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書迷相關作文20篇
我是書迷 篇1
國小五年級作文 ,480字讀書可以幫人明理,可以助人思進,還可以讓人得到知識。我就很愛看書,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書迷。
這天放學,我一回家就放下沉重的書包,準備寫作業。突然,被一本放在桌上的《中華上下五千年》吸引住了,我就像飢餓的人撲在麵包上一樣,一下子被書俘虜了。於是我開始一頁頁翻看這本厚厚的書,書中很多故事我都沒聽說過,比如太平天國運動、玄武門之變、蒙古少年鐵木真……
正當我在書的海洋中遨遊時,5點的鐘聲響了,這聲音一下把我從書的海洋中揪了出來。什麼?都5點了,糟了!我得趕緊在6點媽媽買東西回家之前,將數學作業寫完。於是我衝進書房,拿起數學卷子,馬不停蹄地寫起來,從頭至尾都沒有抬一下頭,一直在認真計算,筆尖一直飛速地在本上移動。可我心裡還念念不忘的想著我的那本書……
我的作業從來沒有寫得這麼快過。寫完後一看錶,才5點半,心想,又可以痛快看一會兒書了。於是三步並作兩步來到餐桌旁,又拿起書如飢似渴地讀起來。竟連媽媽回來也沒發現,直到她走到我旁邊,我才發覺。
我每次看書都是這樣,一旦讓我進入書的海洋裡遨遊,只有媽媽和鬧鐘聲才能把我從中拖出來。
我愛看書,我是個不折不扣的小書迷。
我是書迷 篇2
國小三年級作文 ,452字我是一個書迷,天天就沉浸在書中,無法自拔,就像掉進了海中,撈也撈不起來。
我特別愛看書,我家裡已經有300多本書了。有《查理九世》、《笑貓日記》、《十萬個為什麼》、《三國演義》等書。每天我都會在書中漫步,與笑貓分享他的煩惱,在《查理九世》中與冒險隊一起冒險,和愛麗絲一起在瘋子的世界中旅行。
我也特別愛買書,每到書店裡,我都會東看看西看看選一大堆書看,一看就是五個小時。為了能多看一些書,我每次選書時都會邊選邊看,上廁所時,我也邊看邊上,幫媽媽拿東西時,我也看書。每當我看到精彩處,我都會哈哈大笑一通,每當看到感動處我也會跟著他一起流淚,沒每買到一本嶄新的書,我都會抱著看,很久很久。
我特別愛惜書,我的每一本書都是非常嶄新的。每當我的書掉頁了,我都會拿起膠水小心翼翼地將掉的頁粘到書中。我每得到一本新書,我都會用自己的零花錢去買了一套書皮書包起來,輕輕地放置書架上。
在我看來,書,就是我的夥伴,陪我一起哭,一起笑。它是我童年中必不可缺的夥伴,它讓我學到知識領悟到知識帶來的快樂,我永遠都不會忘記!
我是書迷 篇3
國小五年級作文 ,393字書是一盞明燈,在黑暗時為我照亮整個世界;書是一個指南針,在我迷路時給我指引方向;書是一間房子,裡面有無數的黃金……
一天,爸爸給我買了一本名著《西遊記》,每天上學,我都要帶上它,一下課,第一件事兒就是拿出它來看。記得有一次放了學,我在校門口等了許久也不見爸爸來接我,我只好走回去了,因為學校離家有點遠,所以我便拿出書,邊走邊看,由於路上車多,我便選了一條小路,路旁還有電線杆,還有田地,有點難走,可書中的情節已經深深地吸引了我,正看得入迷,一下撞到了電線杆上,躲開電線杆繼續走,沒想到又爬到人家地裡,到家時,頭上還有幾片葉子呢!
還有一次,爸爸媽媽都睡了,我睡不著,就拿了一本書來看,越看越入迷,又生怕睡著了,就在眼皮上貼了個膠布,這樣眼睛就不會閉上了,不知不覺,就給看到了天亮,爸媽都起床了,我卻還在看書!
書,是我的朋友,陪我成長,別人都說我是書迷。
我的爸爸是書迷 篇4
國小六年級作文 ,1099字“爸爸,吃飯啦!”我站在書房的門口,向看書正入迷的爸爸叫著。我的爸爸卻沒有任何動靜,我無奈地搖了搖頭,自己去吃飯了。沒錯,這就是我的爸爸,一個典型的書迷。
有一次,我和爸爸媽媽去逛街,雖然我的爸爸想留在家裡,可還是被我和媽媽拖出去了。但是,上街才不到一會兒,我的爸爸就突然“失蹤”了,我和媽媽著急的要命,找了半天,仍然不見爸爸的人影,我們差點要打電話報警了,可是失蹤不到24小時,不可以報警。我們只好繼續找,最後,我們終於在一家書店裡找到了他。從此以後,我們再也不敢和爸爸一起上街了,擔心我們一不留神爸爸又會失蹤,幸好這次沒報警,下次報警可就麻煩大了。
還有每週五晚上的搶電視大戰,我媽想看綜藝節目《奔跑吧!兄弟》,我爸則認為看有關於生態自然的節目好些。不過每次都是我爸慘敗,知道為什麼嗎?那是因為我媽知道他的致命弱點:書。一旦我媽威脅我爸以後再也不能買書了,他就立刻認輸了,灰溜溜地回到書房裡,去找書尋求安慰了。
我愛看書,其實是我爸帶動起來的。小時候,我爸經常給我講故事,他講的故事每一個都不相同,有奇幻的,有平凡的,有懸疑的,有驚悚的,還有意義深刻的。我很羨慕我爸能講這麼多故事,有一次我問我爸:“爸爸,為什麼你能講這麼多故事呀?”我爸聽了,笑了笑,告訴我:“因為我喜歡看書呀!”從那時起,我就喜歡上了書。當我讀一年級的時候,我爸就開始教我怎麼看書了,他跟我說:“你看一本書,不能囫圇吞棗,必須把這本書看透了才行。”那時我年紀小,不知道老爸說的把書看透是什麼意思,於是我問:“爸爸,什麼是把書看透呀?”爸爸告訴我:“你把這本書的意義讀懂了,就是看透了。嘉怡,我不要求你看許多書,但我希望你能把你看的每一本書都看透了。”從那時起,我讀的每一本書,我都能理解它說的是什麼。當我上二年級的時候,我爸跟我說:“嘉怡,你已經二年級了。現在,我希望你可以開始積累好詞好句好段。”因為爸爸,我的文章寫得越來越出色了。如果不是爸爸叫我積累好詞好句好段,想必我的文章也不會這麼出色吧!
我的爸爸是書迷,對我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他可以當我的“百度百科”,不論我是問他歷史問題、政治問題、地理問題、法律問題,還是英語、數學、語文問題,他總可以詳細的跟我講解,聽我的爸爸一講解,我一下子就明白了。都可以當我的老師了,這還要謝謝我的爸爸,因為他,我省去了許多上補習班的費用呢!
我愛我的書迷爸爸!
我是書籍迷 篇5
國小五年級作文 ,458字高爾基說:“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杜甫說:“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可見,書籍是多麼的重要。
我今年五年級,但我讀過很多書,例如《假如給我三天光明》、《巴黎聖母院》、《鋼鐵是怎樣煉成的》等等,因為看書,我還出過不少醜聞。
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書,媽媽問我一個問題,我真看得上頭,隨口回了一句:“上勁兒啊!”搞得媽媽以為我看書看傻了,不停的在叫我,這時我才清醒過來,不過隨後又鑽進了心愛的《紅樓夢》中,搞得媽媽哭笑不得。
現在來說說我為什麼那麼喜歡看書吧。一、家裡的電視壞了,其他電子產品都不用說了,根本摸不著;二、我覺得看書就像看電影,讓人回味無窮無窮;三、書不會過期,書不像電影那樣會過時;四、書不貴,不像手機那樣奢侈,和媽媽說一聲,媽媽二話不說就給我買了,而且還鼓勵我多看書。現在就知道我為什麼那麼喜歡看書了吧。
因為看書,我出過一些差錯;因為看書,我的視野變得寬闊起來了;因為看書,我的知識變得豐富起來了。我愛讀書,我愛書籍。
我是書法迷 篇6
國小四年級作文 ,819字不知從何時開始,我愛上了書法。漢字優美典雅,看著它,能放鬆我們的身心,緩解我們的疲勞……我從大班就開始練字,從橫、豎、撇、捺、點、折基本筆畫開始,每個筆畫都認認真真地臨摹、書寫,一個筆畫、一個字我會寫上若干遍,直到我滿意為止。功夫不負有心人,漸漸地,我的字開始寫得有點像模像樣了。
有一次,在何園的書院門前,徐寶樂先生正在飽蘸濃墨,洋洋灑灑地在宣紙上龍飛鳳舞地寫下幾行蒼勁有力的大字。看著徐先生寫字,我默默地暗下決心,一定要刻苦練習,爭取也能寫出與他一樣優美的漢字。
可要想讓字寫得更上一個臺階,有所突破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我的字時而瘦長,時而寬扁,時而很大,時而又很小;大頭小身子,小頭大身子,結構拿不準等等問題也時常困擾著我,可我從不灰心,因為不經一番寒徹骨,哪得梅花撲鼻香呢!我不斷地鼓勵自己:徐蘇暢,你可以的!你一定能行!
每天放學後,我總是拿出練字本,非常安靜而且心情愉快地練上十幾分鍾。看著橫平豎直、方方正正的漢字躍然紙上,我的心裡不由得升起小小的滿足感。如今,當我看到《習字冊》上一個又一個“優星”時,心裡樂開了花。
我不僅喜歡漢字,還喜歡欣賞書法家的字,喜歡閱讀書法家的故事。顏真卿“顏體”方中見圓、渾厚遒勁;柳公權“柳體”結構嚴謹、骨力遒勁;歐陽詢“歐體”結構獨異,筆力險勁……我最喜歡的是“書聖”王羲之。王羲之最著名的作品《蘭亭序》,序中有20個各有不同體態及美感的“之”字,無一雷同。當時他和友人喝酒吟詩,趁著酒興一氣呵成所寫。第二天酒醒後,他發現有的地方塗改,打算重寫一遍,結果寫了好幾遍都寫不出原先的精妙。
我喜歡書法,是一名“書法迷”。有志者,事竟成,寫一手漂亮的字是我最大的願望。
我是書包 篇7
想象作文 ,640字我是一個很漂亮的書包,粉紅色的小外套灰色的的襯衫把我點綴得“美若天仙”。大大的肚子可以裝書本和其他東西,圖案更是美麗是各有千秋的幾位公主,她們一個個在跳舞呢!讓人感到美不勝收。我的耳朵長在下面一點兒,用來裝水瓶和傘。對了,我的“手”和“腳”是連在一起的,主人靠我的“手腳”來揹著我。一天,被一個人買下了送給了他的妹妹也就是我現在的主人。
初一開學了,主人揹著我上學去了,看得出來她心情很好,一蹦一跳的。到了教室同學們看到我覺得我很漂亮,主人自豪地告訴他們:“這是我新買的書包!”同學們興高采烈地對我東拍拍西摸摸的,特別癢。上課了主人拍拍我身上的灰塵,放學了主人小心翼翼地背起我。可是時間一久,我身上變得髒兮兮的了,渾身上下不舒服,主人察覺出了我的異常,不知道怎麼辦只能乾著急。突然主人想出了一個好辦法,把我放進了洗衣機裡,不一會兒,我覺得頭暈腦脹,全身使不上任何力氣。就在我以為我要死了的時候,主人把我發到陽光下晒著,暖洋洋的陽光讓我想睡覺。第二天,我發現我全身洗潔如新,主人又可以揹著我上學了。可是主人的書本也越來越多了,我每天肚子撐得鼓鼓的,一種撕裂感每天都在,一次放學回家我感到很痛苦,“手”和“腳”好像要分家了,終於“咚—”的一聲我摔到了地上,“手腳”終於分了家,一種眩暈感使我暈倒了。主人二話不說抱著我往家跑,主人慌慌張張地幫我縫上了針,密密麻麻的,我不禁暈倒在主人的懷裡。主人我想永遠趴在你的背上。
希望我的弟弟或者家族的人能更加使主人輕鬆。
我是書包 篇8
國一作文 ,772字嗨!大家好!我是一個書包,是每個小朋友必帶的學習用具之一。
今天,天氣晴朗,但是我依然被擺在貨架上,我希望自己快點有個小主人,話音剛落,一個小女孩和她的媽媽走了進來。她們看看這個書包,又看看那個書包。
“快來把我領回家吧!……”沒等我的話說完,旁邊的書包又嘲笑起我來:“你就在那兒呆著吧,說不定你一輩子就只能呆在貨架上了呢!”我顧不上跟他吵嘴,因為這個時候,女孩的目光落在了我的身上。
“媽媽,我就要這個書包!”小女孩高興地用手指著我說。我高興極了,向旁邊嘲笑我的書包努了努嘴,算是對他嘲笑的一種反擊。我在小女孩的懷抱裡,快快樂樂地跟著她回家了。
到家以後,我才知道我的小主人的名字叫“盼盼”,盼盼把我放在床上,說晚上也要和我一起睡。到了晚上,盼盼把她的書本和文具盒放進我的肚子裡,就摟著我進入了夢鄉。
第二天要上學了,小主人早早地起床了,吃過早餐,揹著我蹦蹦跳跳地上學去了。“好哇!我終於見到學校了!”小主人高興地說。當然,我也是第一次到學校來。
“你的書包多好呀!”小主人的朋友們驚歎道,“你在哪兒買的這麼好的書包?”
小主人沒有回答,只是揹著我默默地離開了。
“它有什麼了不起的?只不過做工比我們稍微好一點罷了!破書包!爛書包!一點也不好看!”一群書包在我們後面罵道。
我在小主人的精心呵護下度過了一個學期,可是好景不長,小主人對我越來越不愛惜了,不是把我丟到地上就是隨便亂扔。讓我身上到處都是傷痕。我好想哭,可是我不能哭!我要讓小主人繼續愛護我。
但是,當我看到小主人又買了一個新書包時,我徹底失去了信心,小主人就要把我丟掉了!
我終於知道了“喜新厭舊”的含義了。做個書包可真難!書包的最終結局不是被小主人拖在地上亂踩,就是被主人丟掉。即使如此,我依然感謝盼盼,把我帶回家,讓我真正地成為書包!讓我在這人世間走了一回,盡了我的一份責任!
我是書包 篇9
國一作文 ,638字我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書包,是我的主人的媽媽用舊衣服一針一線縫製的,布的花色不同,書包顯得色彩斑斕。我的小主人毫不介意這些,他每個星期都會和我洗個澡,把我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我的主人是一個山裡的孩子,生活簡樸,但學習非常刻苦。他每天起得很早,自己做飯吃。吃完早飯,就用一個飯盒盛一滿盒飯菜裝在我肚子裡,留著中午吃。早上天還沒亮,他就舉著火把,揹著裝著書籍文具飯菜水的我上路了,要走一個多小時才能到達學校。
又一次雨過天晴,主人揹著我蹣跚地走在山路上,走幾步就摔一跤,弄得我也滿身泥濘。突然,我聽到不遠處有一個男孩的哭聲,主人跑過去一看,原來一個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孩摔倒了,雙手捂住腿在哭,書包倒在一邊,看那樣子,八成是摔骨折了。我的主人安慰了他的同學,把我取下來隨手放在路邊,背起他的同學就走了,估計是把他送到醫院了吧。
天漸漸亮了,我孤獨地躺在路邊,沒有一個人經過,我不覺害怕起來。就這樣一直等到傍晚,夜色漸濃,我更害怕了。突然,傳來一陣陣刷刷聲,我心中一喜,該不是主人來了吧,不過不是熟悉的腳步聲,仔細一看,原來是一隻野狗,難道是聞到了飯盒裡的香味。完了完了,我將要開腸破肚了,主人快來救我。野狗在我身上聞了聞,它也拉不開釦子,就準備張口撕咬。在這千鈞一刻之際,我的小主人揮舞著樹枝跑來了,趕走了野狗。
主人輕輕地把我從地上撿起來,拍拍我身上的灰土,對我說;“今天太累了,我把同學送到了醫院,還去告訴了他的家長,委屈你了。如果我再晚一點,你就完了。如果沒有你,我可怎麼上學呀!”
我是書魂 篇10
國三作文 ,982字萬物皆有靈魂,我相信,書,也是這樣。
書魂,顧名思義,就是書的靈魂。書魂存在於每一本有價值的書裡。不管是老書,舊書還是剛剛出版油墨未乾的新書,都有可能存在書魂。
咳,忘了告訴你,我就是一個書魂。我甚至都忘記了我是什麼時候住進這本書裡的了。總之很久很久以前,也許有四百多年了吧。這本書從未被人開啟過。
我住的這個地方叫做書店,這是一個買賣書籍的地方。而我則住在書店的一個角落裡,那裡佈滿灰塵,很長時間無人問津。不過唯一值得慶幸的是我周圍也有很多書魂,我可以和他們交談、玩耍,度過這一段漫長的時光。
這是一家舊書店,從它那木質的房樑就可以看出。書店的老闆是一個大胖子。他十分熱衷於收集書籍,而我就是被他從舊書市場買來的。我就靜靜的在這裡待著,直至一天來臨。
這天早晨陽光明媚,書店老闆剛剛把店門開啟,便有一個人闖了進來。他好像在外面等待了很久。只見他一進來便和書店老闆熱切的交談起來。
過了一會兒,他從座位上站了起來,走到了書店之中,只見他不斷地在書架中穿梭,可好像一直沒有找到一本令他滿意的書。這時,我看見他的眼中閃過了一絲熾熱的光芒,好像哥倫布發現了新大陸。他向我所在的這個書架跑來。接著,他便從書架上拿下了不知所措的我,欣喜若狂的大叫了一聲,便抱著我讀了起來。
太陽從東面落到了西邊,一天又要過去了,他只好戀戀不捨的合上我。走出了小書店。
第二天,我從書店老闆和另一名顧客的談話中得知,他是一名清潔工。家裡很貧窮,但他十分喜歡讀書。只要有時間,他就來這裡看書,書店裡的很多書都被他看完了。因為昨天放假,所以他才能看一整天的書。胖子老闆和他是好朋友,從來不收他的錢。
果然,幾天後,他又來了。他這次進來沒有和書店老闆談論,而是毫不猶豫的走向了我所在的書架,拿起我便接著剩下的部分讀了起來。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書本也被一頁頁的翻過,書本剩餘的部分越來越薄,而清潔工眼中閃爍的睿智光芒越來越強,我卻感覺到我的力量在不斷地減弱。
終於他輕輕的合上了書,嘴角是一絲滿意的笑容。而我也在他合上書的那一刻失去了生命,慢慢消失在了深邃的夜空之中。
然而,我發現我並沒有死去,而是融入到清潔工的大腦中。我化作智慧,成為清潔工腦海中諸多書魂的一份子。一年後,這名當時默默無聞的清潔工成為了一名著名的學者。
書魂是智慧的精華,思想的源泉,睿智的力量。我是書魂,我可以改變一個人的世界。
我是書的小粉絲 篇11
國小六年級作文 ,736字書有時像一位老者,給我講述人生的大道理;有時像溫柔的婦女,給我以心靈的撫慰……我是書的小粉絲,因為讀書讓我快樂,讓我懂得真知。書,也而是與我形影不離。
有一次,老媽要去超市買東西,我這個“跟屁蟲”當然也要去了。當然,我真正的目標是書店。老媽買完東西之後,我說:“老媽,我們到書店裡逛逛吧!”老媽答應了。我迫不及待的走進書店,書店裡的書數不勝數,讓我眼花繚亂。我這看看,那看看,經過精心挑選後,決定買一本《作文大全》。
一進家門,我直奔書房。看著看著,不知不覺就到了晚飯時間了。老媽叫道:“同志們,快來吃飯啦!”我不急不忙地說:“等一會兒,馬上就來了”。過了十五分鐘,我還是沒出書房。老媽有些急了,又叫道:“怎麼還不來,再不來你最愛的吃的雞大腿可就要灰飛煙滅了”。我還是不急不忙地說:“快了快了,馬上就好了。”又過去了半小時。老媽大發雷霆,走向書房,終於把我抬了出來。
書,還給了我很大的幫助。
有一次,考試考得超級不理想,我垂頭喪氣的回到了家,一路上悽風苦雨。回到家後,爸爸媽媽對我說:“沒關係,這一次考不好,再努力些就好了,下次一定能考好的。”可我還是不能承受這個巨大的打擊。我回到房間沉思,突然,我一抬頭,看見茶几上放著一本古詩集。我隨手翻開一看,看到一句詩是這樣說的:“只要功夫深,鐵杵磨成針。”我豁然開朗,心想:一根又粗又硬的鐵杵,竟然也可以磨成繡花針。以後,我便多下工夫鑽研、把課文讀得滾瓜爛熟。果不其然,我在月考中取得了不錯的成績。
我是書的小粉絲,真是太感謝你了,你給了我很多幫助。是你,讓我重拾信心;是你,讓我在崎嶇道路中勇往直前。你,就像冬夜中的一堆明火,乾渴時的一口清泉,飢餓時的一根麵包,寒冷時的一床絲棉被,腳步蹣跚時的一根柺杖……真的,謝謝你,書!
我是書蟲 篇12
國一作文 ,604字我,閱盡四大名著,看遍中華、世界五千年,海外名著接受於囊,不是“讀遍天下書”,也算個一知半解。“小百科”的稱號也是媽媽對我的“尊稱”。所以我就是“書蟲”,“書蟲”就是我。
說到看書之事,不知道有多少與母親的“明爭暗鬥”,請聽我細細道來。
“嘿,快去做作業,別整天在書堆裡東鑽西鑽。”老媽的一聲獅吼功,房間都來了個“震天響”。我把書放在地上,也跟媽媽來了句:“知道了!聲音都快貫穿我耳朵,馬上就去。”“那還不快去!”這次可真把我嚇了個半死,拿起筆“嗖”地跑到書桌前做起來。
哼,我做,我做做!好,搞定!超額完成。魯濱遜還等著我呢。只見屁股一離板凳,拿起書就開始津津有味地品味起來。
“你看你,寫的什麼鬼字?”老媽又吼起來。誰知我身心都早已投入書中,說出一句“驚天動地”的話:“我的墨水快用完了,島上只有這麼多,不寫成這樣還能怎樣?”“什麼?又鑽到書裡去了吧?”媽媽怒氣衝衝的橫在我面前,搶走書,怒目圓睜地瞪著我。頓時,我心裡大叫:“死定啦!古有項羽自刎,今有我死於老媽的口水下。”不過我依然滿臉賠笑道:“母親大人,重做,重做行吧?”“好,給我一字一字慢慢地重新寫!”老媽丟下作業本,只留下了背影。唉,這次沒被嘮叨就行了,看書就泡湯了。
現在想起這件事,我心中不只是愧疚還是慶幸。但看書依然是我生活的一部分,它能給予我數不清的財富,教會我數不清的道理。不管時代如何改變,我依然熱愛看書。當然,誰叫我是“書蟲”呢!
我是書包 篇13
國一作文 ,691字檯燈關了,屋子裡的光也溜走了。我只能靜悄悄地等待著日出,等待著那鬧鈴的丁丁聲。我是書包,一款耐克牌書包。我曾經是被主人從網上買回來的。要知道,我從那遙遠的地方一路跋山涉水走來,只為能夠找到一個愛惜我的好主人,現在卻遇上了一個邋遢大王。
起床了!起床了!主人的媽媽匆匆叫醒了主人。我也該起床了,主人慢吞吞地把作業塞進我的肚子裡。突然,一本以前的數學書也混進來了,我大聲喊叫著,卻無濟於事。主人繼續胡亂的往裡塞著……
我隨著主人一路狂奔來到學校。一進教室,我就被主人扔到地上。“咚”的一聲,伴隨著痛痛,我便坐到了滿是泥土的地上。當我看到別的書包乾乾淨淨的、整齊的躺在書桌裡,我就非常難過,再看看自己灰不溜秋的身體,真想離家出走。
我的肚子裡什麼都有。幾個月前主人送給我的包裝紙、草稿紙,還有那被主人咬壞的鋼筆……看!幾個月前的試卷,被主人這位偉大的藝術家揉成了藝術品。原本穿著漂亮外衣的鉛筆,也被主人當成了磨牙棒,現在已是遍體鱗傷。靜靜的躺在我肚子裡養傷呢!
主人買了我,其實也是給自己買了一個發洩的沙袋。那天,不知怎麼回事?主人突然把無名之火撒在了我頭上。他拎起一根木棒直擊我的頭部。我眼冒金星,呦呦的叫著,可是他能聽到嗎?依舊我行我素。
深夜,我撫摸著自己的身體,不由自主的啜泣著。主人來了,也許是聽到了我的啜泣,他把我緊緊的抱在懷了。頓時,一股暖流遍及全身……
是啊!書包也有生命,書包也如人一般有著自己喜怒哀樂的情感。
從那天起,書包的顏色變得更加烏黑閃亮,他的肚子裡也沒有了垃圾,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排整齊的書本、文具安靜的躺在那裡。我笑了,不知是誰的笑聲伴著我。他是誰?是誰呢?
我為書迷 篇14
國一作文 ,835字高爾基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想,如果我們的生活中沒有書,那是多麼蒼白的人生啊!我的生活中如果沒有書的話一定會是一片狼藉!
小時候的我,像大多數男孩子一樣,立不安,坐不住,瘋跑打鬧是家常便飯,能按時完成作業便是萬事大吉了。一天,看到一個孩子對一本書看得津津有味,我便有了一探究竟的想法,我搶過來一看,是一本漫畫書,名叫《幽靈列車》。幽靈是什麼?列車咋能成為幽靈?我興趣大增。“讓我看看!”這本書就被我“徵用”了。
這一看不要緊,我便被書裡的故事吸引住了,下學了,我邊走邊看,雖然擔心有車會撞到我、有東西會絆倒我,但故事的誘惑遠遠超過了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原來很遠的路,今天不知不覺就到家了,爸爸看到我吃驚地張大嘴巴說:“你怎麼會看書呢?”我一愣,看來在爸爸心中我就不是讀書的料啊!不過因為我還惦記著“幽靈”顧不上與爸爸說話,笑了笑,直接走進我的房間,坐到桌子前就看起來。
正看得入迷,聽到媽媽叫我,我答應了一下繼續看,似乎又聽到幾聲,但我顧不上回答。“吃飯!”一聲炸雷在耳邊響起,是媽媽生氣地在我耳邊大喊。飯已經擺好,我拿著書,一邊吃,一邊看,看到入迷處,有幾次飯沒送到嘴裡便掉到桌子上,惹得媽媽一頓責備。就這樣我很快就看完了,隨後又看了全套的科幻漫畫《查理九世》,從此,我不再瘋跑,不再打鬧,不再無所事事,“查理九世”把我拉進了書的世界。
我對書有了一種期盼,好像每一本書都是一個我不瞭解的世界,我想走進去,瞭解它,欣賞它。
帶著對書的好奇,我走進圖書館,我才真正體會到讀書人的魅力。偌大的圖書館,到處都是看書的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手捧著書,一個個專心致志地看著,閱讀著,記錄著,好像他們手裡的書就是他們的整個世界,他們沉迷在自己的世界中,我感到他們很幸福、快樂,我想我也會像他們一樣,成為一個快樂的有知識的人。
以後的日子裡,我辦了一個圖書證,每個週末一有空,我就去圖書館。看書,成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看得忘了吃飯,忘了睡覺,忘了時間,忘記了自己!
我是書籤控 篇15
國小五年級作文 ,648字“書山有路勤為徑”,書籤就是山路上的一個驛站,讓我們在書山策馬中小憩;“學海無涯苦作舟”,書籤就是滄海上的一座燈塔,讓我們在書海暢遊時有溫暖的陪伴。我對收集書籤這件事情有獨鍾,可算得上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書籤控”。
每次與家人旅行,我總會帶一兩張喜歡的書籤回來。記得那次去蘇州同裡古鎮,走進了同裡的一家特色書店—“貓的天空之城”。這家書店除了賣書,還賣很多與書有關的物品:本子、印章、明信片……還沒等我細看,我的目光就已被一沓超薄的鏤雕木質書籤吸引了去。精心挑選了好一陣兒,才決定買下一個拙政園的書籤—你不會知道,我這個患有“選擇糾結症”的“書籤控”,從一堆令人眼花繚亂的書籤中挑出一張最好看的是多麼難!
我手中的一張張書籤對我來說已不是一片紙、一塊木了,而更像是一件藝術品、一份珍藏品。但我書桌抽屜裡靜靜躺著的一個木刻版畫書籤,又不僅僅是一份珍藏品,更是一份沉甸甸的回憶。暑假,我坐船來到劉公島,參觀了震撼人心的甲午戰爭博物館。在博物館展廳,我看見丁汝昌—北洋海軍提督的玄孫丁小明正在簽名售書,原來這一天正好是甲午戰爭爆發日。當我還在猶豫買不買書時,聽說買書就送“致遠號”戰艦的木質書籤,我立即欣然將書和書籤一起收入囊中。現在,每當我拿起這個書籤,甲午海戰那一幕幕畫面就會浮現在我眼前,海戰歷史和勿忘國恥的警示已深深印在了這枚英雄戰艦的書籤中。
書籤不僅實用而且十分美觀。展卷讀書之餘,欣賞那一個個精巧美觀的小小書籤,不但平添了許多情趣,更讓讀書成為一大樂事。
我是書蟲 篇16
國小四年級作文 ,310字我是一隻小書蟲,啃食著出自各個作家們“煮”的食物—書!
每當吃完晚飯,我會捧著一本或薄或厚的書,躺在床上吹著電風扇津津有味地啃書,啃著啃著,倒也啃出一些喜怒哀樂來。
書蟲最大的樂趣便是啃書:《醜小鴨》告訴我心美的人才是最美的;《笑貓日記》中的笑貓帶我看到各種奇蹟,而這種奇蹟的背後,便是努力;《閃亮的時刻》令一向堅強的我鼻子一酸;《中華上下五千年》讓我透徹地瞭解了中華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蘊……
我的零花錢大多都買書了,可書架上還是隻有幾本書,但是,每一本書我都看了不下五遍,它們給予了我們知識,卻從來沒向我們索要報酬。這聽上去似乎有些荒唐,但是,這的確是我成為書蟲的很大一部分原因。
我十分高興,我是一隻書蟲!
職業體驗之—我是書市“小攤主” 篇17
國小六年級作文 ,784字10月3日我有幸跟著小記者團當了一回“小攤主”,做起了自己的小本生意。
為了能參加這次有意義的活動,我還精心準備了好多自己親手製作的小東西,有女孩最喜歡的整套髮飾(包括髮箍、髮夾和頭繩)、也有用彩泥製作的超級可愛的小掛件(有章魚、小蘋果、漢堡包、米老鼠等等)、還有一朵朵含苞欲放的玫瑰花。
距離活動結束只剩下半個多小時了,看到周圍有賣出去好多東西的另一小組,我們同一攤位的人都急的像熱鍋上的螞蟻。這時候有一位小女孩膽怯地走了過來,問我:“姐姐,要買我的娃娃嗎?”我猶豫了一會兒,“可以買二送一,買三送二的!”她羞澀的繼續說道。為了能儘快把自己手中的東西賣出去,我只好遺憾的對小女孩搖搖頭。小女孩無奈地離開了我們的視線,不過從她的言語中讓我想到了一個好辦法。
我立刻拿來紙和筆,在紙上寫了幾個大字“買二送一”,並把紙貼在了醒目的氣球上,高高的舉過頭頂,同攤位的朋友也靈感大發,飛快地抽出一張紙,拿出筆寫起了“虧本大甩賣,買到就是賺到。”幾個端莊的行書,照著我的樣子也做了起來。這樣一來,顧客果然多了很多,我們一個個都大聲叫喝道:“走過,路過,不要錯過!清倉大甩賣,有買有送哦!”這辦法真不錯,不一會兒,我們的攤前就彙集了許多顧客。當他們光顧時,我心“砰砰”的跳個不停,生怕他們不買就走了。最終看中我親手製作的髮飾的人比較多,很快就賣掉了好幾套,其中一位小姑娘居然跑來用她的畫來換我親手做的一整套髮飾呢!一位大姐姐買走了兩個小掛件,當然我們也開心地又送了她一個。時間越來越少,真希望現在所有人都能來購買我們攤位的東西,把我們攤位清空就是我們今天最大的收穫。
這次的活動很快就告一段落了,通過這個活動,我們也賺到了屬於自己人生的第一桶金,當然也讓我們明白了一個道理:賺錢是不容易的,不管是打工也好還是自己做生意,都得學會吃苦,努力學習,不斷想出新的點子,才能離成功更進一步。
我是書包 篇18
國一作文 ,425字如果我是書包,我會像我的主人訴說我的日常,有時也會向她訴說我的委屈。
我是書包,我是主人的貼心小棉襖我每天都任務就是陪伴主人上下學。主人剛拿到我的時候,總是細心的呵護著,這讓我感到很高興。主人的呵護使得我每天都是一身白白亮亮的。
但時間久了,主人似乎失去了耐心她每天匆忙上下學,把我身體裡的一些小零件給忽視了。我的零件受到破壞,像失去一層保護膜,因而很容易受到傷害。主人現在一回到家總是遠遠的就給我扔到地上去了。有時我只能默默地看著主人,心裡想著:你怎麼可以這樣對待我呢?好委屈啊!待主人玩得盡興了,便不情不願地走到我身邊,一邊咒
罵著老師作業佈置得太多,一邊不情不願地拉開鏈子。想到作業那麼多,主人就老是拍打著我,以此來發洩一下。而我呢,卻總是默默地忍受著,遭受著這皮肉之苦,若是主人心情好,有時她會想到給我衝一下“澡”。
希望主人能夠對了好一點,我的安全離不開你的保護。只要您對我多關心,能夠站在我角度替我考慮一下,能夠陪伴在您身邊,那就足夠了!
我是書蟲 篇19
國小四年級作文 ,748字“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就像一位知心朋友一樣陪伴著我。從小受到姐姐的影響,我也變成了一個名副其實的“小書蟲”。
書,給予了我很多很多知識,從中我也領悟了許多道理。例如沈石溪寫的《狼王夢》,紫嵐生下了四隻小狼,努力地把小狼培育成狼中精英,可每一次都以失敗告終,但它從來都沒放棄,這讓我見識到母愛的偉大。還有海倫凯勒寫的《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中,她詳細寫出自己聾啞人的生活,每一天都是暗無天日的,可她並沒有對生活失去信心,每一天都過得十分充實,以及幻想只要有三天的光明,自己一定會做許許多多有意義的事。這本書讓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奇妙與寶貴。
在眾多書籍中,我最“偏心”于貝爾格里爾期寫的《荒野求生》。翻開封面,便看到貝爾的一句名言,“永遠不要失去希望,這是生存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條法則就是永遠保持微笑,只要你活著就還有希望。”我最喜歡這句話,因為它說出了人生的道理:只要還有機會,遇到困難就以最好的心態迎難而上,一定會成功。因為一次又一次的意外,貝爾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利用自己的知識,在荒無人煙的地方求生。他之所以能夠生存下來,是因為他善於利用大自然,又不過分索取。
我仔細品讀《荒野求生》,隨著主人公的心情跌宕起伏。當貝爾與死神拼搏時,我的小心臟都提到了嗓子眼,當貝爾得救時,我心頭的石頭也隨著落下來。
我每天都會遨遊在書海里,有時候一個情節還沒看完,媽媽就催我去睡覺。記得有一次,我趁媽媽睡著了,就偷偷地溜進書房,津津有味地看起書。後來被媽媽發現了,但是我還不甘心,就把書偷偷帶進臥室,躲在被窩裡,開啟手電筒繼續我的書海之旅。結果第二天我就變成了“國寶”。
書就是我的好朋友,陪我一起哭一起笑;又像一位老師,傳授給我無窮無盡的知識。
現在我已經離不開書了。
我的書迷朋友 篇20
國小五年級作文 ,495字我有個書迷朋友,吃飯看書,下課看書,睡覺之前也看書,她那眼睛前的架子就當做給她的慰勞品吧!我和他之間有許許多多有趣的事情,你想知道嗎?就來看看吧!
有一次放學,她拿著她的寶貝書緊緊地捧在手中,目不轉睛地盯著那書上的字,一刻也不想放下她手中的寶貝書。我對她說:“別看了,再看你就撞牆了,不是,是撞樹了。”可她把我的話當成了耳邊風,就像沒聽見似的,我有點生氣了,直接把那本書搶過來,對她說:“別看了!”她怒目圓睜地看著我,對我說:“還給我,不然我就跟你絕交!”我有點怕了她了,於是把書還給了她。走著走著,她撞到了一棵大樹,我迅速地把她扶了起來,可她跟那棵樹道歉,直說:“對不起,對不起!”我看傻了,周圍的人都看著我們兩個,我帶著她迅速地逃走了。逃到沒人的地方,我問他為什麼跟那棵樹道歉,她說:“什麼?是樹?我以為是人呢!”
還有一次,已經晚上8點多了,她還在看書,她爸爸叫她睡覺,她勉為其難地說:“再等等,我馬上就看完了。”她爸爸同意了。就這樣,她看了一篇又一篇,還沒有看完,當他想去睡覺的時候,她去找她爸爸,可她爸爸正在那香噴噴的睡覺呢!
你看,我的朋友愛看書吧!他就是我的書迷朋友-李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