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怎麼做

  註冊一家投資管理公司現在應該怎麼做呢?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註冊應該怎麼做才好?小編為你帶來了“註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註冊需要什麼材料

  第一步:準備5個以上公司名稱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廠刻章一套 分為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時到銀行開立驗資戶並存入投資款。

  第三步:整理資料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第四步:整理資料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公司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第五步:整理資料到國稅局辦證處辦理國稅證

  第六步:整理資料到地稅局辦證處辦理地稅

  第七步:到開立驗資戶的銀行或其他銀行開設公司基本賬戶

  第八步:公司會計整理資料到國地稅務分局辦理公司備案及報稅事宜

  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註冊辦公場所的要求

  1、公司的住所***經營場所***欄應填寫詳細地址:如“××市××區××路***街***××號××房間”。

  2、產權人應在“產權人證明”欄內簽字、蓋章。產權人為單位的加蓋單位公章,產權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同時提交由產權單位蓋章或產權人簽字的《房屋所有權證》影印件。

  3、對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產權證明房屋從事經營活動的,除填寫本表外,還應提交經區縣政府批准或授權的鄉、鎮政府、其他部門或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出具的《臨時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以及由生產經營場所的使用人與場所提供人簽署的不索取拆遷補償費用的承諾書。

  ***1***屬於使用城鎮地區未取得規劃、建設等政府部門批准建設的建築物;

  ***2***已被區縣政府或有關部門列入拆遷範圍但並未實施拆遷的建築物;

  ***3***農村地區的建築物;

  ***4***房屋所有權證明檔案上用途一欄空項或商住用途位置無法識別且規劃未明確用途的建築物;

  ***5***臨時建設的商亭、攤點***不含郵政報刊亭、社群便民菜站***。

  4、除上述情形外,使用下列房屋作為住所的,應當提交相應的住所證明。

  ***1***自建房作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可提交建設單位出具的施工許可證、建設許可證影印件作為住所使用證明。

  ***2***原屬區縣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機構調整無法再由其出具權屬證明的,可由區縣政府明確的部門出具產權證明。

  ***3***使用國有企業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產作為住所,可由主管該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其上級單位出具產權證明。

  ***4***使用科技園區***開發區***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產作為住所,由所在區縣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出具房屋權屬證明檔案。

  ***5***房屋提供者系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經營專案的,即經營範圍含有“出租商業用房”、“出租辦公用房”、“出租商業設施”等專案的,由該企業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及房屋產權證明覆印件作為住所使用證明。

  ***6***使用賓館、飯店***酒店***作為住所的,提交加蓋公章的賓館、飯店***酒店***的營業執照影印件作為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報表》以及消防部門同意使用的證明檔案的影印件。

  註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流程

  一、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1、準備好相應材料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視窗提出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

  2、或根據經營所在地轄區內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視窗提出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

  二、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1、準備好相應材料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登記視窗提出設立登記申請。

  2、或根據經營所在地轄區內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登記視窗提出設立登記申請。

  三、申請上網印章

  注:準備好相應材料找專業刻章公司向市公安局提出刻制上網印章申請。

  四、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1、準備好相應材料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申請。

  2、或經營所在地轄區內的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申請。

  五、辦理稅務登記證

  1、準備好相應材料向省國家稅務局、市地方稅務局提出辦理國、地稅稅務登記證申請。

  2、或經營所在地轄區內的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提出辦理國、地稅稅務登記證申請。

  六、辦理銀行基本存款賬戶

  1、準備好相應材料向所選銀行提出開立銀行基本存款賬戶申請。

  2、待銀行基本存款賬戶開立後,可以簽署稅務代扣協議,找代理機構幫您代理記賬處理每月納稅申報,稅務做賬等。

  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章程修改程式

  公司章程修改的合法程式

  1.由公司董事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並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東會對章程修改條款進行表決。有限責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審批的事項時,報政府主管機關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為註冊資本而發行新股時,必須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准;屬於向社會公開募集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記事項的,報公司登記機關核准,辦理變更登記;未涉及登記事項,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項的,應依法進行公告。如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必須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方式進行公告。

  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股東會決議”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記事項,須有公司法人簽章方可完成變更。

  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法》

  第十一條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專案,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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