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用門面租賃稅怎麼收按照規定

  自己家的店鋪用來出租也要收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下面小編整理了商業用門面租賃稅,供你參考。

  商業用門面租賃稅怎麼收

  門面的解釋

  1. 店鋪房屋臨街的一面。

  2. 比喻外表、表面:裝點門面

  3.做小生意的店鋪 小型超市、快餐店、服裝店等

  出租用於經營的:

  1、房產稅=租金收入*12%;

  2、印花稅=租金收入*0.1%;

  3、個人所得稅=租金收入*1%***各地不一致***;

  4、土地使用稅=面積*稅額***XX元/平方米***

  5、月租金超過起徵點***僅對個人***的還需要徵收:

  1***營業稅=租金收入*5%;

  2***城建稅=營業稅*7%;***稅率:市7% ;縣城5% ;農村1%***

  3***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

  門面稅的解釋門面稅顧名思義就是門面的稅收。門面每年也是要上交一定的稅收的。

  業主需要繳納的稅包括:

  1、營業稅

  2、房產稅

  3、城建稅

  4、印花稅

  5、土地使用稅

  6、教育費附加

  7、所得稅,如果業主是個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

  你需要繳納的稅款:

  1、營業稅

  2、所得稅,如果你是註冊成個體戶或獨資企業,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註冊成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

  3、印花稅,這包括你租賃房屋的印花稅和平時銷售收入的印花稅

  4、城建稅

  5、教育費附加以上是法定的納稅義務,至於你們合同怎麼簽訂那是個人行為,但合同約定超過法定納稅義務的,以法定納稅義務為準。

  1、如果月銷售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需要交稅的,但也不可以謊報月銷售收入的金額。如果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2、房產稅:從價計徵的稅率為1.2%。即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餘值的1.2%,從租計徵的稅率為12%,即按租金收入的12%計徵。

  3、營業稅:單位和個人出租房屋應按租金收入的5%繳納營業稅。個人出租房屋月租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徵營業稅。

  4、個人所得稅: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費用後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5、其它方面的應該按規定繳納: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等稅款。

  商鋪租賃稅由誰來交

  法律規定應是商鋪出租人繳納,但也可以在合同約定中由承租人繳納商鋪租賃稅。出租商鋪按租金收入繳納12%的房產稅和5%的營業稅,以及按繳納的營業稅額繳納7%城建稅和3%教育費附加金。個人出租的還要帶徵3%個人所得稅。

  門面房租達到多少需要繳稅

  1、如果月銷售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需要交稅的,但也不可以謊報月銷售收入的金額。如果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2、房產稅:從價計徵的稅率為1.2%。即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餘值的1.2%,從租計徵的稅率為12%,即按租金收入的12%計徵。

  3、營業稅:單位和個人出租房屋應按租金收入的5%繳納營業稅。個人出租房屋月租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徵營業稅。

  4、個人所得稅: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費用後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5、其它方面的應該按規定繳納: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等稅款。

  商鋪租賃稅費注意事項

  簽定合同之前要做調查

  一、調查商鋪的檔案

  承租商鋪之前,應當赴該商鋪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資訊: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型別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資訊,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資訊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係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二、免租裝修期

  商鋪租賃中,免租裝修期經常會出現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於承租人在交房後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辦公、營業,此種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按合同約定承擔。

  簽定合同發生的費用

  三、租賃保證金

  俗稱“押金”,主要用於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為商鋪適應的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比較高,因此建議押金應當適當高一些,以免不夠抵充上述費用,另外,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過程中,不斷地拖付相關費用,押金抵扣不夠的情況下怎麼辦?可以在合同應當約定補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關費用後,承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補足支付“押金”,如果經出租人通知後一定時間內補足的話,則出租人可以單方解約,並追究承租人相應的違約責任。若合同中有此約定,則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賴”行為。

  四、稅費承擔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規定,出租或轉租商鋪的,出租人或轉租人應當承擔以下稅費:

  1、出租:

  營業稅及附加租金*5.55%

  個人所得稅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為租金扣除維修費用,維修費用每次不超過800元***

  印花稅租金***總額***0.1%***在第一次繳稅時一次性繳納,按租期內所有總租金計算。***

  土地使用稅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徵收,具體以代徵機關實際徵收為準。

  2、轉租:

  營業稅及附加轉租收入*5.55%

  印花稅印花稅轉租租金***總額***0.1%

  在實踐中,商鋪租賃稅費德繳納比較多樣,上述標準只是法定徵收標準,不同區域或許存有不同的徵收方法,具體可在簽訂商鋪合同前諮詢實際代徵網點工作人員。

  雖然上述稅費德繳納主體為出租人或轉租人,但租賃合同中可以約定具體稅金數額的承擔人,此時,無論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應當清楚商鋪租賃的稅費金額比較高,應當慎重考慮長期稅費調整增加的費用後,再行約定具體承擔人,不要被某些代徵網點短期內較低的稅率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