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拿手的本領相關作文20篇

我最拿手的本領 篇1

國小三年級作文 ,661字

我最拿手的本領是唱歌。

小時候,每次在電視裡看到別人唱歌,有的清新悅耳,有的動感十足,我就如痴如醉,渴望自己也像他們那樣上臺表演。於是,我時不時纏著媽媽帶我去K歌,媽媽看我如此喜歡,終於被我的熱情感染了,給我報名參加了聲樂學習班。從此開啟了我的音樂之路。

我剛剛開始學唱歌的時候,一點也不會,我的導師並沒有馬上教我唱,而是讓我學喵喵叫、做蛙跳、扎馬步等一系列我覺得稀奇古怪的基本功。再是練聲開嗓、學唱歌譜、體會歌詞、全情投入的演唱,節奏、音準、表情、動作都要高度統一,一點兒都不能偷懶。媽媽配合導師給我做輔助教學:揪辮子、掐腰、肚子用力、找發聲點……,我痛苦得想逃跑,但每次堅持下來後又很有成就感,媽媽和導師都不斷地鼓勵我。終於幾個星期過去了,我有點進入狀態了。

上臺的第一首歌,是《小蝌蚪找媽媽》。當時我大班,圓嘟嘟的我就是一隻可愛的“小蝌蚪”,媽媽還當了我的助演“大青蛙”,為我伴舞。有了媽媽的陪伴,我從容、自信了許多。我倆一次次練習磨合之後,表現越來越好了,小蝌蚪從市賽唱到了省賽,又從省賽唱到了全國總決賽,最後得了全國銅獎。我既高興又沮喪,高興的是衝入了全國賽,沮喪的是隻拿了銅獎,我流著眼淚告訴自己,明年我一定要爭取得金獎!經過一年的努力,結果我真的拿到了全國金獎。

我的音樂之路高高低低,起起落落,有時苦有時甜,但我還是喜歡唱歌,它讓我心情舒暢、神采飛揚;它讓我體會到:做任何事都要堅持,不放棄。我會一直堅持唱下去,丁卓爾,加油!

我拿手的本領 篇2

國小四年級作文 ,520字

有段時間,我非常想去學游泳,就央求媽媽給我報了一個游泳班。之後,這便成了我的拿手本領。

開始練習,我換了泳裝,跳進泳池裡。過了一會兒,我的教練來了,他先告訴我們:“游泳要記住四個字,那就是‘收翻蹬夾’。只要記住這四個字,游泳就非常簡單,我們今天就先來練習‘收’。”

我心想:不就是“收”嘛,這麼簡單,簡直是小菜一碟,我一定可以完成。但是沒想到,“收”居然還大有講究。老師首先拿來了一塊浮板,我趴在上面,將兩頭的繩給我係上,就讓我抓住游泳池的邊緣,再吸一口氣,接著把我的頭伸進水裡,同時儘量讓身體往上浮。我照著去做了好幾次,可每次都堅持不住,還真不是那麼容易,我有點垂頭喪氣,心裡嘀咕:“怎麼這麼難?不想練了,一次都沒成功。”當我想放棄的時候,我看見別人都漸漸掌握了,動作很熟練,又有點不服氣,難道我就真不行?多練練一定可以的。我就又鼓足勇氣,又開始嚴格按照教練的每個步驟練習,慢慢地就掌握了方法,神奇地竟學會了。

到最後,我堅持下來,學會了游泳,我就像小魚一樣快活地在水裡游來游去,開心極了!

我最拿手的事 篇3

敘事作文 ,752字

“五月蠶老枇杷黃”,又到了塘棲古鎮枇杷成熟的季節。一顆顆飽滿而又味美的果實呈金黃色,不斷誘惑著來往的人們。在這季節裡我最拿手的就是爬樹採枇杷,低處的枇杷容易被人們採摘,剩下的都是一些歪瓜劣棗,無人光顧。想吃到又大又甜的“黃金果”,就要學會攀爬的絕活。

一個晴朗的日子裡,我邀請小夥伴一起去奶奶的枇杷園採摘枇杷。我們挑了一棵長滿果實的枇杷樹,開心的一邊採一邊吃。沒多久低處的枇杷就被我們裝進了籃子&肚子裡了,再想採到成熟的枇杷就要向樹冠進軍。我手腳並用爬上了樹幹,站在一根牢固的樹杈上,我的雙手如啄木鳥的爪子死死的抓住樹幹。固定好身體後,向下看去,發現小夥伴皺著眉頭在樹下徘徊。“上來呀,上面能採到更多的枇杷。”我朝下喊道。她也學著我的樣子,邁開腳步向上爬,可是爬了一步就停在半空不動了,不知該如何繼續。小夥伴沮喪地說:“哎呀,上不去啦,我就在下面看看吧。”我敏捷的跳下枇杷樹,安慰道:“來來來,別灰心,我教你怎麼爬上去。”不管她是否同意,就開啟了我的“林氏課堂”。

首先,我教她怎樣手腳並用協調攀爬。雙手先夠到高處牢固的樹杈,左腳踏在樹幹粗糙的地方,也可以充分利用樹結、樹枝、樹洞等腳可以蹬住的地方,一起發力。右腳尋找一個牢固的落腳點,一般是樹幹低處的樹杈。當右腳踩穩當後左腳才可以跟進。反覆前面的動作就能夠輕鬆爬上枇杷樹了。然後,我告訴她怎樣安全的爬上高處採枇杷。爬樹時我們的手腳共有四個支撐點,要做到始終有三個支撐點是穩固的,剩下的一個點可以移動或者採摘。千萬不能為了採到枇杷而冒險留下兩個支撐點。

在我反覆說教下,最終我倆舒服的掛在樹杈上,美滋滋地品嚐著更大更甜的黃金果。我的爬樹絕活,其實是為了滿足吃貨的本性而鍛煉出來的,奶奶家五月的枇杷園是我攀爬的訓練場,也為自己擁有這項本領引以為傲!

我最拿手的一件事 篇4

敘事作文 ,625字

說到“動手能力”,家裡的人都覺得我非常強。凡是在我手裡擺弄的東西,有輪子的就能跑,有翅膀的就能飛,神了!市、區的比賽,我都拿過獎。今天,就讓大家見識見識吧—

終於到了“六一”,爸爸送了一套拼裝積木給我。剛回到家,我就三步並作兩步跑過去,哇!封面的包裝上印著一艘威武的導彈型驅逐艦呢!我迫不及待地把包裝開啟,瞬間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oh,no”,我皺了皺眉,一本厚厚的說明書重重地墜落在地上。盒子裡堆滿了七零八落的零件,足足有一千多個。

身經百戰的我,被嚇得有些不知所措。可很快就鎮定下來,我捋了捋思路,先翻開說明書,我把各色零件按照顏色的不同有序地分成幾堆,最大的一堆零件可以堆成一座“小山”了!只見眼尖的我,細心地按照說明書的步驟,把零件逐一找了出來,“這個插銷安在這裡,那個零件拼在那裡”……我一邊搭,一邊自言自語道。我麻利地拼搭著,可是我居然漏了一個零件,這使我大吃一驚。

別看我只漏了一個零件,找不到原因,麻煩還在後頭—

我把軍艦的整體基本拼搭完畢了,可是卻發現軍艦的一角不太對勁,手指一按,零件就搖晃起來,足像一個喝醉酒的行人。我全神貫注地排查起來,5分鐘,10分鐘,半小時……終於找出了問題所在,排清了障礙,拼搭完畢!我怎麼看,也覺得不夠完美,就用以前的零件幫它裝了一個強勁的馬達,再安了幾顆世界頂尖技術的“反艦導彈”……我的驅逐艦絕對算得上“海上霸王”了!

看著自己造的“海上城堡”,我笑了。笑聲久久迴盪著……

我最拿手的事 篇5

敘事作文 ,578字

野炊時,我燒起的熊熊大火照亮了我的臉龐,我情不自禁地歡呼起來:“火又被我燒著了!”

這次的夏令營,也有野炊這個活動。我自告奮勇做“火夫”,因為我在野炊活動中最拿手的就是燒火。

到了灶臺前,我看見黑乎乎的洞口,開始興奮了。我準備好木柴、報紙、打火機,開始生火了。我先把細小的木柴放到洞裡,並把它們架空,再用打火機點燃報紙塞到木柴下面。調皮的火苗開始向木柴“進攻”了,火苗開始蔓延,想要“攀”上木柴。近了,近了,更近了!火苗把木柴燒起來了,火苗越來越大,不一會兒的工夫就把木柴都燒焦了,我急忙開始往洞裡添大的木柴。這火真大啊!木柴越添越多,火越燒越旺,煙囪裡冒出來的煙也越來越濃,使灶臺前的草地上變成了“仙境”。這時,有一位同學說:“讓我來燒火好嗎?”我連忙點頭給他騰出地方。結果這位同學一股腦地把木柴塞入灶臺,使灶臺內的火奄奄一息了。這時他大喊:“火要滅了!火要滅了!”我連忙跑過去救場。先把灶臺裡的木柴拿出來一些,再放進幾根細的木柴,架好,火起死回生,再一次變得旺起來了。這是同學迷惑不解的問道:“為什麼要把木柴架起來呢?”我回答道:“木柴架好,空氣才能流通,有空氣流通,火才能燒起來。”這位同學恍然大悟:“原來是這樣啊!”他學著我的樣子果然把火燒的很旺。

大家覺得我的火燒得怎麼樣啊!我最拿手的事情就是當火夫哦,下次野炊希望大家繼續讓我來掌控“火候”哦!

我最拿手的一道菜 篇6

國小六年級作文 ,495字

我最拿手的一道菜是麵包水果拼盤,這是一道可以根據自己的口味,隨心所欲搭配的一道菜,下面我就給大家推薦一種我認為不錯的搭配吧。

首先,要準備蘋果、桃子、香蕉、葡萄、山楂、西瓜、沙拉醬、麵包這些食材,然後把葡萄凍在冰箱裡,再把蘋果洗乾淨,用削皮器把蘋果皮削好,切成塊;然後把山楂切成兩半,去掉核;之後再把桃子加上鹽,這樣桃毛就很容易清洗掉,可以確保吃桃子時舌頭不會被毛扎的難受,然後切成片;再把西瓜從中間切開,再分成一份一份,用勺子刮成一片片鋪在水果盤上,要鋪的均勻;然後把香蕉剝皮,切成片狀的,之後拿來麵包片,把它分成兩到三釐米左右大小的塊,最後把葡萄洗乾淨,分成一顆一顆的;再把葡萄果肉從皮裡擠出來,把這些水果擺在果盤裡,再淋上白色的沙拉醬,即是調味又增加美感,一盤美味又漂亮的水果拼盤就做好了。

其實這道菜是我“自創”的,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我是一個在一次吃沙拉時,有點想吃麵包,於是就拿了一個麵包和沙拉結合在一起“發明”了這道菜。做了幾次,經過不斷改良,終於成功了。

這就是我最拿手的一道菜,簡單而包含了我的創意,是不是很別出心裁呀?

我最拿手的一道菜 篇7

國小六年級作文 ,496字

我最拿手的一道菜是雞蛋餃子。

顧名思義,大家一定會認為平時吃的韭菜雞蛋餃子,但是我卻鄭重地告訴你,你錯了。

雞蛋餃子是用雞蛋做皮,瘦肉做餡的餃子,大家一定有疑問,雞蛋怎麼能做皮呢,怎麼把肉包住呢?不要急,我給大家說說這道菜的做法。

首先準備好蔥、姜、蒜;再準備半碗水,放入少許鹽、糖、醋備用。餃子餡的做法和平時的水餃餡一樣,因為是一道菜,肉需要多一點。做餃子皮是關鍵,把打好的雞蛋攪拌好,備用。準備好平底鍋,加熱、放少許的油,讓後舀一小勺雞蛋放入鍋內,攤成餃子皮大小的蛋皮,放入餡,包住,捏緊,以防露陷。開始我怎麼也做不好,在實驗了多次後終於能做的很好了。

等蛋皮煎的成了型就可以拿出來了,製作過程可能有點慢,因為一次也只能做3---4個,至少做夠一盤才行。

接下來把先前準備好的蔥、姜、蒜熗鍋,放入雞蛋餃子,把備好的糖醋水倒入鍋中,文火燉十分鐘即可。

終於出鍋了,我把做好的雞蛋餃子端給爸爸媽媽吃,爸爸媽媽嚐了第一口就不住的點頭,連聲說:好吃、好吃。我心裡真好行呀,我也嚐了一口,除了鹹味不夠,其實感覺還不錯的。我想我會再接再厲,爭取做到色、香、味俱全。

唉,做好一道菜也確實不容易啊!

我最欣賞靠本領的人 篇8

國三作文 ,1120字

現在是考完試的初秋,下了幾場雨後,一掃往年的回籠酷暑。

像是預示著這會兒的清涼,前幾日的我被不知外面有雨的爸媽派出去買水果,落在身上的雨不是大珠小珠般急切,反而淅淅瀝瀝的。所以我就沒有特別地著急,走在路上時開始糾結起兩家水果鋪子去哪家,沒想到走到兩家店附近,才發現短短兩三天後,就只剩下一家店鋪,和門口熱情招呼的老闆。

另一家鋪子的箱箱水果,和兩頂擋路的大紅傘,消失得無影無蹤。

我倒也不是同情另一家鋪子,只是習慣了眼前障眼的小鋪,心下有些奇怪。

那家攤主把攤擺在路中間,甚是討厭,不過左右從我的記憶中,也就是二年級起,附近二百米內就這一家店,大家都圖個方便,就形成了在他家買水果的習慣。小攤開得有些時候了,作為一家老店,也有一些固定的客源,可是攤主和攤主老爹換班守著攤,人手一部手機,在攤旁一邊打遊戲一邊賣水果,賣東西時臉色表現出他並不在意客人的多少。結果客源越來越少。而且據說那攤主與開發商有關係,所以才會沒限制地在路邊擺攤。這使我心中徒增一絲厭惡。

我最欣賞的,是靠本領的人。

諸如那家租了店鋪的店老闆。他的店是一年前開的,賣的水果比起另一家稍稍便宜一點,而且兩家店鋪擺出的水果種類都差不多,兩家店又只相隔兩米遠,假若有人來對方那兒買水果,付了多少錢,兩邊心裡都跟明鏡似的。攤主也不做什麼表示,只是一手撓著油油的頭皮,一手扇著扇,靠在竹椅上,斜睨著太陽下忙著收錢的店主。

我一度擔心新店的安危。五年前的時候,小區門口來了一個賣草灘園區西瓜的小夥子,買的瓜不僅皮薄肉甜,而且良心價,五毛一斤,在那年。價格算是十分的低廉。小區裡的人都喜在他那兒買瓜,媽媽也拉著我和爸爸三個人一起搬了兩個大西瓜回去。可以好景不長,四天後,擺攤賣水果的那人喝醉酒了把來賣西瓜的小夥所有的瓜砸了個稀巴爛,還準備動手。幸好家旁邊就有一個派出所,警車來了以後,兩個涉事人上了車。再後來,那個賣瓜的小夥再也沒有來賣過瓜。

我不恥於那個啤酒肚攤主的行為,那時我還不瞭解時政,三觀很正,但從那以後就開始懷疑起品德書上的“未來要靠自己的本領”那句話,並更不相信人在做天在看的鬼話了。

不過小區裡的人估計也是與我有同樣的想法,十之八九的人都去新店裡買水果。攤主也想過很多的辦法,又是降價又是送,可是他賣東西時的別人欠他兩吊錢的臉色,手機上的打殺聲,讓一切都於事無補。

就算有開發商的支援,沒有生意,也終是倒閉。

不是靠著自己努力和經商的本領,是無法做的下去的。

而現在的小區旁,只剩下了那一家新店,像是驗證書上正直的觀點。客源不斷,邊賣著水果邊熟絡著居民,籠絡著小區的人心。

我最欣賞靠本領的人,世事是難料,路上會有阻攔,但是結果卻是明媚的暖陽。

最拿手的菜 篇9

國小五年級作文 ,810字

說起我最拿手的一道菜,那當然是——紅燒肉了。光聽到這個菜名,我就直想吞嚥口水了。你也一定非常熟悉吧。

今天早上起床後,我對爸爸說:“爸爸,我好久好久沒做紅燒肉了,都快忘記是怎麼做了,今天中午我來給咱們做吧。”“好啊”,爸爸說,“那我們現在就去買肉吧。”說幹就幹。不一會兒,就來到了菜市場。哇,人好多啊。心想,“真是民以食為天啊!一頓不吃都不行。”

買好了做紅燒肉的五花肉,回到家中,我便一絲不苟得做起來。第一步我先把五花肉全部切成兩指寬的塊兒,切時,我還偷偷聞了一下自己的手,咦,這生肉怎麼是這個味兒啊,還有點“臭”呀?不過一想到做熟的紅燒肉的美味,我還是忍不住嚥了一口口水。接下來把蔥切段,薑切片,蒜切瓣備用。尤其是在切蔥時,辣的我的眼直流淚。接下來就是做紅燒肉最精髓的部分了,先用小火把油加熱,倒入適量的白糖,繼續加熱一會兒,白糖在高溫下就會逐漸變成焦紅色,並且不斷冒出小泡泡。把糖色拌勻,往鍋裡倒入少量的開水,只聽“噝啦”一聲,趕緊用鍋蓋蓋住。否則,油濺出來有可能把自己燙傷。這是整個烹製紅燒肉最關鍵也是最危險的一步。紅燒肉的色澤是否能讓人一看到就有垂涎三尺的感覺,也就是要看這一步做的是否成功。之後,把剛才切好的肉塊放入鍋中,把蔥薑蒜也一起倒入翻炒。再加入生抽,料酒各4勺,老抽多半勺,鹽一點點(根據自己的口味),也可以不放,最後,蓋好鍋蓋,大火燒開後調小火燒40至50分鐘,再用大火收汁提色裝盤出鍋。對於我這個小吃貨來說等待的過程最是難熬。

看著家人在飯桌上吃著我做的美味紅燒肉,一個勁的點頭讚許,我心裡別提多高興,多開心了。

其實,做飯需要一步一步,認認真真,用心用愛的來做,才能做好。在生活中,學習中無論做什麼事情,又何嘗不是這樣呢?

善良是最強大的本領 篇10

國小三年級作文 ,330字

生活中,最美好的事莫過於在暖暖的午後或者寂靜的夜晚,拾起一本書,靜靜地讀……

我喜歡《西遊記》裡面的唐僧。他心地善良,總是那麼仁慈、博愛。比如白骨精三番五次地捉弄唐僧。唐僧依然害怕孫悟空傷到無辜的人。

看,唐僧就是這樣善良。哪怕妖怪要取他性命。他也不忍心,只要有一分的不確定。他就不允許別人傷害它,欺騙它,即使,它只是個連菩薩都說可以打殺的妖怪。

唐僧,他並非神通廣大,沒有超強神力。他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凡夫俗子。可他有堅定的信心。不怕妖精傷自己的性命,不怕一個人牽著一匹馬去個不知道終點的地方,不怕路途遙遠,走遍千山萬水。只怕傷害別人一絲一毫。

我佩服唐僧,因為他的善和執著的精神以及百折不撓的毅力。希望世界上多一些這樣的人。

我最心愛的本子 篇11

國小五年級作文 ,792字

有的人喜歡筆袋,有的人喜歡獎狀,還有的人喜歡書包……但我最喜歡的是老師送我的本子。

這是一本藍色的本子,本子上面還畫了一隻高飛的雄鷹,旁邊還飄著三朵白雲,右上方掛著一個火紅火紅的太陽。本子的長12釐米,寬8釐米,大約有200頁,容易隨身攜帶。

一開始,我拿到本子的時候,還不以為然,對它一點也不重視。一直到我四年級升到五年級時,數學老師調到其他年級教數學了,我忽然才感受到這本本子對我有多大的意義。我不再像以前一樣在本子上畫畫做草稿,而是用它來寫日記;我不再像以前那樣把它隨手放在某個角落,而是把它單獨放在一個櫃子裡;我不再像以前那樣,把紙撕下來摺紙飛機,而是不允許任何人碰我的本子。

有一次,我跟我要好的朋友吵了一架,心情低落。回到家後,我開啟日記本,把今天的事情都記錄在本子上。這時,本子好像在對我說:“小主人,不要難過了,明天和你的朋友再好好溝通下,就沒事咯。”聽完,我覺得心情一下好了許多,就去寫作業了。

到了第二天,我就主動和我的朋友溝通了這件事,我們也因此和好了。回到家後,我想把這個好訊息立馬和本子分享,卻發現我的本子不見了,我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不知該如何是好。好端端的,本子難道還長了腳不成。於是我把房間的書架、櫃子都找了一遍,可是就是找不到,我的本子啊,你到底去哪裡了?快出來吧。

這時,我突然想起了媽媽,便去找廚房的媽媽。結果媽媽說,好像把我的本子夾到書本里去了,我聽了連忙回房間去找。後來經過我的一番努力尋找,我終於找到了本子,心裡像吃了蜜一樣甜。這一次,我還無意間在本子的最後一頁看到了一句話:“我希望你們像我之前教的哥哥姐姐那樣考上好學校。”沒想到老師對我們如此用心,今後,我一定要更加努力學習。

這就是我最心愛的本子,我一定要好好珍藏它,考上好的學校,不辜負老師對我的期望。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三國演義》 篇12

國小五年級作文 ,707字

在我的書櫥裡有許許多多的書:有法布林的《昆蟲記》,有葉聖陶的《稻草人》,也有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在眾多的書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三國演義》。因為書中許多活靈活現的人物和有趣的故事讓我讀後回味無窮。

我喜歡三國演義中的一些英雄人物。三國裡的人物個個都被作者描寫得維妙維肖,裡面好多人物都有一顆精忠報國之心,很令人敬佩。書中我最喜歡的要數孔明瞭,因為他足智多謀,遇事沉著冷靜,非常善於分析。比如草船借箭,他就藉助稻草人順利取得魏軍的十萬支箭,以備後用。魏、蜀、吳三國互相殘殺,損失了不少精兵強將,令人覺得惋惜。如果我是三國裡面一名將領,我會學習呂布精兵習武,學習孔明用好計謀,一定能夠取得最後的勝利。

我更喜歡三國演義中的精彩故事。其中“三英戰呂布”這個片段描寫得最為精彩:呂布是董卓手下的一員大將,他武功高強。有一次,張飛拿著丈八蛇矛應戰呂布,倆人戰了五十多個回合,張飛的陣腳漸漸亂了,而呂布越戰越勇。眼見張飛招架不住了,關羽著急了,他舞動著八十二斤的青龍偃月刀衝了上來,和張飛一起應戰呂布。剎那間,塵土飛揚,三匹馬廝殺在一起,三十多個回合過去了,倆人仍然戰不過呂布,這時,劉備也持著雙股寶劍來幫忙,他們弟兄三人把呂布團團圍住,呂布招架不住,只好起著赤兔馬飛快地溜走了。讀這個故事,我彷彿也來到了三國時的戰場,聽到了震耳欲聾的戰鼓聲,看到了激烈的戰爭場面,從“三英戰呂布”這個故事中我也明白了“團結一心,其利斷金“的道理。“三顧茅廬”“連環計”“火燒赤壁”等故事都寫得非常精彩。

《三國演義》是我國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我真喜歡《三國演義》這本書。同學們,你們也趕快來讀一讀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3

國小五年級作文 ,962字

俗話說得好:“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薦《呼蘭河傳》這本書。

書目簡介:《呼蘭河傳》是蕭紅創作的一篇長篇小說,也是她的代表作。1940年寫於香港,小說共分七章,前有序後有尾聲,著名文學巨匠茅盾作序,書中主要寫了那是一個既僻遠又熱鬧的小城,在城中道上有個:“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動物和小孩,而人們卻在看熱鬧。小城舉行盛舉時,人們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燈的……我的祖父年近七十,他慈祥、溫和。我們有幾家鄰居,西邊一間破草屋租給一家餵豬的,還有一間租給了開粉店的,粉坊旁的小偏房裡住著趕大車的胡家,養了一個小童養媳—小團圓媳婦以及一連串的趣事。

書評:金庸這樣評價:蕭紅在香港寫的《呼蘭河傳》感人至深,我閱此書後,徑去淺水灣她墓地憑弔一番,深恨未能見到此才女。茅盾說《呼蘭河傳》是一篇敘事詩,一幅多彩的風圖畫,一串悽婉的歌謠。而文貴良說:蕭紅的《呼蘭河傳》1931年在武漢動筆,1940年在香港完成。《呼蘭河傳》對呼蘭河城的散落追憶,植根於蕭紅的寂寞中道出的言說。這種言說,塑造了屬於蕭紅個人的“新方言”。在這本奇特的小說裡,蕭紅以她幽默而富韻律感的天才筆觸明快而萬物有靈的通話風格,早就了一部“回憶式”文學的巔峰之作。

推薦理由:《呼蘭河傳》這部小說在藝術形式上是比較獨特的:雖然寫了人物,但沒有主角;雖也敘事故事,但沒有主軸;全書7章雖然可以各自獨立卻又依然是一整體。他不是純粹的鄉土文學,也不是純粹的左派文學,這中有諷刺,有幽默,有反省,也有記錄真實生活的一面。就像一個黑白的記錄片,間或夾雜著和祖父在小花園玩耍的彩色畫面。它是一本回憶童年的散文小說,既有寂寞和傷感;又不全是寂寞和傷害。

這本書用樸實清麗,真摯感人的語言分別描寫了呼蘭河這個小城,呼蘭河的風土人情,我的祖父以及家院的淒涼等幾個房面。

雖然作者嚴厲的批評了故鄉人們的愚昧,但作者對故鄉和故鄉人們始終懷著一種深深的熱愛和思念。文中刻畫了一個慈祥、和藹的祖父。這些和祖父度過的美好時光,是一段好的回憶,在這回憶中,有著留戀,有著深深的思念。

作者用自傳的方式為我們描繪了豐富的故事和人物,為我們描述了一個複雜的生活空間,告訴我們,應該用一種寬廣的胸懷來召喚真情和溫暖。大家都來讀《呼蘭河傳》吧,體會一下蕭紅的世界。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4

國小四年級作文 ,310字

我從開始讀書以來閱讀過很多書,但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木偶奇遇記》。《木偶奇遇記》是科洛迪的代表作,發表於1880年。這部童話的主人公皮諾曹是個調皮的木偶,他天真無邪、頭腦簡單、好奇心強。《木偶奇遇記》通過皮諾曹的種種曲折、離奇的經歷,表現出他熱愛正義、痛恨邪惡、天真純潔的好品質。並藉此教育兒童要抵禦種種誘惑,做一個誠實、聽話、愛學習、愛勞動的好孩子。

我在四年級時曾學到這本書的一個片段,一下子就喜歡上了。週六,我上街看到書店裡有這本書,所以立刻就買了,買回來後細細閱讀,有好多精彩的部分。比如第一章《會說話的木頭》,你不相信可以自己去讀一讀喲!

我喜歡這本書!同學們,你有自己喜歡的書嗎?有的話,也和我一起分享分享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5

國小三年級作文 ,504字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書—《查理九世之不死國的生命樹》。故事驚心動魄,撲朔迷離。深深吸引了我。現在我把這本書與大家一起分享。

書中一隻小狗名叫查理。這隻狗非常聰明,很多問題都他發都是他發現的。最神奇的是他會講話,成為團隊中的老大。墨多多,愛探險,腦子靈活,善於挖掘核心問題。堯婷婷是個細心的女孩子,她豐富的課外知識給了大夥強大的支援。探險中很多問題都是她解決的。虎鯊,為人直爽,很有勇氣。扶幽,富有創造力能給隊伍提供技術支援。在這本書中,我最喜歡扶幽,因為他的智商最高,關鍵時刻露一手。

當我聚精會神的看著書,彷彿也進入到了那詭異、神祕的世界。我的心隨故事情節而上下波動。故事主要講了四人一狗來到了不死國。他們遇到了一個貪婪鬼,貪婪鬼用自己的生命獲得了很多金幣,但也正是因為他的貪婪,讓他把自己的命丟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生命是有限的,但我們的動力無限,我們應該在有限的生命中做有意義的事情。

書中還有謎題在迎接我們,它吸引著我去解開這一道道的難關,要是實在不會也沒關係,書中有解謎卡,可以助我們一臂之力。

我最喜歡這本書從這本書中我學會了遇到困難不能退縮,應該團結一心,勇敢來面對,才能取得最終的勝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6

國小四年級作文 ,869字

小時侯,我經常纏著媽媽講童話故事給我聽。媽媽對我說:“有一位叫安徒生的老爺爺,他寫了許多優美的童話故事,等你長大了,我給你買一本《安徒生童話故事》。

我很渴望擁有這本書。一年前的一個週末,我和媽媽去逛書店,在二樓的書架上,我看到了很多童話故事書,在裡面,我找到了一本《安徒生童話故事》,我很高興,就毫不猶豫的買下了這本書。回到家裡,一口氣讀完了了第一個故事:《醜小鴨》。

我喜歡《醜小鴨》這個故事。醜小鴨一生下來便很醜,父母討厭他,哥哥姐姐常常嘲笑他,森林裡的動物都瞧不起他。寒冷的冬天漸漸地來臨,其他動物都有溫暖的家,只有醜小鴨沒有家。不知多少次,可憐的醜小鴨被凍昏過去。醜小鴨歷經千辛萬苦才度過了這個漫長而寒冷的冬天。溫暖的春天到了,這時,醜小鴨已經變成了一隻潔白美麗的天鵝,張開翅膀,飛向藍藍的天空。

看了《醜小鴨》這個故事,我懂得了一個道理:無論做什麼事,都不要怕辛苦,努力去做,就一定能成功。勤能補拙嘛!

其實,我也是一隻醜小鴨,然而,我卻不像醜小鴨那麼可憐。小時侯,我在海邊的一個小鎮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後來,爸爸媽媽在這個城市安了個新家。我七歲才進小學讀書,當我第一天走進校園時,校園裡的一切對我是如此的陌生。同學們都讀過幾年幼兒園,基礎都比我好。當老師第一次提問我時,我膽怯的站起來,回答的聲音很小,只有自己聽得到。下課以後,同學們圍在一起做遊戲,我站在一旁看著,感到很孤獨。回到家裡,我把在學校不開心的事告訴了媽媽。媽媽給我講了醜小鴨的故事,然後對我說:“你是個大膽的女孩子,你並不比其他同學差,你要像醜小鴨那樣,通過自己的努力變成美麗的天鵝。”聽了媽媽的話,我又有了自信。我開始發奮學習,成績也越來越好,後來同學們推薦我當了學習委員。這次期中考試,語文、數學我都拿了滿分。當我站在領獎臺向同學們敬禮時,老師和同學們都用讚許的目光看著我。我拿著獎狀回到家裡,爸爸媽媽很高興,媽媽摟著我說:“我的女兒真棒,醜小鴨要變成天鵝了。”

我喜歡《安徒生童話故事》,喜歡醜小鴨。我是醜小鴨,但終有一天,我會變成美麗的天鵝,飛向藍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7

國小五年級作文 ,597字

在我的書桌裡放著一本我最喜歡的書—《新華字典》。這一本普通的《新華字典》,卻有著一段精彩的故事。

這本《新華字典》的外形是長方形的,紅色的封面,封面上寫著“新華字典”四個白色的大字。

翻開《新華字典》第一頁,你看到三個字—總目錄。字典裡的欄目有識字、拼音、組詞、造句、近義詞、反義詞、解釋說明等。

有一次,我不小心在字典上留了一個髒手印,爸爸頓時拉下臉來,訓斥我。他還用橡皮輕輕地把汙跡擦掉。我看到這種情形,心裡既害怕又奇怪:只不過是一本舊書,為什麼爸爸把它當作寶貝似的呢?

爸爸的臉變得嚴肅起來,一邊拉我來到他身邊,一邊跟我說起字典的來歷—

以前老師要求爸爸買《新華字典》。爸爸把這件事告訴奶奶,但奶奶當時身上只有幾角錢,準備拿去買鹽。如果買了字典,就沒有錢買鹽了,那當晚的菜就會變得無滋無味。但奶奶思考了一會兒,就毫不猶豫地把錢給了爸爸去買了《新華字典》。

字典買了回來之後,奶奶在第一頁寫上“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從此,爸爸努力學習,每個學期都取得優異的成績。奶奶高興地說:“我當初的選擇真正確!有了書就能長知識。”爸爸就是這樣一直珍藏著這本凝聚著濃濃母愛的字典。我一邊聽一邊深受感動。

現在我一有空就把那本字典拿出來看,遇到不會寫或不明白的字時也拿出這本字典來查查。

我非常喜歡這一本書—《新華字典》。它永遠是我的良師益友,指引著我前進。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8

國小五年級作文 ,586字

我看過許多的書,也有許多喜愛的書,當然,印象最深刻的書是英國作家羅爾德达爾寫的《瑪蒂爾達》。

翻開這本書的第一頁,我就被深深地吸引:做爸爸媽媽的有一件事情很滑稽,即使他們的孩子是你所能想象出來最討厭的小膿包,他們仍舊認為他或者她很了不起……本來我對這本書的名字就十分好奇,看了這一段,更加深了我對這本書的印象和好奇。

令人驚奇的是,五歲的瑪蒂爾達已經把大多數經典作家的作品讀完了!比如《躲進洞內》、《簡爱》、《吉姆》、《傲慢與偏見》、《老人與海》等。可是,這個聰明絕頂的小姑娘遇上的是庸俗勢利的爸爸媽媽,還有最惡毒的校長。不過,聰明的瑪蒂爾達沒有怨天尤人,而是從書中學習並思考得來對付這一切的辦法,在和惡毒的特朗奇布林校長鬥爭的過程中,瑪蒂爾達和善良的班主任亨尼小姐結下了深厚的友誼。

惡毒的校長把阿曼達思裡普的長辮子當擲鏈球一樣扔出去,還讓博格特羅特把一整塊比他還大的蛋糕吃下去……神奇的瑪蒂爾達用眼睛推翻了裝有蠑螈的水杯,還用眼睛把粉筆舉起來,並在黑板上寫字,嚇壞了校長。我想這或許就是專注的力量吧。現實中我們專心致志地做好每一件事,一定會產生出非同凡響的力量。知識改變命運,面對困難不退縮,冷靜地用智慧解決,這是我從這本書中學到的。

這本書的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勝,直到懸念被一個一個出乎意料的結果解釦時,仍讓我久久回味……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篇19

國小五年級作文 ,1527字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法國的高爾基這樣說。“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我國古代的宋真宗這樣說。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讀書,而我們這些祖國的未來怎能不多讀好書?

我的愛好也是看書,而且尤其喜歡歷險類的書,而《魯濱遜漂流記》則是歷險類的書中的“王者”,這本書的引人注目之處不但在主人公魯濱遜坎坷曲折的經歷之中,還在主人公魯濱遜懷有一顆堅強、不隨便向大自然認輸的心中。

主人公魯濱遜出生於一個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見識見識。可他的父親卻是個固執的人,只想讓魯濱遜繼承他的商人事業。魯濱遜是一個嚮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親的管束,就瞞著父親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錢的朋友,一起買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倫敦了。

在前往倫敦的路上,魯濱遜先遇上了大風暴,船被撕了個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總算“苦盡甘來”,他一帆風順地到非洲,他憑藉天生的商人頭腦在非洲賺了一大筆錢。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爾人俘獲,當了奴隸。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辦事時划著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著商船來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著在非洲經商賺來的錢買了一座莊園,做了莊園主。可他不甘心這樣的發財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經商。

可這次運氣也不太好,船遇到風暴觸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於非命,只有他一個人僥倖存活了下來,他在風暴中拼命游泳,最後還是暈了過去。等他醒來時,發現自己已經被潮水衝到了一個偏離航線、荒無人煙的小島上。他冷靜下來,把被潮水衝到岸邊的沉船殘骸裡可以利用的東西都給搬了上來。他用從船上搜刮來的亞麻布做了帳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樁在家旁邊做了一圈柵欄,防止野獸入侵大本營。他用從船上拿來的槍支和彈藥獵捕野味為食,以家旁的小池裡的淡水為飲,用簡單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簡單的生活用品,還種植小麥併成功地做出了麵包。度過了最初的困難。

當魯濱遜已經在荒島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時間,他在一次環島旅行時看到了幾個巨大的腳印和幾堆已經腐爛的骨頭。當時,魯濱遜恍然大悟,這些骨頭並不是動物的骨頭,而是人類的骨頭!他終於知道,這座島並不是一座荒無人煙的荒島,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開過食人宴會的小島!魯濱遜知道這個如晴天霹靂般的訊息的時候,嚇得魂不附體。因此,魯濱遜十幾天內沒有安穩地睡過一次覺,每次想睡覺的時候他都會做一個同樣的噩夢:他被食人族捆了起來,他親眼看見自己的同類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個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會被噩夢驚醒,害得他好久沒好睡覺,長出了像熊貓的眼睛一樣的黑眼圈。直到他又過了三年,親眼看見一群食人族來到島上吃抓來的奴隸,他實在怒不可遏,抓起獵槍和一把匕首就衝了上去,把食人族殺了個精光,只留下了一個和他年齡相仿的食人族。當時,魯濱遜實在不想殺生了,便留下了一個伶牙俐齒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隸。由於魯濱遜收他為奴隸時是星期五,魯濱遜便給他取名為“星期五”。

魯濱遜和“星期五”又在荒島上生存了幾年後,一艘商船來到了荒島,他們十分興奮,可不幸的是這艘商船的船長對他們說,這艘船以經被海盜俘獲,海盜們到這裡來就是因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後魯濱遜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盜鬥智鬥勇,最後終於收復商船,並把海盜留在了小島上。船長十分感激地帶他們回到魯濱遜的故鄉—英國。當魯濱遜帶著“星期五”回到家裡時,父母親早已雙亡。他在英國結了婚,生了三個孩子,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後,我要對大家說,我們的身邊有許多一見到困難就說不的人。可你看看魯濱遜,我們應該多學習他看見困難並不是自暴自棄,而是冷靜下來,仔細觀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戰勝困難,並在受挫時不放棄希望,堅持下去,就一定能夠戰勝困難!

我最喜愛的一本書作文 篇20

國二作文 ,5037字

【篇一: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我覺得這句話說得一點都沒錯。書海是無邊的,從小到大,我接觸過不少我喜愛的書,但我最喜愛的,記憶最深刻的一本書,卻是一本漫畫書—《老夫子》。

《老夫子》是王澤編寫的一本漫畫書,當我第一次看見這本書的時候,就情不自禁地喜歡上了這本書。這本書聚集了人間的悲歡離合,雖然只是卡通人物,只是虛擬的,但也阻擋不了我對它的熱愛。

當我不開心的時候,拿出《老夫子》來看,它裡面風趣的卡通人物讓我止不住開懷大笑;它裡面幽默的對話讓我覺得自己好像成了《老夫子》中的一員;它裡面優美的風景,讓我沉浸在這美麗的景色中。

當我傷心的時候,拿出《老夫子》來看,雖然主角老夫子在每件事上都是體現出了他的傻,但他這種傻會讓我把不開心的事情拋到九霄雲外,把整個人都投身到《老夫子》當中,享受老夫子的快樂。

當我一個人在家的時候,很無聊,拿出《老夫子》來看,它能豐富我的課餘時間,同時也能讓我感受到老夫子他無比的快樂。

《老夫子》中的主角—老夫子,他是一個無論事業、交友等生活方面的問題都失敗的人,但在他的傷心之餘,也不忘快樂,他願意用自己去給別人快樂,願意用自己去換得別人無言以對的微笑。我覺得老夫子這種行為是無私的,我覺得我們都應該微笑地去對待每一天,無私地去對待每一個人,讓自己的生活充滿快樂。

這就是我喜歡《老夫子》的原因。它能給我帶來快樂,也能教給我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喜愛《老夫子》。

【篇二: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自古以來,書就是人類的好朋友,而我的愛好就是讀書。在上學期,我購買了一套《初中生語文新課標必讀精編》,裡面一共有12本書,看到這些書,我就像飢餓的人看到麵包一樣,恨不得把它們全都消化掉。

其中,有一本不起眼的書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便是《愛的教育》。它之所以會吸引我,是因為這書名很特別,在“教育”前加了一個定語—“愛”。

迫不及待翻開了目錄,只見上面分別有十個小標題: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每個月”還有一篇篇的文章,如:開學的第一天、敬愛的老師、俠義的行為……再翻到第1頁,我知道了“安利柯”是這本書的主人公。接著我看了簡介,才知道這是一本日記體的小說,他以一個小男孩安利柯的眼光,從10月份四年級第一天開始寫起,一直寫到第二年7月份,其中包括髮生在安利柯身邊的感人故事、父母在他日記本上寫的勸誡啟發性的文章和老師宣讀的“每月故事”。

給我印象最深的是老師講的《一個貧苦的愛國少年》這個故事。主要講述義大利一個貧困少年乘坐法國輪船從西班牙駛往義大利途中,父親因生病將他賣給馬戲團。後來好不容易逃出來,許多好心人給他銀幣、銅板,但也有一些對義大利不懷好意的人講了一些侮辱義大利的話。少年便將銅幣砸向他們,並且說:“你們侮辱我的國家!你們這種人的錢,我才不稀罕要呢!”

看到這兒,我油然而生起一種敬佩之情,腦中似乎浮現出這位少年為了維護祖國的尊嚴而敢於與他人作鬥爭的畫面。

頓時,我又想起了我們中國所面臨的困難—臺灣、西藏想要獨立。這兩個地方為了該地的利益,而甘願與祖國大地分裂,這隻會成為其它國家的笑柄,中國就像是我們的母親,她怎麼忍心讓自己的子女脫離懷抱呢?作為一箇中國人,這是我們最不願意看到的!我們想的不應該是搞獨立,而是全國十三億人民齊心協力,團結互助,相親相愛,攜手共創祖國美好的明天,讓祖國更繁榮、更富強!

當讀到了《無謂的爭吵》,看到安利柯和好朋友柯禮智因一點兒小事兒鬧矛盾,最後和好如初,便似乎在裡面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個人最親的除了親人以外,便是朋友了。在生活中,兩個形影不離的好朋友難免會因一些雞毛蒜皮的事而發生矛盾。這時,兩人往往不願承認自己的錯誤,因為在彼此之間,有一道隔閡—要面子。正因為要面子而使兩人的距離愈來愈遠,關係愈來愈僵。其實,仔細想想,若是當中有一人大方點,主動踏出第一步,那麼,這道隔閡便消除了。“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包容對方,是兩人建立“友誼之橋”的基礎。

這就是我最喜愛的一本書,讀完後,我不僅明白瞭如何給予愛,更明白自己的一舉一動都會影響到很多人的思想、情感。

我們要學會互相關愛,讓整個世界充斥著一種“愛”的空氣,輕輕地飄蕩著,縈繞在每一個角落……在這種有意無意、有形無形中,讓每一個人都學會—愛。

【篇三:我最喜愛的一本書作文】

書是知識的海洋,書是成長的階梯。我雖然算不上是什麼博覽群書的人,但在眾多的名著當中,《魯賓遜漂流記》卻是我的至愛。

那是發生在一個暑假裡。當時的我還只是個懵懂的小孩,覺得玩才是比天大的事情。因為老師佈置了一個前所未有的作業:看一本名著,還要寫看後的感想。於是,我在朋友的陪同下四處找尋,最後在眾多的書籍中挑了《魯賓遜漂流記》這本書。

起初,我並不覺得這本“平平無奇”的書裡會有什麼好看的情節,甚至還把它扔進書包裡,眼不見為淨。可是有一天我沒有什麼事做感到很無聊,不經意地朝書包瞄了一眼,心想:反正現在又沒事做,不如就看看那本書吧!

從書包裡拿出《魯賓遜漂流記》,我就聚精會神地看了起來:魯賓遜出生在一個小康家庭,不算得上富有,但是在當時的那個時代是最好的,最無憂無慮的中等階層,不像下等階層要時刻擔心受怕,更不像上等階層處處勾心鬥角!我想也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的魯賓遜,才會養成了樂於助人,善良的個性吧,否則若在到處充滿陰謀詭計的上等階層生活的話,即使是再善良的人也會被汙染吧!

其實原來魯賓遜還有過幾個哥哥,但他們一個為了錢財,為了優質的生活寧願在那浩瀚的大海里流浪,最終甚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一個戰死沙場。從小到大,魯賓遜就非常地嚮往著出海航行的生活,由於哥哥的前車之鑑,父母都極力反對他出海,不讓他實現這個夢想。

對於來說,這無疑是一個難關,在沒辦法之下,他只好離家出走,終於如願以償出了海,甚至還闖出了一番事業。不幸的是在一次歸航中遭遇了海賊,受盡折磨。從海賊手中逃出之後更是流落荒島,生活了29年,最終又回到了文明世界。

我從來都不知道原來一個人也是可以活的那麼有聲有色,那麼的多姿多彩,是魯賓遜他讓我知道了無論是處在多麼惡劣的環境下,只要你有生存的慾望,不管是有什麼樣的困難和挫折擋在前面,也不足為懼!也是他讓我懂得了堅強為何物:是一個熱獨自地生活,就連“家”與其它的必須品也是自己一手一腳弄,甚至於還可以苦中作樂!

因此我很羨慕魯賓遜,即使是在狂風暴雨的環境下,也可以那麼的堅強,迎難而上。然而我又自卑了起來:即使一個人生存在世上,也可以像他那樣多姿多彩地活著嗎?

【篇四: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問世間書為何物?引用一名人的話:“書是知識的源泉。”沒錯,我很贊同這個觀點,書可以讓我們瞭解到千千萬萬個為什麼,也可以讓我們走進幾千年前的文明古國,更可以帶著我們進入那夢幻般的童話世界。書的種類可謂多得數不清,有令人神往的神話故事,有告誡人們的寓言故事,還有深奧難懂的文言文……但所謂“蘿蔔青菜,各有所愛”,我最喜愛的一本書是世界名著—《魯賓遜漂流記》。

至於我是怎樣得到這本書的,且聽我慢慢道來:在一個陽光明媚的星期三,語文老師臉上掛著燦爛的笑容走進教室,接著她便向我們推薦《初中生必讀》這一套書籍。終於,我在她的口水攻佔下,買下了這套書。回到家後,我將裡面的書翻來覆去,總覺得內容乏味無趣。突然間,《魯賓遜漂流記》映入我的眼簾,好奇心隨之增高。因為從前有學過這本書的有關章節,但只是簡要的介紹,腦袋裡頭還有十萬個為什麼沒有解答。於是我迫不及待的開啟書津津有味的看了起來。

當我追蹤主人公的命運時,一顆心隨著他的冒險而澎湃起伏。對於魯賓遜,我是由衷的敬佩。一個人在荒無人煙的島上生活了28年,靠著雙手和智慧,種植糧食,戰勝疾病,勇救“星期五”,打敗造反的水手……

魯賓遜剛登上無人島時,心裡充滿了恐懼,但是他立刻冷靜下來,尋找解決的方法。他這種臨危不懼的精神多麼值得我們學習啊!在我們的生活中,處處都缺乏這中精神。在困難和危險面前,我們往往不知所措,坐以待斃,最終失敗。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像魯賓遜一樣,在困難面前冷靜地分析困難,尋找解決的方法,最終我們絕對能夠獲得勝利。

無人島上什麼都沒有,於是魯賓遜便靠著自己的智慧,用現有的材料製作了三個杯子,鍋等等。還找了一個山洞,佈置了一個舒適的“家”。他這種自立自強的精神,是多麼值得我們學習的啊!

書中有一個情節是這麼說的:日子一天天過去,突然,魯賓遜在無人島上發現了人的足跡,過了幾天又在樹林深處發現了一堆人骨,他拼命告訴自己要冷靜。直到有一天,他看到土著族的人在殺人,而且殺後將他們的肉吃掉,魯賓遜見此情景,他馬上隱蔽起來,並用智慧救了一個土著人的俘虜,魯賓遜收養了他並給他取名“星期五”。

看,魯賓遜多麼勇敢,一個人能否成功,並不取決於他的智商,而取決於他的心態。在困難面前,無非存在著三種人:懦弱,半途而廢,機智勇敢。我們應該做那一種?毫無疑問,定是第三種。在逆境裡,我們要做機智勇敢的人,敢於和困難拼搏,才有可能獲得成功。

《魯賓遜漂流記》交給我許多人生哲理,相信以後在它的陪伴下,我會向著人生終點努力拼搏。

【篇五:我最喜愛的一本書】

在我寫這個題目時,我的心突然寒了幾下,並不是因為這題目有多可怕,而是我想起了我最愛的書—《第八號當鋪》。

這是本恐怖懸疑類小說,看到這本書也純粹是偶然。當時是一時興起地跑進書店,在推薦書架上看到了它。深色的封面,畫著一個妖嬈美麗的女人。感覺很不搭的兩個畫面重疊在一起,竟有說不出的韻味。我找了個角落,一個人靜靜地看著這本書。

書的內容很虛幻,卻又帶著許多事實,它講述著一些離奇的故事—在一條不知名的巷中,有著一間第八號當鋪,來這裡的人都帶著慾望。這件當鋪的交易方式很奇怪,老闆可以滿足你的一切慾望,當年也必須付出相等的代價,代價可以使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也可以是靈魂,老闆會收取任何可以得到的代價。

令我印象深刻的有兩個故事:一個男人來到當鋪,為換取千萬錢財,他以自身的好運作為代價。不久後,失去好運的男人被車撞死。還有一個女人帶著自己的兒子來,她用兒子二十年的壽命換取自身永久的美麗。後來兒子自殺,女人也失去了美麗。

這些故事看似不切實際,去有著一定的真實性。它們都反映出人們特有的品質—貪婪、慾望。人們可以為達到目的而放棄美好的未來、有的更甚親人。現實生活中,也確實存在此類事件。我曾在報紙上看到,一個女人為了嫁入豪門,竟狠心將自己不滿一歲的孩子殘忍的殺死。那個女人沒有想過,她殘殺的是自己身上的肉。報上甚至還登出那個孩子屍體的照片,觸目驚心,慘不忍睹。

與網易一旦操縱思想,理智將不再發揮作用,我個人認為,世上最令人害怕的不是困難,而是永無止境的慾望。慾望人人都有,有的人的慾望太過明顯,有些人卻懂得隱藏慾望,或許這就是機智與魯莽之間最大的差別吧。

但丁說過:“永無止境的慾望是惡魔最好的糧食。”這也是《第八號當鋪》中的臺詞,那件當鋪的內側,收藏著無數人體器官和人的靈魂,那個老闆說,只要人類的慾望一天沒有消失,第八號當鋪就永遠存在。這是當然的,慾望永遠不可能消失,除非人類消失。

上古時期,在人類還沒有進化時,就已經有慾望了。那時的慾望很單純,只為了搶奪食物。或許他們不知道那就是慾望,或許那只是生存的本能,強者才能夠生存。誰都有慾望,卻又不懂慾望。

中世紀的歐洲國家,哪些皇權貴族為達到目的,可以違背道德,不擇手段。很多貴族都以殘殺平民為樂。有一位女伯爵。為葆青春,每日以少女的鮮血沐浴,飲用。在當時,這些少女都是被殘忍的殺害,卻無人敢為她們平反,無數的少女因強大的慾望無辜死去。

現代人的慾望無非是為權、財。小偷便是慾望控制下的奴隸。他們可以為慾望去偷取錢財,來換取想要的東西,被慾望控制住的人,都會失去理智,為慾望付出一切代價,這一切是那麼荒唐,卻有那麼多人願意被操縱。

或許在未來,慾望會支配一切,理智已不復存在。一切都變得沒有人情味,變得只有冰冷。到時,或許法律也不再存在,殺人是理所當然的事,人類會慾望的武器毀滅世界。

《第八號當鋪》描述了種種慾望,為慾望可以付出一切代價,也正如那一句,“代價可以是身體的任何一部分,甚至……靈魂。”

以上是由我最喜愛的書—《第八號當鋪》所引發的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