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學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

  是什麼?今天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歡迎大家閱讀。

  

  日前,經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政府辦公廳制定下發《關於進一步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意見》。省政府在原定每年安排500萬元資金的基礎上,每年再安排500萬元專門用於高校畢業生創業啟動扶持。高校畢業生申請創業專案啟動資金的,經評審每項可在10萬元以內給予啟動資金扶持;對於在創業地沒有家庭住房的創業高校畢業生,可按各地規定的准入條件申請人才公寓等公共租賃住房。具有博士學位的創業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申請購買人才限價房。據瞭解,以省政府名義專門出臺鼓勵和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綜合性檔案,在全國尚屬首例。

  《意見》從工商註冊、稅收優惠、資金扶持、創業場所、完善服務等方面,進一步鼓勵扶持更多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充分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

  在資金扶持方面

  省政府在原定每年安排500萬元資金的基礎上,每年再安排500萬元專門用於高校畢業生創業啟動扶持。高校畢業生申請創業專案啟動資金的,經評審每項可在10萬元以內給予啟動資金扶持。各市級財政每年也要安排專項資金,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業專案。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在創業地按現行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或其他形式小額貸款貼息,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

  首次創業,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營資質,且正常納稅經營6個月以上的,由納稅所在地財政給予每戶一定數額的一次性開業補貼。

  在工商註冊方面有三大突破:一是放寬最低出資額限制。除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另有規定外,允許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設立的企業出資額自行申報,不受最低出資額限制;二是放寬經營場所條件。除公共租賃住房和未取得完全產權的經濟適用房外,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將家庭住所、租借房、其他商業用房,以及地方政府、各類開發區、投資區、高新技術園區確定的辦公集中區的“格子間”等作為企業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登記;三是各級工商部門的服務大廳或者服務視窗設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註冊登記“綠色通道”,實行專人專件優先辦理。

  在創業場所方面,免費提供辦公經營場所或給予租金補貼。創業企業入駐各級政府建設管理的高校畢業生創業園或孵化基地的,3年內由園區或基地免費提供50平方米以內的辦公經營場地;在園區或基地外租賃房用於創業的,由納稅所在地財政對場所租金給予適當補助;強化創業高校畢業生住房保障。對於在創業地沒有家庭住房的創業高校畢業生,可按各地規定的准入條件申請人才公寓等公共租賃住房。具有博士學位的創業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申請購買人才限價房。

  《意見》還明確,對按照要求完成培訓任務的省級培訓基地,可由省財政每年給予3萬元補貼。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創業培訓補貼和創業服務。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資料,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