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節是法定假日

  大家知道,那麼這個節日為什麼還有人上班沒有放假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希望大家喜歡。

  青年節屬於法定假日

  五四青年節,為民國初年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節日,是為紀念1919年5月4日爆發的五四運動而設立的。它來源於中國1919年反帝愛國的“五四運動”,五四愛國運動是一次徹底的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愛國運動。也是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開始。1939年,陝甘寧邊區西北青年救國聯合會規定5月4日為中國青年節。1949年12月,中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正式宣佈五月四日為中國青年節。青年節期間,中國各地都要舉行豐富多彩的紀念活動,青年們還要集中進行各種社會志願和社會實踐活動,還有許多地方在青年節期間舉行成人儀式。五四精神的核心內容為“愛國、進步、民主、科學”。

  青年節放假加班薪資

  青年節等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屬於法定休假日。而根據我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在婦女節、青年節等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費。

  雖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在《關於部分公民放假有關工資問題的函》***勞社廳函【2000】18號***中規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期間,對參加社會或單位組織慶祝活動和照常工作的職工,單位應支付工資報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該節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單位安排職工加班工作,則應當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資。但從法律位階的角度進行分析,該《函》僅僅屬於一部規範性法律檔案,其效力嚴重低於《勞動法》。在二者出現法律衝突的情況下,應優先適用《勞動法》。

  綜上,在婦女節、青年節等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費。

  青年節紀念五四精神

  而隨著五一黃金週的設立,“五四”這個節日就日益被人們所淡忘。五四青年節如同五一黃金週的附屬品一樣,處於一種可有可無的尷尬狀態。人們沉醉於五一黃金週的商業狂歡中,似乎已經忘記了在五四青年節這一天我們應當紀念什麼。--我們不能僅僅紀念歷史上的這一天發生了什麼,更應當紀念五四的精神。

  所謂五四精神的核心即人的覺醒與解放。在那一個時期,我們國民,尤其是我們青年人開始覺醒:認識到自己的價值、自己的權利。開始要求獨立並且能夠獨立的最求自己的幸福、維護自己的權利,開始獨立的發出自己的聲音,維護自己的利益,開始會為自己的國家的幸福做出貢獻。這才是五四精神的真諦。

  然而,在今天這個社會中太多的工具理性充斥於我們身邊,我們麻木了,逐漸的失去了青年人的個性、逐漸的淡忘了曾經恪守的五四精神。八十年代大學裡的主流思潮是“個性解放”,強調人的慾望的合理性、合道德性與審美價值。然而到了九十年代,隨著商業化、市場化與消費主義的盛行,社會上出現了極端利己主義,實利主義,追求瞬間快樂的縱慾主義傾向,這種不良思潮也影響了新一代的年輕人。“80後”因此也被社會誤讀稱為所謂的“自我為中心”的一代人。

  青年智則國智,青年強則國強,青年獨立則國獨立,青年自由則國自由,青年進步則國進步!青年人肩負著祖國的希望,豈可精神空虛;我們青年人是民族的未來,豈能在社會中僅追求個人私利。重樹五四精神豐碑、促進並引導青年人的覺醒與個性解放是具有特別的意義的。

  五四青年節即將到來,我們不能再僅僅紀念歷史上的今天,我們更應當重拾五四精神,讓青年智、使青年強、促青年之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