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戶口遷移流程

  天津市政府日前釋出《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和《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試行非本市戶籍常住人口居住證管理辦法,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希望對您有幫助。

  如下

  兩類人可申請居住證 須在津居住半年以上

  居住證的申領人員主要包括在本市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擬繼續居住的境內來津人員,也包括未滿16週歲或在津就學的境內來津人員。

  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規定,外來人口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7日內應申報居住登記;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擬繼續居住者應申領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在津具有合法職業和穩定居所、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在津投資辦企業,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條件者,可以申請積分入戶。

  鼓勵有文化/高技能人才落戶 選擇中心城區周邊增加導向分

  居住證制度和《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規定,積分指標包括4類共12項。第一類基本分根據年齡、受教育程度劃分不同分值,鼓勵有文化、高技能人才落戶;第二類導向分則對職業以及選擇落戶地區有所規定,為緩解中心城區的人口壓力,對申請落戶濱海新區、武清區、寶坻區、靜海縣、寧河縣、薊縣和環城四區的人員賦予相應導向分值。

  具體情況是:

  第一類為基本分。包括年齡、受教育程度、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水平、社保、住房等5項指標,體現了鼓勵年輕適用、穩定就業、穩定居所、較高文化程度和職業技能水平的外來人員落戶的原則。比如對35歲以下人員設定了20分,是35歲以上人員分數的一倍;將受教育程度和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水平從高至低分別劃分了三檔、八檔分值,鼓勵有文化、高技能人才落戶;對具有穩定居所、長期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也賦予了相應分值。

  第二類是導向分。包括職業***工種***、落戶地區2項指標,主要目的是鼓勵緊缺職業人員落戶,發揮在中心城區周邊地區落戶的導向作用。為了滿足本市有關行業對緊缺人才的需求,鼓勵人力資源對緊缺行業的優先滿足,對外來從業人員的職業工種,依據《天津市緊缺人才目錄》和《天津市職業培訓成本及市場需求程度目錄》評定的緊缺程度,給予相應的導向分值。同時,為了緩解中心城區的人口壓力,對申請落戶濱海新區、武清區、寶坻區、靜海縣、寧河縣、薊縣和環城四區的人員賦予相應導向分值。

  第三類是附加分。包括投資納稅、婚姻狀況、獎項和榮譽稱號、工作年限等4項指標,主要目的是對在本市投資辦企業、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者獲得國家級獎項和榮譽稱號,為天津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設定一定的附加分值。同時,為照顧在一個單位工作穩定6年以上或者夫妻均在本市工作多年,對天津發展默默奉獻的人員,特別設定了附加分值予以政策傾斜。

  第四類是負積分。包括違法失信1項減分指標。其中,對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積分期間犯罪的或提供虛假資訊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積分落戶資格。

  落戶後隨遷子女可在津高考 具備購買保障房資格

  居住證持有人可享受教育、就業、社會保險、住房保障、公共衛生、計劃生育、證照辦理、社群事務、科技申報、職業資格評定、評選表彰等11個方面的公共服務。

  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在本市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報名參加春季高考和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

  此外,通過積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戶口後,其投靠落戶的隨遷子女可申請在本市參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

  在購房方面,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可以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購買限價商品房、購買所在單位自建的經濟適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