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武術概念的辨析與再認識

  中國武術具有鮮明的民族特色和悠久的歷史文化背景,然而,對武術概念的認識卻在不斷地衍化,武術界人士也總是喋喋不休地論爭。下面是小編為專門您整理好的:。

  

  它的龐雜性和侷限性,給武術理論建設和教學帶來不少麻煩,武術教材也好,武術研討會也好,曾把它界定在一個體育範疇之內,難道由於武術歸體育部門來管,它只帶有體育屬性嗎?誠然不能。

  本文試圖從歷史學、社會學和文化學的角度,力求客觀地去追尋它的起源和衍變,探索它的文化背景與文化特性,分析它的社會功用和價值,比較體育運動的規律與原則。

  一武術與軍事技藝不能同日而語

  任何事物的概念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從溫長久遠年代裡走過來的武術,今天的概念和昔日的概念所涵蓋的內容和形式,都有不少差異,但本質屬性應當是一致的。在歷史上曾用過不同的名詞歸屬武術這一概念。如春秋戰國時有“技擊”;漢代有“武藝”一詞;清初人們取用了《文選》中“偃閉武術,闡揚文令”中的“武術”一詞;民國時期稱作“國術”;新中國成立後,又改稱“武術”據文字記載,古代武術中以對抗形式的搏鬥運動有“角力”、“角抵”、“手搏”、“相撲”、“擊劍”、“較棒”、“刺槍”等等;舞練形式的套路運動有“戈舞”、“矛舞”、刀舞“、劍舞”、“雙劍舞”、“戟舞”、“雙戟舞”、“走戟”、“使槍”、“使拳”、“打拳”等單人和集體的演練,“槍對牌”、“劍對牌”等雙人對練。

  從歷史上溯源,人類為了生存競爭或安全的需要,狩獵、戰爭中的技能形態與武術初期的技術形態同源同構,甚至在一定時期裡融匯交織,然而就其文化內涵和價值功能卻有本質的區別,戰爭中重要的是群體的陣式、協同等。個人的技術作用極為次要。武術卻是以個體行為為主,自發於民間的一種文化形式,表現了自衛、健身、娛樂、表演等多種社會價值和功能。在整個程序中,中國古代的儒家、道家、道教、佛教、民間宗教,以及各種民俗文化,都對其有不同程度的影響和滲透。不妨說,原始形態的武術與同時期世界各地域的武技幾乎無大區別,而發展到近代卻迥然不同。重要的在於先秦以來,封建社會的濟經與文化的長期積澱,使它逐漸遠離狩獵和軍事技藝的形態,成為和軍事技藝的形態,成為一種獨立的人體運動形式和文化載體。為此,對武術不能混同于軍事技藝,我們應有一個明晰的認識。早在明代,戰將戚繼光雖曾倡導士兵練槍弄棒,其目的在於提高身體素質,他認為戰爭技藝是“一起擁進”、“就戳便斫”,豈容得“活潑跳動”、“身勢手法”?

 

  二“武術運動”不能替代“武術”

  武術發展至今,體育的功能日顯突出,歸屬體育部門來發展它,又使其內容、形式和手段的體育化特點更強。近些年來,它的定義被概括為:武術是以技擊為主要內容,以套路和搏鬥為運動形式,注重內外兼修的中國傳統體育專案。

  然而,從廣義上說,武術的定義並不是體育能夠涵蓋的;從它的功能來說,也不侷限於體育,對武術的定義可以從三個側面來剖析。

  1武術是中國傳統的技擊術

  最早它同源於狩獵、戰爭中的實用技術。隨著不斷地總結髮展和適應需求,從形式到內容有很大的變化,但是技擊這一精髓卻萬變不離其宗。“武術以技擊為主要內容”,表達了它的本質屬性,無論是套路還是格鬥,都離不開攻防技擊。這一特性使它既有別於舞蹈、雜技等人體運動形式,也有別於體操等體育專案。

  當然技擊並不是中國獨有的,它是人類從本能需要到文明需要必然出現的技能和文化,世界各地如角鬥、拳擊、擊劍、泰拳、空手道、跆拳道、桑勃、摔跤等等,也具有技擊攻防的屬性。重要的是華夏民族,炎黃子孫長期以來,在自己的土地上,以自己的實踐,按照自己的需求,總結出了自己的傳統技擊術,諸如踢法中有蹬、踹、鏟、截、彈、纏、掃、掛、擺、點、彈、踩、撅等,打法中有衝、撞、擠、靠、崩、挑、劈、砸、貫、撩、蓋、鞭、拋、抄、釘、砍、插、穿、標等:踢打摔拿擊刺六法中都有許多豐富的技擊法,各地域、各拳種又不盡相同。此外,武術中的擒拿法、快摔法、橋法、十八般兵器的擊法等等,均有獨到之處。武術的技擊屬性,反映了武術概念的內涵。

  2武術是中國傳統體育

  這一點在定義中已明確提出,表達了它的體育屬性。這不僅由於千百年來人們從文化需求和社會功能角度出發,將其視為健身強體,提高素質的手段,發揮它健身和育人的功效;也由於近代以來,它以軍事訓練中的作用減少,而體育功能增強,在近代文明興起體育的時代,更向體育專案上轉變。尤其是新中國成立後,政府明確武術為體育運動專案,開展普及和競技比賽,競賽法和規則使武術的套路和散手更明顯地表現出體育性質。

  從技擊而言,它是一種人類進行格鬥的方法,可以包括你死我活的和競技較量的兩種性質。那麼,武術作為中國傳統技擊術也不乏含有置對方於死地或失去反抗能力的方法,這與體育的性質又是相違背的,便中人通用性摒棄那些致傷、致殘、致死的方法於武術運動之外,或者演化為一種個人操練或默契配合的套路形式。這也反映出武術作為傳統技擊術這一概念,含有超越體育的成份。這種武術技能仍在公安、司法及軍事偵察部門得以保留和採用,對廣大民眾來說,武術的體育屬性是主要的。

  定義中提出以技擊為主要內容,說明也並不完全都是技擊內容,如套路運動中的連線過渡動作,“亮相塑形”等,也有整個套路技擊含義並不突出,而健身、觀賞功能較明顯的,在散手運動中對有害健康、危及性命的動作,視為犯規而不允許採用,或加以限制。

  從邏輯學上認識,中國傳統體育是武術的上屬概念,武術的套路運動和格鬥運動則是概念的外延。比較確切的提法,體育專案的武術應稱其為武術運動。

  3武術是中國的傳統文化之一

  我們在認識武術概念時,決不能僅僅將其視為一種技術技能或人體運動,還應認識它豐富的文化內涵。在人類文明的程序中,技擊術的出現是一種必然,它的初期也可以說大同小異,發展至今卻有很大的差異,武術的獨特性與它的文化氛圍分不開。在漫長的歷程中,它不斷受到中國傳統哲學、政治倫理、宗教禮儀、軍事思想、文學藝術、醫學理論,以及社會習俗等形形色色的社會形態的深刻影響。中華民族獨特的思維方式、道德觀念、審美情趣、心態模式、價值取向以及人生觀、宇宙觀等在武術中都有集中的反映。

  定義中提到的“內外兼修”,正是言簡意賅地反映了它們的文化屬性,使武術超越了一般的技能技術層次,也超越了以體能形態為主的西方競技體育。它以哲學為基礎,以“主動”與“主靜”及中庸為支架,體現了寓意深邃、內容豐厚的文化內涵,諸如整體運動觀、陰陽變化觀、形神論、氣論、動靜論、剛柔說、虛實說等等,形成了獨具風貌的武術文化體系,它既具備了人類體育運動強身健體的共同特徵,又具有東方文化特有的哲理性、科學性和藝術性。它是中國文化在人體運動中的表現和載體,從一個側面輝映出東方民族文化的光彩。

  “內外兼修”所包含的內容意蘊可歸結為四個方面:武術追求外在的形健和內在神韻,從而達到形神兼備;武術訓練中既強調練“內”,又強調練“外”,所謂“外練筋骨皮,內練一口氣”;武術的“內三合”與“外三合”,內外相合、上下相隨,追求一種高度的直轄市與統一,體現了整體運動觀;武術追求內外雙修之功,要求武德與拳理,技術與修養結合,成為武術育人的最高境界。誠然,“內外兼修”一語較形象地表示了武術的傳統文化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