藺相如完璧歸趙論原文賞析
藺相如之完璧,人皆稱之。予未敢以為信也。
夫秦以十五城之空名,詐趙而脅其璧。是時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窺趙也。趙得其情則弗予,不得其情則予;得其情而畏之則予,得其情而弗畏之則弗予。此兩言決耳,奈之何既畏而復挑其怒也!
且夫秦欲璧,趙弗予璧,兩無所曲直也。入璧而秦弗予城,曲在秦;秦出城而璧歸,曲在趙。欲使曲在秦,則莫如棄璧;畏棄璧,則莫如弗予。夫秦王既按圖以予城,又設九賓,齋而受璧,其勢不得不予城。璧入而城弗予,相如則前請曰:“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夫璧非趙璧乎?而十五城秦寶也。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其十五城,十五城之子弟,皆厚怨大王以棄我如草芥也。大王弗與城,而紿趙璧,以一璧故,而失信於天下,臣請就死於國,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返璧也。今奈何使舍人懷而逃之,而歸直於秦?
是時秦意未欲與趙絕耳。令秦王怒而僇相如於市,武安君十萬眾壓邯鄲,而責璧與信,一勝而相如族,再勝而璧終入秦矣。
吾故曰:藺相如之獲全於璧也,天也。若其勁澠池,柔廉頗,則愈出而愈妙於用。所以能完趙者,天固曲全之哉!
譯文
譯文
藺相如完璧歸趙,人人都稱道他。但是,我卻不敢苟同。
秦國用十五座城的空名,來欺騙趙國,並且勒索它的和氏璧。這時說它要騙取璧是實情,但不是想要藉此窺視趙國。趙國如果知道了這個實情就不給它,不知道這個實情就給它。知道了這個實情而害怕秦國而給它,知道這個實情而不害怕秦國就不給它。這隻要兩句話就解決了,怎麼能夠既害怕秦國又去激怒秦國呢?
況且,秦國想得到這塊璧,趙國不給它,雙方本來都沒有什麼曲直是非。趙國交出璧而秦國不給城池,秦國就理虧了。秦國給了城池,而趙國卻拿回了璧,就是趙國理虧了。要想使秦國理虧,不如就放棄璧。害怕丟掉璧,就不如不給它。秦王既然按照地圖給了城池,又設九賓的隆重禮儀,齋戒之後才來接受璧,那種形勢是不得不給城池的。如果秦王接受了璧而不給城池,藺相如就可以上前質問他:“我本來就知道大王是不會給城池的,這塊璧不是趙國的嗎?而十五座城池也是秦國的寶物。現在假使大王因為一塊璧的緣故而拋棄了十五座城池,十五座城中的百姓都會深恨大王,說把我們像小草一樣拋棄了。大王不給城池,而騙奪了趙國的璧,因為一塊璧的緣故,在天下人面前失去信用,我請求死在這裡,來表明大王的失信。”這樣,秦王未必不歸還璧。但是當時為什麼要派手下人懷揣著璧逃走而把秦國處在理直的一方呢?
那時秦國並不想與趙國斷絕關係。假如秦王發怒,在街市上殺掉藺相如,派武安君率領十萬大軍進逼邯鄲,追問璧的下落和趙國的失信,一次獲勝就可以使相如滅族,再次獲勝而璧最終還是要落到秦國手裡。
因此我認為,藺相如能保全這塊璧,那是上天的保佑。至於他在澠池以強硬的態度對付秦國,在國內以謙和的姿態對待廉頗,那是策略上越來越高明瞭。所以說趙國之所以能得以保全,的確是上天在偏袒它啊!
註釋
藺相如之完璧:藺相如,戰國時趙國大臣。趙惠文王得到稀世之寶——和氏璧,秦昭王想用十五座城換取這塊璧。當時秦強趙弱,趙王恐給了秦璧卻得不到城。藺相如請命奉璧入秦,見秦王無意給趙城,用計賺回和氏璧,並叫隨從化裝從小路逃走,完璧歸趙。
情:實情、本意。
九賓:古代舉行大典時所用的極隆重的禮儀。賓指擯相,迎賓禮讚的官吏。
紿:欺騙。
令:假如。
僇:通“戮”,殺戳。
武安君:秦國大將白起的封號。邯鄲:趙國都城,在今河北邯鄲市。
族:滅族。
勁澠池:公元前279年,秦王約趙王會於澠池。宴會上秦王請趙王鼓瑟以辱趙王。藺相如隨行,便以刺殺秦王相威脅,請秦王為趙王擊缶。勁:強勁。果敢的意思。
柔廉頗:廉頗,趙國名將。藺相如因“完璧歸趙”和“澠池會”功大,拜為上卿、位在廉頗之上。廉頗不服,打算侮辱他。藺相如以國家利益為重,多次避讓廉頗。廉頗受到感動,負荊請罪。廉藺遂成刎頸之交。柔:忍讓。退讓的意思。
創作背景
王世貞作為明代著名的歷史學家,對歷史事件的評價不盲從古人,常常見前人所未見,道前人所未道,善察疑似之跡。《藺相如完璧歸趙論》針對藺相如完璧歸趙這一史事發表了不同的看法,感喟鍼砭,令讀者重又反思這一經典故事背後的合理性。
參考資料:
1、關永禮 .《古文觀止·續古文觀止鑑賞辭典》: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1990
2、傅德岷.《古文觀止鑑賞》:崇文書局,2010
賞析
結構賞析
藺相如是戰國時趙國人,趙惠文王得到稀有美玉和氏璧,秦昭王詐以十五座城相交換,趙王於是令藺相如奉璧入秦,見秦王無意兌現諾言,終不辱使命而完璧歸趙。文章始以“藺相如之完璧,人皆稱之,予未敢以為信也”,即表示了異議,然後以分析秦、趙時勢入手,指出趙國有諸多失策之處,而藺相如完璧歸趙實為“天固曲全之哉”。王世貞此論,言辭咄咄,非純為鑿空之談。
文章第一段,作者力排眾說,對藺相如“完璧歸趙”一事“未敢以為信也”。開門見山,毫無遮攔。接著分述其觀點,展開全文。《史記》所載的“完璧歸趙”始末,事啟端於秦昭王“願以十五城請易璧”,結束於“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作者據此斷言,雖秦強趙弱,但秦“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窺趙也”。也就是說秦當時的本意只是想要得到和氏璧,而沒有打算以此為藉口進攻趙國。作者開始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和氏璧事件的本質方面,而不去糾纏其中令人眼花繚亂的具體情節,根據史實得出了使人信服的論斷。然而作者並沒有以事後的認識去苛求古人,而是允許趙國對秦的實情本意有“得”與“不得”的兩種選擇;對秦的威脅有“畏”與“弗畏”的不同反應。偏執一言,就不近情理;面面俱到,才讓人心服口服。趙國的“得”與“不得”,“畏”與“弗畏”都無可非議,作者要批評的是藺相如“既畏之而復挑其怒”的自相矛盾的做法。換句話說,無論藺相如如何智勇,而做出可能招致“武安君十萬眾壓邯鄲”的事,也是不足取法的。作者跳出前人只見個人不見大局的窠臼,正本尋源,一新讀者耳目。
文章第三段,作者以“得”與“畏”為前提錯綜組合成四個判斷,包羅了趙國的一切可能情況,令人信服地得出了所謂“兩言決耳”的必然性結論——“予”或是“弗予”。承認作者的前提就必須承認他的結論,這就是邏輯力量的所在。第三段中作者為藺相如擬設了一段對秦王的言辭,其所以有力,就是因為其中包含了以城易璧則民怨,不予城而欺趙則失信於天下這樣的二難推理。秦王要擺脫這種兩難的困境就只有“返璧”這唯一的出路。本文區區不足四百字,卻包含了幾處嚴密的邏輯推理。如果說卓越的史識是這篇文章的軀體的話,那麼支撐它的正是強有力的邏輯之足。
文章最後一段,作者為了不使讀者生疑,作者便用歸結於天的說法,含蓄地表示雖然完璧歸趙了,可是也不能說明藺相如的做法正確,惡果沒有產生,只是事出偶然罷了。古人云,“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作者此處是反其意而用之。
縱觀全文。文章開頭一句揭示全文論旨,“人皆稱之”與“予未敢以為信”一反一正相對提出,自然地引發下文。文章的主幹是第二、三兩段。作者先論“情”,後析“理”,雙管齊下。論“情”,則由秦及趙絲絲入扣,抓住“得”“畏”二字論清藺相如“既畏而復挑其怒”的失策。析“理”,則先破後立多方設想,辯清“曲”“直”兩字,證明“使舍人懷而逃之,而歸直於秦”的荒悖。“情”“理”兩層文有先後,意有輕重,作者思路清晰可見。
文學賞析
中國古代散文的特徵很好地在他這篇《藺相如完璧歸趙論》裡表現出來。散文特徵在語言上是求簡與求精相結合的。所謂“求簡”,就是字數、篇幅簡要;所謂“求精”,就是語言精當,語意精闢。例如首句“藺相如之完璧,人皆稱之,予未敢以為信也。”語言上求簡與求精相結合,言簡意賅地發表了作者的論點。該文是一篇翻案文章。翻案文章獨執異議,貴在識見高遠,令人信服。該文開篇對世所稱譽的藺相如完璧歸趙這一史實,予以否定,先聲奪人。接著,文章從三個方面闡述予以否定的理由。首先,文章分析秦以十五城之空名取璧的真實意圖,指責藺相如之所為是“既畏而復挑其怒”之舉,是失於智。接著,文章重點分析了藺相如的所謂曲直論,先明秦趙“兩無所曲直”,後又代藺相如策劃,指出藺相如“使舍人懷而逃之”是“歸直於秦”,是失於信。最後,文章分析相如完璧的後果是族滅國破,是失於利。這樣,文章層層遞進,步步深入,從而逼出了全文的結論:“藺相如之獲全於璧也,天也。”這裡的“天”,是指當時的客觀形勢。行文至此,文章已可作結,而作者又列出“勁澠池”“柔廉頗”兩件事,表面上與上文關係不大,但在“愈出而愈妙於用”一句中,表現出了作者的寫作意圖。作者認為,藺相如的所謂“智”“勇”,不是為了趙國,而是為了自己,他的所作所為,不過是縱橫家的權謀機巧而已,這,其實是觸控到了縱橫家的本質。因而,該文結論之後的餘波,決非可有可無的續貂之筆,用意特深。章法上散聚結合,定主賓之序、掌均變之衡,徵節奏之美,懂疏密散聚,知大小曲直,馭圓缺參差,見開合呼應,求從順言自然。審美上是實用與審美相結合。
參考資料:
1、關永禮 .《古文觀止·續古文觀止鑑賞辭典》: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1990評價
王世貞《藺相如完璧歸趙論》逆平常觀點而提出這樣一個看法:“夫秦王既按圖以予城,又設九賓,齋而受璧,其勢不得不予城。璧入而城弗予,相如則前請曰:“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夫璧,非趙寶也;而十五城,秦寶也。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其十五城,十五城之子弟,皆厚怨大王以棄我如草芥也。大王弗予城而紿趙璧,以一璧故而失信於天下,臣請就死於國,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返璧也。今奈何使舍人懷而逃之,而歸直於秦?”意思就是直言秦王既然已經看著地圖劃給趙國城池,又在(朝堂上)設了“九賓”的禮儀,齋戒(五天)後要接受和氏璧,那情勢就不能不給城。王世貞認為秦王已經表現出了願意用十五城換和氏璧的決心,而藺相如卻又將和氏璧偷偷送回了趙國,這就反而顯得藺相如失信了。反讓秦王得了理,秦王完全可能斬藺相如併發兵攻打趙國,以其失信。之後王世貞得出結論,藺相如此次實在是僥倖。趙國逃脫災難也是僥倖,是上天保護了理虧的一方。
這是《藺相如完璧歸趙論》的大概內容,然而我不敢苟同,請仔細閱讀《廉頗藺相如列傳》原文第三節:“秦以城求璧而趙不許,曲在趙……趙予璧而秦不予趙城,曲在秦……寧以負秦曲”可見藺相如對“理虧與得理”之間是有相當正確的把握的。在赴秦之前已經權衡了利弊得失,因此王世貞在“理”上的思考或許是多餘的。
最關鍵的還是在下面,原文第六段中藺相如的一番言語:“秦強而趙弱,大王遣一介之使至趙,趙立奉璧來。今以秦之強而先割十五都予趙,趙豈敢留璧而得罪大王乎?”藺相如的這番言語實在是完全得了理。現在的國際形式是秦強趙弱,否則也不會有您秦王一句話而趙王就派遣我立即送璧而來。試問處在弱勢地位的人如何去保護自己?處於被動地位的人如何使自己不受到損害?而下面不卑不亢的話就更是精彩:您如果真的想要和氏璧,那就先將十五城割讓給我趙國,我趙國豈敢不給你和氏璧?我將不但輸在理,還輸在義上,屆時您秦王可率三軍,往其他五國宣揚我趙國的不講信用,恐怕願意聯秦起兵的不止一國吧?恐怕虎視眈眈妄圖侵吞趙國土地而找不到機會的國家也不止一個吧?因此從弱者趙國來看的話,藺相如此番言語實在是精彩,切合實際。
第三,秦王其實並不想給趙國十五城。哪怕秦王又齋戒又設“九賓”之禮,那也只是做個樣子,走個形式。破綻其實就出在原文的一句話上:“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這句話恐怕經常容易被我們在閱讀過程中忽視吧?其實從上面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和氏璧的取得與否是秦國佔有主動,然而當藺相如祕密將和氏璧送回趙國並自己也全身而退後,秦王便再無音訊,倘若其真心實意想通過平等的手段來獲取和氏璧,途徑實在是有。然而這件事卻終究不了了之,而戲劇性的是,這樣一件不了了之的事最終成就了藺相如。
再次思索時覺得不敢非議王世貞先生的論斷,然而在閱讀中自己產生了些許拙見,便忍不住要躍然紙上,也便濁了讀者的耳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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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貞作為明代著名的歷史學家,對歷史事件的評價不盲從古人,常常見前人所未見,道前人所未道,善察疑似之跡。《藺相如完璧歸趙論》針對藺相如完璧歸趙這一史事發表了不同的看法,感喟鍼砭,令讀者重又反思這一經典故事背後的合理性。
參考資料:
1、關永禮 .《古文觀止·續古文觀止鑑賞辭典》: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1990
2、傅德岷.《古文觀止鑑賞》:崇文書局,2010
賞析
結構賞析
藺相如是戰國時趙國人,趙惠文王得到稀有美玉和氏璧,秦昭王詐以十五座城相交換,趙王於是令藺相如奉璧入秦,見秦王無意兌現諾言,終不辱使命而完璧歸趙。文章始以“藺相如之完璧,人皆稱之,予未敢以為信也”,即表示了異議,然後以分析秦、趙時勢入手,指出趙國有諸多失策之處,而藺相如完璧歸趙實為“天固曲全之哉”。王世貞此論,言辭咄咄,非純為鑿空之談。
文章第一段,作者力排眾說,對藺相如“完璧歸趙”一事“未敢以為信也”。開門見山,毫無遮攔。接著分述其觀點,展開全文。《史記》所載的“完璧歸趙”始末,事啟端於秦昭王“願以十五城請易璧”,結束於“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作者據此斷言,雖秦強趙弱,但秦“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窺趙也”。也就是說秦當時的本意只是想要得到和氏璧,而沒有打算以此為藉口進攻趙國。作者開始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和氏璧事件的本質方面,而不去糾纏其中令人眼花繚亂的具體情節,根據史實得出了使人信服的論斷。然而作者並沒有以事後的認識去苛求古人,而是允許趙國對秦的實情本意有“得”與“不得”的兩種選擇;對秦的威脅有“畏”與“弗畏”的不同反應。偏執一言,就不近情理;面面俱到,才讓人心服口服。趙國的“得”與“不得”,“畏”與“弗畏”都無可非議,作者要批評的是藺相如“既畏之而復挑其怒”的自相矛盾的做法。換句話說,無論藺相如如何智勇,而做出可能招致“武安君十萬眾壓邯鄲”的事,也是不足取法的。作者跳出前人只見個人不見大局的窠臼,正本尋源,一新讀者耳目。
文章第三段,作者以“得”與“畏”為前提錯綜組合成四個判斷,包羅了趙國的一切可能情況,令人信服地得出了所謂“兩言決耳”的必然性結論——“予”或是“弗予”。承認作者的前提就必須承認他的結論,這就是邏輯力量的所在。第三段中作者為藺相如擬設了一段對秦王的言辭,其所以有力,就是因為其中包含了以城易璧則民怨,不予城而欺趙則失信於天下這樣的二難推理。秦王要擺脫這種兩難的困境就只有“返璧”這唯一的出路。本文區區不足四百字,卻包含了幾處嚴密的邏輯推理。如果說卓越的史識是這篇文章的軀體的話,那麼支撐它的正是強有力的邏輯之足。
文章最後一段,作者為了不使讀者生疑,作者便用歸結於天的說法,含蓄地表示雖然完璧歸趙了,可是也不能說明藺相如的做法正確,惡果沒有產生,只是事出偶然罷了。古人云,“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作者此處是反其意而用之。
縱觀全文。文章開頭一句揭示全文論旨,“人皆稱之”與“予未敢以為信”一反一正相對提出,自然地引發下文。文章的主幹是第二、三兩段。作者先論“情”,後析“理”,雙管齊下。論“情”,則由秦及趙絲絲入扣,抓住“得”“畏”二字論清藺相如“既畏而復挑其怒”的失策。析“理”,則先破後立多方設想,辯清“曲”“直”兩字,證明“使舍人懷而逃之,而歸直於秦”的荒悖。“情”“理”兩層文有先後,意有輕重,作者思路清晰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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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散文的特徵很好地在他這篇《藺相如完璧歸趙論》裡表現出來。散文特徵在語言上是求簡與求精相結合的。所謂“求簡”,就是字數、篇幅簡要;所謂“求精”,就是語言精當,語意精闢。例如首句“藺相如之完璧,人皆稱之,予未敢以為信也。”語言上求簡與求精相結合,言簡意賅地發表了作者的論點。該文是一篇翻案文章。翻案文章獨執異議,貴在識見高遠,令人信服。該文開篇對世所稱譽的藺相如完璧歸趙這一史實,予以否定,先聲奪人。接著,文章從三個方面闡述予以否定的理由。首先,文章分析秦以十五城之空名取璧的真實意圖,指責藺相如之所為是“既畏而復挑其怒”之舉,是失於智。接著,文章重點分析了藺相如的所謂曲直論,先明秦趙“兩無所曲直”,後又代藺相如策劃,指出藺相如“使舍人懷而逃之”是“歸直於秦”,是失於信。最後,文章分析相如完璧的後果是族滅國破,是失於利。這樣,文章層層遞進,步步深入,從而逼出了全文的結論:“藺相如之獲全於璧也,天也。”這裡的“天”,是指當時的客觀形勢。行文至此,文章已可作結,而作者又列出“勁澠池”“柔廉頗”兩件事,表面上與上文關係不大,但在“愈出而愈妙於用”一句中,表現出了作者的寫作意圖。作者認為,藺相如的所謂“智”“勇”,不是為了趙國,而是為了自己,他的所作所為,不過是縱橫家的權謀機巧而已,這,其實是觸控到了縱橫家的本質。因而,該文結論之後的餘波,決非可有可無的續貂之筆,用意特深。章法上散聚結合,定主賓之序、掌均變之衡,徵節奏之美,懂疏密散聚,知大小曲直,馭圓缺參差,見開合呼應,求從順言自然。審美上是實用與審美相結合。
參考資料:
1、關永禮 .《古文觀止·續古文觀止鑑賞辭典》: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1990評價
王世貞《藺相如完璧歸趙論》逆平常觀點而提出這樣一個看法:“夫秦王既按圖以予城,又設九賓,齋而受璧,其勢不得不予城。璧入而城弗予,相如則前請曰:“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夫璧,非趙寶也;而十五城,秦寶也。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其十五城,十五城之子弟,皆厚怨大王以棄我如草芥也。大王弗予城而紿趙璧,以一璧故而失信於天下,臣請就死於國,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返璧也。今奈何使舍人懷而逃之,而歸直於秦?”意思就是直言秦王既然已經看著地圖劃給趙國城池,又在(朝堂上)設了“九賓”的禮儀,齋戒(五天)後要接受和氏璧,那情勢就不能不給城。王世貞認為秦王已經表現出了願意用十五城換和氏璧的決心,而藺相如卻又將和氏璧偷偷送回了趙國,這就反而顯得藺相如失信了。反讓秦王得了理,秦王完全可能斬藺相如併發兵攻打趙國,以其失信。之後王世貞得出結論,藺相如此次實在是僥倖。趙國逃脫災難也是僥倖,是上天保護了理虧的一方。
這是《藺相如完璧歸趙論》的大概內容,然而我不敢苟同,請仔細閱讀《廉頗藺相如列傳》原文第三節:“秦以城求璧而趙不許,曲在趙……趙予璧而秦不予趙城,曲在秦……寧以負秦曲”可見藺相如對“理虧與得理”之間是有相當正確的把握的。在赴秦之前已經權衡了利弊得失,因此王世貞在“理”上的思考或許是多餘的。
最關鍵的還是在下面,原文第六段中藺相如的一番言語:“秦強而趙弱,大王遣一介之使至趙,趙立奉璧來。今以秦之強而先割十五都予趙,趙豈敢留璧而得罪大王乎?”藺相如的這番言語實在是完全得了理。現在的國際形式是秦強趙弱,否則也不會有您秦王一句話而趙王就派遣我立即送璧而來。試問處在弱勢地位的人如何去保護自己?處於被動地位的人如何使自己不受到損害?而下面不卑不亢的話就更是精彩:您如果真的想要和氏璧,那就先將十五城割讓給我趙國,我趙國豈敢不給你和氏璧?我將不但輸在理,還輸在義上,屆時您秦王可率三軍,往其他五國宣揚我趙國的不講信用,恐怕願意聯秦起兵的不止一國吧?恐怕虎視眈眈妄圖侵吞趙國土地而找不到機會的國家也不止一個吧?因此從弱者趙國來看的話,藺相如此番言語實在是精彩,切合實際。
第三,秦王其實並不想給趙國十五城。哪怕秦王又齋戒又設“九賓”之禮,那也只是做個樣子,走個形式。破綻其實就出在原文的一句話上:“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這句話恐怕經常容易被我們在閱讀過程中忽視吧?其實從上面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和氏璧的取得與否是秦國佔有主動,然而當藺相如祕密將和氏璧送回趙國並自己也全身而退後,秦王便再無音訊,倘若其真心實意想通過平等的手段來獲取和氏璧,途徑實在是有。然而這件事卻終究不了了之,而戲劇性的是,這樣一件不了了之的事最終成就了藺相如。
再次思索時覺得不敢非議王世貞先生的論斷,然而在閱讀中自己產生了些許拙見,便忍不住要躍然紙上,也便濁了讀者的耳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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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貞(1526年-1590年)字元美,號鳳洲,又號弇州山人,漢族,太倉(今江蘇太倉)人,明代文學家、史學家。“後七子”領袖之一。官刑部主事,累官刑部尚書,移疾歸,卒贈太子少保。好為古詩文,始於李攀龍主文盟,攀龍死,獨主文壇二十年。有《弇山堂別集》、《嘉靖以來首輔傳》、《觚不觚錄》、《弇州山人四部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