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下有感原文賞析

朝代宋代 詩人宋庠

釐席思賢久,公車下詔新。
金酬燕市骨,蒲裹漢家輪。
署行鄉論秀,觀光國有賓。
臺招能賦客,關識賣符人。
三府催偕計,諸儒待聘珍。
掞天持筆距,連袂照袍銀。
丹穴皆來鳳,靈淵並躍鱗。
請行多下客,答策有平津。
榮路爭高足,孤生最濫巾。
一鳴方及旦,六律肯遺春。
類鵠猶煩刻,成龍不懼真。
縱無清夜誦,猶繼壤歌民。

詩人宋庠
    宋庠(xiáng)(996年—1066年),初名郊,字伯庠,入仕後改名庠,更字公序。北宋文學家,工部尚書宋祁之兄。祖籍安州安陸,後遷居開封府雍丘縣雙塔鄉。 天聖二年(1024年),宋庠狀元及第,成為“連中三元”(鄉試、會試、殿試均第一)之人。官至兵部侍郎、同平章事,以司空、鄭國公致仕。治平三年(1066年),宋庠去世,年七十一。追贈太尉兼侍中,諡號“元獻”(一作元憲),英宗親題其碑首為“忠規德範之碑”。宋庠與弟宋祁並有文名,時稱“二宋”。詩多穠麗之作,著有《宋元憲集》、《國語補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