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註冊資本怎麼交印花稅

  分公司繳註冊資本印花稅嗎?分公司沒註冊資金還需要交印花稅嗎?小編把整理好的分公司註冊資本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檔案規定:“營業賬簿-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如果公司既沒有“實收資本”金額,也沒有“資本公積”金額,則不繳納“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

  國有獨資分公司註冊程式

  申請分公司設立登記應先辦理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手續,請參看《辦理名稱預先登記》的相關內容。

  ***一***分公司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負責人登記表》、《企業經營場所證明》等表格***;

  2、《指定***委託***書》***應加蓋公司公章***;

  3、公司章程影印件及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4、《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及《預核准名稱投資人名錄表》;

  5、《企業祕書***聯絡人***登記表》;

  6、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專案的,應提交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登記註冊的企業申請不具體核定經營專案的,應提交《承諾書》。

  提請注意: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過公司的經營範圍。

  ***二***分公司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1、《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內含《企業變更登記申請表》、《企業負責人登記表》、《企業經營場所證明》等表格。請根據不同變更事項填妥相應內容***;

  2、《指定***委託***書》;

  3、《營業執照》正、副本;

  4、變更下列事項的,還需要提交以下檔案、證件:

  變更分公司名稱:***1***涉及公司名稱變更的,應提交公司名稱變更證明覆印件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公司公章***;***2***《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准通知書》及《預核准名稱投資人名錄表》。

  變更經營範圍:***1***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2***新增經營專案涉及專項審批的,應提交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3***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登記註冊的企業申請不具體核定經營專案的,應提交《承諾書》。

  ***三***分公司登出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1、《企業登出登記申請書》;

  2、公司關於登出分公司的決定;

  3、《指定***委託***書》;

  4、《營業執照》正、副本。

  ***四***其他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因執照丟失、損毀申請補發執照:1、《指定***委託***書》;2、負責人簽署的情況說明;3、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登載執照掛失作廢宣告的報樣;4、《增***減、補***證照申請表》。

  申請增發執照副本:1、《指定***委託***書》;2、《增***減、補***證照申請表》;3、原《營業執照》副本。

  特別提請注意:

  1、建議在登記過程中不要更換被委託人。如被委託人發生變化,請重新提交《指定***委託***書》。

  2、如果委託有資格的登記註冊代理機構辦理,應提交加蓋該代理機構公章的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指派函》、《委託書》、代理人員的資格證明及身份證明。

  3、重要國有獨資公司,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分公司與子公司的選擇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規定:企業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彙總清算、財政調庫”的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辦法。即企業總機構統一計算包括企業所屬各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場所在內的全部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但總機構、分支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都有對當地機構進行企業所得稅管理的責任,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應分別接受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在每個納稅期間,總機構、分支機構應分月或分季分別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等年度終了後,總機構負責進行企業所得稅的年度彙算清繳,統一計算企業的年度應納所得稅額,抵減總機構、分支機構當年已就地分期預繳的企業所得稅款後,多退少補稅款。這樣,就為分支機構合理節稅提供了政策依據和保障。

  當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時,由於設立初期分支機構面臨高昂的成本支出,所以虧損的概率較高,通常採用分公司的形式較為合適,可以享受和總部收益盈虧互抵的好處。經過兩三年的經營期間,分公司開始轉虧為盈時,再把分公司變更註冊為子公司,這樣可以降低分支機構對總機構的法律影響。

  註冊分公司的注意事項

  1、分公司應具備什麼條件?

  設立分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1***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名稱必須冠以公司名稱全稱;

  ***2***經營範圍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3***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分公司不得與公司在同一經營場所經營。

  2、分公司註冊資金從哪裡來?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請設立,不涉及注入註冊資本這一環節。分公司的經營資金由總公司供給,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3、分公司的名稱需要預先核准嗎?

  企業設立的分公司的名稱不需預先核准。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綴以“分公司”、“分廠”、“分店”等字詞,並標明該分支機構的行業和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但其行業與其所從屬的企業一致的,可以從略。

  4、分公司的經營範圍怎麼確定?

  隨著連鎖經濟的快速發展,開設分公司的企業越來越多。註冊分公司時需確定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並報請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批。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註冊登記相關法律的規定,分公司經營範圍不能超出總公司經營範圍。

  ***2***分公司經營範圍涉及到特殊行業、產品或服務,需辦理行業審批許可證。

  ***3***分公司經營範圍隨總公司經營範圍而變化。若總公司增加了新的經營範圍,分公司也可以增加經營範圍,需辦理分公司變更手續。

  5、分公司註冊地址在哪裡?

  分公司註冊地址必須為辦公樓,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樓進行註冊。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分公司註冊資本,希望大家能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