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讀後感作文範例

讀後感 全文約690字

魯迅,是一個家喻戶曉的作家。他以筆為武器,在時代腐敗的戰場下,戰鬥一生,搏擊了無數反革命的愚者。

生於封建社會的魯迅,下最大決心剪下自己的辮子。他在1918年首次以”魯迅”為筆名,發表了第一篇白話文小說——《狂人日記》,這也為新文學運動奠定了基石。他的作品語言犀利,如投槍,如匕首,被譽為”民族魂”。

這樣的一個魯迅,本該離我遙不可及。但從我學習他的第一篇文章《少年閏土》開始,再到《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無論是哪一篇,都是語言樸素,文字簡練、凝重。於是,這便拉近了我與魯迅之間的距離,我開始閱讀他的散文——《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的意思是:朝晨的花朵到了傍晚去拾取。再深一點的含義便是:兒時的事到了老年去回憶。不錯,《朝花夕拾》一書記錄了魯迅先生的童年往事。書中的故事,是魯迅的,也是我們的。

長媽媽,這個角色在我心中烙下了很深的印記。她是魯迅家裡的女工。魯迅對她的感情,從”不大佩服”到”不耐煩”,最終再到敬佩、懷念,過程中的種種事蹟體現了她的精神人格。她生活在社會最底層,卻處處替人著想,行事樸素,展現了底層人民最真實的寫照。也因此,她成為了魯迅生活中重要的一個人。

《朝花夕拾》全書看起來是魯迅先生回憶自己的童年往事,但細細品讀,卻是在諷刺那些自以為是的反革命者,能擊敗他們的,不止刀槍。

《朝花夕拾》記錄了魯迅先生幸福的童年生活,也訴說了那個時代的悲哀。朝花夕拾,看著這本書的名字,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童年生活,稚嫩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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