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賦原文賞析
昔者楚襄王與宋玉遊於雲夢之臺,望高之觀,其上獨有云氣,崪兮直上,忽兮改容,須臾之間,變化無窮。王問玉曰:“此何氣也?”玉對曰:“所謂朝雲者也。”王曰:“何謂朝雲?”玉曰:“昔者先王嘗遊高唐,怠而晝寢,夢見一婦人曰:‘妾,巫山之女也。為高唐之客。聞君遊高唐,願薦枕蓆。’王因幸之。去而辭曰:‘妾在巫山之陽,高丘之阻,旦為朝雲,暮為行雨。朝朝暮暮,陽臺之下。’旦朝視之,如言。故為立廟,號曰朝雲。”王曰:“朝雲始楚,狀若何也?”玉對曰:“其始楚也,榯兮若鬆榯;其少進也,晰兮若姣姬,揚衭鄣日,而望所思。忽兮改容,偈兮若駕駟馬,建羽旗。湫兮如風,悽兮如雨。風止雨霽,雲無所處。”王曰:“寡人方今可以遊乎?”玉曰:“可。”王曰:“其何如矣?”玉曰:“高矣顯矣,臨望遠矣。廣矣普矣,萬物祖矣。上屬於天,下見於淵,珍怪奇偉,不可稱論。”王曰:“試為寡人賦之!”玉曰:“唯唯!”
惟高唐之大體兮,殊無物類之可儀比。巫山赫其無疇兮,道互折而曾累。登巉巗而下望兮,臨大阺之稸水。遇天雨之新霽兮,觀百穀之俱集。濞洶洶其無聲兮,潰淡淡而併入。滂洋洋而四施兮,蓊湛湛而弗上。長風至而波起兮,若麗山之孤畝。勢薄岸而相擊兮,隘交引而卻會。崪中怒而特高兮,若浮海而望碣石。礫磥磥而相摩兮,巆震天之礚礚。巨石溺溺之瀺灂兮,沫潼潼而高厲,水澹澹而盤紆兮,洪波淫淫之溶。奔揚踴而相擊兮,雲興聲之霈霈。猛獸驚而跳駭兮,妄奔走而馳邁。虎豹豺兕,失氣恐喙;鵰鶚鷹鷂,飛揚伏竄。股戰脅息,安敢妄摯。於是水蟲盡暴,乘渚之陽,黿鼉鱣鮪,交積縱橫。振鱗奮翼,蜲蜲蜿蜿。
中阪遙望,玄木冬榮,煌煌熒熒,奪人目精。爛兮若列星,曾不可殫形。榛林鬱盛,葩華覆蓋;雙椅垂房,糾枝還會。徙靡澹淡,隨波闇藹;東西施翼,猗狔豐沛。綠葉紫裹,丹莖白蒂。纖條悲鳴;聲似竽籟;清濁相和,五變四會。感心動耳,迴腸傷氣;孤子寡婦,寒心酸鼻。長吏隳官,賢士失志;愁思無已,嘆息垂淚。
登高遠望,使人心瘁;盤岸巑,裖陳皚皚。磐石險峻,傾崎崖。巌嶇參差,縱橫相追。陬互橫啎,背穴偃蹠。交加累積,重疊增益。狀若礫柱,雜巫山下;仰視山巔,肅何千千。炫燿虹蜺,俯視崢嶸,窐寥窈冥,不見其底,虛聞鬆聲。傾岸洋洋,立而熊經,久而不去,足盡汗出。悠悠忽忽,怊悵自失。使人心動,無故自恐。賁育之斷,不能為勇。卒愕異物,不知所出。縱縱莘莘,若生於鬼,若出於神。狀似走獸,或象飛禽。譎詭奇偉,不可究陳。上至觀側,地蓋底平。箕踵漫衍,芳草羅生。秋蘭茝蕙,江離載青。青荃射干,揭車苞並。薄草靡靡,聮延夭夭,越香掩掩;眾雀嗷嗷,雌雄相失,哀鳴相號。王鴡鸝黃,正冥楚鳩。秭歸思婦,垂雞高巢。其鳴喈喈,當年遨遊。更唱迭和,赴曲隨流。
有方之士,羨門高谿。上成鬱林,公樂聚榖。進純犧,禱琁室。醮諸神,禮太一。傳祝已具,言辭已畢。王乃乘玉輿,駟倉螭,垂旒旌;旆合諧。紬大絃而雅聲流,冽風過而增悲哀。於是調謳,令人惏悽,脅息曾。於是乃縱獵者,基趾如星,傳言羽獵;銜枚無聲,弓弩不發,罘不傾。涉莽莽,馳蘋蘋。飛鳥未及起,走獸未及發。何節奄忽,蹄足灑血。舉功先得,獲車已實。王將欲往見,必先齋戒。差時擇日,簡輿玄服。建雲旆,蜺為旌,翠為蓋。風起雲止,千里而逝。蓋發矇,往自會,思萬方,憂國害,開賢聖,輔不逮,九竅通鬱,精神察滯。延年益壽千萬歲。
鑑賞
宋玉的《高唐賦》和《神女賦》是在內容上相互銜接的姊妹篇,兩篇賦都是寫楚王與巫山神女夢中相會的愛情故事,但兩篇賦的神女形象差別很大。
《高唐賦》中的神女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她自由奔放、大膽追求愛情的舉動,所謂“聞君遊高唐,願薦枕蓆”。這是一片赤裸裸的原始激情和慾望的自然流露,是未曾受到任何封建禮教和倫理道德束縛的人性的直接張揚。這種隨意放任的性關係並非宋玉的憑空想像,而是原始初民愛情生活的真實反映,是對於原始時代“自由”婚姻的朦朧回憶。就是說,在原始社會的特定發展階段上,確實存在著無限制的隨意婚姻和自由放任的性關係。並且,原始社會結束後,這種狀況還有延續。不要說更遠,即使是到了一夫一妻制已經建立起來,配偶關係相對穩定的原始社會末期和奴隸制社會初期,受傳統習俗的影響,性關係還是相當自由和放任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舊時性交關係的相對自由,絕沒有隨著對偶婚制或者甚至個體婚制的勝利而消失。”至於在某些特定的時期,如一些重大的節日,性關係更是隨意而放任。古羅馬的沙特恩節要舉行群眾性的盛宴和狂歡,同時“盛行性關係的自由”,沙特恩節因而也就成為縱情歡樂的代名詞。中國古代也是如此,《周禮·地官·媒氏》:“仲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凡男女之陰訟,聽之於勝國之社。”鄭玄注:“陰訟,爭中冓之事以觸法者。”從“令會男女”、“奔者不禁”甚至有因婚媾而爭訟的情況,說明當時的性關係也是相當自由的。《周禮》所記反映的大約是商周時代的事,是傳統習俗的延續和發展,由此不難想像神話產生的原始時代性關係的更大自由和放任。從這個角度來看巫山神女“願薦枕蓆”,主動尋求匹偶交歡的舉動就很好理解了:既不是反常,也不是“淫惑”,而是她那個時代(即神話時代)的十分正常而普遍的行為。
巫山神女神話特徵的另一個重要表現是她的神奇變化:“妾在巫山之陽,高丘之阻。旦為朝雲,暮為行雨。朝朝暮暮,陽臺之下。”巫山神女沒有通過任何中間環節,即直接變為朝雲和行雨,是非常神奇的。這種情況根本無法通過經驗和理智去解釋,而只能通過神話的邏輯——變形法則——去說明。在原始人看來,“在不同的生命領域之間絕沒有特別的差異。沒有什麼東西具有一種限定不變的靜止狀態:由於一種突如其來的變形,一切事物都可以轉化為一切事物。如果神話世界有什麼典型特點和突出特徵的話,如果它有什麼支配它的法則的話,那就是這種變形的法則。”原始初民的想像正是由於輕而易舉地越過決定事物性質的界限而顯得豐富和大膽。
以上兩個方面即追求愛情的方式和神奇變化,充分說明《高唐賦》中的神女是一個具有明顯原始神話特徵的神話式人物,一個地地道道的女神。
而《神女賦》中的神女完全是另外一副樣子:這是一個服飾華美、容貌姣麗、舉止端莊、神態嫻靜的女性。宋玉除了強調她的光彩照人的外貌之外,更強調她的內在的精神和氣質,主要突出了兩個方面:一是溫柔和順,安閒自得,骨法奇美,適於侍奉君上;一是貞諒清潔,意態高遠,以禮自持,凜然難犯。可以看出,以上兩個方面無論哪個方面都與原始神話中的女神格格不入,她完全屬於另一個時代。《高唐賦》的巫山神女和《神女賦》不是一個形象。
關於《高唐賦》的主題思想,有學者認為高唐神女化為雲雨是一種藝術想像,由於這種想像表現了男女交歡時那種像雲一樣飄忽,像雨一樣空靈的感受,符合人們接受的心理基礎,因而成為一種文學意象並對後代產生了重大影響。而這種藝術想像正是宋玉突發奇想的神來之筆,是宋玉對中國文學的重要貢獻。這些聽起來似乎有道理,實際上並不符合實際。
事實上,把男女交歡與雲雨聯絡起來並非宋玉的發明。有學者以中外古代大量的事實證明了這種聯絡實乃出於一種古老的宗教觀念,是交媾致雨宗教觀念的反映。原始宗教認為人與自然是交相感應的,人的主觀意念和行為可以影響客觀事物的發展,巫術“相似律”原理認為,“僅僅通過模仿就實現任何他想做的事”,而男女交媾誘發降雨正是這種神祕的交感觀念的反映。他們認為,行雲降雨是天地陰陽交會的結果,所謂“天地相會,以降甘露”。(《老子》第32章)《周易·繫辭下》:“天地氤氳,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而云雨則是使萬物化生的最重要條件。原始初民的祈雨方式有多種多樣,而交媾致雨的方式由於其自身的特點便成為他們比較常用和普遍的一種方式,有的民族還因此形成了有關的宗教儀式。
有了雨露滋潤,草木得以茂盛,五穀得以豐收,因而由交媾致雨又進一步發展為可以促進豐收、富足乃至民族振興和國家強盛。聞一多先生在研究《詩經》婚俗詩時曾指出:“初民根據其感應魔術原理,以為行夫婦之事,可以助五穀之蕃育,故嫁娶必於二月農事作始之時行之。”初民相信“如果沒有人的兩性的真正結合,樹木花草的婚姻是不可能生長繁殖的”。弗雷澤在考察了中美洲、非洲、澳洲以及亞洲的原始民族之後得出結論:“他們仍然有意識地採用兩性交媾的手段來確保大地豐產”,並相信與傳說中的神靈交媾也可以達到這個目的。類似的觀點在其他宗教文化學和人類文化學著作中也時有所見。
交媾致雨並促進豐收、富足和強盛的觀念是特定宗教民俗背景下的產物,是多次發生過的“現實”,高唐神女與懷王交歡之後化為雲雨的故事不過是它的神話反映而已,是宋玉對傳統宗教和神話所做的比較忠實的記錄。宋玉的高明之處在於他大膽地吸收民間神話,巧妙地運用它為自己的立意構思服務:藉助神話所固有的觀念內涵和文化意蘊來表現作品的主題思想。這就是說,《高唐賦》正是在這則神話所固有的文化觀念意蘊的基礎上的再創作。明確了《高唐賦》與高唐神女神話及其文化觀念意蘊之間的關係,實際也就找到了認識作品的思想指向。
《高唐賦》由序和正文構成,實際寫了三個內容:一、高唐神女神話及其所體現的交媾致雨的宗教觀念。之所以在作品的開頭先講這樣一個神話故事,就是以它的文化觀念意蘊統攝全文。二、雲雨之後山河更加巨集偉壯麗,萬物充滿勃勃生機。這部分篇幅最長,是上述宗教神話的文化觀念意蘊的形象表現。三、鼓勵襄王往會神女,希望通過與神女交歡給國家和個人帶來福祉。這部分是全文的結尾,表明往會神女的目的。這個目的與上述宗教神話的文化觀念意蘊是完全一致的。
《高唐賦》的主題思想可以概括如下:根據傳統的宗教神話觀念,宋玉在賦文中鼓勵襄王往會神女,與神女交歡,希望藉此達到政治清明、民族振興、國家富強以及個人身心強健、延年益壽的目的。同時,由衷讚美山河大地的巨集偉壯麗和欣欣向榮的美好景象,讚美由神女所化的雲雨給世界帶來的生機和活力。可以看出,《高唐賦》的立意完全建立在傳統的宗教神話觀念基礎上,是按照古老神話的文化觀念意蘊展開鋪寫的,因此,全文都以交媾致雨並促進豐收、富足和強盛的觀念為統攝。也正是因為如此,從文中對於山河大地和雲雨的由衷讚美,依稀可以看到原始的自然崇拜觀念的蹤影。這樣理解《高唐賦》的主題思想,使序和正文有機結合起來,從根本上避免了其他各種說法導致的“兩回事”的缺欠,並可以從神話故事本身得到進一步的印證:《渚宮舊事》之三引《襄陽耆舊傳》寫懷王遊高唐夢神女與之交歡,神女臨別時說:“妾處之,尚莫可言之。今遇君之靈,幸妾之搴。將撫君苗裔,藩乎江漢之間。”原文可能有脫誤,大致意思是:“蒙你不棄我的陋質,愛幸於我,我將保佑你的子孫使他們世世代代藩昌於江水和漢水之間。”神話故事本身就說明與神女交歡即可受到神女的保佑,使人口繁衍,民族興旺。這對於理解《高唐賦》的主題思想很有啟發。
本節內容由匿名網友上傳,原作者已無法考證。免費釋出僅供學習參考,其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
鑑賞
宋玉的《高唐賦》和《神女賦》是在內容上相互銜接的姊妹篇,兩篇賦都是寫楚王與巫山神女夢中相會的愛情故事,但兩篇賦的神女形象差別很大。
《高唐賦》中的神女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她自由奔放、大膽追求愛情的舉動,所謂“聞君遊高唐,願薦枕蓆”。這是一片赤裸裸的原始激情和慾望的自然流露,是未曾受到任何封建禮教和倫理道德束縛的人性的直接張揚。這種隨意放任的性關係並非宋玉的憑空想像,而是原始初民愛情生活的真實反映,是對於原始時代“自由”婚姻的朦朧回憶。就是說,在原始社會的特定發展階段上,確實存在著無限制的隨意婚姻和自由放任的性關係。並且,原始社會結束後,這種狀況還有延續。不要說更遠,即使是到了一夫一妻制已經建立起來,配偶關係相對穩定的原始社會末期和奴隸制社會初期,受傳統習俗的影響,性關係還是相當自由和放任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舊時性交關係的相對自由,絕沒有隨著對偶婚制或者甚至個體婚制的勝利而消失。”至於在某些特定的時期,如一些重大的節日,性關係更是隨意而放任。古羅馬的沙特恩節要舉行群眾性的盛宴和狂歡,同時“盛行性關係的自由”,沙特恩節因而也就成為縱情歡樂的代名詞。中國古代也是如此,《周禮·地官·媒氏》:“仲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凡男女之陰訟,聽之於勝國之社。”鄭玄注:“陰訟,爭中冓之事以觸法者。”從“令會男女”、“奔者不禁”甚至有因婚媾而爭訟的情況,說明當時的性關係也是相當自由的。《周禮》所記反映的大約是商周時代的事,是傳統習俗的延續和發展,由此不難想像神話產生的原始時代性關係的更大自由和放任。從這個角度來看巫山神女“願薦枕蓆”,主動尋求匹偶交歡的舉動就很好理解了:既不是反常,也不是“淫惑”,而是她那個時代(即神話時代)的十分正常而普遍的行為。
巫山神女神話特徵的另一個重要表現是她的神奇變化:“妾在巫山之陽,高丘之阻。旦為朝雲,暮為行雨。朝朝暮暮,陽臺之下。”巫山神女沒有通過任何中間環節,即直接變為朝雲和行雨,是非常神奇的。這種情況根本無法通過經驗和理智去解釋,而只能通過神話的邏輯——變形法則——去說明。在原始人看來,“在不同的生命領域之間絕沒有特別的差異。沒有什麼東西具有一種限定不變的靜止狀態:由於一種突如其來的變形,一切事物都可以轉化為一切事物。如果神話世界有什麼典型特點和突出特徵的話,如果它有什麼支配它的法則的話,那就是這種變形的法則。”原始初民的想像正是由於輕而易舉地越過決定事物性質的界限而顯得豐富和大膽。
以上兩個方面即追求愛情的方式和神奇變化,充分說明《高唐賦》中的神女是一個具有明顯原始神話特徵的神話式人物,一個地地道道的女神。
而《神女賦》中的神女完全是另外一副樣子:這是一個服飾華美、容貌姣麗、舉止端莊、神態嫻靜的女性。宋玉除了強調她的光彩照人的外貌之外,更強調她的內在的精神和氣質,主要突出了兩個方面:一是溫柔和順,安閒自得,骨法奇美,適於侍奉君上;一是貞諒清潔,意態高遠,以禮自持,凜然難犯。可以看出,以上兩個方面無論哪個方面都與原始神話中的女神格格不入,她完全屬於另一個時代。《高唐賦》的巫山神女和《神女賦》不是一個形象。
關於《高唐賦》的主題思想,有學者認為高唐神女化為雲雨是一種藝術想像,由於這種想像表現了男女交歡時那種像雲一樣飄忽,像雨一樣空靈的感受,符合人們接受的心理基礎,因而成為一種文學意象並對後代產生了重大影響。而這種藝術想像正是宋玉突發奇想的神來之筆,是宋玉對中國文學的重要貢獻。這些聽起來似乎有道理,實際上並不符合實際。
事實上,把男女交歡與雲雨聯絡起來並非宋玉的發明。有學者以中外古代大量的事實證明了這種聯絡實乃出於一種古老的宗教觀念,是交媾致雨宗教觀念的反映。原始宗教認為人與自然是交相感應的,人的主觀意念和行為可以影響客觀事物的發展,巫術“相似律”原理認為,“僅僅通過模仿就實現任何他想做的事”,而男女交媾誘發降雨正是這種神祕的交感觀念的反映。他們認為,行雲降雨是天地陰陽交會的結果,所謂“天地相會,以降甘露”。(《老子》第32章)《周易·繫辭下》:“天地氤氳,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而云雨則是使萬物化生的最重要條件。原始初民的祈雨方式有多種多樣,而交媾致雨的方式由於其自身的特點便成為他們比較常用和普遍的一種方式,有的民族還因此形成了有關的宗教儀式。
有了雨露滋潤,草木得以茂盛,五穀得以豐收,因而由交媾致雨又進一步發展為可以促進豐收、富足乃至民族振興和國家強盛。聞一多先生在研究《詩經》婚俗詩時曾指出:“初民根據其感應魔術原理,以為行夫婦之事,可以助五穀之蕃育,故嫁娶必於二月農事作始之時行之。”初民相信“如果沒有人的兩性的真正結合,樹木花草的婚姻是不可能生長繁殖的”。弗雷澤在考察了中美洲、非洲、澳洲以及亞洲的原始民族之後得出結論:“他們仍然有意識地採用兩性交媾的手段來確保大地豐產”,並相信與傳說中的神靈交媾也可以達到這個目的。類似的觀點在其他宗教文化學和人類文化學著作中也時有所見。
交媾致雨並促進豐收、富足和強盛的觀念是特定宗教民俗背景下的產物,是多次發生過的“現實”,高唐神女與懷王交歡之後化為雲雨的故事不過是它的神話反映而已,是宋玉對傳統宗教和神話所做的比較忠實的記錄。宋玉的高明之處在於他大膽地吸收民間神話,巧妙地運用它為自己的立意構思服務:藉助神話所固有的觀念內涵和文化意蘊來表現作品的主題思想。這就是說,《高唐賦》正是在這則神話所固有的文化觀念意蘊的基礎上的再創作。明確了《高唐賦》與高唐神女神話及其文化觀念意蘊之間的關係,實際也就找到了認識作品的思想指向。
《高唐賦》由序和正文構成,實際寫了三個內容:一、高唐神女神話及其所體現的交媾致雨的宗教觀念。之所以在作品的開頭先講這樣一個神話故事,就是以它的文化觀念意蘊統攝全文。二、雲雨之後山河更加巨集偉壯麗,萬物充滿勃勃生機。這部分篇幅最長,是上述宗教神話的文化觀念意蘊的形象表現。三、鼓勵襄王往會神女,希望通過與神女交歡給國家和個人帶來福祉。這部分是全文的結尾,表明往會神女的目的。這個目的與上述宗教神話的文化觀念意蘊是完全一致的。
《高唐賦》的主題思想可以概括如下:根據傳統的宗教神話觀念,宋玉在賦文中鼓勵襄王往會神女,與神女交歡,希望藉此達到政治清明、民族振興、國家富強以及個人身心強健、延年益壽的目的。同時,由衷讚美山河大地的巨集偉壯麗和欣欣向榮的美好景象,讚美由神女所化的雲雨給世界帶來的生機和活力。可以看出,《高唐賦》的立意完全建立在傳統的宗教神話觀念基礎上,是按照古老神話的文化觀念意蘊展開鋪寫的,因此,全文都以交媾致雨並促進豐收、富足和強盛的觀念為統攝。也正是因為如此,從文中對於山河大地和雲雨的由衷讚美,依稀可以看到原始的自然崇拜觀念的蹤影。這樣理解《高唐賦》的主題思想,使序和正文有機結合起來,從根本上避免了其他各種說法導致的“兩回事”的缺欠,並可以從神話故事本身得到進一步的印證:《渚宮舊事》之三引《襄陽耆舊傳》寫懷王遊高唐夢神女與之交歡,神女臨別時說:“妾處之,尚莫可言之。今遇君之靈,幸妾之搴。將撫君苗裔,藩乎江漢之間。”原文可能有脫誤,大致意思是:“蒙你不棄我的陋質,愛幸於我,我將保佑你的子孫使他們世世代代藩昌於江水和漢水之間。”神話故事本身就說明與神女交歡即可受到神女的保佑,使人口繁衍,民族興旺。這對於理解《高唐賦》的主題思想很有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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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又名子淵,戰國時鄢(今襄樊宜城)人, 楚國辭賦作家。生於屈原之後,或曰是屈原弟子。曾事楚頃襄王。好辭賦,為屈原之後辭賦家,與唐勒、景差齊名。相傳所作辭賦甚多,《漢書·卷三十·藝文志第十》錄有賦16篇,今多亡佚。流傳作品有《九辨》、《風賦》、《高唐賦》、《登徒子好色賦》等,但後3篇有人懷疑不是他所作。所謂“下里巴人”、“陽春白雪”、“曲高和寡”的典故皆他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