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陽光下快樂成長作文範例

國小六年級作文 全文約1116字

小時候,因為身體不好,為了增強體質,媽媽送我去學舞蹈,每天壓腿、下腰弄得我渾身痠痛。每當我哭著不願去上舞蹈班時,媽媽總會說:“乖乖,你去了盡力就行,媽媽不要求你跳多好,主要是為了鍛鍊身體。”就這樣,一次又一次,我含著眼淚被媽媽送到舞蹈學校。這樣的日子一直過了兩年。學舞蹈,我不是很情願,也不是很努力。

兩年後的一天,老師走進教室說我們要排練一個新舞蹈《海鷗飛翔》,準備參加全縣文藝匯演。在排練這個舞蹈時,有一個動作要求我們在“刷”一下舉起雙臂的同時要“撲通”一下跪在堅硬的地板上,這個看似簡單的動作讓我吃盡了苦頭,它既要速度,又要力度。幾天下來,我的膝蓋便青一塊紫一塊。漸漸地,我害怕跳舞,更害怕做這個動作。練習時因為怕疼我就偷懶,因為偷懶我便被老師單獨叫出來一次次反覆練習,越練習我就越怕疼,越怕疼老師就越讓我練。最後因為忍受不了疼痛,我決定“逃”!

路上我想好了對策。一回到家,我就一瘸一拐地走到媽媽面前帶著哭腔說:“媽媽,我受傷了,”邊說邊挽起褲腿,“不能再跳舞了。“我想媽媽看到我的傷一定會心疼死的,絕對會同意我中途退出,因為從小我一直在爸媽的寵愛中生活,即使摔一跤,媽媽都會心疼不已,更何況我傷成這樣呢。可讓我意外的是媽媽摸了摸我的腿說:“你跳兩下試試。”我跳了幾下,媽媽便說:“沒事,都是皮外傷,跳舞擦點皮,受點傷很正常。”

看到媽媽的態度,我委屈極了,不達目的我決不罷休!我便拿出看家本領——哭。我用雙手捂住眼睛坐在地上嚎啕大哭,邊哭邊喊道:“我腿疼,我腿疼……”企圖用眼淚來征服媽媽。可哭了半天也不見媽媽來哄我,我便從手指縫裡偷看:媽媽還在若無其事地做她的事,直到我哭得筋疲力盡,媽媽連看都沒看我一眼,這場較量最終以我的失敗而告終。第二天我只能乖乖地繼續去舞蹈班。

那天以後,因為怕被老師罰,便不敢再偷懶。儘管我可憐的膝蓋傷痕累累,慘不忍睹,但我還是堅持了下來,並且最終拿了獎。

當我把獲獎證書拿給媽媽看時,媽媽笑了,她問我:“高興嗎?”“當然高興了!”我說。“那如果你當時放棄了呢?所以不論幹什麼事都要有吃苦精神,只有吃得苦中苦,方才會成為人上人。”媽媽說。

那次文藝匯演後,我明白了,我們不能只在溫暖的陽光下成長,也需要經受風雨,承受挫折,風雨之後的陽光才會更加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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