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遇見為題的作文作文範例
【遇見】
原創:萬睿希
在過去的一個月裡,我從小學生變成了一名初中生,在一連串的快速變化,我竟然完全適應。
記得在9月1日驕陽似火的日子裡,學校開始了軍訓。這讓討厭太陽的我,真想請假。
在小學,對於大熱天,我除了反抗還是反抗,在這麼熱的天,幹嘛要到太陽下給它暴晒呢?如果是體育課,不是裝病還是裝病。在太陽能把地面烤熟的大熱天,我一到操場,便會迅速地找到樹蔭下躲著,或者乾脆給體育老師遞上請假條說:“老師,我今天身體不舒服。”老師只好揮揮手,讓我去休息。
在那段時間,在溫度直飈40°的太陽下,我卻沒有畏懼。教官讓我們站軍姿,我站得如松樹般筆直。即使雙腿都木得沒有知覺,沒有教官的命令,我就不動;即使汗流浹背,頭髮溼透,沒有教官的命令,我就不會擦;即使心裡念著時間快點過,快堅持不了了,沒有教官的命令,我就堅持站著。其實,在我的心裡,一直有一個聲音說:“像小學時一樣,裝個病,休息一下吧。”另一個聲音又響起:“就這樣放棄?你不是小學生了。”“休息一下吧,這麼難受,中暑了怎麼辦?”“不要想著逃避,你要學著堅持,學著長大了,都不改變自己,你要永遠當小學生嗎?”另一個聲音無言以對。我選擇了天使的聲音,無論多麼辛苦,都沒有放棄。
在軍訓時,吃盡各種苦頭,罰的罰,?鸕?穡?檔難擔?ё叛潰?紀α斯?矗?退閶?岜懲矗?紙胖淄矗?簿?磺爰佟?/p>
在軍訓的磨練中,我從小學的一遇到體育課就裝病請假到軍訓時硬撐也要撐。我覺得自己在這些日子裡改變了好多,覺得自己遇見了另一個自己,遇見了一個嶄新的自己,認識了一個全新的自己!
【遇見】
原創:張格致
又是一年的秋天,又是那樣純淨的天空,又是那片熟悉的田野……
來到鄉下,放鬆一下平日裡緊張的神經,放慢一點城市裡那馬不停蹄的節奏;回到老家,呼吸呼吸著清鮮的空氣,享受一下這綺麗的大自然的美景吧!
離晚飯還有點時間,正好去外面走走。村莊裡一片古樸典雅的景象,青黑色的鋪地石邊緣的縫隙中已生出了叢叢嫩綠色的苔點。哦,著秋日的生機!窗前的磚頭經風吹日晒褪去了顏色,紅的色彩變為蒼白。
走出了村的中心,來到這片田野上。
三下兩下地爬上一棵光禿禿的老樹,坐在枝丫上,雙腿隨意地垂著,自然搖晃。看著美麗迷人的黃昏一點一點地流逝,又看看這片熟悉的麥田。
兒時,我曾天天傍晚與我那心愛的朋友在這兒玩耍。它雖然只是一隻小狗,卻遠遠比過了能與我溝通的孩子。
它長地不比城裡的那些毛色各異、體形嬌小、可愛的狗狗漂亮,也不會像城裡那些狗狗一樣向人撒嬌,但我更愛它那如同成熟的麥子一般金黃、溫暖的樸實毛髮,更愛它那雙純淨地如同嬰兒一般的眼睛,也愛它那直爽的真性情。
我和它,就是在這裡遇見的——這片可人的麥田!
如今,麥田依然油綠,你,卻已不在了,我心中便如同被貓抓了一樣火辣辣地直疼。
天空已漸漸沒去了它那瑰麗的色彩,變地略顯深藍。遠處,幾隻鳥兒撲地騰飛而起,一雙雙有力而平穩的翅膀彷彿托起了整片天空,向那靈魂安息的地方飛去。
跳下樹去,飛奔起來,這十月的淚水啊,已在這秋風徐徐中,四處流浪……
也許,在城市的某個一角,所有的靈魂,都可以自由地飛翔。
【遇見】
葉飛揚
經過了一個夏天的酷熱難耐,秋的影子便逐漸在夏日離去的背影上顯現出來,發出金黃的色彩,亮亮的,暖暖的。
迎著朝陽,秋風吹來了,帶著林中芬芳的果香,撫摸著我們的臉龐。秋風也送來了樹葉的開懷大笑,吹來了菊花的甜美氣息。秋風跑進了我們的家中,喚醒了熟睡的人們,告訴我們秋日的到來。
秋風如同一位長者,長舒一口氣,大地便迅速地換上了火紅、金黃的上衣。遠看,彷彿是一片熊熊火焰在燃燒;近看,宛如與霞光融於一體。在楓葉紛飛之中,秋風露出了笑臉,調皮地把金黃的葉子捲入半空,讓它們在空中飛揚。
在一望無垠的稻田裡,麥穗都挺直了自己的小身板兒,呵呵地笑著。秋風一來,成片的麥子前後擺動,好似金黃的波浪,又像是芭蕾舞者在扭動著身軀。
果園裡,一派豐收的景象。樹上的柿子猶如一盞盞小燈籠,對人們綻開了笑容,把一棵棵柿子樹壓彎了腰。那些高掛在枝頭的柑橘,張揚著自己金黃的外衣,讓人一看就想流口水。
秋日的樹林也是美的。銀杏、楓樹、梧桐,都爭著展示著自己閃亮的衣服。秋風又跑來了,大片大片的葉子隨風飄落,在地上鋪下一層厚厚的地毯。走在林間,腳下便會發出嘎吱嗄吱的聲響。彷彿在演奏一場“秋日交響曲”。
秋天的雲可謂是千變萬化。雲邊,大雁南飛,秋雲也變得像大雁一樣靈動可愛,展開自己的翅膀,像要把天空都遮蓋住了。看,那邊的雲像神話中的“龍”,只見這條“龍”,“龍鬚高翹”,威風凜凜,氣派極了。秋天的雲萬千姿態、琳琅滿目的樣勢,構成了秋日的藍天,彩繪了秋天的雲。
夕陽西下,霞光斜射在大地上,斑駁的樹影星星點點地印在大地上。
遇見你,秋日,真好!
【遇見】
王天明
又是雨天。
我坐在書桌旁,翻看幾篇寫雨的文章:鮑爾吉。原野的《雨水去過的一切地方》,季羨林的《聽雨》和琦君的《下雨天真好》。在這些文章裡,作者都把雨寫得那麼漫妙,那麼惹人喜愛。但是我,卻怎麼也喜歡不了雨,甚至可以說是討厭雨。
幾天前,我吃過晚飯,騎著摩拜單車去東方文庭酒店游泳。剛騎到半路,雨突然下了起來。我靠路邊停下,從包裡抽出雨傘,便繼續向前。可是雨越下越大,小小的雨傘根本擋不住這疾風暴雨,很快,我的頭上、手臂上、腿上和背上都被雨淋透了。終於到達文廷酒店。可此時,我已經成了一隻落湯雞了。一個大男孩,衣服上溼溼的,頭上還偶爾會滴下一滴水,就這樣站在這家五星級酒店乾淨而整潔的金色大廳裡,不免讓人感到十分尷尬。
除了讓我感到尷尬之外,下雨天還經常給我帶來麻煩。猶記得六月份,雨幾乎是從月初一直下到月末。原本一天就能幹的衣服,由於下雨天潮溼,衣服一天兩夜也幹不了。我因為容易出汗,所以每天都得換衣服。我的校服只有兩套,第一天傍晚換下的衣服就拿去洗,第二天早上穿另一套校服。按這樣迴圈,原本是沒問題的。可是那段時間衣服來不及幹,我每天早上衣服穿起來都是溼漉漉的,還有一股味兒,連我自己聞著都難受,而且這水就是用吹風機都很難吹乾,特別麻煩。
雨天,我怎麼也喜歡不上你,因為你總給我帶來許多尷尬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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