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教師工齡工資

  高等學校教職工工資制度

  高等學校教職工工資制度的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下達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和國務院工資制度改革小組、勞動人事部下達的《關於實施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若干問題的規定》執行。現結合高等學校的情況和特點,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教職員實行以職務工資為主要內容的結構工資制

  ***一***職務名稱

  1.教學人員。按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的職務分列。

  2.科研人員和其它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職務名稱系列分列。

  3.實驗人員。按高階實驗師、實驗師、助理實驗師、實驗員分列。

  4.行政人員。高等學校按正副院***校***長、研究生院正副院長、正副教務長、正副總務長、正副處長、正副科長***正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分列。

  其他需要新增加的職務名稱,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另列。

  ***二***教職員的結構工資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和獎勵工資四個部分組成。

  1.職務工資。按教職員職務分列工資等級,一職數級,相近職務之間工資額上下交叉。

  ***1***高等學校教學人員基礎工資、職務工資標準表***見附表一***。

  ***2***高等學校行政人員基礎工資、職務工資標準表***見附表二***。

  ***3***高等專科學校行政人員基礎工資、職務工資標準參考表***見附表三***。

  ***4***高等學校實驗技術人員基礎工資、職務工資標準表***見附表四***。

  ***5***政治工作人員參照同級行政人員工資標準執行。

  ***6***其它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工資標準,按照國務院批准的各有關主管部門同類人員的職務工資標準執行。

  2.基礎工資、工齡津貼、獎勵工資,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標準執行。

  ***三***高等學校的工人,原則上執行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人的結構工資制及其工資標準。

  生產性工人崗位***技術***工資標準,由學校參照國家機關工人基礎工資、崗位工資標準表,結合學校的特點擬定,但需報經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