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手抄報插畫

  清明節蘊涵著深刻的道教文化內容。歷史上,清明節不僅內在地凝聚著與道教相一致的生命價值觀及其文化精神,而且生動地表達出了道教生命倫理、情感和審美思想觀念。下面是小編帶來的關於的內容,供大家學習參考!

  資料1

  清明節是我國的傳統節日,他大約始於周代,已有兩千五百多年的歷史了。

  清明節最開始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節氣,清明一到,氣溫升高,正是春耕春種的大好時節,所以有“清明前後,種瓜種豆”、“植樹造林,莫過清明”的農諺。後來,由於清明與寒食的日子接近,而寒食是民間禁火掃墓的日子,漸漸地,寒食與清明就合二為一了。所以,清明節也是重要的祭拜祖先的節日,是祭祖和掃墓的日子。按照舊的習俗,掃墓時,人們要攜帶酒食果品、紙錢等物品到墓地,將食物供祭在親人墓前,再將紙錢焚化,為墳墓培上新土,折幾枝嫩綠的新枝插在墳上,然後叩頭行禮祭拜,最後吃掉酒食回家。唐代詩人杜牧的詩《清明》:“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寫的就是清明節的特殊氣氛。

  清明節又叫踏青節。它是在每年陽曆的4月5日,這正是春光明媚,草木吐綠的時節,也正是人們春遊的好時候,所以古人有清明踏青,並開展打馬球、盪鞦韆、蹴鞠、插柳等一系列風俗體育活動的習俗。相傳這是因為清明節要寒食禁火,為了防止寒食冷餐傷身,所以大家來參加一些體育活動,以鍛鍊身體。因此,這個節日既有祭掃祖墳生別死離的悲傷,又有踏青遊玩的歡樂,是一個富有特色的節日。

  資料2

  清明假期變遷

  清明節是在仲春與暮春之交,也就是冬至後的106天。掃墓活動通常是在清明節的前10天或後10天***早清明,晚寒食***。有些地方人士的掃墓活動長達一個月。官吏回鄉掃墓,時有耽誤職守的事,唐玄宗頒佈政令解決假期的問題。

  開始規定寒食節放假四天:“***開元***二十四年***736***清明時節雨紛紛二月二十一敕:‘寒食、清明四日為假。’”***《唐會要》卷八十二***,按大曆十二年***777***詔令,唐朝衙門依例放假五天:“自今以後,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到貞元六年***790***,假日加到七天。

  這樣官員們可以從容地進行掃墓祭奠之事。由此可見,當時寒食節已經成為唐朝一個很隆重的全國性節日。唐朝王冷然的《寒食篇》中說:“秋貴重陽冬貴蠟,不如寒食在春前。”即寒食節的重要程度超過了重陽節和年終蜡祭。

  宋代的寒食節也放假七天。北宋龐元英《文昌雜錄》卷一記載:“祠部休假歲凡七十有六日,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南宋陳元靚《歲時廣記》卷十五引宋呂原明《歲時雜記》說:“清明前二日為寒食節,前後各三日,凡假七日。而民間以一百四日禁火,謂之私寒食,又謂之大寒食。北人皆以此日掃祭先塋,經月不絕,俗有寒食一月節之諺。”

  1935年中華民國政府明定4月5日為國定假日清明節。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了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其中規定“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2008年,清明節正式成為法定節假日,放假一天。2009年,又改為三天。2014年清明節假期為4月5日至4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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