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高新區創業政策

  寧波高新區對於創業者有什麼政策支援?政府推出什麼政策推動大眾創業?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

  

  貸款貼息補助方面:海外留學人才創辦的企業,符合高新區產業發展導向、經專家評審具有發展前景的,給予兩年期內100萬元貸款額度以內的貸款貼息補助,最高可達300萬元的貸款擔保;

  稅收返還、補助方面:在國家政策規定範圍內,孵化企業三年內其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給予補助;

  住房補貼方面:在高新區創業或與高新區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工作或服務協議的,高新區財政給予住房補貼。補貼標準視不同學歷而定。辦公經營用房房租也有相應減免;

  另外,智慧財產權入股最高可佔註冊資本的70%。其他如家屬就業、子女入學等也有相關優惠政策。

  寧波高新區留學人員創業園優惠政策

  啟動資金 高新區每年安排5000萬元海外留學人才工作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海外人才引進及相關政策扶持。其中啟動資金一般為10-50萬元,符合國家“千人計劃”和省、市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條件的,給予100-50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或產業化推進資金;

  團隊扶持 每個海外人才數在3人***含***以上的海外人才創業團隊,每增加1人,增加扶持資金10萬元,最高增加額50萬元;

  稅收優惠 海外高層次人才在高新區創新創業的,可根據有關規定,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在高新區創業或工作、服務的海外人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高新區財政按一定標準予以補貼,補貼期限為5年;高新技術成果作價入股時,暫免徵個人所得稅;

  地方貢獻獎勵 海外人才創業企業三年內其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給予補助;

  貸款貼息 海外人才創辦的企業,符合高新區產業發展導向、經專家評審具有發展前景的,給予兩年期內300萬元貸款額度以內的貸款貼息補助;對開始產業化、規模化生產的企業,給予三年期內500萬元貸款額度以內的貸款貼息補助;

  融資擔保 對符合高新區產業發展導向,經專家評審具有發展前景的產業化專案,報高新區管委會審定,提供最高可達300萬元的貸款擔保。對符合國家“千人計劃”和省、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條件的,提供最高可達500萬元的貸款擔保;

  租金補貼 海外人才在留創園租賃辦公、經營用房的給予房租補貼;前三年***以註冊之日起計***按每名海外人才100平方米***含***以下的租用面積給予全額減免房租。超過100平方的部分,按最高15元/平方/月的標準給予一年房租補貼;

  在高新區創業或與高新區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工作或服務協議的,高新區財政給予500-2000元不等的住房補貼,補貼期限最長5年;

  上市獎勵 企業改制上市或進入股份報價轉讓系統掛牌的,可申請高新區資助資金,額度為20-100萬元;

  工商註冊補貼 在高新區註冊企業首次註冊資本200萬元以內的,企業設立登記費由高新區財政給予全額補貼,註冊資本超過200萬元的企業設立登記費給予70%補貼。

  智慧財產權入股 海外人才以其專利、專有技術出資入股的,科技成果作價經認定驗資後最高可點註冊資本的70%;

  專項補貼 對於符合有關條件的,可享受政府專項資金補貼***總額度1億元***、購買研發用房優惠、裝置投資補助、科技經費補貼、人才公寓配套等政策。

  留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1、市政府在高科技工業園內為留學回國人員建立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凡來本市投資、創辦企業或從事高新技術研究的回國留學人員,經批准可進入留學人員創業園區,並享受創業園區有關的優惠政策。

  2、事業單位聘用來青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不受編制數額限制。其中,單位的經費來源系由市或區***市***財政撥款的,經編制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後,財政部門相應增加經費。

  3、來青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來青後的工作時間與出國前的工作時間合併計算工齡,獲得碩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的時間年限也計算在工齡內。

  4、對學有所長的優秀留學回國人員,其家屬因陪讀被原單位按離職、除名處理的,出國前是我市人員,根據本人意願可回原單位工作或自行聯絡工作***原單位應積極配合辦理有關恢復工作或調轉手續***;是外省、市人員,由接受出國留學人員的單位安排工作,或由市人事部門推薦工作。

  5、在本市定居工作的本科以上學歷的優秀留學回國人員及其隨遷配偶、子女或國內隨調、隨遷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免繳城市增容費。其子女上中、小學或入托的,有關部門應按照規定優先給予辦理入校、園手續。到五市和嶗山、城陽、黃島三區工作,在市內四區有固定住房的留學回國人員,戶口可落入市區。

  6、留學人員在國外獲得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的,來青工作後,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安家補助費2000、4000、6000元人民幣,工資待遇根據其工作的崗位或擔任的職務確定***對尚未安排職務的博士或碩士,其工資待遇可分別暫按副高階職稱或中級職稱待遇對待***。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可每月發給40元、80元、100元的生活補貼。

  7、回國留學人員具備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可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貢獻突出的可低職高聘,也可破格評聘專業技術職務***受聘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不受指標限制。***。

  8、聘用留學回國人員的單位,應為其解決住房,其中獲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住房不應少於兩室一廳。暫無住房的,可向留學人員創業園、本市留學人員工作站或本市專家公寓申請租住留學人員週轉房,租金僅以房屋折舊費、修繕費和管理費等三項計收。

  9、對帶有投資專案或有重大開發價值科技專案來青定居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依據對其貢獻大小的評估或預測,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安家補助費一至三萬元人民幣。

  10、對從事高新技術研究、開發的,用人單位為其建立相應的試驗室,配備科研裝置和提供相應的研究經費。研究的專案屬於我市科技、經濟發展的攻關專案、重大技術改造專案或具有廣泛應用前景的新技術開發專案,由市科委、市計委、市經委給予優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