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嶺西兵憲李公參藩豫章十二韻原文賞析

朝代明代 詩人歐必元

萟苑推先達,名家擅八閩。漢庭曾射策,蘭署久容身。

重寄綏南服,權分憲海濱。霜威行部肅,雨澤瀝巖新。

憲命兼藩命,詞臣作嶽臣。星分三楚地,旆指五湖春。

立就詩千首,能揮酒一均。題名工翰墨,石刻鬥嶙峋。

賓從庾開府,風流賀季真。兒童迎竹馬,父老待徵輪。

賜履薇垣省,鳴珂帝座宸。召歸應四嶽,調燮任垂紳。

詩人歐必元
    歐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順德人。大任從孫,主遇從兄。十五歲為諸生,試輒第一。明思宗崇禎間貢生,年已六十。以時事多艱,慨然詣粵省巡撫,上書條陳急務,善之而不能用。當時縉紳稱之為嶺南端士。嘗與修府縣誌乘,頗饜士論。晚年遨遊山水,興至,落筆千言立就。必元能詩文,與陳子壯、黎遂球等復修南園舊社,稱南園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羅浮草》、《溪上草》、《琭玉齋稿》等。清郭汝誠咸豐《順德縣誌》卷二四有傳。歐必元詩,以華南師範大學藏清刊本《歐子建集》為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