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大學創業貸款政策

  有什麼?主要的政策內容有哪些?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鼓勵大學生創業有哪些創業優惠政策

  大學生創業國家提供貸款3-7萬。

  貸款程式 :第十五條 借款人為個體工商戶的,應當向戶籍或經營所在地社保所提出申請,填寫《北京市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推薦書》一式三份***社保所、經辦銀行、擔保機構各一份***並提供下列檔案:

  一、借款人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再就業優惠證》、《大學畢業證》、復員***轉業***軍人自謀職業證明或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登記證明等原件及影印件;

  二、《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經北京市勞動保障部門認可的創業培訓合格證及影印件,經創業培訓機構審定合格的創業專案計劃書或可行性分析報告;

  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影印件;

  四、《北京市信用社群小額擔保貸款個人承諾書》; 五、經辦銀行、擔保機構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十六條 借款人為自主、合夥創辦的小企業的,應當向註冊登記地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北京市小企業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書》一式三份,***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擔保機構、經辦銀行各一份***並提供下列檔案: 一、創辦人、合夥人或股東的《再就業優惠證》、《大學畢業證》、復員***轉業***軍人自謀職業證明、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登記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二、《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註冊驗資報告》原件及加蓋企業公章的影印件; 三、營業場所證明及加蓋公章的影印件; 四、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章程及合夥協議書影印件;

  五、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副本影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授權代理人的授權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七、貸款卡影印件及密碼***或貸款卡查詢結果影印件***;

  八、企業決定申請融資擔保的股東會決議或合夥人會議決議;

  九、當年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

  十、企業一般情況及專案可行性報告;

  十一、擬提供的反擔保措施;

  十二、擔保機構及經辦銀行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十七條 借款人應在貸款銀行開立賬戶,且已用於專案經營的資金不低於貸款本金的30%;合法經營,資信程度良好,有償債能力。 第十八條 借款人為個體工商戶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審批程式 。

  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是我國寶貴的人力資源。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國就業形勢十分嚴峻,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加大。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拓寬就業門路,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和中小企業就業,鼓勵自主創業,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專案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為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市社群建設和應徵入伍。圍繞基層面向群眾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產服務、生活服務、救助服務等領域,大力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群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並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照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列支;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群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渠道解決,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

  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並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在地市級以上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也要進一步擴大招考錄用的比例。

  繼續實施和完善面向基層就業的專門專案,擴大專案範圍。相關專案由各有關部門繼續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做好各類基層就業專案之間的政策銜接。2009年,中央有關部門繼續組織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專案,各地也要因地制宜開展地方專案,鼓勵和引導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

  鼓勵高校畢業生在專案結束後留在當地就業,今後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對參加專案的高校畢業生給予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資金渠道解決,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各專門專案相關待遇政策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中央組織部、共青團中央等有關部門另行研究制定。

  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主要渠道。要進一步清理影響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制度性障礙和限制,為他們提供檔案管理、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職稱評定以及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務,形成有利於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就業的社會環境。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招用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等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可按規定享受最高為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

  三、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專案單位積極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創造條件,更多地吸納有技術專長的高校畢業生就業。

  充分發揮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科技企業集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作用,加強人才培養使用和儲備。各地在實施支援困難企業穩定員工隊伍的工作中,要引導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更多地保留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幹,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按規定在2009年內給予6個月以內的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困難企業開展在崗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資金補助。

  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專案的單位要積極聘用優秀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其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補助按規定從專案經費中列支,具體辦法由科技、教育、財政等部門研究制定。高校畢業生參與專案研究期間,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專案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或到其他崗位就業,就業後工齡與參與專案研究期間的工作時間合併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四、鼓勵和支援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鼓勵高校積極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落實鼓勵殘疾人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以及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等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和創業經營場所安排等扶持政策。

  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規定適當擴大貸款規模;從事當地政府規定微利專案的,可按規定享受貼息扶持。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強化高校畢業生創業指導服務,提供政策諮詢、專案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的“一條龍”服務。各地要建設完善一批投資小、見效快的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並給予相關政策扶持。鼓勵支援高校畢業生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並保障其合法權益,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五、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和就業指導。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強化公共就業服務的功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及高校要加強協作,採取網路招聘、專場招聘、供求洽談會和用人單位進校園等多種方式,大力開展面向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為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費就業資訊和各類就業服務。

  高校要強化對大學生的就業指導,開設就業指導課並作為必修課程,重點幫助畢業生了解就業政策,提高求職技巧,調整就業預期。加強高校就業指導服務機構建設,落實人員、場地和經費。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招聘活動安全保障,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

  六、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大力組織以促進就業為目的的實習實踐,確保高校畢業生在離校前都能參加實習實踐活動。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制度,鼓勵見習單位優先錄用見習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補助。拓展一批社會責任感強、管理規範的用人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從2009年起,用3年時間組織100萬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加強高等職業院校學生的技能培訓,實施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努力使相關專業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通過職業技能鑑定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高校畢業生需要,提供專場或其他形式的職業技能鑑定服務,教育部門及高校要給予積極配合。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鑑定補貼。

  七、強化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對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貼。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

  對離校後未就業回到原籍的高校畢業生,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摸清底數,免費提供政策諮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人事檔案託管等服務,並組織他們參加就業見習、職業技能培訓等促進就業的活動。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將他們納入當地失業人員扶持政策體系。對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幫扶措施,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等就業援助政策。

  八、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地要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將高校畢業生就業納入當地就業總體規劃,統籌安排,確定目標任務,實行目標責任制,加強工作考核和督查。

  各有關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落實工作責任。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牽頭制定和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做好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工作。教育部門要指導高校大力加強在校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並繼續深化高等教育改革。

  財政部門要根據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和實際需要,統籌安排資金用於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其他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動工作。要大力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宣傳,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成才觀,形成全社會共同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的良好輿論環境。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千方百計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遼寧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的貸款擔保政策

  1.各級財政部門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興辦企業申請小額貸款擔葆要進一步降低門檻,簡化相關手續。結合個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和有效落實風險防範控制措施,逐步推行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創辦企業小額信用貸款。

  2.各級政府設立的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擔保基金 也要用於為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興辦企業申請小額貸款提供擔保。

  3.各級政府也可單獨設立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專項用於為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興辦企業申請小額貸款提供擔保。自主創業小額貸款擔保金額一般在2萬元左右,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還款方式和記結息方式由借貸雙方商定;對畢業生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的,可根據人數和專案,適當擴大貸款規模。商業銀行根據借款人實際情況稽核確定。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的責任餘額不得超過自主創業擔保基金銀行存款餘額的5倍,擔保機構收取的擔保費不超過貸款本金的1%,擔保費由同級財政全額支付。

  4.申請自主創業小額貸款擔保的高校畢業生,可自願向所在市教育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小額擔保貸款申請 書、合理有效的身份證明、貸款創業專案計劃書。所在市教育部門。會同人事部門、團委對申請人申請貸款擔保的基本條件進行初審並核發《自主創業證》後,由市教育部門將初審合格的有關申請資料報送同級擔保機構。擔保機構對擔保申請進行稽核。擔保機構承諾擔保後,教育部門將申請人有關資料一併報送有貸款擔保協作關係的商業銀行進行貸款審查。商業銀行經審定同意貸款後,與擔保機構簽訂擔保合同,與貸款申請人簽訂貸款協議,及時發放貸款,並在申請人的《自主創業證》上註明已辦理擔保貸款。

  5.貸款銀行和擔保機構要加強信用擔保風險管理與控制。建立擔保專案風險預警系統,並由貸款銀行對擔保專案進行跟蹤監測,實現動態控制受保人的支付風險。建立反擔保風險措施,受保人申請風險擔保貸款,要提供抵押擔保人或抵押擔保物,擔保機構和貸款銀行要建立受保人信用資訊備忘錄,培育和建立個人信譽檔案。對有信譽的貸款使用主體,第一筆貸款按期償還後可繼續享受優惠貸款。

  6.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由擔保機構與商業銀行共擔風險,擔保基金單位清償貸款損失額的90%,商業銀行承擔貸款損失額的10%。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不知道有沒有幫助到大家呢?