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關於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的規定

  在數學上,基數指集合論中刻畫任意集合所含元素數量多少的一個概念。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第一、新勞動法對加班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此外,《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第二、新勞動法對加班費的規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對於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於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而在5月2日、3日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準給予雙倍支付工資。

  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今年中國節假日調整後的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

  以一個約定月薪為1500元的職工為例,他的日加班基數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業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則應支付其不低於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資。

  5月2日加班,單位首先應安排補休,否則須支付兩倍的日工資基數。

  此外,對於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三、如何確定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1、如果勞動合同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準。應當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的工資專案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等,應當以各項工資的總和作為基數計發加班費,不能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職務工資”單獨一項作為計算基數。

  2、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時,應當以實際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凡是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都屬於實際工資,具體包括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 中規定“工資總額”的幾個組成部分。但是應當注意一點,在以實際工資都可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時,加班費、伙食補助和勞動保護補貼等應當扣除,不能列入計算範圍。

  3、在確定職工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時,應當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 ,進行折算。

  4、實行計件工資的,應當以法定時間內的計件單價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5、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低於當地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以日、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

  第四、補休代替加班費合法嗎?

  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由此可見,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企業可以首先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才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加班費。休息日一般是指雙休日。

  當企業能夠安排職工補休時,職工應當服從。這既保護了勞動者的休息權,又利於職工的身體健康,也使職工及時恢復體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於安全生產。

  法定節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補休為由拒付加班工資,單位必須按照日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未經批准自願加班能索要加班費嗎?

  根據《勞動法》規定,企業可以制訂與國家法律不相牴觸的加班制度,對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況支付不低於法定標準的加班工資。

  可見,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勞動者自願加班的,用人單位依據以上規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內能包含加班費嗎?

  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不應包含加班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最低工資規定》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據此,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即加班費***不能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基數的根本情況

  根據對等這種關係對集合進行分類,凡是互相對等的集合就劃入同一類。這樣,每一個集合都被劃入了某一類。任意一個集合A所屬的類就稱為集合A的基數,記作***或|A|,或cardA***。這樣,當A與B同屬一個類時,A與B就有相同的基數,即|A|=|B|。而當A與B不同屬一個類時,它們的基數也不同。 如果把單元素集的基數記作1,兩個元素的集合的基數記作2,等等,則任一個有限集的基數就與通常意義下的自然數一致。空集的基數也記作σ。於是有限集的基數也就是傳統概念下的“個數”。但是,對於無窮集,傳統概念沒有個數,而按基數概念,無窮集也有基數,例如,任一可數集***也稱可列集***與自然數集N有相同的基數,即所有可數集是等基數集。不但如此,還可以證明實數集R與可數集的基數不同。所以集合的基數是個數概念的推廣。

  基數可以比較大小。假設A,B的基數分別是a,β,即|A|=a,|B|=β,如果A與B的某個子集對等,就稱A的基數不大於B的基數,記作a≤β,或β≥a。如果a≤β,但a≠β***即A與B不對等***,就稱A的基數小於B的基數,記作a<β,或β>a。在承認策梅羅***Zermelo***選擇公理的情況下,可以證明基數的三岐性定理——任何兩個集合的基數都可以比較大小,即不存在集合A和B,使得A不能與B的任何子集對等,B也不能與A的任何子集對等。 基數可以進行運算。設|A|=a,|A|=β,且A∩B是空集,則規定為a與β之和記作=a+β。設|A|=a,|B|=β,A×B為A與B的積集,規定為a與β的積,記作=a·β。

  基數的數學含義

  在數學上,基數***cardinalnumber***也叫勢***cardinality***,指集合論中刻畫任意集合所含元素數量多少的一個概念。兩個能夠建立元素間一一對應的集合稱為互相對等集合。例如3個人的集合和3匹馬的集合可以建立一一對應,是兩個對等的集合。根據對等這種關係對集合進行分類,凡是互相對等的集合就劃入同一類。這樣,每一個集合都被劃入了某一類。任意一個集合A所屬的類就稱為集合A的基數,記作***或|A|,或cardA***。這樣,當A與B同屬一個類時,A與B就有相同的基數,即。而當A與B不同屬一個類時,它們的基數也不同。即。如果把單元素集的基數記作1,兩個元素的集合的基數記作2,等等,則任一個有限集的基數就與通常意義下的自然數一致。空集?的基數也記作σ。於是有限集的基數也就是傳統概念下的“個數”。但是,對於無窮集,傳統概念沒有個數,而按基數概念,無窮集也有基數,例如,任一可數集***也稱可列集***與自然數集N有相同的基數,即所有可數集是等基數集。不但如此,還可以證明實數集R與可數集的基數不同,即。所以集合的基數是個數概念的推廣。基數可以比較大小。假設A,B的基數分別是a,β,即=a,=β,如果A與B的某個子集對等,就稱A的基數不大於B的基數,記作a≤β,或β≥a。如果a≤β,但a≠β***即A與B不對等***,就稱A的基數小於B的基數,記作a<β,或β>a。基數可以進行運算。設=a,=β,且A∩B=,則規定為a與β之和記作=a+β。設=a,=β,A×B為A與B的積集,規定為a與β的積,記作=a·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