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擬推行寬鬆戶口遷移政策

  居民轉遷戶口分為四大類,即有合法固定住所類、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引進的人才、親屬投靠類。如果手續齊全、符合辦理戶口遷移申報材料規定,公安機關一概不得拒絕辦理。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戶口遷移的相關法律知識。

  

  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展規劃司司長徐林19日說,2016年我國在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中,將拓寬落戶通道,督促各個地區特別是主要城市,即外來人口聚集地區實施更加積極、更加寬鬆的戶口遷移政策。

  “很多城市很多地方放開了落戶政策,但只放開了對本地的落戶政策,這是普遍現象,是不合理的。在戶籍人口落戶方面不應該有本地人和外地人的歧視。”徐林在國家發改委當日舉行的釋出會上說。


  據介紹,今年我國將努力推進非戶籍人口落戶城鎮。加快實施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全面實施財政資金、建設資金、用地指標與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的“三掛鉤”政策。

  “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到2020年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目前我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為39.9%,未來還要提高5個百分點,相當於要有1億人在城鎮落戶,這個任務非常艱鉅。”徐林說,即便到2020年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仍然有2億左右的農業轉移人口。這部分人的市民化主要體現在基於居住證制度的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

  徐林說,今年我國將全面落實居住證制度,並設定了全年培訓農民工2100萬人的計劃,同時將探索建立進城落戶農民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三權”維護和自願有償退出機制。

  據介紹,2016年我國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點任務包括紮實有序推進農民工融入城鎮、加快中小城市培育和特色鎮發展、全面提升城市功能、輻射帶動新農村建設、加快重點領域改革五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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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戶口遷移的遷移程式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登出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登出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准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登出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登出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覆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登出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登出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係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係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物件,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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