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魯迅相關作文20篇

遇見魯迅 篇1

國一作文 ,788字

這個星期六,因為一場秋遊,我彷彿坐著時光機,去到了魯迅先生的青少年時代。

我們先來到了魯迅故居,這是一座有著江南水鄉特色的老屋。泛黃的白牆和開裂的窗框都在講述著一個個悠悠的故事。

在這座老屋裡,我彷彿看到了魯迅的長媽媽在臥室裡給小魯迅講故事,魯迅正用雙手託著下巴,津津有味地聽著;我彷彿看到了魯迅在書房裡聚精會神地看書,還在書上劃呀寫呀;我彷彿還看見了魯迅拿了一張小板凳,在門口練習毛筆字,一筆一劃都是那麼工工整整……原來,這麼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小時候也和我們一樣,要讀書、練字,也愛聽故事。

跨過幾道門檻,穿過幾間小屋,我們來到了大名鼎鼎的“三味書屋”,上了一堂私塾課。在“三味書屋”,我發現在一張桌子上刻有一個字——“早”。我心裡尋思著:為什麼這張桌子上會刻一個字呢?疑問剛剛冒上心頭,我好像聽到魯迅笑著說:“是我刻的哦!”聽私塾先生授課,我才知道當時魯迅在“三味書屋”讀書,有一次因為給生病的父親送藥而上學遲到了,被先生責罰,用戒尺打了三下。這個教訓讓魯迅刻骨銘心,發誓以後再也不遲到了。為了時刻提醒自己,他在自己的課桌上刻了一個“早”字。

看著這個“早”字,我想起了自己在時間管理上的一些不足。我暗暗下定決心,我要好好學習魯迅先生的知錯就改,要做時間的主人,學會合理安排自己的學習時間。當然,我不會把“早”刻在我的課桌上,而是把它刻在我的心裡。

這場秋遊讓我遇見了魯迅先生,也許會影響我的一生!

一種深層次瞭解人的方法和學問,能使人們認識到自己及他人內在的本性,進而能把人的真實、深層、較大的內心需求和渴望發掘出來。

夢見魯迅 篇2

國三作文 ,636字

魯迅回答:“當時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中華民族面臨許多嚴重威脅,封建觀念深入人心,民心動搖不定,正處於災難深重、生死存亡的非常時期。我見到了許多平民百姓被壓迫的事件,感到十分心痛,我希望可以用手中的筆去與封建專制進行對抗,去喚醒黑暗中的人們。”

我又說:“那你覺得你自己是個怎樣的人呢?”

魯迅回答:“我13歲那年,祖父因涉嫌科場舞弊案被捕入獄,需要錢來打點,而父親一病三年也需要錢,因此家道急劇衰落,以至於學費都無法籌措。家道一衰敗,家族人一個個都換了個嘴臉,使我小小年紀就感受到了世態炎涼,對於封建社會的吃人罪惡,有了切身感受。這段痛苦人生經歷使我迅速成長、成熟起來,我能深切體會到我的變化,這其中的許多人生選擇是被逼的、無奈的。對此我並不諱言。”

我感慨地說:“《朝花夕拾》裡許多事情的發生讓我感到可悲,感到封建專制社會對人們的毒害至深,以及世態炎涼與人情冷暖,讓我感觸很深。”

魯迅突然嚴肅起來,說:“是的,我是根據親身經歷來寫這本書的,當代社會發生了許多事讓我感到痛心,每件事都體現出了當代社會平民的愚昧、麻木、遲鈍和無知。喚醒人民成為了我的願望,哪怕不能帶槍上陣,我也堅信手中的筆同樣有著不小的力量,去為之奮鬥,正如我在《吶喊》中所寫: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魯迅講完便離開了。

這個夢裡,我與魯迅的對話不多,卻給了我很多感悟和記憶,彌足珍貴。

相遇魯迅 篇3

國二作文 ,1006字

譯著尚未成功,驚聞隕星,中國何人領吶喊。先生已經作古,痛憶舊雨,文壇從此感彷徨。

—題記

臉是方方正正的,頭髮是一根根豎立的,鬍鬚是標準的八字鬍。那雙炯炯有神的眼睛,閃射出堅定地光芒,愛國的情懷—這正是我心中的魯迅。

初遇魯迅是在六年級的課本上—《少年閏土》。開始讀全文就覺得一個字—順。全文不拘一格卻又省略得當。這優美的語句像漣漪般盪漾開來,即使讀者心曠神怡又合著魯迅的思想感情,有一種獨特的閱讀感受—美!全文層次分明,描寫細膩,不愧是文壇第一人的靈感。再度全文,心中又湧現出一種感受—雅。彷彿魯迅本人在你面前,隨後又悄無聲息的消失了。就如琴絃一樣,波動了我內心的那根琴絲,好似我以是作者三讀全文,內心的感受已無法用語言形容。全文蕩氣迴腸,一氣呵成,難道不是魯迅“文壇第一人”的最好詮釋嗎?

讀過他的文章往往容易入迷,忘卻自我。他的文章是那麼通俗易懂,那麼真實,那麼真摯。他用筆“殺死”了多少敵人?他那是在用心寫文章啊!

瞭解魯迅的散文集,是從他的《朝花夕拾》開始。全書共十幾篇文章,生動形象的描繪了魯迅少年和青年時期不同生活經歷與體驗。讀到這些文章時,有時會忍俊不禁,有時會滿腔怒火—這便是魯迅散文集的魅力,他寫的這些方方正正的字會讓讀者達到一種忘我的境界。魯迅執著於生活,以“人是生物,生命便是第一義”為信念,致力於“改良人生”,不僅洞察人情世故,而且犀燃燭照,時時發表卓異的見解,如在《父親的病》中覺得父親臨終時照習俗不斷呼叫的是“父親最大的錯誤”,至今讀來仍覺得魯迅說的有理有據。“不倦的教誨,小而言之,是為中國,就是希望中國有新的醫學,大而言之,是為醫術,就是希望新的思想可以傳到中國去。”這是魯迅寫的一段話,同樣也是魯迅一生的使命,他投醫從筆,拿著堅硬的筆桿子投身於救國愛國之中,《朝花夕拾》不是為某個人寫的,而是中華民族千千萬萬名兒童寫的。待我們長大成人回憶所及,再來細讀,我敢說人們一定會溫故而知新,掩卷三思,嘆噓不已。

正是這些思想讓魯迅敢於鬥爭,敢於奮鬥,敢於追求。哪怕因此傷害自己,哪怕否定自己,他也如潑出去的水,一路向前,從不回頭。正因為如此才奠定了魯迅“文壇第一人”的稱號。

想寫文章,便寫得不拘一格,出類拔萃;想救國,便轟轟烈烈地搞“新文化運動,想改變中國人思想,便創立獨一無二的風格。這就是魯迅。

魯迅之我見 篇4

國一作文 ,696字

週五下午得幸觀賞紀錄片……尾聲之魯迅。一個半小時的正坐仰面,讓我或多或少對這一個封建末期風雲莫測的大家庭產生一些看法。這個家庭是姓周的,兄弟仨人,因為古老的正統思想聚在一起,由於是講尾聲,所以對除魯迅之外的倆人講述一較多。

魯迅,音譯lution,取自“革命”一詞中的後半部分,可以見得,這個周老大是個革命家,一生都在追求民主,既是筆名那麼他又是個作家,是下筆膽大,不畏強暴的作家。在封建的舊文化中他似一隻蝶,盈盈飛過漫山花叢卻不沾雜其色其味,可又能扇起一陣派之風,在山的最高處揭露其黑暗統治,大呼:“跟上時代的思想潮流”!

但其實,沒人真正瞭解這蝶到底在舞些什麼,絕大部分人認為他是偉人,是中國的高爾基,又有人認為他的文字讀起來疙疙瘩瘩的,我當然無法爺辨哪種評價是正確的,那是因為我們沒有受到封建舊思想的洗禮,這揪及他的家人,他的孩子。

朱安,典型的社會底層的婦女,從視訊得知她還纏著小腳,自與魯迅結婚後便恪守婦道,接受這包辦婚姻。她又沒有極高的思想文化,便只能這樣認為纏足的都是好人家的女兒,圖片中朱安坐在凳子上,佝僂著背,沒有老夫人和魯迅,她只能被埋沒在社會中,孔乙已,近來才學到這個人物,一個要面子可偏又落榜的人,終日無所事是,養成偷人東西的惡習,可他又能怎樣吧?封建的科舉制給了他重重一鞭,沒有主要經濟來源斷失一腿的人,也只能成為別人喝酒間談笑扯談的話題了吧……

視訊也講述了周作人,周建人,多麼思想覺悟低,多麼沒有主見……也只是大樹底下好乖涼,尋求魯迅的庇護罷了。

腦海中魯下過是那瘦板的身材,一兩寸的頭髮,少年是眉眼清秀的正氣,中年時兩抹鬍子的傲然,是永屹立在中國魂頂端的身影。

魯迅之我見 篇5

國一作文 ,789字

“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

—題記

在為了解魯迅先生的生平前,對他的定義便止於此了,單單知道他平生最為經典的一句為“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當時對他的印象便是愛憎分明,疾惡如仇,愛國愛民。

當然我的評價並不是完全正確的,畢竟不是一個年代的人,畢竟歷史的真實性有待判定,畢竟更沒有資格去批判一個歷史文人。

一段視訊,總能把我們與歷史拉近,與魯迅更加密切。事實上,這段視訊的確讓我對魯迅有了一個新的見解。

魯迅一家人口多,眾論紛紜。聽了高曉鬆的講說,周作人曾當過漢奸,雖帶有批判的感情色彩,但卻為真。然而周建人,也就是魯迅的三弟。一生在魯迅的“大光環”庇佑下長大。他的一生也是大有成就,卻被周作人的老婆策劃了一起所謂的“酒後婚事”,讓兩個日本女子地位大升。但這些都不是重點,我今天想講的是魯迅—

魯迅,原名周樟壽,後改名周樹人,字豫才,浙江紹興人。他離開自己當初的大宅子後,對周作人說了四個字,大意就是現在宅裡只有一箇中國人了。

哦,也是。魯迅的人品比周作人和周建人都高,他與他的原配妻子只同房過一次,也就是新婚之夜,足以可見他對婚姻其實是不滿的,此類婚姻在當時也是“包辦婚姻”,也就是沒有感情的婚姻,實屬可悲。可魯迅又是一個極其負責的人,沒有像徐志摩一樣花花心腸多次離婚,也沒有像一些人一樣幸福美滿,處於中間。後對徐廣平產生了愛慕之情,也就是如今所說的“好感”。

朱安是魯迅名義上的妻子,而許廣平才是魯迅的愛人,並與她有了孩子,如果此般情況放在當今社會,法律是不允許的,但當時正值改革時期,所以制度也隨之變得開放。

魯迅先生德才兼備,他討厭小腳女人,倡導“女子無才便是德”,但我覺得他並不喜歡這種女子,而是更喜歡能與他並肩作戰的女子,可能他的思想比他人更加先進,又或許革命家都喜歡這般女子。

魯迅的生平丁不止於此,含蓄,我們去“發掘”。

與魯迅先生相遇 篇6

國一作文 ,809字

早晨盛開的鮮花,傍晚的時候摘掉或拾起。“朝花夕拾”,這簡簡單單的四個字卻在魯迅先生的筆下散發出獨特的色彩。

這是魯迅先生筆下唯一一部回憶性散文集。《朝花夕拾》是魯迅先生後來修改的名字,原名《舊事重提》,書中記錄著魯迅先生懵懂的童年,美好的少年時期,還有青年時期的人和事。

這部散文集,讓我在白紙黑字之間,與魯迅先生相遇。伴著淡淡的書香,緩緩步入了魯迅先生的童年。

《狗·貓·鼠》讓我看到了魯迅先生兒時的天真,他在文中控訴了貓的種種罪行。第一,貓對自己捉來的獵物,總是盡情戲耍夠了,才吞吃下去,十分殘忍。第二,它與獅虎同族,卻是一副媚態。第三,貓吃了魯迅養的小隱鼠,雖然後來證實了不是貓的所作所為,但還是一如既往地記仇貓,與貓博鬥,長大後也是如此。

在《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中,可以看出少年時期的魯迅幼稚、歡樂。那時的他每一天都很充實,在百草園和一大片一大片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植物園裡快樂玩耍,那是一件多少自由的事情啊!而在三味書屋,魯迅先生卻只覺乏味,“每天只讀書,正午練字,晚上對課”。儘管這生活如此枯燥,但魯迅先生還經常叫上同窗們去三味書屋後的一個小園子玩,雖然能折梅、尋蟬、喂螞蟻,但次數去多了,時間久了,就會被老師嚴厲叫回三味書屋繼續讀書。這個小園子遠遠不及百草園啊!

《藤野先生》一書中,藤野先生是一個生活簡樸、治學嚴謹的學者,是魯迅先生學醫的導師,他對學生嚴格要求,沒有狹隘的民族偏見。在他的教導下,魯迅先生受益匪淺,對藤野先生十分尊敬。匿名信和當時清代留學生不務正業,醉生夢死,不顧國家和人民安危,促使魯迅先生走上了棄醫從文這條道路。

“朝”表示早年的時候,“夕”表示晚年時期。唯有“朝夕”一詞,才能道盡人生數不清的故事,那回憶,讓我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魯迅之我見 篇7

國一作文 ,803字

自知資歷尚淺,在評價一位文學巨匠時無從下筆,也不曾想過,要把矛頭對準一位已過世的大師,但終其一生,他的確令我這個初出茅廬的小將感受到一絲愚昧。

對於他心中的“責任”意識,我是略有些無語的,他可以說是成功毀掉了一位花季少女的人生。朱安是包辦婚姻裡他的妻子,對於這個素未謀面的女人,魯迅應了下來,新婚之夜,兩人同床異夢,既是如此,又何必娶她?您覺得自己對她有責任,那麼在你們未成親前,總是沒有吧,退婚對女性造成的傷害很大,可比起一個人孤獨終老,這又算得了什麼?

因為“責任”,朱安這一生,便是毀了吧!其實兩個人本不該成親的啊!魯迅會在後來遇上陪自己度過餘生的許廣平,而朱安也不至於每天都被“囚禁”在周家,看著自己的丈夫與其她女人成雙入對。女人都是善妒的吧!她朱安再受老太太喜歡又如何呢?魯迅正眼看過她?所謂責任,不過是自己的愚昧與自私融為一體。我這樣說不是在批判魯迅先生什麼,只是就事論事罷!

怎麼說,他大抵是把朱安當作人生中的一個汙點,他覺得自己的命運就該自己掌控,那,朱安呢?莫名可笑。魯迅終是負了她,也從未承認過這個是卻不是的妻子。

真正的人生贏家一步一步靠近魯迅的心,二人最終有了位獨子——周海嬰。這一切,該是朱安夢寐以求的,只可惜,造化弄人。朱安還是輸給了封建制度,輸給了魯迅口中所謂的“責任”。

縱觀其一生,可悲!魯迅先生的光環籠罩了她一輩子,可自己還是沒能步入他心。直至去世,她都不能與魯迅葬在一起,這個原配妻子當的,何其悲哀!

魯迅先生啊,你在文壇摸爬滾打好些年,寫了一輩子書,也獲得了很高的榮譽,甚至做到了讓毛主席在評價你時都極盡欣賞、讚美之辭。可你,如此一位文壇大咖,仍舊敗給了世上最庸俗的——感情。無論是夫妻之情,還是手足之情,你,都輸了。

魯迅之我見 篇8

國一作文 ,1058字

魯迅這名字帶有些不食人間煙火的疏離氣息,為了儘量拉近距離,我們不妨叫他老周吧。

初識老周是讀到他的一篇小說,那種不動聲色的幽默著實樂了我一天,心中的崇拜促使我去了解更多關於他的生平,卻叫我大失所望:沒有朱自清的儒雅,沒有徐志摩的倜儻。印象較為深刻的是那亂糟糟的頭髮,總也睡腫了似的微眯的小眼睛,渾身上下一股嗆人的煙味——這些都與我心中的大才子大大相徑庭。不過,從此也算熟悉了。

熟悉老周的人都知道,先生一生無甚嗜好,一輩子僅有的兩個便是抽菸和罵人。至於抽菸,大抵由於經濟不景氣,成天拿個空菸斗在手,有事沒事吸上兩口,也算是老周的精神勝利法。

至於罵人,因為沒有經濟限制,老周也便格外盡興。在“罵壇”上連滾帶爬十餘年,深諳中國文化罵人之道,筆下的功夫已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犀利的文辭,出神入化的隱喻,逼得敵人繳械投降跪地求饒。漸漸罵出了名堂的老周,卻十年如一日地持之以恆,管他什麼“主義”、“思想”,什麼大官還是名人,只要老周瞧不上,又要掀起一場罵仗了。興許由於樹敵太多,他們誰也受不了那份刻薄,便有預謀的三五成群向老周“約架”,於是,他便常常處於被諸多墨客文人群起而攻之的慘境,然而老周必定是老周,常常面無懼色地迎頭痛擊舌戰群儒,互罵個昏天黑地沒完沒了,翻翻之前的老雜誌,還能看到那漫天橫飛的唾沫星子。

不知是抽菸太多,還是罵人太狠,折了陽壽,到50歲身體便每況愈下了,到56歲那年終於撐不住了,那時他的體重僅有78斤,肺已經爛掉了五分之四,內膜積水持續高燒。老周卻一副毫在乎的樣子,只要有書,有筆,能寫文章,便滿足了。

老周死了,他的文章版了又版,被冠以各種各樣的頭銜,加以各式各樣的闡釋。他昔日為圖一時口舌之快的罵人文章,也被各大教育家咀嚼出高度的文化性、藝術性、思想性,這定是他萬萬不會想到的。

後來的人們,眼光要比老周更挑剔了——說他文章文白夾雜錯字連篇,且語句不順,簡直是一派胡言,又說他拋母棄妻,是披著華麗外表的負心漢,諸如此類,文辭之偏激頗有老周當年風範。

真正懂老周的人是不會在意那些膚淺無知的人為他下的蓋棺定論了,同樣,翻開一本語文書,“魯迅”二字總是帶著長長一串定語,這反倒讓我感覺有些悲哀了,先生的名字不需要裝飾,先生的人格不需要詮釋,若是他看到自己被冠以“偉大的人民學家”,定是要再諷刺一通了吧。

魯迅之我見 篇9

國一作文 ,710字

世人皆讚揚魯迅,把他供奉到神壇上,高高在上,我以前也這般認為。可他也有苦衷,他不是神,是人。

魯迅先生一生清而不貧。他清,是因他嗜好讀書,可以說是“嗜書如命”了罷。即使是後來他自願請出家門至大打出手時,也不忘自己的“書和器”。他不貧,因為他的文學才能能被有識之士賞識,便在國家機關“撈”到了不少錢。但他的大部分收入都用來買書,不得不說一聲讚歎。

魯迅先生有其作為文人的風骨。他身為“匕首和投槍”,處處不留情—從內到外,從封建到資產,他革的是社會的命。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文化更迭,社會黑暗,有太多值得批評之處,讀上一篇《孔乙己》,便識人情冷漠,世間冷暖。我其實是很敬佩魯迅先生的—他並非站在道德的至高點,宛如一位聖人般俯瞰人間,而是俯下身來,與人民站在平等的地位交談,甚至為人民作牛馬。他的風骨,是“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的風骨。

然而,在成功的背後,是否也有不少煩憂?原配妻子朱安的封建,弟弟周作人與他的矛盾……“他革了社會的命,卻未革成自己的命”。魯迅在家庭中是老大,肩上不得不擔負起一大家子人的生活,在他那犀利的文學背後,內心是否始終犀利?不,也是溫和的一面罷:對原配朱安未始亂終棄,為小弟周建人託關係……正是這種種溫暖的行為,才讓他真正成了一個“人”!

直到自己兒子做出貼上臉去要版稅時,不知那清正的魯迅先生,在酒泉下可有知。

是否會扼腕嘆息,敗類!

遇見 篇10

國三作文 ,769字

冬天真的是很美妙的,當我一個人悠悠地遊走在大街上,迎著清涼的西風,任著粉紅的日光在臉龐撫過時,那種感覺真的很愜意。我看見一個個陌生彷彿又熟悉,但是都掛著生動的線條的臉時,甚至感覺到了他們的眼睛裡反射出冬日大地淡色的美好,感受到了季節給予人們的溫柔,悄悄的,我放慢了腳步……

我發現,冬天—冷豔的潔,沉靜的思,結晶的美,這潔中含著純白,思中蘊著春意,美中攬著花影。“生命鏈環中新舊交接的關節點,是情感四季開始新的迴圈的另一個起點,和春天一樣美麗。”這句話說得真好!藍空中疏懶的太陽,人們髮絲間晶潔的冰花,草地上純潔的霜露,映在眼睛裡都顯得分外的可愛。就著樣,我的眼睛擁有了一天最精彩的際遇:冬季的美。

登上公交車,身體立刻被人們身上產生融融的溫暖所包圍。天氣的嚴寒似乎並未影響到人們假日放鬆的願望,車上人的不必往日少,你擠我,我擠你,好像是想摩擦起熱似的。但是年輕人們臉上都洋溢著歡樂的光圈,雙眸放射出欣喜略帶一點點頑皮的色彩。我們受得了擁擠的“樂趣”,可有些年老體衰的老年人卻受不了了,眼睛裡流露出吃力的神色。

就在我站著的旁邊,就有一位剛上車的老太太,白髮蒼蒼,皺紋佈滿飽經風霜的臉,體型又較矮小,在人群中只能挨著椅背邊,顯得顫巍巍的,看得人擔心她會不會跌倒。就在這個時候,坐在前邊座位上的一個人,看上去是個女大學生,伸了個懶腰,頭一抬,看到了老太太。她在座位邊摸索出一個包,便站起身,扶著老太太座上座位,又朝老太太笑了笑。

老太太高興地握住這位姐姐,笑出了稀疏的牙齒。這時我才看清這位不相識的姐姐的面部:眉毛彎彎的,柳條一般,嘴巴小小的,好像櫻桃一樣,最顯眼的,還是核桃似的眼睛,透出一絲絲的溫暖和溫馨。

於是,我的雙眼擁有了一天最有意義的際遇:人情味的美。

這些美就像是一串串珍珠鏈,緊緊地串聯在一起,訴說著最美的遇見。

遇見 篇11

國二作文 ,573字

相遇是緣,別後無音,夢裡念成空,花落又幾何。

我不是天使,但我擁有天堂。我沒有翅膀,但我能擁抱雲彩。我沒有四葉草,但我心懷希望,因為我有你我的雙生花姐妹—我的朋友。

友誼,世上最純潔的花。她是由信任澆灌,由笑語滋潤而綻放的。我還記得與她初識的那天,那天天有一些悶熱,就這樣我遇見了你,有著彷彿會說話般的大眼睛,總是上揚的嘴角。身著一身淡祿色的衣服,從我身邊經過為我帶來了一絲清爽。像瑤池的仙子,美麗如畫,沉澱在我的腦海中。

一入班級,就發現了她的身影。我的心中有一絲莫名的欣喜。接近後發現原來我們的共同點很多,不久我們就成為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我們一起上學,一起吃飯,甚至睡在一張床上。我們互相起外號以錢錢和笑笑稱呼。好景不長,四年級的一天你因為一些原因轉學了去了無錫。你離開的前晚,我們倆抱頭痛哭一邊哭一邊互相囑咐,我幫她一起整理了行李。晚上我們睡在一張床上,聊了一晚上我們以前做過的糗事。她走後雖然我們沒有再聯絡過了。但是她依然在我心裡有著最重要的一席之地—作為我第一個朋友而紀念她400

沒有友誼的人生是黯淡的,就像大地失去了太陽的照射,沒有溫暖。沒有友情的人生是單調的,就像一汪死水,了無生機。有一位愚人說:"兩個人分擔一份疼痛,那就只有半份苦楚;兩個人分享一份快樂,則有兩份快樂。沒有友誼的人生,是不完全的人生。

遇見 篇12

國二作文 ,776字

當我登上前往圖書館的公交車時,已是下午一點鐘光景。天陰沉沉的,似乎隨時都會裂開一條縫,下起了久別的甘霖。車上人很擠,人群都爭先恐後的往裡走,我佔了個不錯的位置,心裡便盤算著下午要看什麼朝代的歷史。這已是我本星期第四次前往圖書館,圖書館很大,藏書很多,但涉及的內容大多是我不感興趣的政治和經濟學,所以每次去都只能揀點歷史書看看。

漸漸地思緒飄遠了,車也快到站了,在人群的“簇擁”下好不容易下了車。走入了圖書館的大門,順著手扶梯上了二樓,終於七拐八拐的到了我的歷史專區。我一個個的掃視著,尋找著自己愛看的書。咦,在第二層的最末邊我發現了一本名叫《青銅葵花》的小說,它怎麼會在這?出於好奇,我便翻閱了一下。

這本書原來是作者曹文軒的純美小說系列,講的是啞巴哥哥青銅和妹妹葵花從相遇到離別的故事,剛翻了幾頁,便被它吸引住了,忍不住繼續看了下去。他們時而笑,時而哭,時而辛苦,時而幸福,時而沉浸在蓋新房的喜悅裡,時而領略著分別的痛楚,我的心情隨著他們的際遇跌宕起伏,有時竟忍不住失聲痛哭起來,這時忙抬頭望望,見四周無人,便把眼淚擦乾了。就這樣,我一口氣看完了這本書。它使我明白了很多,接觸到了以前沒有在意的文學形式小說。

這本書寫到的苦難深入人心,使讀者也有身臨其境的感受。友誼和親情都是至高無上的,曹文軒用他那獨特的手法完美地向我們展示了他心目中的那份情,那份純潔。

這次巧妙的“遇見”或許是別人不小心的疏忽,也可能是“專門”為讀史的朋友增添些生活的豐富多彩,但不管怎麼來說,這次美麗的邂逅讓我收穫了很多,我又多了一位喜歡的作家和一種愛讀的文學形式小說。小說情節的跌宕起伏一直牽動著人心,懸著心一直走向結局。小說唯美的人物塑造更是讓人記憶深刻。彷彿有一個人真的活在了心裡。

這是一場美麗的“際遇”,足以在我心裡留下深刻的記憶,在我的生活裡留下更多更美好的回憶。

幸運的是遇見你 篇13

高二作文 ,885字

一個人的一生會遇見無數的人。然而剛好的遇見,剛好的認識卻是幸運的。認識你花光了我所有的運氣。

第一次相遇是在一個炎熱沉重的夏天—開學第一天。當時,沒有太注意到你,只是記得那個帶著眼鏡,安靜坐在一旁的那個大男孩。

天生喜歡熱鬧的性格,讓我看你十分別扭。“怎麼會有這麼安靜的人。”我想上前與你搭話,卻被你那種冷冰冰的氣場給嚇退卻了。當時從未想過後來我們的關係會那麼好。

隨著日子的一天天走過,我也不再害怕你,終於鼓起勇氣跟你說了第一句話,結果卻意外的發現你的手長的特別好看,鼻樑也很挺,那一瞬間心裡便像是有隻小鹿在心裡亂跳。

“這是喜歡嗎?”自己在心裡默默的念著。

此後,我開始每天纏著你,整天跟你說話,不停地在你身邊轉。然後有一天我們在一起了,當時腦子裡就想到了一句歌詞,終於等到你還好我沒放棄。

我開始不再像以前那麼瘋狂,比以前收斂了好多,會開始臉紅,緊張。想在你面前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給你。當然,有時候老天不會讓你總是開心無憂無慮的。兩個人在一起總會有摩擦,然後每個人都不肯做出讓步,之後矛盾升級。冷戰開始。

兩個人互相不說話,誰也不理誰的感覺真差。終於,忍不住了總會爆發。然而這個爆發卻不是吵架,而是我的低頭。和好。

兩個人和好之後跟從來沒發生過這件事一樣,整天依舊嘻嘻哈哈,但大家心知肚明心裡的隔閡根本沒法消除。

第二次吵架。原因竟是因為遊戲。事情說大也不大說小也不小,但卻因為我的衝動造成了我認識會讓我後悔好久的事情—分手。

沒有口語上的衝突,只是簡單的一句話,簡單的一個對不起就這樣結束了,徹底結束了。

你說我們在一起是沒有結果的,是啊,沒錯。十七八的年齡怎麼會有結果呢,好聚好散是最好的結果。

青春就是在遇見中成長,在遇見中看透所有的一切。你在我的青春路上畫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我也感謝你的到來。

青春就該無悔,追求一次自己喜歡的人,追求一次自己想要的生活。多年後想想可能會覺得幼稚,但至少現在我們為自己瘋狂過一次。

青春路上遇見你我決不後悔,也很感謝你給我帶來的這一段美好的回憶。曾有你相伴,後來我想想就很快樂。

遇見你是幸運的。

遇見莫奈 篇14

高一作文 ,1158字

沒有芽的枯枝上瞬間鑽出遮天蔽日的綠,沒有蛙的眼睛。一時間天地響徹呱呱地蛙鳴。那綠深淺不一,粗糙的質感像叫聲一樣是從臟腑深處分泌的令人作嘔的酸膩,疙疙瘩瘩,凹凸不平,空氣幾乎不含水分,四周的投影清晰,抬起頭,天上沒有了太陽。

多熟悉。鋪天蓋地的蛙鳴。

地上的塵土,周遭的喧囂,都在呱呱聲中掃蕩殆盡。蛙聲一圈一圈纏繞著腦際,外圈套著內圈,越繃越緊。我面對此竟然無動於衷,時間似乎不能改變什麼,只有一遍遍重複舊時光景,有時僅僅是換個方式。

人不過是個承受者,在似曾相識中細數被叫作時間的距離。

所謂預感,不過是受到了結果的指引,始終被結果玩弄於掌心。結果讓你瞭解的同時還要充分體味無力的滋味,不知奧雷里亞諾布恩迪亞上校對此作何感想。突然感激起自己能夠平平淡淡徑直遠離,夢中的我曾做過的夢。最後的最後,結果掀不起半點漣漪。

那扇門出現過,但只是一個模糊的光影。照片裡背景是灰色的,最清楚的嚮往只是給它鍍上了一層琥珀般的透明。周圍不曾添上什麼光輝的意象。這裡就是一切的開始,這是最恰當的定義。

最初於門內的憧憬很快被剝離,離那扇門遠一點,蛙聲就更近一些。夏天的教學樓內有斑駁的綠漆鐵欄杆,半垂下來的漆皮和著酸腐溼膩的空氣一顫一顫,抖不掉古老的塵灰。不知荒廢了多少年的池塘是一潭死水,綠色濃稠的液體暴雨之後更加鮮豔,幾乎要漫上岸來。水面上飄蕩著時隱時現的綠氣,只有面板感覺得到那溫度,蛙鳴只有在人群散去後的蕭寂裡才會密密麻麻地響起,從來只是聽得見聲音。有時走在浸泡過雨後的坑窪,蛙鳴賣力地像要將五臟六腑嘔吐出來。躲避恐懼是本能,從獨自遊蕩鑽入陌生的人群,繼續遊蕩。

搬離那個地方,行走依然循著原來的路徑。喧囂可以在我日漸無力甚至透明的身體裡穿行。路過那扇門,它是雲煙;日思夜想時,它是誘惑。如果我可以,總是不厭其煩地為這個開頭續上一段渺渺的懷想,在那扇門內盛滿不真實的希望。明知自已觸控不到,還要創造幾個夢幻的泡泡。

精神上的滿足更容易摧殘身心,不是錐心刺骨的疼痛,是用蜜色的藥劑一點一滴浸蝕身體,總感覺身邊有青蛙,就在看不見的地方。它們的叫聲更加滑膩,喉嚨深處好像永遠有黏乎乎的液體,潤溼聲帶的同時拉扯著尾音,長久地在耳邊迴響。

結果已經寫好,只是淚水遲遲沒有啟程。時間的反覆又一次擊敗了柔軟的憧憬,桀驁和輕狂也不過是青澀偽裝的痕跡。畢竟是我坦然接受,遺憾便可以不提。遠離那扇門,拋棄一個真實存在過的夢,或許這樣的結果不論從哪一條路駛到終點,都會變成歲月掩蓋下的遇見,終歸是釋然。

聲音躍過連綿的陸地從另一端傳來,聽筒裡音波震擊鼓膜。瞬間失了聲,那扇門的錯綜迷離偏離了曾經的想象,可惜它曾帶來嚮往,帶來渴望,也帶來了現在的波瀾不驚。

最後一片叫作思牽的枯葉輕輕落下,世界又迴歸了開始前的寧靜。

耳畔不再響起蛙鳴。

遇見他,我很幸運 篇15

國三作文 ,1658字

我遇見誰會有怎樣的對白,我等的人在遙遠的未來,我聽見風來自地鐵和人海,我排著隊拿著愛的號碼牌……

聽見,冬天,寒風吟唱浪花。看見,冬天,陽光融化雪花。觸見,冬天,枯藤長出嫩芽。感嘆,冬天,如你出現的火光。

遇見,恰如平靜的湖面蕩起一絲漣漪,恰如靜謐的夜空劃得一顆流星,恰如雜亂的荊條上綻放的一束紅蕾。風微微揚起輕紗的薄簾;紛揚的雨絲宛若曲終迴環,輕輕著落……心中的琴絃,輕輕勾勒,卻也奏出瞭如清泉婉約般的古曲,緩緩的環繞,慢慢的消逝,一個接一個的音符,蕩諦高山流水……

第一次遇見他,便是在九年級五班的教室裡。陌生的同學歡聲笑語好不熱鬧。笑然望去,尋覓屬於自己的位子,卻無意中瞄到了他,著身校服坐在靠牆的位置,平瑣無奇。簡短的頭髮,不失風度,不覺繁瑣,更覺清新。白皙的臉映襯的無比安靜而美好,他默默坐著,修長的手,持攜一本教輔。濃密的眉毛將舒未舒,密長的睫毛,銳利的眸子,帥氣的臉龐讓人賞心悅目。他的身上無由衷地散發出一種非凡的氣質,讓人止不住的望向他。他微垂的下巴更顯優雅,側頭學習,毫不言語。頓時,我對他便有了好感。同齡人竟如此成熟穩重。他的出現便如暴風雨中的一片碩大的荷葉,及時為我遮擋住了暴雨席捲。因為他,我突然有了搏擊的動力;因為他,我突然找到了久違的傲骨;因為他,使我重拾信心,努力學習。

夜幕晨夕,月落陽出,山崖間的芷草斑斕,吮吸仙露瓊漿,一覽眾山小。樹上枝葉,無疑是種平淡。天邊,拐角彩虹未逝,與便消然了,恰如與他相遇的一米陽光,暖意醉人。時光荏苒年華,在後來的日子,我慢慢接觸他,慢慢了解他,才發覺他那份對學習的執著,對人性的寬容,對生活的嚮往,對未來的期求。我“喜歡”他,不單是他那不失可愛的沉著,而是他不失風度的可以包攬群山的胸懷。

他彷彿就是沒脾氣,誰欺負他都不惱。當然,這不是他的懦弱,他曾說過“忍一忍就過去了”,的確,畢竟視為同學,畢竟都互相有愛。不可否認,我曾因為他的好脾氣而欺負過他,打過他,罵過他,用水潑過他……可他卻未曾惱火,夜不曾辯晰,只是默默承受,或對我相視一笑,最後留我一人在旁緘默。可以說他很偉大,偉大到了我想膜拜他的地步。終於,因為他,我的火爆脾氣,在他柔情似水的溫和下,一次次熄滅。終於,我學會了寬容。

在學校裡,大課間要跑操,而九年級的便是四圈,當然對於那些一般人來說是沒有什麼,可你要知道,我是一個體態臃腫,兜著一身贅肉的女孩子,平時走上四圈都要喘三喘,更何況是跑!我聽後便如五雷轟頂,這不是要我的命嗎?唉,該來的還是逃不掉,可不知怎的,他陰差陽錯地排在了我的身邊。我故作輕鬆地鄙視的瞅了他一眼,他卻報以微笑,眼神裡還透過一絲安慰,我並沒有領情。第一圈,我並不覺累……到了第三圈第四圈時,我彷彿覺得世界都已顛倒,雙眼迷離,腿也站不穩,擺臂也乏力,正當我想退出的時候,無意中瞅到了身旁的他,依然輕鬆自如,時不時的看看我,衝我微笑,衝我點幾下頭,我立即扭回頭,心裡不甘道:學習,跑步都這麼好,還有什麼是他不會的!我心中沉睡的傲氣再一次甦醒,我不能讓他看笑話,我一定要堅持下去,一定要。即刻,我挺直了腰板,咬了咬牙,堅持了下去,拼了命的跑,瘋了一樣的擺臂。呼!終於跑完了,頭是一陣陣脹痛,從小腿到腳跟也是一陣子的麻木,大腿還不時的抽搐,很累,可我卻很得意。因為我挑戰了自己。我忘形的給他呲了一個嘴,彷彿在說:看吧,人不可貌相,我厲害吧!他卻仍報以微笑。不久,我目送他孤獨的背影遠去,無意間明白了許多。因為他,我學會了堅持。

他,一個平凡的人。他,卻用愛來回報世事人非。他,卻用行動展翅飛翔。他,卻用堅持踩踏人生。

有那麼一個人,教會我愛;有那麼一個人,教會我忍耐;有那麼一個人,使我不再叛逆;有那麼一個人,……總之,遇見他便是我今生莫大的幸運。

長廊,拐角。他回眸一笑。街道,叉路口。他的揮帆前行。天邊,紅暈。他的溫暖依舊。許諾許多,等待許久,在這流年的歲月裡,在這春歌秋唱中,演繹一段傳奇。畢竟人活著本身就是一種奇蹟,而今生,能讓我們彼此淡淡相遇,更是一個天大的傳奇。

轉角後,遇見未來 篇16

國二作文 ,730字

人生就是一次旅行,我不停的行走,在轉角,我遇見未來。—題記

風兒撫過葉片,葉兒在風中沙沙作響,像是早知風兒的到來,又好似恰巧與風兒應和,一切都是那樣的和諧著美好著。

我們無法預見未來,卻終會遇見未來。人們永遠不知道下一秒的旋律,只是渺茫的向著自己認為對的方向前進,直到路的盡頭,才發覺自己已錯過無數轉角。

現在的我,站在一處街角,不知是該直行,還是應轉彎?

直著走,義無反顧,或許是冷冰冰的三面圍牆。又或是晴空萬丈,萬花競放,可為什麼前方是一片朦朦的霧靄;轉彎,或會開啟一片新的征程,未來的未來在召喚!又或是陰森佈滿青苔,散發著黴味的死衚衕,可為什麼我還是那麼想去看看。站在那兒,我不敢走動,身邊的人兒稀稀疏疏的,都埋著頭走,有的消失在轉角,有的迷失在前方,她們的眼睛都彷彿結了霜,面無表情,但為何在路過我之後,我聽到了嘆息聲、笑聲、怒吼聲,難道是我的幻覺嗎?

不敢往前走,彷彿邁出了哪一步,後面擁擠的人流會使我永遠無法回頭!

忽然,一陣狂風襲來,卷挾這地上的泥沙和葉片,將它們吹高和我混在一起,使我迷了眼,然後擁著我邁向那個轉角,不知是我想找個地方避風,還是風向將我吹到了這裡?

那裡,一切都是生機勃勃的樣子……

我試著走進去,那裡隨處都縈繞著一個叫做“中考”的名詞,每個人都在為之拼搏,即使它看起來是那樣的不可一世,即使每個人都不知道這是否能到達他們想要的未來。

我既然選擇了轉角,便也融入了進去,懂得了無論遠方是否是自己想要的,拼搏了就是最美的,懂得了一個有信仰的人,不論成不成功就,至少不會後悔,懂得了成長、努力、進步……

兩年後,我會坐在中考考場中奮筆疾書,然後升入理想中的高中,經歷一場轟轟烈烈的青春,然後……

然後因為轉角,遇見未來。

遇見你,是我的榮幸——讀《雨季不再來》有感 篇17

讀後感 ,1130字

夜晚,好像永遠都滲透著巨大的活力,能夠把一切吞噬,把一顆浮躁的心洗得煥然一新。遇見它,就是在一個大雨滂沱的夜晚。玻璃窗外的水流迅速匯成一注透明的隧道,打在篷布上的聲音如同嗚咽的怪獸,躲藏在濃稠的黑色裡。翻開一本書,就好像走進了一個人的世界,恰好是一個雨夜,我打開了《雨季不再來》。

你是一位吟遊的詩人,是豎琴的歌者,你掬起一捧清冽,你踏上一根獨木。

你是三毛,一位骨子裡有風的女子。這是我們第一次心靈會面,而我,就被你深深的吸引。如果把你最後的文字比喻成一盞香茗,那麼這本書,就好像浮開茶葉的水,碧綠帶有芬芳,不濃不淡,脫出時間的力量。當時你還是一個叛逆的二毛,你跌倒過,痛苦過,迷失過,一如每一個“少年的維特”。這是蒼白的二毛,一個純白色的女孩子。

你灑下一盤金色的沙,隨著青春揚起屬於你的顏色。

在書中,你說你愛一場場繁華落盡的曲終人散,你說這是超越了一般時空的極致豔美,不知道以後的離別和失望的傷痛,哽咽得已經發不出聲音來。你的熱愛,我想是紅色的。有人說紅色因著血液的關係而變得敏感、洶湧、疼痛、衝動、殘忍、血腥、唯美……一切的一切在血液的推波助瀾下變得無法抵抗,像是颱風過境時摧城掠地般無所不能。你穿著彆著蘭花的舞服在閃光燈下如同紅鶴般起舞,你握緊筆桿,抿著嘴思考的樣子,好像在文字中浮現出來。是否因為你的熱烈,於是心跳變成一種呼喚,呼喚著時光在滿是鋒利碎石的礫石灘上止步,陪你跳一場屬於青春的盛舞。

你把一切溫柔包裹進一朵小小的絨花,隨著它開放,你也在長大。

你叛逆的雨季,是一片灰濛濛的天空,沒有黎明的曙光,沒有風,沒有鳥叫,雨水流衝著年老的窗稜,除了雨水外,一切都是靜止的。你還是不再做這樣的一個河童,不會沉在河底。雨季終將過去,再度看看陽光駐留在臉上,一遍遍告訴自己雨季過了,雨季將不再來。在那一日的早晨你還穿著清潔乾燥的白球鞋,踏上一條充滿陽光的大道。

你守住了夜晚,清晨再也不會來。

你站在時光的長河裡,一切都是凌空綻放的唯美,你緊緊的握住水,然後看著它順著手的掌紋,一點一滴流淌乾淨。不僅僅是水,以及那些念念不忘的事情,或者開始漸漸斑駁不清的臉。上帝,是殘忍的,慫恿我們抓住一切,然後讓我們眼睜睜的看著曾經熾熱的東西被時光偷走。

我合上書,望向窗外,雨水蒸發的霧靄矇住了玻璃,對面的路燈像是夜色被敲開一角,流出橙黃的顏色,月光舔著房屋的輪廓,空氣裡瀰漫著新鮮鱷梨的清新氣味。雨後,才會留戀蛻變。曾經的對扭動的瀲灩的習以為常的你,最後也成為追憶和傳說,如同泛黃的書頁,有著潮水的氣味。期待,會化成被風縱容的綢緞,鼓起薄如蟬翼的翅膀,在蒼藍的天空嘩啦作響。我想,與其追憶,不如在雨季悄然綻放。

你就像別在領口的那一枚雨季,遇見你,是我的榮幸。

《遇見你之前》觀後感 篇18

觀後感 ,884字

偶然在一本雜誌上看見了關於這部電影的推薦,當時通過短短几百字的介紹便產生了觀影的興趣,為了配合電影主題,我選擇了在一個深夜來看《遇見你之前》。沒想到就是因為這部電影,改變了我對於殘疾人和安樂死的看法。

影片講的是一個年輕又活潑的小鎮女孩—露露,於不久前突然被咖啡館解僱,因為家境不好、學歷不高,無奈之下只好接下成為一名高位截癱病人的全職看護的工作。來到病人家中,她發現看護物件是一名因車禍導致全身癱瘓的年輕人威爾特雷納。威爾年輕英俊,博學富有,過去熱愛旅行冒險,卻因一場車禍而一蹶不振,變得自暴自棄又憤世嫉俗,他的母親為了喚醒兒子的求生意志才聘請露露。生性樂觀的露露為了讓威爾重新展開笑顏,小露使出渾身解數,兩人都得到寶貴的的意外收穫,重新找到人生與心靈的歸屬。但是囿於高位截癱,威爾除了頭部,其餘身體都不能動彈,失去生活興趣的他甚至連親吻愛人都無法做到,最終選擇安樂死離開人世,露露則得到威爾的資助拋棄過去的生活方式,重新追求自我。

男主說,第一次看見女主時候燦爛的微笑就像陽光射進心房。正是露露天生的樂觀和陽光改變了車禍後陰鬱的威爾,讓他感受到那份遺失的美好和鮮活。當一個熱愛運動的人無法控制自己的身體,只能像一具植物一樣被人移來移去時不斷惡化的病情和身心的折磨讓他隨時想死。威爾告訴我們生活該如何繼續,命運該怎樣選擇?

雖然,威爾的選擇是結束自己的生命,平靜的離開這個世界。我們不能評判他選擇的對錯與否,因為我們沒有身歷其境,更沒有經歷和他一樣的痛楚。在最絕望的時刻,遇見了最想與之共度一生的人,而我卻連擁抱和親吻都無法給予。每個人只能順應心意為自己的決定負責。因為愛你,所以我希望你能勇敢堅持留下,因為無法看到你受苦,所以我承擔你離開的痛苦和孤寂,這是愛的絕望。

在電影中,露露和威爾的是愛情,在生活中,我們還可以看到親情、友情、甚至是陌生人之愛。因為你曾經付出的情感,豐富了另一個人貧瘠的生活,而這份愛,足以承受一切的痛楚。正如威爾,離開了露露,你或許已不在我身邊,可是曾經一起走過的時光永恆的影響著我踏出的每一步人生路。這就夠了。

魯迅引領我成長 篇19

國三作文 ,731字

很小的時候便知道了你,知道你是一位偉大的作家。從書房裡找出你的作品想仔細拜讀,卻讀得那麼吃力,彷彿根本無法進入你書中的世界,懊惱地丟在一旁,任它蒙上一層灰塵。

長大後,你的名字出現得越來越頻繁。重新拾起你的文章,竟能讀出裡面的含義。於是我看得如醉如痴,我這才瞭解你的坎坷。你放下手術刀握起筆桿子,你意識到必須以文字來拯救陷在黑淵裡的中國人。那時,被你偉大的人格折服了。我走進了你書中一個又一個主人公的世界:孔乙己的世界、阿Q的世界、祥林嫂的世界……

曾幾何時,我也曾迷惘過,當我遇到挫折一蹶不振時,總愛走到書櫃前,隔著玻璃板盯著你的書,閉上眼睛想想其中的情結,再回憶一下你曾說過的話,彷彿所有的陰雲都被驅散。你教給我堅強、不輕易放棄,若說我有堅毅的性格,一多半都是你賦予我的吧!

凡是人都有惰性,早上不想起床,每日只想過庸庸碌碌的生活。可我知道不拼搏就沒有輝煌,所以我把你作為我的榜樣。我知道你孜孜不倦地學習著,看書累了就在搖椅上躺會兒;也知道你曾嘔心瀝血地寫書而每天只睡三四個小時。你說你不是天才,只是比常人更加勤奮了些。我也更加堅信:勤奮出天才。我將你的肖像貼在書桌上方,每當夜晚睡意來襲想拋下手上所有作業去睡覺時,一抬頭便看到了你認真工作的樣子,心裡既有羞愧,也有不甘,彷彿不經意間把你當成了競爭對手,勢必要和你比比誰更勤奮,是你推動著我的成績不斷向上。

上了初中,接觸到越來越多的你的課文,每當老師提到你,嘿,那感覺就像是和你很熟一樣,好像你就是從小伴我一起長大的似的。

你勤奮、不屈不撓,你有一顆憂國憂民的心,你已經把這些品質全部交給了我,你已經潛意默化地改變了我的生活。你就像我人生路上的燈,指引我方向。

是你—魯迅先生,一直引領我成長!

最美的遇見 篇20

高二作文 ,1116字

所謂人生便是取決於遇見誰,然後開始怎樣的故事。

對你的最初印象真的不怎麼樣,黑的只能看到一排牙齒,目測身高跟我差不多,最重要的,你是留級生,在那時候留級生是最讓人看不起的。就這樣,你的這個樣子印在我的腦海中的第一個夏天到冬天。

第二年的春天,因為老師排位子把我排到了你前面,接觸了幾天,發現你這個人並沒有那麼壞,雖然面板黑卻總能給人帶來快樂。你和你同位整天打鬧,很開心,而我只有在旁邊看的份。儘管如此,我還是把你當成朋友,在那個因特網橫行霸道的年代,在網路上,QQ上我們分享自己的祕密,交流自己的故事,我們成了說知心話的朋友。

就這樣,我們快樂的迎來了夏天,那個難忘的畢業季。秋天的時候,我走了你曾經的道路,成為一名留級生,而你如願的升入高中。就這樣,曾經那個每天相見的我們,每天打鬧的我們分別在了不同的學校。我也體味到留級生的痛苦,每天接受不同的嘲諷的眼神。我真的有時候就撐不下去了,有時候想跟你說說心裡話,你也只會敷衍性的安慰我一下,那時候,突然明白你當年的酸楚,我把我的小祕密全部告訴了你,漸漸的,你成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藍顏。

那一年,我很努力的認真讀書,因為我要去你的學校,我要在你坐過的教室裡讀書,我要在你寫過的課本里留在我的印跡,我要將我們的故事繼續延續下去。

去年9月1號,我揹著書包,走在你上學的路上,帶著歡快的心情坐到了你曾經坐過的教室。可是不在同一個教室。可是我高估了自己的智商,雖然我們在同一個學校,可是不在同一個年級,我們不能經常見面,起初你我還有點耐心去各自教室一起閒聊。淡淡的,我開始嫌累了。好吧,我承認我真的很懶,所以就約定每天晚上放學一起回家。每天的課程都很累,很鬧心,有時候還會遇到不少的煩心事。於是,你又成了我的最佳聽眾。你總會在我失落的時候給我鼓勵,在我傷心的時候會給我安慰。當我需要個可以依靠的肩膀時,你會像個騎士一樣出現在我身邊,不過多數時間。我在你面前都是快樂的,因為我想在你心中永遠是開心幸福的,我知道你會因為我的堅強而不開心,熟不知,我是因為怕你傷心才偽裝的堅強。

現在的我高二了,你高三了,你即將面臨的是高考,頂著無數的壓力,老師、父母的期望,同學朋友的希望,而我並不奢望你能考的多好,我只希望你能做你想做的事,去你想去的城市。我不希望你能快樂,只希望到那個時候可能我們不在一個城市,但打起電話還是有說不完的話,我知道現在想起這些還太早,那麼就珍惜眼前好了。我真幸運,是在我最美年華遇見了你—我的少年。

那個即將要高考的你,不能怕,不管結局怎樣,至少我們都努力過,不管未來去哪,至少我們現在在一起。我遇見你是最美麗的意外。

我們的故事,未來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