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其野原文賞析

朝代先秦 詩人佚名

我行其野,蔽芾其樗。婚姻之故,言就爾居。爾不我畜,復我邦家。
我行其野,言採其蓫。婚姻之故,言就爾宿。爾不我畜,言歸斯復。
我行其野,言採其葍。不思舊姻,求爾新特。成不以富,亦祗以異。

詩經 棄婦

譯文

譯文
走在郊野荒涼路,路旁椿樹枝葉疏。只因婚姻的緣故,我才與你同居住。你不好好善待我,只有回到我故土。
走在郊野荒涼路,採摘蓫葉多辛苦。只因婚姻的緣故,才到你家同住宿。你不好好善待我,只有迴歸我家族。
走在郊野荒涼路,採那葍草聊果腹。你全不思往日情,追求新歡太可惡。不是她家比我富,是你變心的緣故。

註釋
蔽芾(fèi):樹葉初生的樣子。樗(chū):臭椿樹,不材之木,喻所託非人。
昏姻:即婚姻。
言:語助詞,無實義。就:從。
畜(xù):養活。一說是愛的意思。
邦家:故鄉。
蓫(chú):草名,俗名羊蹄菜,似蘿蔔,性滑,多食使人腹瀉。
宿(sù):居住。
言歸斯復:言、斯,都是句中語助詞。歸、復,即歸回。
葍(fú):多年生蔓草,花相連,根白色,可蒸食,饑荒之年,可以御飢。
新特:新配偶。特,匹。
成:借為“誠”,的確。
祗(zhǐ):只,恰恰。異:異心。

參考資料:

1、王秀梅 譯註.詩經(下):雅頌.北京:中華書局,2015:404-406 2、姜亮夫 等.先秦詩鑑賞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8:379-381

詩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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