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殿院輓詞原文賞析

朝代宋代 詩人徐積

吁嗟人兮,而有斯人。以義為質兮,以剛守身。內明白而外昭哲兮,氣貌甚真。

動則不苟兮,可使之為國,可使之為民。使之為國兮取義捨生,使之論事兮傾出赤心。

世方好柔兮我方剛,彼為轅下駒兮我方鷹揚。彼作威之臣人莫敢當,我方藐視兮直攻其強。

彼作福之臣兮烹煎牛羊羅列酒漿,我方折其匕箸兮覆杯而不嘗。

以甘易苦兮自以為常,以退為進兮如寢諸床。所往所居,不察刀筆者害兮簿書有蔽。

隱必露兮伏必發,照奸膽兮破奸穴。小奸積忿兮五臟欲裂,大奸睚眥兮其眥有血,口且欲吞兮齒且欲齧。

何誣之不誣何說,哆兮侈兮三寸之舌。顏淵偷飯,曾參鬥殺。

慈母投杼兮其誰不信,所賴公明兮得無悔吝。夫何不幸兮人之雲亡,誰司有命兮付與之不長。

揭丹旐兮歸晉疆,望江湖兮歸故鄉。太行山上秋風起,度浮樑兮盟津水。

符離東畔更淒涼,山陽猶有舊吟窗。吳人俱望揚子江,素車白馬迎道旁。

故人亦有孤與孀,更憂今歲寒無裳。洞庭橘柚正青黃,鱸魚鱠美蓴羹香。

且緩哀鈴送酒觴,一辭白日掩玄堂。玄堂一掩難開扃,夜復夜兮何時停。

負高才兮成鬱郁,揭高義兮徒冥冥。一心在兮湖水清,萬事空兮山月明。

悲慟處,是鬆陵,雲慘兮,鳥哀鳴。念骨肉兮摧心形,須鬢班兮涕縱橫。

詩人徐積

      徐積(1028—1103)北宋聾人教官。字仲車,楚州山陽(今江蘇淮安)人。因晚年居楚州南門外,故自號南郭翁。生於宋仁宗天聖六年,卒於徽宗崇寧二年,年七十六歲。政和六年(1116),賜諡節孝處士。家鄉人為其建 “徐節孝祠”,明清兩代均有修繕,毀於解放初期。《宋史》卷四五九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