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分公司註冊資本

  關於分公司的註冊資本的事情,很多人還是一知半解,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分公司都沒有註冊資本的概念。因為分公司只是總公司設立的分支機構,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他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分公司的法律責任由總機構承擔。

  與有限公司註冊登記一樣的是,分公司也辦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但分公司營業執照上沒有註冊資本。

  分公司的執照是“營業執照”,不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無需註冊資本,也無需驗資。

  那麼,分公司沒有註冊資本,其運營費用從何而來呢?

  分公司的辦公經費、人員工資等費用是由總公司劃撥的。分公司也有銀行帳戶的,總公司將預算打入分公司銀行帳戶,由分公司直接支付相關費用。

  就算是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在分支機構所在地開票納稅,分公司註冊資本也是沒有的。

  有限公司如何設立分公司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有限責任公司條例》及《實施細則》 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有限公司可以依法設立分公司。

  二、辦理程式

  1、憑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備齊有關表格檔案證件、申請營業設立登記;

  3、 領取《營業登記》。

  三、辦理條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公司章程影本;

  3、由公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本;

  4、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原件及身份證明影本***任職檔須蓋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名***;

  5、營業場所使用證明***營業場所為租賃的,提交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和房屋產權影本,或者經租賃管理部門登記蓋章的租賃合同原件;營業場所為公司或者股東自有的,提交房屋產權證明以及公司或者股東提供給分公司使用的證明***;

  6、從事加工、生產專案,生產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申辦娛樂服務場所、旅業、印刷等行業的,須提交分公司所在地工商所出具的《企業場地調查情況表》;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審批或者分公司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專案的,還應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

  8、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它檔;

  9、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未指明為影本的應當提交原件,指明為影本的應當提供原件核對***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影本除外***。

  股份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流程

  一、受理部門

  工商局

  二、事項型別***許可、非許可、便民服務***

  行政許可

  三、申報材料

  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影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公司章程***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影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影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影印件。

  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影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影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影印件。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檔案;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件影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專案,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四、審批條件

  經審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予以登記。

  五、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 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六、法定時限***承諾時限***

  非即辦件 5工作日 ***4工作日***

  七、辦理程式***審批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視窗遞交申請材料;

  2、受理: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視窗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受理的發出准予受理通知書,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請人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並說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3、稽核:受理申請後,由工商局內設機構組織人員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稽核;

  4、審批:工商局經過稽核,履行審批程式,符合條件的發出准予設立***變更或登出***通知書;

  5、頒發營業執照。

  八、收費依據和標準審批

  非收費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