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交易的禮儀

  網小編:在涉外商品交易過程中,往往會遇到許多交易禮節和儀式。

  進行商品交易,買賣雙方必須訂立合同。在此之前,則要進行談判。同外國客商談判的中心是出口方提供商品,進口方支付貨款。具體內容包括產品質量、數量、包裝、價格、支付、交貨、保險、檢驗、索賠、不可抗力、仲裁等諸方面。若與外商在這些方面達成協議,就可以訂立合同。合同一旦訂立,就有法律效力,雙方不可隨意更改或毀約。

  在訂立合同過程之中,必須確立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及明確性。合同的合法性主要是訂立內容及方式要合法;完整性則是指規定的基本條款必須包括以上一些基本條款,且要在必要時附加條款;明確性是訂立合同必須把關鍵性內容說明,不可有錯誤、遺漏及歧義之處。

  在訂立合同時,還要明確品質條款、數量條款、包裝條款、價格條款。品質條款包括商品名稱、質量、規格、貨號、商標、牌號、產地、標準等。品質條款不明,會上人當的。如同一種商品,往往有好多家生產,如不把這點弄清,讓人家以次充好就要暗中吃虧。數量條款包括計量單位、標準及數量的機動幅度。在國際上,一般機動幅度為5%一10%左右。包裝條款包括包裝材料及方式兩個方面。價格條款包括單價與總值兩項。交貨條款包括交貨時間、地方及起運方式等。

  在訂立涉外交易合同時,也需要認真對待保險條款、支付條款、索賠條款、仲裁條款。貨物在運送之中是有風險的,不認真填寫保險條款,中途發生事故就無法處理。支付條款包括支付工具和方式兩大類內容。檢驗條款包括檢驗權、機構及時間、地點等。索賠條款是針對違約而言的。仲裁條款指雙方發生糾紛由哪個第三方裁決,包括仲裁地點、機構、程式、仲裁費用及效力等。

  在上述條款之中,必須熟知其每一項具體內容,如“不可抗力條款”應註明什麼自然災害或社會原因,發生後雙方的責任等;商品重量計算要明確是毛重、淨重;包裝標誌的運輸標誌、附屬標誌、指示性與警告性標誌都有哪些具體內容,以及國際貿易價格術語類別和含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