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趙漕稱原文賞析

朝代宋代 詩人徐積

人之古貌,心未必醇。心醇貌古,或非通人。我視趙公,其貌甚古。

心德俱醇,通達明悟。我曹山野,豈足盡知。但據所見,以類可推。

大河之說,何其通達。精簡平允,明辨昭皙。蓋其心得,身至自閱。

坐而可言,起而可設。又云九河,勿守故跡。但求禹意,然後為得。

此說尤奇,漢儒不及。我自黑頭,盡心河渠。逢人輒問,三十年餘。

得公此說,庶幾成書。既講大河,遂及賑饑。如此方略,所繫甚大。

鄉官胥徒,實為巨害。使領雖賢,吏不可乏。必得官吏,斯為善法。

可為利澤,可制奸猾。如其備預,莫若義倉。勿取軍民,勿法隋唐。

裒多益寡,斯謀乃臧。損上益下,民悅無疆。可自王公,下至選人。

每月之俸,百取一分。凡千錢者,其出錢十。斛取一升,縑取一疋。

各從本所,貯其本色。主者不勞,但視其籍。不移一符,不煩一力。

月知所增,歲知所積。出者不勞,如無所出。其所損者,毫毛涓滴。

一倉之內,諸所畜聚,盡是官俸。凡皆為民,不得移用。

即移用者,法不可縱。不以去官,不以赦原。設法如此,其誰敢幹。

古人所貴,講辨之學。應而弗精,詢謀諏度。惟是陋生,不足待問。

問而不應,應而不精。君子不為,非人之情。惟是弗精,面目靦然。

在乎復教,庶無後愆。

詩人徐積

      徐積(1028—1103)北宋聾人教官。字仲車,楚州山陽(今江蘇淮安)人。因晚年居楚州南門外,故自號南郭翁。生於宋仁宗天聖六年,卒於徽宗崇寧二年,年七十六歲。政和六年(1116),賜諡節孝處士。家鄉人為其建 “徐節孝祠”,明清兩代均有修繕,毀於解放初期。《宋史》卷四五九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