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資計算方式
退休制度緣起於19世紀的德國,伴隨著社會保障觀念在全世界逐漸流行起來。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1%
退休工資的計算標準
一、2012年底以前已按城鎮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照企業、事業單位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1、先增加55元;
2、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
上述兩項合計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不足65元的,補足到65元。
補充養老金”,下同***的人員,每人每月再按下述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年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的人員,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
年滿75週歲不滿80週歲的人員,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
年滿80週歲及以上的人員,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二、養老金如何算呢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1%
上述人員增加後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不超過2000元。
三、養老保險待遇計算公式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退休工資的年齡依據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職工年滿6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