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踐滅吳原文賞析

朝代先秦 詩人佚名

  越王勾踐棲於會稽之上,乃號令於三軍曰:“凡我父兄昆弟及國子姓,有能助寡人謀而退吳者,吾與之共知越國之政。”大夫種進對曰:“臣聞之,賈人夏則資皮,冬則資絺,旱則資舟,水則資車,以待乏也。夫雖無四方之憂,然謀臣與爪牙之士,不可不養而擇也。譬如蓑笠,時雨既至,必求之。今君王既棲於會稽之上,然後乃求謀臣,無乃後乎?”勾踐曰:“苟得聞子大夫之言,何後之有?”執其手而與之謀。

  遂使之行成於吳,曰:“寡君勾踐乏無所使,使其下臣種,不敢徹聲聞於大王,私於下執事曰:寡君之師徒不足以辱君矣;願以金玉、子女賂君之辱。請勾踐女女於王,大夫女女於大夫,士女女於士;越國之寶器畢從!寡君帥越國之眾以從君之師徒。唯君左右之,若以越國之罪為不可赦也,將焚宗廟,系妻孥,沈金玉於江;有帶甲五千人,將以致死,乃必有偶,是以帶甲萬人事君也,無乃即傷君王之所愛乎?與其殺是人也,寧其得此國也,其孰利乎?”

  夫差將欲聽,與之成。子胥諫曰:“不可!夫吳之與越也,仇讎敵戰之國也;三江環之,民無所移。有吳則無越,有越則無吳。將不可改於是矣!員聞之:陸人居陸,水人居水,夫上黨之國,我攻而勝之,吾不能居其地,不能乘其車;夫越國,吾攻而勝之,吾能居其地,吾能乘其舟。此其利也,不可失也已。君必滅之!失此利也,雖悔之,必無及已。

  越人飾美女八人,納之太宰嚭,曰:“子苟赦越國之罪,又有美於此者將進之。”太宰嚭諫曰:“嚭聞古之伐國者,服之而已;今已服矣,又何求焉?”夫差與之成而去之。

  勾踐說於國人曰:“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與大國執仇,以暴露百姓之骨於中原,此則寡人之罪也。寡人請更。”於是葬死者,問傷者,養生者;吊有憂,賀有喜;送往者,迎來者;去民之所惡,補民之不足。然後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於吳,其身親為夫差前馬。

  勾踐之地,南至於句無,北至於御兒,東至於鄞,西至於姑蔑,廣運百里,乃致其父母昆弟而誓之,曰:“寡人聞,古之賢君,四方之民歸之,若水之歸下也。今寡人不能,將帥二三子夫婦以蕃。”令壯者無取老婦,令老者無取壯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將免者以告,公令醫守之。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生三人,公與之母;生二子,公與之餼。當室者死,三年釋其政;支子死,三月釋其政;必哭泣葬埋之如其子。令孤子、寡婦、疾疹、貧病者,納宦其子。其達士,潔其居,美其服,飽其食,而摩厲之於義。四方之士來者,必廟禮之。勾踐載稻與脂於舟以行。國之孺子之遊者,無不哺(有的哺為“飠”偏旁)也,無不歠也:必問其名。非其身之所種則不食,非其夫人之所織則不衣。十年不收於國,民俱有三年之食。

  國之父兄請曰:“昔者夫差恥吾君於諸侯之國,今越國亦節矣,請報之。”勾踐辭曰:“昔者之戰也,非二三子之罪也,寡人之罪也。如寡人者,安與知恥?請姑無庸戰。”父兄又請曰:“越四封之內,親吾君也,猶父母也。子而思報父母之仇,臣而思報君之仇,其有敢不盡力者乎?請復戰!”勾踐既許之,乃致其眾而誓之,曰:“寡人聞古之賢君,不患其眾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恥也。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億有三千,不患其志行之少恥也,而患其眾之不足也。今寡人將助天滅之。吾不欲匹夫之勇也,欲其旅進旅退。進則思賞,退則思刑;如此,則有常賞。進不用命,退則無恥;如此,則有常刑。”

  果行,國人皆勸。父勉其子,兄勉其弟,婦勉其夫,曰:“孰是君也,而可無死乎?”是故敗吳於囿,又敗之於沒,又郊敗之。

  夫差行成,曰;“寡人之師徒,不足以辱君矣,請以金玉、子女賂君之辱!”勾踐對曰:“昔天以越予吳,而吳不受命;今天以吳予越,越可以無聽天之命,而聽君之令乎!吾請達王甬、句東,吾與君為二君乎!”夫差對曰:“寡人禮先壹飯矣,君若不忘周室而為敝邑宸宇,亦寡人之願也。君若曰:『吾將殘汝社稷,滅汝宗廟。』寡人請死,餘何面目以視於天下乎?越君其次也!”遂滅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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