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前歙黟楚□□五首 其四原文賞析

朝代元代 詩人方回

天王理萬國,勢必委諸吏。制字從一史,執法不可二。

奈何雍也面,胸臆伏私意。兩訟一求捷,兩役一求避。

含糊卒未決,徐徐較饋遺。酒果若羔雁,書畫及弊器。

到官一物無,去官百需備。此縣與彼縣,大率不相異。

獨有楚縣尹,不肯作此事。無錢買歸舟,僕馬亦憔悴。

詩人方回
    (1227—1307)宋元間徽州歙縣人,字萬里,號虛谷。幼孤,從叔父學。宋理宗景定三年進士。初媚賈似道,似道敗,又上十可斬之疏。後官知嚴州,以城降元,為建德路總管。尋罷歸,遂肆意於詩。有《桐江集》、《續古今考》,又選唐宋以來律詩,為《瀛奎律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