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去歸順和樂天杭州二詩 其二原文賞析

朝代清代 詩人李憲喬

三年為刺史,白公當內移。三年為刺史,李子去復來。

前後三年中,問我何施為。催科不敢拙,那得撫字慈。

弭盜苦無術,遑問道拾遺。惟民不我惡,我不民鄙夷。

以此兩相得,未免情依依。愧無西湖水,為汝溉田陂。

亦無天竺石,為我壓舟資。因我好吟詠,多投送行詩。

山野黃髮叟,里巷垂髫兒。傴僂各拜獻,婉孌相扳追。

肫意良可念,柰多虛泛詞。恩德竟何有,吾猶自知之。

若系倩人作,尤不應我欺。老者勸餐飯,幼者得攜持。

不言已可樂,待我再來時。

詩人李憲喬
    山東高密人,字子喬,號少鶴。乾隆四十一年召試舉人,官歸順知州。工詩文。有《少鶴詩鈔》、《鶴再南飛集》、《龍城集》、《賓山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