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判國博中齋詩原文賞析

朝代宋代 詩人強至

天下以中為大本,天地得中能自生。
古之聖賢一用中,政刑禮樂萬事平。
於戲後世中道喪,政分寬猛刑重輕。
禮非儉陋則奢僭,樂不專一須鏘鏗。
其間萬事亦頗僻,或過不及誰與繩。
今公奮然力追救,大署中字為齋名。
謂中之跡不可見,粲焉其道存六經。
尚書洪範有皇極,春秋王道為權衡。
在易之爻貴二五,於詩無邪義甚明。
子思著篇究根柢,王通命說垂儀刑。
夜探群書味中理,雞鳴而作還奉行。
出處語默皆時中,措諸萬事無側傾。
有時賓至相與樂,詠歌亦作中和聲。
簷前竹樹有中色,四序不改長青青。
公今一州貳守政,千里猶變中庸甿。
異時朝廷贊天子,擴之四海中道成,
至得攝齊升公齋,一聽中論退服膺。

詩人強至

      強至(1022年~1076年),字幾聖,杭州(今屬浙江)人。仁宗慶曆六年(1046年)進士,充泗州司理參軍,歷官浦江、東陽、元城令。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韓琦聘為主管機宜文字,後在韓幕府六年。熙寧五年(1072年),召判戶部勾院、群牧判官。熙寧九年(1076年),遷祠部郎中、三司戶部判官。不久卒。其子強浚明收集其遺文,編《祠部集》四十卷,曾鞏為之序,已佚。清代強汝詢《求益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傳》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