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愛的一本書作文範例

國小四年級作文 全文約682字

暑假,我讀了《地下一百二十一天》,感覺非常喜歡,現在把它介紹給你們。

這本書是美國作家費利斯霍爾曼寫的,講述了一個孤兒的神奇經歷。故事發生在美國紐約市大中央地鐵車站。在這個縱橫二百二十公里、包含著二百六十五個地鐵站的“城市之下的城市”,故事的主角—一個無家可歸的孤兒史雷克竟要在這裡獨自生存。

在地下生活的這一百二十一天中,史雷克遇到了有愛心的“粉紅臉”女士,舉止神祕的卻又讓人心裡倍感溫暖的“纏頭巾”男士,還有一隻小老鼠,他們讓史雷克的生活不再冰冷,讓他在逃入地下的一百二十一天中,得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冒險和蛻變。

故事剛開始的時候,主人公史雷克只是個軟弱可欺的受氣包:父母雙亡、親戚們也沒有善待他。後來他因為被欺負而逃進地下的地鐵站,在那裡,他無意中發現了一個神祕的空洞,於是選擇留在那裡生活,以賣二手報紙和在地鐵站的餐廳打掃為生。一天,他遇上了一位顧客—“纏頭巾”男士,不僅衣著奇怪、舉止神祕,還總是在買報紙時跟著他、盯著他看。我第一次看到書上描寫“纏頭巾”先生的這段文字時,還以為他是壞人呢!之後卻發現他是個外冷內熱的人,我甚至還喜歡上了他,史雷克也是如此。後來史雷克又遇上了一位“粉紅臉”女士,她也和“纏頭巾”一樣,成了史雷克二手報紙生意的“固定客人”。她在史雷克面前展現出來的熱情及愛心在我看來簡直超出尋常,有一次,她甚至還將自己兒子的衣服送給史雷克。

經歷了這麼一些“熱心腸”的人和事後,再次走回地面世界的史雷克,和以前的他已經有了很大的不同,充滿了“向上”的勇氣和力量。

這就是我喜歡的一本書,希望你們也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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