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重返狼群》有感作文範例

讀後感 全文約1635字

這是一本以命換來的書,它帶領我們,踏著毛主席的足跡,一覽面目全非的草原。

野生畫家李微漪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下一隻父母雙亡的狼王遺孤,小狼求生的目光觸動了微漪內心最柔軟的地方,她將它帶回了成都。但狹窄的城市公寓禁錮了日益膨脹的狼性,於是,她們重返草原,無論草原多麼凶險,但一人一狼,相守相依,倔強堅強,始終向大草原深處走去,微漪在這個過程中不斷地訓練小狼格林,才有了痛徹心扉的重返狼群!一來到草原,微漪就把稚嫩的小狼放到強大的藏獒群中,這看似是危險的做法,實際是勇敢而智慧的舉動。小狼格林在藏獒群中經歷了多次九死一生後融入了藏獒群,在與藏獒群相處時可以學習群體生活中必備的本領,也是作為一匹狼必不可少的本領。對於藏獒來說,關起門來狼獒再鬧騰那也是家務事,但外人想要欺上門來那絕對不行。和其它獒群的大戰裡,獒王為了格林遍體鱗傷,喪失了性命。格林在獒王奄奄一息的日子裡每日溫柔地撫摸獒王,用唾沫融化傷口上的冰霜,於是,某個夜黑風高的時刻,獒王在狼吻的陪伴下安詳地離去。那個夜晚,天空中迴盪著悲涼幽咽的狼嗥。

這還是人們口中冰冷殘酷的狼嗎?這不禁使所有的牧民目瞪口呆。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敵”,卻被人為造就成“宿敵”,格林之所以能被接納,是因為藏獒是忠誠守家的動物,狼是群體觀念極強的動物,它們有一個共同點—重情重義!藏獒以憨厚接納格林,格林以智慧佔得一席之地。

可是,這個時候,獒王的主人卻在一旁抱怨:“還什麼王,腿也瘸了,耳朵也缺了,本來能賣個好價錢,這下不值錢了,誰還買呀,只能拿去配種嘍。”

對有些人而言,飼養動物就是一個商品,只要榨乾動物能帶給人的所有利益,怎麼會在意它們的感情和思想!這樣的人對得起藏獒的一片忠心嗎?在人的價值天平發生重大傾斜之後,拋卻血統、品相、價格與市場的干擾,有些真正的內在價值才彌足珍貴啊。

為了讓格林找到它的親族,格林和微漪來到了寒風凜凜的狼山,一切的食物來源都靠格林,它就像一家之主一樣在外拼搏覓食,以此養活它和母親微漪,它已經習慣了每日給母親留食;在尋找狼群蹤跡時,微漪傷了腿,格林將微漪放置好後,從山的東面為了牽一匹馬到山的西面給微漪騎,它花了整整一個半小時;在高原難免不適,微漪早上又不顧格林勸阻去放牧,結果被冰雹淋一天還得了肺水腫,不得不出門尋醫,格林每天趴在視窗朝裡望母親,眼神裡滿滿洋溢著無助,它不再回窩,連打雷都執著地趴在視窗聽夜裡母親的咳嗽聲。微漪看病回來剛下車,格林就遠遠聞到母親的味道,躍過兩米高牆向她奔去,它絕食已五天,獒王和它的兩個好朋友都被賣了。

作為一匹狼,都能如此孝敬母親,五個月大的它相當於五歲的兒童。當今社會長大後忘恩負義的人還少嗎?相比之下,是白眼狼,還是白眼人?從古代著作《儒林外史》到現代的《小紅帽》哪一個不在誣陷狼?世界傳統意識該被打破了!

其實每一個生物都是一樣的,說狼凶,說虎猛,人又殺害了多少動物呢?人為了面子和金錢剝奪六百二十隻狼的頭皮可是屢見不鮮呢。“不是我要殺,而是我想活”是動物捕食的虔誠,但人卻只為了欣賞為了炫耀就讓某種動物在這個地球上消失得一乾二淨。羊本身不是脆弱的,它們擁有堅硬的角與蹄,也是一個強大的戰鬥者,但被人馴化後就失去了自我。而鹿也不是溫柔的,只因它傷害的物件不是人,所以人覺得它是善良的罷了,可對於樹來說,鹿是絕對的凶狠。

據說,重返狼群后的格林,因為受到獵人無情的追捕,已經不敢再靠近微漪,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地為微漪送食,它的後代紛紛倒在人類冰冷的槍口下,倒在獵人嗜血的冷笑中。中國最大的狼群竟不到十二隻狼!

當然,當草原被人類的貪慾籠罩、草原上的動物瀕臨滅絕時,它也會用一片狼藉回擊人類。

比起其他狼,格林是幸福的至少它遇到一個善良的人,它有機會代表狼群向全世界伸冤。這段生死奇緣之後,微漪發出這樣的叩問:我救下的是一頭孤狼的命,但我們能改變整個狼群的命運嗎?

人與狼用勇敢譜寫了一曲生存讚歌,但願,它能在你鐵一般的心中,波動一絲漣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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