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轉庵催結局韻原文賞析
賦花必花指喻指,花若堪諛亦堪毀。轉庵賦梅工賦影,祇竟呂刑元是甫。
節逢五日賦榴花,擬別甘酸亦良苦。猶之論畫先論形,形似丹青誰不使。
豈知雪裡有芭蕉,滿壁滄溟本非水。方皋相馬群自空,梓匠揮斤風即矩。
續絃何處覓鸞膠,起死底須求鳳髓。榴花可玩不可食,昌歜無甜人自喜。
肯將粉淚匹紅巾,眼高一世坡仙取。花事方殷催結局,還許殿後吟些子。
詩人許及之
許及之(?~一二○九),字深甫,溫州永嘉(今浙江溫州)人。孝宗隆興元年(一一六三)進士。淳熙七年(一一八○)知袁州分宜縣(明正德《袁州府志》卷六)。以薦除諸軍審計,遷宗正簿。十五年,為拾遺。光宗受禪,除軍器監、遷太常少卿,以言者罷。紹熙元年(一一九○)除淮南東路運判兼提刑,以事貶知廬州。召除大理少卿。寧宗即位,除吏部尚書兼給事中。以諂事韓侂冑,嘉泰二年(一二○二)拜參知政事,進知樞密院兼參政。韓敗,降兩官,泉州居住。嘉定二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