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雷鋒”見面作文範例
2014年秋天,我去看望我的爺爺。
一天下午,我去爺爺家,天空正下著淅淅瀝瀝的小雨,我敲了敲門,無人應答,原下爺爺下班還有半個小時。我心想:到新華書店去吧,去那裡躲一會兒雨,順便坐會兒也好。
店裡幾乎沒有幾個人,只有兩個中年男子在談話。我順便向裡面望了一下—陰天,暗得很,只能模糊辨出坐在南邊的是一個瘦瘦的、三十上下的中年男子。
我站在書架前,開始翻書。
門外,牛毛細雨的被秋風扭著卷著,不分方向地亂飛。店裡冷得像地窖一樣,冷氣從褲管裡向上鑽。忽然,我看見架上排著一列中文的《毀滅》②。《毀滅》?我記得一本爺爺親給我說過,介紹過,說是一本好書。書脊上赫然印著“魯迅譯”三個字,我像得到了保證似的,立刻從書架上抽下一本。
我先看後記,但是看到第一面就愛不釋手,一個矮小而精神抖擻中年人—服務員悄無聲息的走了過來。
“叔叔,這本書多少錢?”他殷勤的接過書點了點頭笑了笑,想了想:“十五元”。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摸摸上衣的口袋—袋裡只剩十元錢了,那是媽媽給我一個星期的零花錢。我有些懊悔自己的莽撞了,紅了臉,說:“貴了。”
服務員沒有注意到我的窘相,用粗短的手指捻著那張綠色厚布紋紙的封面:“哪裡貴?你看這紙……”
厚實的紙張,清晰的字跡,相當厚的一大本書,拿在手裡,有一種怪舒服的感覺。
“你買一本吧,這書是很好的。”
我真躊躇起來了:零花錢是戀戀不捨的,然而書也太好了,買一本隨身帶著,擠下時間,帶著那種軟綿綿的疲倦,靜靜地坐下著看這麼幾十頁,該多好!我摩挲著那本書,捨不得丟開,不說買,也不說不買。
服務員大概看出點什麼苗頭,就笑著回頭對裡說:“老闆,請您來一下。”
他的面孔黃裡帶白,瘦得教人擔心,好像大病新愈的人,但是精神抖擻的樣子給人一些安慰,沒有一點頹唐的樣子。頭髮約莫一寸長,顯然好久沒剪了,卻一根一根精神抖擻地直豎著。鬍鬚很打眼,好像濃墨寫的隸體“一”字。
“孩子,你要買這本書?”他看了我一眼。那種正直而慈祥的目光,使我立刻感到身上受了父親的撫摩—嚴肅和慈愛交織著的撫摩似的。
“是的。”我紅了臉低下頭說。
“先生,我買不起,我的錢不夠……”我的話低得連自己都聽不見了,我不知道怎樣才好。
“十塊錢你有沒有?十塊錢!”
“有!”我抬起頭睜大眼,頓時恢復了勇氣。
“我賣給你,十塊錢,一本。”
什麼?我很驚異地望著他:黃裡帶白的臉,瘦得教人擔心;頭上直豎著寸把長的頭髮;牙黃羽紗的長衫;隸體“一”字似的鬍鬚;左手裡捏著一枝菸嘴頭。這時,我忽然記起爺爺
向我講述的一段訪問記—
“哦!您,您就是—”我結結巴巴的,歡喜得快要跳起來了。一定是!不會錯,一定是!那張熟悉的面孔浮現在我的腦海中,我向四周望了望,可沒有說出來。
他微笑著,預設地點了點頭,好像我心裡想要說的,他已經統統知道了一樣。
我費力地從衣袋掏出那塊帶著體溫的十元錢,放到他的手裡—他的手多瘦啊!我鼻子
陡然一陣酸,像要哭出來。我恭敬地鞠了一躬,把書塞進袋子,提起來,便走出書店的門。
這事到現在已經隔了—兩年。在這兩年裡,我歷經了許多,也感受了許多我遇到困難的時候,咬緊了牙,哼都不哼一聲。我總是昂著頭。我對自己說:
“活雷鋒精神永遠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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