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範景山先丈逸事原文賞析
朅來範公亭,聞昔範老子。
盛德自有銘,逸事有來紀。
如彼沙匯墳,實葬外舅氏。
累累冢十四,誰計後不祀。
懷券售之人,枯骨吸擲棄,
公心惻惻然,能忘我先妣。
猛捐十倍價,復此不毛地。
至今上冢飯,免為若敖鬼。
又如域西山,寸山寸金置。
山人已過望,我懷不自已。
當公未死時,而適山人死。
顧斥眠牛岡,欲葬惟其意。
夫先婦隨後,同穴墳隆起。
世降俗日薄,安識仁與義。
先世未百年,來者已弗記。
況於外氏家,代儘子孫事。
買山未一刻,賣者不敢視。
況容賣主葬,為人重於己。
中心所樂為,焉有一毫偽。
死者豈無知,造物非塊爾。
公雖不求報,感應乃常理。
後嗣何其賢,相與繼前志。
範氏其興乎,吾無閒然矣。
盛德自有銘,逸事有來紀。
如彼沙匯墳,實葬外舅氏。
累累冢十四,誰計後不祀。
懷券售之人,枯骨吸擲棄,
公心惻惻然,能忘我先妣。
猛捐十倍價,復此不毛地。
至今上冢飯,免為若敖鬼。
又如域西山,寸山寸金置。
山人已過望,我懷不自已。
當公未死時,而適山人死。
顧斥眠牛岡,欲葬惟其意。
夫先婦隨後,同穴墳隆起。
世降俗日薄,安識仁與義。
先世未百年,來者已弗記。
況於外氏家,代儘子孫事。
買山未一刻,賣者不敢視。
況容賣主葬,為人重於己。
中心所樂為,焉有一毫偽。
死者豈無知,造物非塊爾。
公雖不求報,感應乃常理。
後嗣何其賢,相與繼前志。
範氏其興乎,吾無閒然矣。
詩人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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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一四~一二九七),字謙之,一字子微,號本堂,晚年號嵩溪遺耄,鄞縣(今浙江寧波)人,寄籍奉化。理宗寶祐四年(一二五六)進士,調監饒州商稅。景定元年(一二六○),為白鷺書院山長,知安福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