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商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特點與分類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是企業完善承包經濟責任制的法律形式,是發包方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將企業的經營權採取適當方式承包給企業經營者自主經營,由承包方向發包方承包上交利潤等任務,而明確相互權利的協議。那麼你知道工商企業承包經營合同嗎?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工商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的相關法律知識。
工商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特點與分類
工商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工商企業承包經營合同是指由國家授權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關部門或集體組織為發包人,將全民所有制工商企業或集體所有制企業交給承包人即進行承包經營的企業,或者個人***個人合夥***自主經營,並按照包死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得、欠收自補的原則,向國家或集體上交稅利,自負盈虧的協議。
工商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的特點是:
***1***當事人一方即發包方是國家授權的地方人民政府所指定的有關部門或者是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的工商企業。其另一方即承包人為實行承包經營的企業或企業所屬機構和職工。
***2***合同的目的是為確定承包人對全民所有制工商企業的經營權,確立國家與企業的責權利關係,實現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或為落實企業內部生產責任制,使生產經營好壞同利益掛鉤,實現多勞多得,而並不是改變企業所有制性質。
***3***工商企業承包合同的期限依法律規定,一般不少於3年。內部承包期限,根據生產經營任務的要求,由雙方約定。
***4***工商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的標的是承包經營企業的財產,而不是企業本身。合同包括工業企業承包經營合同、商業企業承包經營合同,以及交通、建築、農林、物資、外貿等不同行業的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依其確定的關係的性質不同,可分為全民所有制企業承包經營合同和集體所有制企業承包經營合同。承包經營企業為落實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由企業同其所屬機構或職工簽訂的承包經營合同,稱為“企業內部承包合同”,它是實現生產經營和勞動管理的一種手段,屬於工商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的特殊形式,同一般企業承包經營合同有所不同,工商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由發包、承包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的原則,以書面形式訂立。
其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承包形式;承包期限;上交利潤或減虧數額;國家指令性供應計劃和產品生產計劃;產品質量及其他主要經濟技術指標;技術改造任務、國家資產維護和增殖;留利使用、貸款歸還、承包前的債務處理;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對企業經營者的獎罰;合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的分類
***一***按承包指標範圍,可分為單項承包和綜合承包。
所謂單項承包,是就某一項指標進行承包,這是承包經營責任制剛剛試行時的主要形式之一,目前已不多見。它的優點在於方法簡單、目標明確,並且可以把工資同該項指標掛鉤,有利於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所謂綜合承包,是就兩項以上指標進行承包。這種形式綜合性強,內容全面,有利於企業的全面發展。
***二***按承包指標形式,可以分為實物指標承包和價值指標承包。
實物指標承包,是用實物的計量單位或自然物質單位來計算指標的承包,其指標主要有新產品開發、產品產量、物質消耗、技術改造任務等。
價值指標承包,是用貨幣單位計算指標的承包,其指標主要有上繳利潤、固定資產增值等。
按承包指標,又可以分為:
1、上繳利潤,遞增包乾。即企業上繳產品稅***增值稅***後,逐年按一定的遞增率向國家上繳利潤,一定幾年不變。
2、上繳利潤基數包乾,超收分成。即先確定企業上繳利潤基數,超收部分按規定比例分成或分檔分成。
3、上繳利潤定額包乾。即核定上繳利潤定額,超額部分全部留給企業。
4、減虧***補貼***包乾。即對那些虧損企業實行定額補貼,超虧不補,減虧全留或者虧損補貼,減虧分成的承包辦法。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簽定的基本要求
企業承包經營合同與一般經濟合同有所不同。因此在簽訂合同時,當事人雙方應根據合同的特點,按照法律要求和規定進行認真、自願的協商。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企業承包方與發包方之間雖然存在行政隸屬關係,但在合同關係上他們是平等的。因此,國務院釋出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規定:“訂立承包經營合同,合同雙方必須堅持平等、自願和協商的原則。”
***二***在簽訂合同時,當事人雙方必須兼顧國家、企業、經營者和生產者利益,調動企業經營者和生產者積極性,挖掘企業內部潛力,確保上交國家利潤,增強企業自我發展能力,逐步改善職工生活。
***三***承包經營合同必須體現權、責、利相結合的原則,落實企業的經營管理自主權,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四***在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係上,合同應體現包死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補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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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的特徵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目的。
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應按照與定作人約定的標準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獨立性
定作人與承包人之間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對承包人的能力、條件行人的基礎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3***定做物的特定性
承包合同多屬個別商訂的合同,定作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為諾成合同。
5***承包合同為有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