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資金的變更
變更公司註冊資金分為兩種情況: 一是增加註冊資金,二是減少公司註冊資金,如何辦理公司資金的變更?辦理變更註冊資金需要的材料又是什麼?一起來看看小編為你帶來的“”,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增加/減少註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具體承擔的增加/減少註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日期;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內容應當包括:增加/減少註冊資本的數額和出資方式、出資日期***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檔案,內容應當包括:增加/減少註冊資本的數額和出資方式、出資日期。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6、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註冊資本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8、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提交刊登減資公告的報紙報樣;
9、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增加與減少***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股東會關於變更公司註冊資本、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3***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股東以實物出資的提交資產評估報告,以貨幣出資的提交銀行進帳單***;
***4***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應當自股款繳足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應當提交國務院授權部門或省人民政府的批准檔案;以募集方式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准檔案;
***5***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自減少註冊資本決議或者決定做出之日起90日後申請變更登記,並應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擬減少註冊資本的公告三次以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證明:
***6***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事項有什麼
***1***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2***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公司變更住所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記機關將公司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
***3***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4***公司變更註冊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新股方式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檔案。
公司法定公積金轉增為註冊資本的,驗資證明應當載明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少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25%。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公司減資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5***公司變更實收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並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載明的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繳納出資。公司應當自足額繳納出資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6***公司變更經營範圍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應當自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准的專案被吊銷、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其他批准檔案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許可證、其他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其他批准檔案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或者依照本條例第六章的規定辦理登出登記。
***7***公司變更型別的,應當按照擬變更的公司型別的設立條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有關檔案。
***8***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9***公司登記事項變更涉及分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自公司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申請分公司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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