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降低基層公務員學歷要求

  12月29日,記者從自治區人社廳獲悉,根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社廳下發的《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實施意見》,結合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實際,在今後全區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中,可單獨或者綜合採取措施降低基層公務員進入門檻,不拘一格選拔人才。
  根據我區情況,適用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錄政策的範圍包括:原州區、西吉縣、彭陽縣、隆德縣、涇源縣、海原縣、鹽池縣、同心縣、紅寺堡區招錄職位;全區所有鄉鎮招錄職位;其他縣***區***個別特殊招錄職位。
  今後,對上述招錄職位,我區將適當降低招考職位學歷要求。艱苦邊遠地區縣、鄉機關招考公務員,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均可報考,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居***幹部、生產一線優秀工人、農民、退役士兵等群體定向招錄時,學歷要求可放寬到高中、中專。各地不得做“全日制”學歷限制,凡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均可報考。
  在招考專業限制上,艱苦邊遠地區縣***區***級機關招考,除少數專業性強的職位外,一般不做專業限制,鄉鎮機關職位一律不限專業。專業性強的職位,應按大類設定專業,並儘可能將相關專業都包括進來。此外,還將適當調整報考職位年齡條件。公務員招考年齡要求一般為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對艱苦邊遠地區生源少、專業性強的特殊職位年齡可適當放寬。
  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時,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在筆試結束後,可降低分數段,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記者瞭解到,我區還將加大從優秀村***居***幹部錄鄉鎮***街道***公務員的力度,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每2年開展一次定向招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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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艱苦邊遠地區新錄用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為保持基層公務員隊伍相對穩定,根據相關政策,艱苦邊遠地區新錄用公務員須與用人單位、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簽訂服務合同,合同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凡不簽訂服務合同的,不予錄用。
  據介紹,最低服務年限內,艱苦邊遠地區新錄用公務員不得通過調動、遴選等方式轉任交流到上級機關,上級機關一般不得以借用、幫助工作等方式抽調鄉鎮公務員,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調的,應徵得借調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並明確借調時間。
  全區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錄工作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社廳統一部署和組織實施。堅持依法考錄、“凡進必考”和“四級聯考”,確保基層公務員隊伍整體素質。嚴格控制降低進入門檻政策的適用範圍,實事求是、科學規範地設定職位資格條件,不得隨意簡化考錄程式,嚴禁針對特定人員設定與履職無關的資格條件。***記者裴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