就算是一個日本小孩,在當時去拽中人的辮,中國人也不能吱一聲。我終於懂得了為何他的文章字字如刀,直刺人心,也佩服起他來,不僅僅是因為他的才華橫溢。為了國家,他願放棄那本應屬於他的榮耀;為了國家,他願過上四處遊走的艱苦日子;為了國家,他願奮鬥到自己生命的最後一刻……
關於他,世人的評價褒貶不一,比如葉聖陶,再比如郭沫若,說他悲觀呢?還是樂觀呢?我認為,兩者皆有,悲觀與樂觀,能看清世界兩面的人,可以稱之為聖人了吧!
魯迅傳讀後感 篇9
國二作文 ,1158字永遠的中國魂
臧克家曾為了紀念一個人作了這樣一首詩:“有的人活著,他已經死了;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他是誰?相信大家都清楚,他就是我們敬愛的魯迅先生。
最近,我就讀了一本關於魯迅先生的書籍,書名就叫做《魯迅傳》。書本主要將魯迅的經歷、行狀、思想、作品放在一個特定的圓裡,從而使我們更好地認識魯迅這位偉人——一個用愛國心點亮了中國前進的道路的人。
正所謂“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魯迅一生鐵血丹心,呼喚光明,為的是能使祖國振興,人民得到解放。他趕赴日本學醫,夢想通過學醫醫治國人,當發現救治身體並不是最要緊的事時,毅然棄醫從文,拿起筆喚醒沉睡在鐵籠的麻木的國人。遭遇各種迫害時,他輾轉各地,用“韌”的戰鬥精神來繼續為國家服務。就這樣,他一生永不停歇地進行戰鬥,一直站在時代潮流的最前方。為國家,為人民,百折不撓,殫精竭力。
葉聖陶是這樣評價魯迅先生的:“與其說魯迅先生的精神不死,不如說魯迅先生的精神正在發芽滋長,播撒到大眾心裡。”雖然我們與他相隔幾十年,時代也已然不同,但今天的我們依然在傳頌他,熱愛他。《魯迅傳》這本書讓我們更懂得魯迅先生,更重要的是,它教會了我們在當今社會如何做一個像魯迅先生一樣的真正中國人!當我讀完這本書,我發現,魯迅先生就是那個永遠的中國魂啊!
縱觀歷史,從古到今,像魯迅這樣的為中國的發展付出畢生精力的愛國志士還有很多:1910年年僅14歲的周恩來在校長的問題下,發出“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的誓言;1964年和1967年,鄧稼先為中國研製出了第一顆原子彈和氫彈,給國防武器做出了巨大的貢獻;2011年,袁隆平的超級雜交水稻試驗田的畝產首次突破900千克。這一顆顆愛國之心,不都是鑄造成現代強大中國的重要因素嗎?他們就是我們中華民族的脊樑,我們的民族之魂!
柏拉圖曾說過:“人不僅為自己而生,而且也為祖國活著。”無論是以前還是現在,即使社會風氣變了,人們的思想變了,但我們的這種民族之魂永遠都在,我們的這種家國情懷始終沒有變過。家是最小國,國是最大家,國家才是個人與家庭最大的“夢工場”,個人前途與國家命運唯有同頻共振才能奏出最美的樂曲。習近平爺爺正是懷著這種濃濃的家國情懷,匯聚起億萬家庭與個人的智慧和力量。既能溫暖家人,更能勇敢地扛起民族複習的偉大理想,這就是新時期的愛國之情,中國魂!
正所謂“少年富則國富,少年強則國強”,作為祖國下一代接班人的我們,要不負先人,不負國望,不負家人,勇敢承擔自己的責任,奮發圖強,將我們的民族精神代代傳承,併發揚光大。
愛在閱讀中 篇10
國一作文 ,784字今年暑假,學校開展了好書伴我成長活動,我積極參與了,接下來我與大家一起分享《讀者》。
隱約記得是初一下半學期剛開學時,空閒時想打發一下時間,便問同學借了一本《讀者》,但當我翻看了幾頁,就被它深深吸引了,裡面的一些短小而驚駭的故事蘊藏著一個個深深的哲理,讓人不得不佩服作者的聰明才智。
我有一個習慣,看一本書,總是會認真地看它的卷首語。我覺得一本書的卷首語是非常重要的,而《讀者》的每一篇卷首語都會告訴人們一個深深的的道理,讓人們的映像十分深刻,引起人們的沉思。
我印象最深的是愛的專題上的一篇文章。有一位母親因出了車禍,神經變得有些不正常,還經常做一些奇怪的舉動,甚至有時會離家出走,她的丈夫也因此操透了心。
有一天,這位母親摸索著竟來到了兒子的學校。突然,她的病犯了,竟然在馬路上手舞足蹈起來,引來了許多路人駐足觀賞。兒子放學了,看到了媽媽,不由分說,便抱住了她,叫道媽媽。正在這時,一陣大風吹來,兒子不由自主的縮了縮。母親此時露出愛憐的目光,並脫下了身上那件僅有的襯衫,披在兒子身上。剛才還在哈哈大笑的人們露出了眼淚。
是啊,母愛是偉大的,它既體現在驚天動地的大事上,也體現在日常生活中。而我們在平時恰恰忽略了這種愛,每一次微笑,每一個眼神,每一次回眸,每一聲叮嚀,我們真的真的忽略了。
依稀記得,我幼時特愛吃荷包蛋,媽媽每次都會煎給我吃。可隨著時間的增長,我的叛逆心理越來越強,動不動就和媽媽頂嘴,那一次早上起來,老媽給我做了荷包蛋,我興奮極了,該快跑過去吃,發現裡面有蛋殼,我生氣的丟下碗筷,去上學了,回來後,媽媽怕我餓,又重新煎了荷包蛋,還把手給燙了,我那時連句對不起都沒有,現在想想我那時真是不懂事,現在,我真心跟媽媽道歉。
讀者讓我收穫了很多,讓我明白了一個個大道理,瞭解了一個個感人的故事,聽到了一個個幽默詼諧的笑話。我喜愛《讀者》,希望你也能喜愛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