諫逐客書原文賞析

朝代先秦 詩人李斯

  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為過矣。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於戎,東得百里奚於宛,迎蹇叔於宋,來邳豹、公孫支於晉。此五子者,不產於秦,而穆公用之,並國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民以殷盛,國以富強,百姓樂用,諸侯親服,獲楚、魏之師,舉地千里,至今治強。惠王用張儀之計,拔三川之地,西並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漢中,包九夷,制鄢、郢,東據成皋之險,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國之縱,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昭王得范雎,廢穰侯,逐華陽,強公室,杜私門,蠶食諸侯,使秦成帝業。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由此觀之,客何負於秦哉!向使四君卻客而不內,疏士而不用,是使國無富利之實,而秦無強大之名也。
  今陛下致崑山之玉,有隨和之寶,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劍,乘纖離之馬,建翠鳳之旗,樹靈鼉之鼓。此數寶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說之,何也?必秦國之所生然後可,則是夜光之璧,不飾朝廷;犀象之器,不為玩好;鄭、衛之女不充後宮,而駿良駃騠不實外廄,江南金錫不為用,西蜀丹青不為採。所以飾後宮,充下陳,娛心意,說耳目者,必出於秦然後可,則是宛珠之簪,傅璣之珥,阿縞之衣,錦繡之飾不進於前,而隨俗雅化,佳冶窈窕,趙女不立於側也。夫擊甕叩缶彈箏搏髀,而歌呼嗚嗚快耳者,真秦之聲也;《鄭》、《衛》、《桑間》,《韶》、《虞》、《武》、《象》者,異國之樂也。今棄擊甕叩缶而就《鄭》、《衛》,退彈箏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快意當前,適觀而已矣。今取人則不然。不問可否,不論曲直,非秦者去,為客者逐。然則是所重者在乎色樂珠玉,而所輕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內、制諸侯之術也。
  臣聞地廣者粟多,國大者人眾,兵強則士勇。是以泰山不讓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卻眾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無四方,民無異國,四時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無敵也。今乃棄黔首以資敵國,卻賓客以業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謂“藉寇兵而齎盜糧”者也。夫物不產於秦,可寶者多;士不產於秦,而願忠者眾。今逐客以資敵國,損民以益讎,內自虛而外樹怨於諸侯,求國無危,不可得也。(泰山 一作:太山)

古文觀止 公文

譯文

譯文
  我聽說官吏在商議驅逐客卿這件事,私下裡認為是錯誤的。
  從前秦穆公尋求賢士,西邊從西戎取得由余,東邊從宛地得到百里奚,又從宋國迎來蹇叔,還從晉國招來丕豹、公孫支。這五位賢人,不生在秦國,而秦穆公重用他們,吞併國家二十多個,於是稱霸西戎。秦孝公採用商鞅的新法,移風易俗,人民因此殷實,國家因此富強,百姓樂意為國效力,諸侯親附歸服,戰勝楚國、魏國的軍隊,攻取土地上千裡,至今政治安定,國力強盛。秦惠王採納張儀的計策,攻下三川地區,西進兼併巴、蜀兩國,北上收得上郡,南下攻取漢中,席捲九夷各部,控制鄢、郢之地,東面佔據成皋天險,割取肥田沃土,於是拆散六國的合縱同盟,使他們朝西侍奉秦國,功烈延續到今天。昭王得到范雎,廢黜穰侯,驅逐華陽君,加強·鞏固了王室的權力,堵塞了權貴壟斷政治的局面,蠶食諸侯領土,使秦國成就帝王大業。這四位君主,都依靠了客卿的功勞。由此看來,客卿哪有什麼對不住秦國的地方呢!倘若四位君主拒絕遠客而不予接納,疏遠賢士而不加任用,這就會使國家沒有豐厚的實力,而讓秦國沒有強大的名聲了。
  陛下羅致崑山的美玉,宮中有隨侯之珠,和氏之璧,衣飾上綴著光如明月的寶珠,身上佩帶著太阿寶劍,乘坐的是名貴的纖離馬,樹立的是以翠鳳羽毛為飾的旗子,陳設的是蒙著靈鼉之皮的好鼓。這些寶貴之物,沒有一種是秦國產的,而陛下卻很喜歡它們,這是為什麼呢?如果一定要是秦國出產的才許可採用,那麼這種夜光寶玉,決不會成為秦廷的裝飾;犀角、象牙雕成的器物,也不會成為陛下的玩好之物;鄭、衛二地能歌善舞的女子,也不會填滿陛下的後宮;北方的名驥良馬,決不會充實到陛下的馬房;江南的金錫不會為陛下所用,西蜀的丹青也不會作為彩飾。用以裝飾後宮、廣充侍妾、爽心快意、悅入耳目的所有這些都要是秦國生長、生產的然後才可用的話,那麼點綴有珠寶的簪子,耳上的玉墜,絲織的衣服,錦繡的裝飾,就都不會進獻到陛下面前;那些閒雅變化而能隨俗推移的妖冶美好的佳麗,也不會立於陛下的身旁。那敲擊瓦器,拍髀彈箏,烏烏呀呀地歌唱,能快人耳目的,確真是秦國的地道音樂了;那鄭、衛桑間的歌聲,《韶虞》《武象》等樂曲,可算是外國的音樂了。如今陛下卻拋棄了秦國地道的敲擊瓦器的音樂,而取用鄭、衛淫靡悅耳之音,不要秦箏而要《韶虞》,這是為什麼呢?難道不是因為外國音樂可以快意,可以滿足耳目官能的需要麼?可陛下對用人卻不是這樣,不問是否可用,不管是非曲直,凡不是秦國的就要離開,凡是客卿都要驅逐。這樣做就說明,陛下所看重的,只在珠玉聲色方面;而所輕視的,卻是人民士眾。這不是能用來駕馭天下,制服諸侯的方法啊!
  我聽說田地廣就糧食多,國家大就人口眾,武器精良將士就驍勇。因此,泰山不拒絕泥土,所以能成就它的高大;江河湖海不捨棄細流,所以能成就它的深邃;有志建立王業的人不嫌棄民眾,所以能彰明他的德行。因此,土地不分東西南北,百姓不論異國它邦,那樣便會一年四季富裕美好,天地鬼神降賜福運,這就是五帝、三王無可匹敵的緣故。拋棄百姓使之去幫助敵國,拒絕賓客使之去事奉諸侯,使天下的賢士退卻而不敢西進,裹足止步不入秦國,這就叫做“借武器給敵寇,送糧食給盜賊”啊。
  物品中不出產在秦國,而寶貴的卻很多;賢士中不出生於秦,願意效忠的很多。如今驅逐賓客來資助敵國,減損百姓來充實對手,內部自己造成空虛而外部在諸侯中構築怨恨,那要謀求國家沒有危難,是不可能的啊。

註釋
(1)“由余”,亦作“繇餘”,戎王的臣子,是晉人的後裔。穆公屢次使人設法招致他歸秦,以客禮待之。入秦後,受到秦穆公重用,幫助秦國攻滅西戎眾多小國,稱霸西戎。“戎”,古代中原人多稱西方少數部族為戎。此指秦國西北部的西戎,活動範圍約在今陝西西南、甘肅東部、寧夏南部一帶。
(2)“百里奚”,原為虞國大夫。晉滅虞被俘,後作為秦穆公夫人的陪嫁臣妾之一送往秦國。逃亡到宛,被楚人所執。秦穆公用五張黑公羊皮贖出,用上大夫,故稱“五羖大夫”。是輔佐秦穆公稱霸的重臣。“宛”(yuān),楚國邑名,在今河南南陽市。
(3)“蹇(jiǎn)叔”,百里奚的好友,經百里奚推薦,秦穆公把他從宋國請來,委任為上大夫。百里奚對穆公說:“臣不及臣友蹇叔,蹇叔賢而世莫知”。“宋”,國名,或稱“商”、“殷”,子姓,始封君為商紂王庶兄微子啟,西周初周公平定武庚叛亂後將商舊都周圍地區封給微子啟,都於商丘(今河南商丘縣南),約有今河南東南部及所鄰山東、江蘇、安徽接界之地。公元前三世紀中葉,大臣剔成肸(即司城子罕)逐殺宋桓侯,戴氏代宋。公元前286年被齊國所滅。
(4)“邳豹”,晉國大夫邳鄭之子,邳鄭被晉惠公殺死後,邳豹投奔秦國,秦穆公任為大夫。“公孫支”,“支”或作“枝”,字子桑,秦人,曾遊晉,後返秦任大夫。“晉”,國名,姬姓,始封君為周成王之弟叔虞,建都於唐(今陝西翼城縣西),約有今山西西南部之地。春秋時,晉獻公遷都於絳,亦稱“翼”(今山西翼城縣東南),陸續攻滅周圍小國;晉文公成為繼齊桓公之後的霸主;晉景公遷都新田(今山西侯馬市西),亦稱“新絳”,兼併赤狄,疆域擴充套件到今山西大部、河北西南部、河南北部和陝西一角。春秋後期,公室衰微,六卿強大。戰國初,被執政的韓、趙、魏三家所瓜分。公元前369年,最後一位國君晉桓公被廢為庶人,國滅祀絕。
(5)“產”,生,出生。“並”,吞併。
(6)“並國二十,遂霸西戎”,《秦本紀》雲秦繆公”益國十二,開地千里,遂霸西戎”。這裡的“二十”當是約數。
(7)“孝公”,即秦孝公。“商鞅”,衛國公族,氏公孫,亦稱公孫鞅,初為魏相公叔座家臣,公叔座死後入秦,受到秦孝公重用,任左庶長、大良造,因功封於商(今山西商縣東南)十五邑,號稱商君。於公元前356年和前350年兩次實行變法,奠定秦國富強的基礎。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被車裂身死。
(8)“殷”,多,眾多。“殷盛”,指百姓眾多而且富裕。
(9)“魏”,國名,始封君魏文侯,系晉國大夫畢萬後裔,於公元前403年與韓景侯、趙烈侯聯合瓜分晉國,被周威烈王封為諸侯,建都安邑(今山西夏縣西北)。魏文侯任用李悝改革內政,成為強國。梁惠王時遷都大梁(今河南開封市),因亦稱”樑”。後國勢衰敗,公元前225年被秦國所滅。“獲楚、魏之師”,指戰勝楚國、魏國的軍隊。公元前340年,商鞅設計誘殺魏軍主將公子昂,大敗魏軍。同年又與楚戰,戰況不詳,據此,當也是秦軍獲勝。
(10)“惠王”,即秦惠王,名駟,秦孝公之子,公元前337年至前311年在位。於公元前325年稱王。“張儀”,魏人,秦惠王時數次任秦相,鼓吹“連橫”,遊說各國諸侯事奉秦國,輔佐秦惠文君稱王,封武信君。秦武王即位,入魏為相。於公元前310年去世。此句以下諸事,並非都是張儀之計,因為張儀曾經作為宰相,就把功勞歸功到他身上了。
(11)“三川之地”,指黃河、雒水、伊水三川之地,在今河南西北部黃河以南的洛水、伊水流域。韓宣王在此設三川郡。公元前308年秦武王派兵攻取三川大縣宜陽(今河南宜陽縣西)。公元前249年秦滅東周,取得韓三川全郡,重設三川郡。
(12)“巴”,國名,周武王滅商後被封為子國,稱巴子國,在今四川東部、湖北西部一帶。戰國中期建都於巴(今四川重慶節)。公元前316年秦惠王派張儀、司馬錯等領兵攻滅巴國,在其地設定巴郡。“蜀”,國名,周武王時曾參加滅商的盟會,有今四川中部偏西地區。戰國中期建都於成都(今四川成都市)。公元前316年秦惠文王派張儀、司馬錯等領兵滅蜀,在其地設定蜀郡。
(13)“上郡”,郡名,本來是楚地,在現在的陝西的榆林。魏文侯時置,轄境有今陝西洛河以東,黃梁河以北,東北到子長縣、延安市一帶。公元前328年魏割上郡十五縣給秦,前312年又將整個上郡獻秦。秦國於公元前304年於此設定上郡。
(14)“漢中”,郡名,在現在的陝西漢中。楚懷王時置,轄境有陝西東南和湖北西北的漢水流域。公元前312年,被秦將魏章領兵攻取,秦於此重置漢中郡。
(15)“包”,這裡有併吞的意思。“九夷”,此指楚國境內西北部的少數部族,在今陝西、湖北、四川三省交界地區。
(16)“鄢”,音yān,楚國別都,在今湖北宜城縣東南。春秋時楚惠王曾都於此。“郢”(yǐng),楚國都城,在今湖北江陵市西北紀南城。公元前279年秦將白起攻取鄢,翌年又攻取郢。
(17)“成皋”,邑名,在今河南滎陽縣汜水鎮,地勢險要,是著名的軍事重地。春秋時屬鄭國稱虎牢,公元前375年韓國滅鄭屬韓,公元前249年被秦軍攻取。
(18)“六國”,韓、魏、燕、趙、齊、楚。“施”,音yì,蔓延,延續。
(19)“昭王”,即秦昭王,名稷,一作側或則,秦惠王之子,秦武王異母弟,公元前306年至前251年在位。“范雎jū”,一作“範且”,亦稱範叔,魏人,入秦後改名張祿,受到秦昭王信任,為秦相,對內力主廢除外戚專權,對外採取遠交近攻策略,封於應(今河南寶豐縣西南),亦稱應侯,死於公元前255年。
(20)“穰”,音ráng。“穰侯”,即魏冉,楚人後裔,秦昭王母宣太后之異父弟,秦武王去世,擁立秦昭王,任將軍,多次為相,受封於穰(今河南鄧縣),故稱穰侯,後又加封陶(今山東定陶縣西北)。因秦昭王聽用范雎之言,被免去相職,終老於陶。
(21)“華陽”,即華陽君羋戎,楚昭王母宣太后之同父弟,曾任將軍等職,與魏冉同掌國政,先受封於華陽(今河南新鄭縣北),故稱華陽君,後封於新城(今河南密縣東南),故又稱新城君。公元前266年,與魏冉同被免職遣歸封地。
(22)“蠶食”,比喻像蠶吃桑葉那樣逐漸吞食侵佔。
(23)“向使”,假使,倘若。“內”,同“納”,接納。
(24)“陛下”,對帝王的尊稱,“致”,求得,收羅。“崑山”,即崑崙山。
(25)“隨、和之寶”,即所謂“隨侯珠”和“和氏璧”,傳說中春秋時隨侯所得的夜明珠和楚人卞和來得的美玉。
(26)“明月”,寶珠名。
(27)“太阿(ē)”,亦稱“泰阿”,寶劍名,相傳為春秋著名工匠歐冶子、干將所鑄。
(28)“纖離”,駿馬名。
(29)“翠鳳之旗”,用翠鳳羽毛作為裝飾的旗幟。
(30)“鼉”(tuó)亦稱揚子鱷,俗稱豬婆龍,皮可蒙鼓。
(31)“說”,通“悅”,喜悅,喜愛。
(32)“犀象之器”,指用犀牛角和象牙製成的器具。
(33)“鄭”,國名,姬姓,始封君為周宣王弟友,公元前806年分封於鄭(今陝西華縣東)。春秋時建都新鄭(今河南新鄭縣),有今河南中部之地,公元的375年被韓國所滅。“衛”,國名,姬姓,始封君為周武王弟康叔,初都朝歌(今河南淇縣),後遷都楚丘(今河南滑縣)、帝丘(今河南濮陽縣),有今河南北部、山東西部之地。公元前254年被魏國所滅。“鄭、衛之女”,此時鄭、衛已亡,當指鄭、衛故地的女子。“後宮”,嬪妃所居的宮室,也可用作嬪妃的代稱。
(34)“駃騠”,音jué tí,駿馬名。“外廄(jiù)”,宮外的馬圈。
(35)“江南”,長江以南地區。此指長江以南的楚地,素以出產金、錫著名。
(36)“丹”,丹砂,可以製成紅色顏料。“青”,青,可以製成青黑色顏料。“西蜀丹青”,蜀地素以出產丹青礦石出名。“採”,彩色,彩繪。
(37)“下陳”,殿堂下陳放禮器、站立儐從的地方。“充下陳”,此泛指將財物、美女充買府庫後宮。
(38)宛:纏繞。宛珠之簪:綴繞珍珠的髮簪。或以“宛”為地名,指用宛(今河南南陽市)地出產的珍珠所作裝飾的髮簪。
(39)“傅”,附著,鑲嵌。“璣”,不圓的珠子。此泛指珠子。“珥”,音er,耳飾。
(40)“阿”,細繒,一種輕細的絲織物。或以“阿”為地名,指齊國東阿(

參考資料:

1、人教版《高中語文讀本》第二冊 43 諫逐客書

賞析

  《諫逐客書》是李斯給秦王的一個奏章。這件事是在秦王贏政十年。秦國宗室貴族借韓國派水工修灌溉渠,陰謀消耗秦的國力,諫秦皇下令驅逐一切客卿。秦王讀了李斯這一奏章,取消了逐客令。可見本文說服力之強。
  作者先談歷史,以穆公、孝公、惠王、昭王四位國君召士納賢為例,強調重用客卿之重要。接著再談現實,作者列舉秦王的愛好,諸如崑山之玉,隨和之寶,明月之珠,以及所佩太阿劍,所乘之纖離之馬等等,都是來自諸侯各國。

實效性
  首先是《諫逐客書》具有明顯的實效性。實效,就是要講求實用,注重效果,這就涉及到公文的目的及功能。公文不像藝文那樣,優遊浸漬,潛移默化,以美感人,公文乃是“政事之先務”,它的目的是為了完成特定的公務,它的功能是可以解決實際的問題。從本質上說公文是一種實用性程式性的文書,以此區別於一般的文章或文學作品。公文所產生的客觀效果是衡量公文實用性大小的一個重要尺度。所以公文撰制時必須事先預計效果,辦理時講究效率,客觀上注重功效。徐望之《公牘通論》指出:“事前體察周詳,令出務求實效。”這說的是下行公文。上行公文也要做到“下情不壅於上聞,謀事惟期其必達”。一篇公文,如果實用性不大,效果不顯著,就很難說是上乘之作。因此,實效性顯著,應是好公文的重要條件。以此看來《,諫逐客書》正是具有實效性顯著的特點。這篇公文最成功之處就在於,該文一上秦王,就達到預期的目的,收到滿意的效果。司馬遷在《李斯列傳》中曾這樣敘述過李斯上書的前因後果:“秦王拜斯為客卿。會韓人鄭國來間秦,以作注溉渠,已而覺。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諸侯人來事秦者,大抵為其主遊間於秦耳。請一切逐客。’李斯議亦在逐中。斯乃上書曰:“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復李斯官,卒用其計謀。”當時秦王的逐客令已下,李斯也在被逐之列,而憑此上書,竟能使秦王收回成命,由逐客變為留客、用客、重客,這就不能不承認《諫逐客書》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公文的實效性在這裡得到了最充分的體現。

論斷典範
  其次,《諫逐客書》在“對事的論斷”方面堪稱典範。筆者以為“對事的論斷”應視為公文的一個重要特徵。事是公文的內容,論斷是對公文內容的表達方式。“對事的論斷”體現了公文的內容與形式的統一。顯然,公文須有事,劉勰所說“言事於主”、“指事造實”,徐望之所說“謀事惟期其必達”、“尚實事不尚虛文”,都指出公文的內容就是事,因為公文就是辦實事的。但是公文在表達事時,不必對其來龍去脈進行具體的敘述,往往是高度概括,或者點到為止。公文對於事,主要是用“論斷”的方法。正如《公牘通論》所述,“陳言論事”、“公文字質,重論斷”。論斷是個合成詞,包含論和斷兩個方面。斷,判斷、決斷之謂,對事的是非、得失、功過等表示肯定或否定的態度,對事的實施提出一定的辦法。論是論事理,要受文者承辦事務,必須把事理論說明白。簡言之,斷就是要辦什麼事,論就是辦這事的理由。論是斷的前提,如果不把事理論清說透,斷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缺乏說服力。在古代公文中,由於文種不同,對事論斷的情況也有差別,如下行的君命文種,比較偏重於斷,凡戒敕、廢立、告諭、政令等,都顯示獨斷的至高權威,而上行文種的章、奏、表、議等則較側重於論(當然也應有斷),凡諫說、勸請、陳乞、彈劾、執異等,本身就需要有充分的理由,不論說何以達其目的。況且上奏文種面對的是國君這個特殊物件,更要情至理足。《諫逐客書》在這一點上,具有非常鮮明的特色。全文的斷就是開頭一句話:“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為過矣。”希望通過這一判斷成立,使秦王接受,並收回成命,不要逐。為此在下文展開了有力的論說。開頭這一斷語的
  特點是,在客卿已被逐的緊急情勢下(《史記集解·新序》:“斯在逐中,道上上諫書。”),用非常警醒而委婉的言辭開宗明義,起句發意振聾發聵。本文尤具特色的更在其論的部分,對事理的論說充分深刻,令人信服。這裡有必要指出兩點,其一是用重筆濃墨,鋪張排比,列舉事例。如文中鋪排了四君用客的大量事實,鋪陳了秦王所喜愛的大量生活享用,由於事例充實,鋪墊充足,加強了與下文的對比,因而得出的結論極其有力。而這些事例都有所依傍,且經過精心選擇,因而顯得可靠典型。從鋪排的技巧來說,排比句接踵聯翩,文意飽滿,文氣流暢,文勢充沛,極有感染力。其二,在論證上的特點是正反並反覆對比,層層深化。如在論證的首層,四君用客(實筆) 與“卻客不內”(虛筆) 的對比,首層四君用客與次層秦王輕客的對比,次層重物與輕人的對比,處處在對比之中顯示逐客之謬誤。全文在邏輯關係上是步步推進,層層深化。時間上由遠到近,推移有序:先言古代,次論現實,再次言及未來。在言及逐客的危害時,程度上由輕到重,步步升級:先說如果沒有客卿,秦國就不會“富利”和“強大”;接著說“非秦者去,為客者逐”,“此非所以跨海內、制諸侯之術”,直接落到統一天下這個關鍵問題,比上層更切近要害;再說棄
  黔首、卻賓客,是所謂“藉寇兵而齎盜糧”,資助了敵人削弱了自己,對秦國的不利更嚴重些;最後指出“今逐客以資敵國、損民以益仇,內自虛而外樹怨於諸侯,求國無危,不可得也。”不僅不能統一天下,而且有亡國的危險,把逐客的危害引申到極點。這種由輕到重、步步推進的說理過程,避免一開始就突兀衝撞,造成相反結果,它符合人的心理接受規律。

針對性
  再者《,諫逐客書》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公文的針對性一方面是指每件公文都是針對某一具體的事務而發,另方面也指公文具有比較具體的的受文物件,受文者具有確定性。周知性的公文讀者面較寬,但也有一定的範圍;下行文受文的面相對說要窄一些,在現代的公文中有的還規定了閱讀傳達範圍;上行文一般是給一個上級機關,受文物件很具體。古代的上奏文種是專門給君主的,物件最明確。公文寫作時都視受文者的不同情況進行斟酌,有的放矢。《諫逐客書》的針對性,從內容上來說,是對著逐客這事而發,全文緊緊扣住逐客以論說其錯誤。文章這樣處理很高明,因這逐客的起因是韓國人鄭國勸秦王修築一條灌溉渠,其目的是企圖以浩大的工程耗費秦國的財力,使之不能對外用兵,如果就此事進行辯解,顯然是沒有道理的。李斯避開這個起因不談,只抓住逐客對秦不利來論說,完全從秦國的利益著眼,這就容易使秦王接受。另外,李斯當時也無辜受牽連,但他在上書中片言不涉及自己,這樣完全符合公文的本質要求,徐望之說:“公文字質之可貴,貴在一字一句皆從民生國計上著想。”針對逐客對秦不利來論說,正是從國計民生著想的體現。
  《諫逐客書》的針對性,還表現在針對特定的受文者來採取諫說的策略。李斯上書是給秦王政這個具體的人看的,如果不熟悉這個人,不揣摩這個人的願望、想法,不去迎合他的心理需求,那就很容易碰壁。對這個問題,劉勰有中肯的評價:“煩(順) 情入機動言中務,雖批逆鱗而功成計合,此上出之喜說者也。”順著秦王的感情、心理,引到統一六國的關鍵問題,符合主要任務的需要。當時秦王的最大欲望是兼併天下,凡是違反這一慾望,就難以立足,凡是利於達到這一慾望,就容易被接受。李斯緊緊抓住秦王的這一心理,把秦國的霸業作為整篇諫書的靈魂,貫串始終。在論說的首層以秦王政的祖先重用客卿造成“霸西戎”、“治強”、“散六國之從”、“蠶食諸侯”、“使秦成帝業”等成就去聳動秦王;在論說的次層則把用客卿提到“跨海內,制諸侯之術”的高度;再接著以古代五帝三王“不卻眾庶”無敵天下去打動秦王。總之,每個層次都反覆論述這樣一個根本的利害關係:納客就能統一天下,逐客就有亡國危險。以利勸之,以害怵之,這就緊緊抓住了秦王的心,深深擊中其要害,使秦王順理成章地接納其意見,並收回逐客令,達到了上書的目的。
  以上論述了《諫逐客書》是如何有針對性地、成功地對逐客之事加以論斷,使該公文收到了顯著的實效。實效性、針對性、對事加以論斷,這三個特徵在文中體現最為突出。當然,該文還有個別其他的公文特徵,像當時李斯已在被逐之中,寫這篇上書必須十分注意時效,除了“道上上諫書”急就此文之外,在寫法上開頭單刀直入,指出逐客之錯,使秦王為之震動。可見首句發意、開門見山,既為當時緊急情勢決定,也是公文時效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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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析

  《諫逐客書》是李斯給秦王的一個奏章。這件事是在秦王贏政十年。秦國宗室貴族借韓國派水工修灌溉渠,陰謀消耗秦的國力,諫秦皇下令驅逐一切客卿。秦王讀了李斯這一奏章,取消了逐客令。可見本文說服力之強。
  作者先談歷史,以穆公、孝公、惠王、昭王四位國君召士納賢為例,強調重用客卿之重要。接著再談現實,作者列舉秦王的愛好,諸如崑山之玉,隨和之寶,明月之珠,以及所佩太阿劍,所乘之纖離之馬等等,都是來自諸侯各國。

實效性
  首先是《諫逐客書》具有明顯的實效性。實效,就是要講求實用,注重效果,這就涉及到公文的目的及功能。公文不像藝文那樣,優遊浸漬,潛移默化,以美感人,公文乃是“政事之先務”,它的目的是為了完成特定的公務,它的功能是可以解決實際的問題。從本質上說公文是一種實用性程式性的文書,以此區別於一般的文章或文學作品。公文所產生的客觀效果是衡量公文實用性大小的一個重要尺度。所以公文撰制時必須事先預計效果,辦理時講究效率,客觀上注重功效。徐望之《公牘通論》指出:“事前體察周詳,令出務求實效。”這說的是下行公文。上行公文也要做到“下情不壅於上聞,謀事惟期其必達”。一篇公文,如果實用性不大,效果不顯著,就很難說是上乘之作。因此,實效性顯著,應是好公文的重要條件。以此看來《,諫逐客書》正是具有實效性顯著的特點。這篇公文最成功之處就在於,該文一上秦王,就達到預期的目的,收到滿意的效果。司馬遷在《李斯列傳》中曾這樣敘述過李斯上書的前因後果:“秦王拜斯為客卿。會韓人鄭國來間秦,以作注溉渠,已而覺。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諸侯人來事秦者,大抵為其主遊間於秦耳。請一切逐客。’李斯議亦在逐中。斯乃上書曰:“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復李斯官,卒用其計謀。”當時秦王的逐客令已下,李斯也在被逐之列,而憑此上書,竟能使秦王收回成命,由逐客變為留客、用客、重客,這就不能不承認《諫逐客書》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公文的實效性在這裡得到了最充分的體現。

論斷典範
  其次,《諫逐客書》在“對事的論斷”方面堪稱典範。筆者以為“對事的論斷”應視為公文的一個重要特徵。事是公文的內容,論斷是對公文內容的表達方式。“對事的論斷”體現了公文的內容與形式的統一。顯然,公文須有事,劉勰所說“言事於主”、“指事造實”,徐望之所說“謀事惟期其必達”、“尚實事不尚虛文”,都指出公文的內容就是事,因為公文就是辦實事的。但是公文在表達事時,不必對其來龍去脈進行具體的敘述,往往是高度概括,或者點到為止。公文對於事,主要是用“論斷”的方法。正如《公牘通論》所述,“陳言論事”、“公文字質,重論斷”。論斷是個合成詞,包含論和斷兩個方面。斷,判斷、決斷之謂,對事的是非、得失、功過等表示肯定或否定的態度,對事的實施提出一定的辦法。論是論事理,要受文者承辦事務,必須把事理論說明白。簡言之,斷就是要辦什麼事,論就是辦這事的理由。論是斷的前提,如果不把事理論清說透,斷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缺乏說服力。在古代公文中,由於文種不同,對事論斷的情況也有差別,如下行的君命文種,比較偏重於斷,凡戒敕、廢立、告諭、政令等,都顯示獨斷的至高權威,而上行文種的章、奏、表、議等則較側重於論(當然也應有斷),凡諫說、勸請、陳乞、彈劾、執異等,本身就需要有充分的理由,不論說何以達其目的。況且上奏文種面對的是國君這個特殊物件,更要情至理足。《諫逐客書》在這一點上,具有非常鮮明的特色。全文的斷就是開頭一句話:“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為過矣。”希望通過這一判斷成立,使秦王接受,並收回成命,不要逐。為此在下文展開了有力的論說。開頭這一斷語的
  特點是,在客卿已被逐的緊急情勢下(《史記集解·新序》:“斯在逐中,道上上諫書。”),用非常警醒而委婉的言辭開宗明義,起句發意振聾發聵。本文尤具特色的更在其論的部分,對事理的論說充分深刻,令人信服。這裡有必要指出兩點,其一是用重筆濃墨,鋪張排比,列舉事例。如文中鋪排了四君用客的大量事實,鋪陳了秦王所喜愛的大量生活享用,由於事例充實,鋪墊充足,加強了與下文的對比,因而得出的結論極其有力。而這些事例都有所依傍,且經過精心選擇,因而顯得可靠典型。從鋪排的技巧來說,排比句接踵聯翩,文意飽滿,文氣流暢,文勢充沛,極有感染力。其二,在論證上的特點是正反並反覆對比,層層深化。如在論證的首層,四君用客(實筆) 與“卻客不內”(虛筆) 的對比,首層四君用客與次層秦王輕客的對比,次層重物與輕人的對比,處處在對比之中顯示逐客之謬誤。全文在邏輯關係上是步步推進,層層深化。時間上由遠到近,推移有序:先言古代,次論現實,再次言及未來。在言及逐客的危害時,程度上由輕到重,步步升級:先說如果沒有客卿,秦國就不會“富利”和“強大”;接著說“非秦者去,為客者逐”,“此非所以跨海內、制諸侯之術”,直接落到統一天下這個關鍵問題,比上層更切近要害;再說棄
  黔首、卻賓客,是所謂“藉寇兵而齎盜糧”,資助了敵人削弱了自己,對秦國的不利更嚴重些;最後指出“今逐客以資敵國、損民以益仇,內自虛而外樹怨於諸侯,求國無危,不可得也。”不僅不能統一天下,而且有亡國的危險,把逐客的危害引申到極點。這種由輕到重、步步推進的說理過程,避免一開始就突兀衝撞,造成相反結果,它符合人的心理接受規律。

針對性
  再者《,諫逐客書》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公文的針對性一方面是指每件公文都是針對某一具體的事務而發,另方面也指公文具有比較具體的的受文物件,受文者具有確定性。周知性的公文讀者面較寬,但也有一定的範圍;下行文受文的面相對說要窄一些,在現代的公文中有的還規定了閱讀傳達範圍;上行文一般是給一個上級機關,受文物件很具體。古代的上奏文種是專門給君主的,物件最明確。公文寫作時都視受文者的不同情況進行斟酌,有的放矢。《諫逐客書》的針對性,從內容上來說,是對著逐客這事而發,全文緊緊扣住逐客以論說其錯誤。文章這樣處理很高明,因這逐客的起因是韓國人鄭國勸秦王修築一條灌溉渠,其目的是企圖以浩大的工程耗費秦國的財力,使之不能對外用兵,如果就此事進行辯解,顯然是沒有道理的。李斯避開這個起因不談,只抓住逐客對秦不利來論說,完全從秦國的利益著眼,這就容易使秦王接受。另外,李斯當時也無辜受牽連,但他在上書中片言不涉及自己,這樣完全符合公文的本質要求,徐望之說:“公文字質之可貴,貴在一字一句皆從民生國計上著想。”針對逐客對秦不利來論說,正是從國計民生著想的體現。
  《諫逐客書》的針對性,還表現在針對特定的受文者來採取諫說的策略。李斯上書是給秦王政這個具體的人看的,如果不熟悉這個人,不揣摩這個人的願望、想法,不去迎合他的心理需求,那就很容易碰壁。對這個問題,劉勰有中肯的評價:“煩(順) 情入機動言中務,雖批逆鱗而功成計合,此上出之喜說者也。”順著秦王的感情、心理,引到統一六國的關鍵問題,符合主要任務的需要。當時秦王的最大欲望是兼併天下,凡是違反這一慾望,就難以立足,凡是利於達到這一慾望,就容易被接受。李斯緊緊抓住秦王的這一心理,把秦國的霸業作為整篇諫書的靈魂,貫串始終。在論說的首層以秦王政的祖先重用客卿造成“霸西戎”、“治強”、“散六國之從”、“蠶食諸侯”、“使秦成帝業”等成就去聳動秦王;在論說的次層則把用客卿提到“跨海內,制諸侯之術”的高度;再接著以古代五帝三王“不卻眾庶”無敵天下去打動秦王。總之,每個層次都反覆論述這樣一個根本的利害關係:納客就能統一天下,逐客就有亡國危險。以利勸之,以害怵之,這就緊緊抓住了秦王的心,深深擊中其要害,使秦王順理成章地接納其意見,並收回逐客令,達到了上書的目的。
  以上論述了《諫逐客書》是如何有針對性地、成功地對逐客之事加以論斷,使該公文收到了顯著的實效。實效性、針對性、對事加以論斷,這三個特徵在文中體現最為突出。當然,該文還有個別其他的公文特徵,像當時李斯已在被逐之中,寫這篇上書必須十分注意時效,除了“道上上諫書”急就此文之外,在寫法上開頭單刀直入,指出逐客之錯,使秦王為之震動。可見首句發意、開門見山,既為當時緊急情勢決定,也是公文時效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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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人李斯
    李斯(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字通古,汝南上蔡(今河南省上蔡縣蘆岡鄉李斯樓村)人 [1-2]  。秦朝著名政治家、文學家和書法家。參與制定法律,統一車軌、文字、度量衡制度。李斯的政治主張的實施,對中國和世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奠定了中國兩千多年封建專制的基本格局。秦始皇死後,勾結內官趙高偽造遺詔,迫令公子扶蘇自殺,擁立胡亥為二世皇帝,後為趙高所忌。秦二世二年(前208年),父子腰斬於咸陽,夷滅三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