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中放歌示李四伯襄何三龍友原文賞析

朝代明代 詩人歐必元

邇來避暑溪上園,雲林煙火數家村。別君半載不得面,雙鯉江頭勞記存。

忽忽秋風漸蕭索,扁舟初泊羊城側。聯鑣徑訪結繁軒,話別談詩浮大白。

詰朝枉造餘齋頭,同來俱是高陽儔。黃昏秉燭飯粗糲,自謂酣歌夜未休。

村醪未更盡一石,諸子潛逃各紛劇。相逢有酒不能盡,其歡別後相思竟。

何益千箋萬紙徒具陳,丈夫意氣寧酸辛。未談身後千秋事,且數尊前眼底人。

合離顯晦俱塵土,莫向詞壇輕擲旗與鼓。只今年少性好詆前修,慎勿當□賦鸚鵡。

詩人歐必元
    歐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順德人。大任從孫,主遇從兄。十五歲為諸生,試輒第一。明思宗崇禎間貢生,年已六十。以時事多艱,慨然詣粵省巡撫,上書條陳急務,善之而不能用。當時縉紳稱之為嶺南端士。嘗與修府縣誌乘,頗饜士論。晚年遨遊山水,興至,落筆千言立就。必元能詩文,與陳子壯、黎遂球等復修南園舊社,稱南園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羅浮草》、《溪上草》、《琭玉齋稿》等。清郭汝誠咸豐《順德縣誌》卷二四有傳。歐必元詩,以華南師範大學藏清刊本《歐子建集》為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